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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主日实话

作者:于洪山 | 发布时间:2015-05-08

兄弟是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接受福音的,知道安息日是上帝定立的圣日(创2:1-3),是上帝《十条诫命》的第四条(出20:8—11),是人类应该遵守的。及至看到其他教会众多基督徒都是遵守主日,便想探究他们遵守主日究竟是什么神圣原因。为此,曾翻阅过几本讲解主日的小册子,也参考过一些社会上的历史学资料,以及《中国基督教神学教育丛书》中的一些神学教材,从中得到不少知识。因此,愿将所得整理成文,就教于主内师友。

一、原来是两个主日

把基督教内部资料和社会上的历史资料结合起来,加以综合分析,就会发现,原来是有两个主日。这两个主日,各有各的含义和宗教背景,本来互不相干,后来被搞混了。

第一,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一章十节所说的主日,是“主的日子”,是安息日,而不是七日的第一日。因为耶稣是安息日的主。特别是因为约翰是主耶稣最贴近的门徒。当主耶稣宣称自己是“安息日的主”时(太12:8),约翰就在身旁;而且主耶稣的这次宣告,正是由于约翰等人在安息日掐了麦穗,引起法利赛人的指责时说出来的。当时,约翰年纪还小,很可能以为是自己惹了祸,被吓得心惊肉跳,非常紧张。所以,他对于主说的这句话以及当时的场景,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的,更是不会误解的。所以,约翰所说的主日,肯定是安息日。进一步说,如果约翰在拔摩岛见异象当时确实是七日的第一日,他会怎样表述呢?他会直接写“七日的第一日”,如同《约翰福音》201所写的一样。这是他(以及其他使徒)固定的写法。

第二,从使徒时代以后直到现在,众多基督徒所说的主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是星期日,英文是Sunday,就是太阳神日。因为从使徒时代以后的二百多年间,基督徒遭受罗马帝国官府多次迫害,致使那些信心坚定的信徒领袖都被杀害,信心比较灵活的就逐渐放弃了上帝的安息日,被迫接受了太阳神教的太阳神日,就是主日。

太阳神教的名称是“米斯拉教”,在《早期文献·游斯丁护教辞》第66章也提到这个教门。当时太阳神教是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太阳神日为崇拜太阳神的日子,由帝国皇帝担任大祭司。所以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臣民百姓,无不以信奉太阳神教为时尚、为光荣。

太阳神教是多神教,起源于波斯(伊朗),于公元前五世纪,通过希波(希腊/波斯)战争传播到希腊,以后又沿袭到罗马帝国。太阳神教更早是从古代巴比伦帝国学到了占星术,以星为神,认为一周七天分别由七个星神监护管理。七个星神是太阳神、月神、火星神、水星神、木星神、金星神和土星神,依次分管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天。其中太阳神是主神,监管第一日,所以把第一日称为太阳神日,也称主日,即“主神之日”。可见,主日这个名词源本是出自太阳神教,是伴随着太阳神教而通行于希腊罗马社会的。当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徒公开接受太阳神日为礼拜日时,就把主日这一名称一并接受了。这是很自然的。

基督教接受主日为礼拜日,有一个衍变过程:第一阶段是罗马帝国君民历来信奉太阳神教,以第一日为主日,敬拜太阳神。这时,基督教来到这里,与太阳神教有了接触。第二阶段是君士坦丁皇帝于公元321年颁布法令,规定以太阳神主日为全国假日,为基督徒改守主日铺平了道路。第三阶段是公元364年,基督教在老底嘉会议上通过决议,公开接受太阳神主日为礼拜日,并且禁止遵守安息日。第四阶段是公元392年,罗马帝国皇帝钦定以基督教为国教,实行政教联合,以国家权力推行主日制度。主日制度就是这样行开的。

当时,众多基督徒接受太阳神日及其名称“主日”,并不以为羞耻,因为是与皇帝官府同道。只有那坚持遵守安息日的信徒才是困难重重,抬不起头来。那时有一位聂斯托利大主教坚持遵守安息日,又加其他原因,即被判为异端,流放到外地,在流放中死亡。可见,当时遵守安息日是多么艰难。(聂斯托利派教会多年后传福音到中国,称为景教,仍然遵守安息日。)

基督教接受太阳神日,自觉可耻,是从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以后才自觉可耻的。由于马丁路德解禁了《圣经》(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以前,天主教禁止平信徒读圣经),并宣称“圣经,惟有圣经”是基督新教信仰的最高权威。此言既出,理应信守。可是,他们却依旧遵守主日,这就不符合圣经。因此,他们像夏娃吃了禁果时的心情一样,发觉自己赤身露体,便想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遮羞。于是,他们便找出来圣经上几处似乎有关的章节,勉强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所以,就是在这个历史阶段,才产生了这样一批为主日辩解的神学作品。其实,辩解是徒劳的,不如虚心顺从真理。

任何宗教的重大变革,其背后都必有政治力量的推动。以色列人在亚哈统治时期,离弃耶和华上帝,普遍敬拜巴力(太阳神),其背后的政治力量就是王后耶洗别。(王上1630—33)同样,基督教初期教会离弃上帝的安息日,改为遵守太阳神日,其背后的政治力量就是罗马帝国宫廷及其国教太阳神教。这是决定性因素。因此主耶稣在异象中批评说:“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启220)主耶稣所说的这个耶洗别也相当于亚哈时期的耶洗别,她也是引诱人敬拜巴力(太阳神)。但是,也不是全教会都跌倒,在亚哈时期有以利亚等七千人不拜巴力(王上18:2219:18),在新约时期也还有一部分坚持遵守诫命的人。主说:“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启226)可见,两条道路,后果迥然不同。

二、他们首先从早期教父遗训中为主日寻找根据

在为主日辩解的各种著作中,都引用了早期教会几位著名教父的遗训,证明早期教会接受了主日为礼拜日。有这么几条:

1、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说:“那些遵照古代习惯而行的人,得到了新的盼望,他们不再遵守安息日,而是按照主日的精神来生活;在此日,我们也因主日而复活。”(《达马内夏人书》91

2、殉道者游斯丁说:“礼拜日是我们共同聚会的日子,因为是在第一日,上帝使黑暗和空虚混沌经过变化创造出世界,而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也是在这一天从死里复活。(《第一护教辞》67章)。

3、早期文献《十二使徒遗训》141说,“在主日你们当聚会擘饼,并献上感谢。”

4、巴拿巴写道:“我们欢喜地遵守主日,耶稣在这一天从死里复活。”(《巴拿巴书》159。但有人考证,此书是伪作。)

当时犹太国是罗马帝国的属地。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据说还算开明,但是,绝对不容许反抗;一有反抗的苗头,立即扑灭。希律屠杀伯利恒全城的男孩,彼拉多钉死耶稣,都有这种政治背景。特别是公元70年和132年发生了两次犹太人起义事件,遭到罗马官府镇压以后,从此,在罗马帝国全境掀起了大规模的反犹运动,对犹太民族恶眼相看。由于犹太人的一大特点是遵守安息日,因此,连安息日也被人仇视。于是,那些非犹太人基督徒多数都躲避遵守安息日,有的则改在夜间举行崇拜活动,有的则改在罗马人敬拜太阳神的日子(主日)举行,只有极少数人还冒险坚持遵守安息日。而坚持遵守安息日的这部分基督徒,则受到多数人的歧视。这样,在基督教中,遵守主日便逐渐成为主流,遵守安息日的则寥寥无几。这应是历史的真实。

由此,回忆起中国的一段历史。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把我国东北地区建立起一个伪“满洲国”。在日军的控制之下,三千万东北同胞,谁也不敢公开说满洲国不好,都要说好;并且也不敢说自己是中国人,不是满洲国人!——当时在罗马帝国境内,主日的盛行,料想也是如此。

对于这些改守主日的众多基督徒,后人应当怎样评论他们呢?能说他们错吗?试想,连使徒彼得在危急时刻也曾三次不认主,而主耶稣并未弃绝他。事后,他也很快地悔改了,而且最终以身殉道,实践了他的忠贞。彼得“不认主”,并非一错到底;一旦环境改善,他立刻悔改归正。至于改守主日的这些基督徒,他们何时才能悔改归正,就要看他们自己了。中文《经文汇编》作者芳泰瑞牧师,是近代掉转脚步悔改归正的最著名的一位。

这场旷日持久的反犹运动,以及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十次大迫害”,其残酷程度远胜过中国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因此,自那时以后,凡属维护安息日信仰的书籍,一概被销毁无遗,以致后人只能看到尊崇主日的教父遗训,再也看不到尊崇安息日的教父遗训了。尊崇安息日的训言只保留在新旧约圣经里。凡真心敬爱上帝和敬爱主耶稣的人们,应该专心从圣经里领受真理。这是惟一正路。

三、他们又从圣经中为主日寻找根据

众多基督徒遵守主日,主要是以早期教父的遗训为根据,美其名曰“继承教会传统”。但是,他们这样行,正应该受到主耶稣的谴责。主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因此,他们更注重从圣经中寻找根据。他们最常引用的经文是以下几处:

(一)说七日的第一日是纪念耶稣复活。(太28:1,可16:29,路24:1,约20:119),其实,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若说七日的第一日耶稣复活,这是事实。但是,若说遵守主日的原因就是为了纪念耶稣复活,是不合事理的。

1、主耶稣在受难前夜亲自设立了圣餐礼,并亲口叮嘱“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耶稣既然已经为自己设立了记念方式,所以,门徒完全不可能另定一套记念方式,以致亵渎主。若说耶稣复活那天门徒有集会(约20:19),那是事实。他们可能天天有集会,但决没有记念意义,更没有取代安息日的意义。如果说有记念意义,那是后人强加的,是曲解。

2、公元325年,在尼西亚会议上,教会设立了复活节,以纪念主的复活。复活节的设立,证明第一日主日不是纪念主复活的日子。这是教会自身作的证明。

3、有人引用保罗在林前1517的话,证明基督复活的重大意义,用来证明第一日主日的重大意义。这更是不对的。因为保罗这句话与“主日”毫不相干。如果说基督的复活有重大意义,就应该从一周中设立一个纪念日,那么,基督的受死、升天,同样有重大意义,早期教会并未在一周中设立受难日和升天日作为记念。可见,以“重大意义”为由来为主日辩解,也是说不通的。

4、如果教会领袖认为有必要在圣餐礼以外设立记念耶稣的日子,他们更应该设立七日的第六日为“新约的赎罪日”。因为这一日是上帝的羔羊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为全人类献了赎罪祭,实现了旧约时代杀羊献祭的预表(利未记第十六章)。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也是不应该这样做,因为主耶稣已经设立了圣餐礼。同样,门徒也不可能设立第一日为记念耶稣的复活日。那么,如今基督教界绝大多数信徒,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第一日主日是记念耶稣复活”,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早期教会领袖接受了太阳神日为主日,背弃了上帝的安息日,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恶行找个比较光明一点的借口,以图自我掩饰;而大多数人则是随声附和,不求甚解,人云亦云。

(二)说七日的第一日保罗在特罗亚聚会擘饼(徒20:7);又说保罗写信吩咐哥林多教会为圣徒捐钱(林前16:2),证明在保罗时代第一日主日举行礼拜已经普遍实行。——这样理解也不符合事实。因为保罗在特罗亚的聚会,其原因圣经上已经写明,是“因为要次日起行”,是一次告别会,在会上也有擘饼仪式,仅此而已,不容曲解。至于哥林多教会,保罗只是叮嘱他们在第一日留出捐款,此外并未提到那日有没有圣会,所以更不应该多说。至于说教会遵守第一日主日已经普遍实行,那是保罗殉道牺牲以后很久的事,而不是这时的事。

(三)说五旬节圣灵降临(徒2:1—4)。

五旬节是摩西律法中的一个重要节日。

早期教会的教父们,为了向罗马官府献媚,为了尊崇太阳神主日,曾经把犹太人和犹太教视为可憎,把上帝的安息日称为犹太人的安息日,加以蔑视。总之,据说当时的社会思潮是逢犹(太)必反。但是,近代神学家为了证明第一日主日的神圣性,这时又不反犹了,更是把犹太人的五旬节请了回来,把“五旬节圣灵降临”作为主日神圣性的有力证据。其实,那也是做不到的。

圣灵降临当然是值得感恩的大事,但是,这与规定哪一天为礼拜日无关。在新约圣经里,多次提到圣灵降临,都没有说明什么日子,因此,不具有“日子”方面的神圣意义。至于这次五旬节圣灵降临,也仅只说明这一天是七日的第一日。但是,七日的第一日并不完全等同于主日。有两个公式:

1)七日的第一日=(等于)主日;

2)七日的第一日≠(不等于)主日。

若从一周七天的排列次序来说,第一日等于主日,如第(1)式;但从这两日的名称和宗教背景来说,七日第一日不等于主日,是第(2)式。因为“七日的第一日”这个名称是以上帝的安息日为背景的,(中文圣经上“七日”这两个字,原文本义就是“安息日”),而“主日”这个名称(不含启1:10主日)是以太阳神教为背景的。它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宗教和两个不同的灵。因此,凡属涉及圣经上“七日的第一日”的事,都应该理解为这是属于上帝安息日范畴之内的事,与太阳神主日无关。因此,五旬节(是七日的第一日)圣灵降临,也与太阳神主日无关。实际上也确实无关。因为主耶稣在逾越节受难,到五旬节,才过了五十天,门徒还都集中在耶路撒冷,福音尚未传到外邦,与外邦宗教还没有发生任何接触,所以与太阳神主日毫无关系。其次,五旬节这一天圣灵降临,有三千人受洗。请注意:这三千人完全都是遵守安息日的,连一个遵守太阳神主日的也没有。可见,所降临的圣灵,必然是上帝真理的圣灵,是与圣经真理相符合的圣灵,而不可能是太阳神的灵。所以,有人举五旬节圣灵降临为例,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安息日才是真理!

(四)如何理解耶路撒冷会议决议(徒15:28,29)。

有人提出,耶路撒冷会议只要求外邦基督徒“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此外并未要求遵守安息日,证明不必遵守安息日。

如果这个问题提得对,那么,同理,会议也没有要求遵守主日,可是有人却偏要遵守主日。会议也没有要求遵守第一条诫命,以及第二条,第三条……第十条诫命,按照上述逻辑,基督徒就可以拜假神了,也可以杀人放火了……。真是不可想象!可见是不能这样理解的。

据说,遵守主日的神学家们,许多都是很聪明、很有学问的人,对圣经有很好的理解力。但是,事实证明,只要一涉及安息日的道理,他们的聪明才智就一扫而空,变得浅薄幼稚,语无伦次了!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是独一上帝的圣灵所启示的,所以不能兼容第二个灵。任凭什么人,今人或古人,要想把太阳神的灵夹带进来,以假乱真,都是办不到的。

耶路撒冷会议(约于公元48—50年)是一个重要会议。会议的议题是讨论外邦基督徒要不要受割礼和遵守摩西的律法,而不是讨论要不要遵守十条诫命。如果外邦人可以不遵守最最起码的十条诫命,可以继续拜假神,拜偶像,那就不能称为“归服上帝的外邦人”了。(徒15:19

会议最后采取的措施,是差遣保罗、巴拿巴、犹大和西拉四人,去到安提阿和外邦各地教会去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内容。此后,主要是由保罗担负起这项圣工,他不但走遍各地教会,当面传达,而且结合书信传达。圣经中收录的保罗十三封书信,就反映了耶路撒冷会议的内容。所以,我们在学习保罗书信时,一定要结合耶路撒冷会议的背景来理解。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很可惜,有人在学习保罗书信时却不肯结合这次会议的背景,以致往往造成误解,而误入歧途。

(五)说“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律法是什么?律法一词在圣经中是个灵活的概念,有时作广义理解,有时作狭义理解,要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而定。我国社会生活中也是这样。例如说,公民要“奉公守法”,这个“法”是指各种法。但在法官审理案件时,说要“依法办案”,这个“法”的内容就要看具体案情而定:是婚姻问题,就依《婚姻法》;是土地问题,就依《土地法》,不可错乱。

圣经上所说的律法有三大类:(1)十诫律法;(2)仪文律法(主要是杀羊献祭的条例,节期的条例等);(3)割礼律法。(参见罗227,此外,他们有时也把旧约圣经前五卷统称为律法)。保罗书信中所说的“律法”或“摩西的律法”,有时包括这三大类,有时则只限于其中一类或两类。“割礼”本不属于摩西律法的范畴,但在使徒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于将其归入摩西的律法。

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有人拿这句话来抵挡安息日,说“不在乎遵行律法”就是废掉律法,就是废掉安息日。这样说是不对的。

在这里,保罗是根据耶路撒冷会议精神,向罗马城教会讲解“割礼应当废止”的道理。并且,作为“割礼”的对立面而讲到“信”,讲到“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2)保罗的论点是:人,因信而称义,不是因割礼而称义,所以说“不在乎遵行律法”。这句话中所说的律法,首先是指割礼,因为这是保罗要着重讲解的耶路撒冷会议的内容。进一步说,这句话所说的律法,若从广义说,也可以包括摩西的仪文律法和十诫律法。因为人若不接受(“信”)耶稣为救主,只凭杀羊献祭,或只凭遵守十诫(如同法利赛人),也不能称义。

但是,“不在乎遵行律法(包括十诫)”,不等于废掉律法。保罗接着说,“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他又加了一句:“更是坚固律法”。(罗3:31)“坚固律法”,就是指坚固十诫律法。保罗又对哥林多教会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这就是坚固律法的具体内容。所以,保罗的教导,不可误解,也不容曲解。

有人讲道只讲“不在乎遵行律法”,而不敢接着往下讲“坚固律法”和“守上帝的诫命”,不敢把保罗的教导讲透彻,甚至不肯分辨这三种不同的律法,这就是断章取义,是不忠实的表现。

(六)说“安息日是后事的影儿”(西2:16-17,加4:10-11),应当废止。

保罗责备加拉太教会“谨守日子”,又对歌罗西教会说“节期、月朔、安息日,都是后事的影儿”。保罗在这两处所说“日子、节期、月朔、安息日”,都是摩西仪文律法的内容,都是以杀羊献祭为核心;而杀羊献祭的仪式,其本义就是预表耶稣将来代替世人受死赎罪。“被杀的羔羊”就是耶稣的“影儿”。(约1:29)及至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实现了赎罪大计,也就实现了“影儿”的预表作用。所以,关于杀羊献祭的仪式,以及与献祭相关的一整套复杂的仪式、制度、节期、安息日,就应该到时终止。耶稣受难那天,圣殿的幔子忽然裂为两半,(太27:51)证明旧约的献祭制度就到此终止了。

在摩西的仪文律法中,有逾越节、五旬节、赎罪日、住棚节等七个节期(见利未记23章),每个节期里都有一个(或不只一个)安息日。有的写明“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32节),有的只写“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35节),这也是安息日,是节期中的安息日。不过,这些安息日都不是七日一次,而是一年一次,也不一定落在七日的第几日上。摩西特别指明,“这是耶和华的节期,……这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以外”。(利23:37-38)可见,两种安息日(第七日安息日和节期中的安息日)是有明显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保罗告诫加拉太教会和歌罗西教会的话,完全符合耶路撒冷会议精神,凡属仪文律法中的节期、月朔、安息日等制度,都应该终止。但是,这里不涉及十诫律法和十诫中的安息日。十诫中的安息日不是后事的影儿,不能张冠李戴。

(七)说“日日都是一样”(罗14:5)。

保罗说:“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有人就拿这句话作为贬低安息日的根据。其实,他们未必了解这句话的本意。

保罗说的这句话,不是指的自然界,每天都有日出日落,而是从宗教意义上说的,是说“守日”问题。(罗14:6)保罗奉差遣向外邦人传福音,并且传达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向外邦教会讲解废除割礼和仪文律法的道理。有人把这项信息传到罗马城,引起了罗马城教会犹太人基督徒的不同反应,议论纷纷。因此,保罗写信向他们进行讲解。

问题可能是集中在犹太人的七个节期上。七个节期中有三个大节日,即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逢到这三个节日,住在犹太全地的居民都要集中到圣城耶路撒冷来过节,甚至散居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也有一大部分回来过节。(参见徒2:1—11)场面极其盛大辉煌,引人入胜。特别是有人有幸走进圣殿大院里,亲眼看见主礼祭司眼含热泪,按手在羊羔头上,然后拔出尖刀,把羊羔活活杀死,血流如注,令人肃然起敬,激动不已!对于这种场景,只要看过一次,便终身难忘。现在他们听说连这样神圣崇高的节日活动也要废止,便心有留恋,虽说这仅是预表基督的“影儿”,此时理应终止,可是,若能保留一两个最佳的节日,岂不是也很好吗!——罗马城教会很可能是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认为值得保留;“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认为都是影儿,都可以废止。保罗则认为,“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14:6)。意思是:遵守节期安息日的人,是为预表中的救主而守的。言下之意:救主耶稣既已临到,守日就应终止。保罗的讲解完全符合耶路撒冷会议精神。可见,这与第七日安息日并无关系。

说到这里,还应反问,那些引用这节经文(罗14:5)试图贬低安息日的神学家们,对于“日日都是一样”这句话是怎样理解的?是认为“一周七日中不分圣日和平常日,日日都是一样”吗?如果是这样,那就有问题了。因为提出这条意见的神学家,自己就没有这样行。据《十二使徒遗训》11:10说:“凡先知教训真理,若他不照所教而行,便是假先知。”可见,他是自己坐进“假先知”的席位上去了。

四、再找间接的根据

在圣经中,可以直接为主日作证的章节实际上是没有的。于是,他们就编造出一些间接的理由,加上倾向性的讲解,使人形成一种似是而非的习惯性观念,这在一些人的信仰上也能成为根据。不过这样的根据,都是以强解圣经为手段,也就没有多大价值了。

(一)以新约时代和旧约时代的区别为立足点,编造理由。

他们首先提出了“新约时代不同于旧约时代”这个基本观点,——这个观点并不错。——然后以这个观点为基础,并以主日为中心,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证明主日的合理性。这个方法很能迷惑人。其中,特别容易使人产生错觉的,是他们故意把道德律法(十诫)和仪文律法混为一谈,故意把节期的安息日和第七日安息日混为一谈,使人产生错觉。

例如:

1、安息日属于旧约时代,现在已是新约时代,所以不必遵守。(来8:6-13

2、现在是恩典时期,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

3、律法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耶稣已经替守了。(西214

4、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0

5、有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

6、主日才是基督徒的安息日。

7、上帝赐福给安息日,这福气已经转到主日了。

……等等。

这些理由的立足点是新约时代和旧约时代的区别。至于这种区别是否涉及安息日,就必须辨别清楚。我们查考圣经,知道旧约和新约的主要区别并不是安息日问题,而是主耶稣十字架上的牺牲,代替了杀羊献祭的制度。《希伯来书》写着说:“日子将到,我(上帝)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8:8)“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9:11-12)“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上帝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10:1—9

以上经文清清楚楚地说明了,新约和旧约的区别,就是由主耶稣的流血牺牲代替了杀羊献祭的制度。此外,并没有把安息日改为主日的内容。只要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端正人们的信仰观点,同时,以上所列举的这些条“理由”也就不攻自破了!

(二)他们割裂十诫,否认十诫的完整性。

他们把十诫中的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与其他九条割裂开来,并借用圣经的话,说安息日是专门为以色列人设立的,(出31:17)外邦人不须遵守。——这样解释当然是不对的。

1、因为十诫是一个整体,是不能分割的,若“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2、上帝在西乃山颁布十诫,是向所有信奉上帝的人民,即上帝拣选的人民颁布的,并无例外。因为当时只有以色列民是信奉上帝的民族,是上帝的选民,所以上帝说“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现在,福音传到外邦,凡是“归服上帝的外邦人”(徒15:19),都是上帝的选民(约15:16)“是被拣选的族类,……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前2:910)因此,遵守安息日也是上帝和每个基督徒之间“永远的证据”。

(三)如何理解诫命总纲和条文的关系。

他们有一条理由说:主耶稣只提出了两条最大的诫命,而没有吩咐遵守安息日(太22:27—40),所以就可以不遵守。这个理由能站得住吗?主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主耶稣还说这两条最大的诫命,是“一切道理的总纲”,当然也是上帝十诫的总纲。总纲第一条是“爱主你的上帝”,其内容包括十诫中的前四条。前四条中第一条是“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不可雕刻偶像”,第三条“不可妄称上帝的名”。——这三条都是“不可……”,都是静止的,叫人以“不行动”来表示对上帝的敬爱。这当然是应该的,但是,是不够的。所以,上帝特别安排了第四条诫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一条是叫人行动起来以表达对上帝的敬爱,是叫人放下日常的行动,投入记念和敬拜的行动。这一条才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敬爱上帝的试金石。若只看前三条,从静止状态中来观察,看不出来;惟有看第四条,从动态中来观察你的主动性,才能看出你是否真的“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上帝亲自设立的诫命,“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也不能废去”的。(太5:18)所以我们每一位真心爱主的基督徒,都应该把自己这一份主动的爱心献给上帝,而不应该盲目地献给太阳神!

(四)他们甚至请拉比来作证。

在近年国内主日教会出版的一本神学教材中,看见这样几段话。

 

我很愿意在这里介绍一位犹太基督徒对安息日的看法。遵守安息日是犹太人独有的特点。犹太教认为,遵守安息日必须完全遵照犹太拉比的律法去做,否则就算不得遵守安息日。犹太拉比认为,非犹太人如果不全部遵守律法(例如受割礼),而只遵守安息日,就是该死的。

拉比们在“安息日”这个总条目中,制订39种不应在安息日进行的活动。这39种内的每一种又分为39项。39×39=1521项关于安息日的规条。日常发生的最简单最细小的事,都是拉比律法所涉及的题目。

“遵守律法的外邦人犯有死罪。所以遵守安息日的外邦人,他就犯有该死的罪。或者让一个外邦人成为称义的归化者(即皈依犹太教者),而让他遵守全部律法;或者让他继续遵守他本国的律法,但不可增加也不可减少。但如果他遵行律法,或遵守安息日,或者有所改革创新,他就要受责打,或受惩治,但不要予以杀害。”(拉比著作)

 

这本教材作者在这里要向读者(学生)介绍一位犹太基督徒对安息日的看法。但是,他所介绍的并不是这位基督徒的看法,而是这位基督徒转述犹太拉比的看法。这就是文不对题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拉比是什么人?拉比是犹太教的教师。法利赛人最喜欢人称呼他拉比(太23:7)。拉比和法利赛人的信仰观点经常是一致的,常常共同密谋陷害耶稣(路6:6-11)。在遵守安息日的方式问题上,文士和法利赛人与耶稣的观点严重对立。教材介绍的这位拉比,是现代拉比。他的观点和古代拉比的观点是一致的。

问题在于,这本教材的作者和读者都是基督徒,是信耶稣的。耶稣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是他亲自设立的,在遵守安息日的方式上,他有绝对权威。教材作者以基督徒的身份讲安息日问题,本应把耶稣遵守安息日的方式和教导介绍给读者,不料,他却搬来了拉比,(耶稣的敌人),利用神学院的讲坛,向安息日的主挑战。对于这位作者,若说他是浅薄无知,就显得不够了;应该说他是倒戈叛变,跟卖主的犹大一样!恕我直言!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一位基督徒牧师,竟然把基督的敌人请过来,与自己的主耶稣为敌。这能是真的吗?就是真的!因为基督徒一旦接受了太阳神主日,就是归降了太阳神,他就变成了太阳神的奴仆,只效忠太阳神,不再效忠耶稣——安息日的主了!事实摆在眼前,使你不得不信。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太6:24)看起来,遵守太阳神主日的,就是事奉两个主了。

第三,教材中这篇文章的开头,作者说:“目前有少数教会宗派,多少有些抬头的趋势。例如安息日的问题,……”。看起来,这篇文章以及拉比的观点,是写给安息日会看的。其实,安息日会自会按照主耶稣的观点和方式遵守安息日,而不会受犹太拉比的干扰。并且,通过这篇文章,使我们重温了“安息日掐麦穗”的场景,(太12:1—8),享受了与安息日的主一同受责难的福气。

第四,这篇文章也不一定完全无用,对于他们中间有意转守安息日的人,可能起到恫吓的作用。如同大喝一声:“你看,1521项,你守得住吗?”或许就吓退了。但是,也不见得有效。因为,这1521项是拉比和法利赛人的教导,又不是主耶稣的教导,基督徒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总之,第一日主日,它原本就是一个祭拜太阳神的日子,完全没有敬拜上帝的意义,也没有纪念耶稣复活的意义。基督徒放弃上帝的安息日,改为遵守主日,是个时代错误;后人又为此辩解,更是错上加错!

 

撒但的伎俩是用似是而非的话语引诱人犯罪。古时他引诱夏娃,夏娃听信了,就跌倒了。他也引诱耶稣,耶稣则用“经上记着说”来抵挡他,把他打退了。所以,基督徒应该牢记这两宗经验教训:要信从圣经的教导,不要相信那似是而非的谎言。愿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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