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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三: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作者:安息日会 | 发布时间:2012-09-18

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问题十三:
  保罗岂不是说:「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著心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吗?(罗7:6)
  
  上文我们已解答了,保罗所谓:「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是指现今我们是借著信耶穌基督称义,而不再借著行律法献祭称义了。
  
  误解圣经,自取沉沦
  请勿误解保罗的意思,以为他说:现今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已经脱离了捆我们的律法,所以我们现在不必遵守律法了,因主已经释放了我们,使我们得到真自由,现今只要有「爱」就可畅行无阻,自由自在了!这是大大的错误!难怪现在世上有这麼多的所谓基督徒,放纵自我,违背律法,也不觉得有罪了!这些信徒误解了基督的「爱」,也误解了基督的「真自由」。
  
  爱与自由都要依循原则
  基督的「爱」是有不变的原则的,这原则是建立在「爱神与爱人」的十诫上,离了这些原则,就会变成乱爱、溺爱、放纵情欲的爱、自私自利的爱、畸爱、反常的爱等等,全部都是「假爱」。
  同样的道理,基督所说的真自由也是要遵守祂的真道,才可得到(见约8:31-36)。人若不守主的真道,不守原则,知法犯法,那种所谓的「自由」就会变成放纵、纷争、打斗、贪婪、偷盗、淫乱、酗酒、吸毒、欺骗,最后变成无恶不作、无法无天、无可避免地导致痛苦、悲哀、疾病、伤害、监禁鞭打、身败名裂、死亡沉沦等等……这都因为中了「假自由」之害。
  主所颁佈的神圣诫命,及祂设立的一切规律,都是要维护我们不跌入罪的陷阱内,以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刑罚,是信徒得享「真爱」及「真自由」所当竭力遵守的不变原则。
  主耶穌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约8:31, 34)
  
  上帝的律法全备
  诗人大卫说: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
  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况且你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 (诗19:7-11)
  
  新旧约的分水岭
  无可否认,基督的死是新旧约时代的分水岭。圣经记载:
  「耶穌大声喊叫,气就断了,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27:50-51)这就标志著旧约一切献祭礼仪制度的终止,开展了新约恩典时代。这种突然的转变,是没有人能明白的,包括十二使徒在内。故以色列人仍然按照旧约的一切律例规条献祭,行割礼,守节期,日子等……。直到在大马色的路上主向扫罗(保罗)显现,召他成为外邦的使徒,将这道理启示给他。他还得依靠圣灵的大能,冒着生命、逼迫、辱骂、各样的危险、困苦艰难,把这从天上来的启示,尽他的本份教导、传扬开了。屡次在他的书信中,尤其在希伯来书中(由第七章至第十章),详尽地说明:
  耶穌已经借著祂的死,成全了一切的祭物,并结束了在地上圣所按著律法所进行的一切献祭礼仪及割礼的制度,把它转移到天上的圣所去,因为地上圣殿献祭赎罪的事,乃是天上圣殿供奉赎罪事的「形状」和「影像」(见来8:1-5;9:24)。
  
  割礼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所以,保罗又说:「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著仪文的旧样。」(罗7:6)他又说: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唯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
  他的意思是,按著肉身出生的,不都是真犹太人,只有借著基督重生的才是真犹太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承受新天新地为永远产业的。
  割礼始自亚伯拉罕,是上帝与他和他的后裔立约的「证据」,这证据立在他们的肉体上(见创17:9-14)。到摩西时候,上帝立法规定,凡以色列人出生的男婴,第八日就要行割礼(利12:3),这是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定例。
  新约之后,割礼的灵意没有废掉,只是从肉体的仪文割礼,转入心灵的割礼,是借着基督的灵,使人痛悔己罪,除去情欲的败坏,顺服上帝的真道。
  保罗说:「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
  
  割礼仪文律废除,诫命永存
  地上割礼的仪式已经废除,因为祭司的制度已经废除,没有被上帝承认的祭司主持割礼了。但基督既然为我们在天上圣所作大祭司,所以也得由祂作「心灵」的割礼,在乎灵,不在乎仪文了。
  保罗时代,还有祭司为人献祭和行割礼,但上帝已经不悦纳了。有人辩称,既然割礼与献祭的律法已经废去,那么十诫也应废去,因为上帝所颁佈的律法是一整体的,不能说这个废去,那个保留。
  但这样的辩论是错误的,因为上帝颁佈的律法,基本上可分基本律与仪文律。基本律是使人知罪,永存不废,也不更改;只有仪文律是使人想起罪来,是暂时存留的,已被基督以死成全后废去。请看圣经把这两种律法分得何等清楚,保罗说:
  「受割礼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礼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
  上帝在西乃山交给摩西两块刻有十条诫命的约版,并命令他存放在至圣所的约柜内(见申10:1-5;来9:1-4),与其它的律例、典章明显有别,请勿混为一谈。
  
  切勿误解圣经原意
  「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句话是指「割礼」应著重在心灵的更新,除去情欲的败坏,而不在乎按著仪文割在肉体上。
  这句话请勿误解为:我们借著基督和圣灵,已在灵里遵守了一切律法的精意,所以就不必拘泥一切律法的字句了;或是,我们已经被圣灵充满,所以就不在乎遵守诫命和律法的字句了。这样的解释都是误导信徒的,有这样观念的信徒,犯了律法也不觉得有罪,特别是指犯第四诫。
  持有这种错误观念的信徒请及早觉醒吧!律法的字句与精意岂不是一致的吗?上帝造外面的,岂不也造里面吗?他写字句,不也表达精意吗?所以忠诚事奉上帝的信徒,内外都要一致!
  此节「仪文」的希腊原文Grammati是文字(Letter),这里是指那些割礼仪文律法上的文字,不可与诫命或基本律混为一谈。
  既然基督已经结束了地上圣所的一切祭祀礼仪,并已在天上圣所作新约的中保,作大祭司,继续替我们赎罪祈求。所以现在我们在新约的恩典之下事奉上帝,就要按著心灵的新样,不要按著以前仪文的旧样了。

  仪文的旧样
  现在我们作基督徒,不要再像旧约时代的法利赛人,和食古不化,严守律法规条的犹太人那样,他们自以为义,外表道貌岸然,假冒为善,只遵守律法的表面字句,却忽略了律法的公义、怜悯、信实精神。外表受人尊敬,但内心却是污秽邪荡、不公不义、欺骗勒索、贪爱钱财、爱慕虚荣、争权夺利、以自我为中心等等(见太23章),这样的人又怎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呢?
  
  心灵的新样
首先要放弃一切的献祭礼仪,借著基督的宝血,洗去天良的亏欠,又借著水与圣灵重生的洗,成为新造的人,有真理和仁义在心中,又借著圣灵的大能及主的恩典,忠心热心事奉主,并传扬主的救恩,不但要遵行诫命不犯罪,而且还要结出圣灵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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