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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政党领袖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发布时间:2011-04-20

一、马、恩、列、斯

  人权并没有使人摆脱宗教,而只是使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45页。

  宗教信仰自由,所有民族一律平等。列宁:“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及其说明”,《列宁全集》第2卷第71页。

  任何人都有充分自由信仰任何宗教或者不承认任何宗教,就是说,像通常任何一个社会主义者那样做一个无神论者。在公民中间,完全不允许因为宗教信仰而产生权利不一样的现象。列宁:“社会主义和宗教”,《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2卷第132页。

  我认为有责任就在这里坦率而公开地指出,社会民主党为信仰的完全自由而斗争,它完全尊重一切真诚的宗教信仰,只要这种信仰不是靠暴力或欺骗来进行传播的。列宁:“在第二届国家杜马中关于土地问题的发言稿”,《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5卷第151页。

  党纲草案中规定,全体公民,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等,都享有平等权利。列宁:“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宁全集》第7卷第62页。

  党赞成宗教信仰自由,赞成人们有信奉任何宗教的权利。斯大林:“在走向民族主义的道路上”,《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284页。

  我们甚至承认耶稣会教徒有自由传道的权利,可是我们反对(当然不是用警察手段来反对)耶稣会教徒同无产者结社。列宁:“我们纲领中的民族问题”,《列宁全集》第6卷第414页。

  社会民主党人要求每人都有充分的信仰自由的权利。欧洲各国中只有俄国和土耳其还保留着一些可耻的法律,来反对不信正教而信其它教的人,反对分裂教派,反对其它教派信徒,反对犹太人。这些法律不是直接禁止一种宗教,就是禁止传布这种宗教,或者是剥夺信这种宗教的人的某些权利。所有这些法律,都是极不公道的,极强制的,极可耻的。每个人不仅应该有相信随便哪种宗教的完全自由,而且应该有传布随便哪种宗教和改信宗教的完全自由(编者注:该句在原著中,所用字体就与前后文字不一样,以强调“传教也自由”的重要性;这说明列宁是一个公正的人、一个讲原则的人。尽管他是所有共产党领袖中最反对宗教的,但他同时也是这些领袖里唯一的一位强调“不仅信教有自由,而且传教也有自由”的人!令人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追随者们都没有遵行他的教导,不是逼迫甚至血腥镇压宗教,就是叫人民“只许信教,不许随便传教”)。哪一个当官的都管不着谁信的是什么教:这是个人信仰问题,谁也管不着。列宁:“给农村贫民”,《列宁全集》第6卷第364,365页。

二、毛、周、邓、江

  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92页。

  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毛泽东:“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谈话的要点”,《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39页。

  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毛泽东:“同西藏人士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4页。

  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而且非常有害。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68页。
  
  宗教的存在是长期的,中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周恩来:“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第223页。
  
  谁要企图人为地把宗教消灭,那是不可能的。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它还是有宗教的;我们决不打算这样做。如果我们不想要的东西就认为它不会存在,那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我们主张,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信教的、不信教的可以共存。周恩来:“关于基督教问题的四次谈话”,《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第225页。

  信仰宗教的人,不仅现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有,就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不是就完全没有了?现在还不能说得那么死。……你说所有的共产党员不怕鬼,我就不相信。人的
思想有各种各样,只要他不妨碍政治生活,不妨碍经济生产,我们就不要干涉。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67页。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像宗教这样的问题不是用行政方法能够解决的。林彪、“四人帮”破坏了我们一贯的宗教政策,我们现在开始恢复老的政策。邓小平:“同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的谈话”,《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34页。

  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理由相违背。邓小平:“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的谈话”,《邓小平思想年谱》第167页。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它包括保护人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这样两个方面。信教与不信教都是公民的权利,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任何歧视信教群众和歧视不信教群众的行为。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江泽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614,615页。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必须加强,而绝不能削弱,更不能放弃管理。……不要一讲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对宗教活动采取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态度,甚至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也视而不见;也不要一讲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就又不分是正常宗教活动还是非法活动,一概加以限制。江泽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第615,616页。

  我们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但不能简单地把无神论与有神论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无神论者与有神论者思想信仰虽然不同,但在如爱国、维护祖国统一、拥护社会主义等涉及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原则问题上是可以一致的。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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