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辨正
发布时间:2011-04-24
希伯来书四章九节的“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存留”,常被人主观地加以不符合原文词义的解释:
1) 有人说:“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指七日的第一日。
2) 有人认为此经乃指圣徒将来在天国享受的安息。
查此句的原文无“另”字。英、法、德等译文均无“另”字。只有中文本加了这个字。1905年施约瑟翻译的浅文理中文《新约》译之为:“由是观之,必尚有安息为上帝之民存留。”此译文既无“另”字,也无“一”字。
今参照施氏译文,将和合本译文的“另、一”二字删去,则得:“必有安息日的安息为上帝的子民存留。”可见,按原文分析,以上第一种解释不能成立。
第二种解释能否成立?也不能。下文指明其错误之处。
希腊文的“存留”,主要有两个词。一是“阿坡来坡”apoleipo,是“遗留”之意;二是“阿坡开麦”apokeimai,是“留到将来”之意。今举例说明如下:
1) 遗留:“我在特罗亚留于加布的那件外衣,……”“特罗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提后4:13,20)
2) 存留到将来:“给你们存在天上的盼望。”(西1:5)“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4:8)
原文“为上帝的子民存留的”安息日的安息,不是留到将来的,而是“遗留”给他们的。是何时遗留给他们的呢?是旧约过渡到新约时留下来的。显然,此节经文讲的不是未来天国的安息。以下两节经文强调“留给人现在享受”之意:
1)“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他安息的应许……”(来4:1)
2)“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来4:3)此处的“得以进入”的原文时态是现在时,不是将来时。
对于凡是正视事实的人,以上凭据是充足的。但有人可能还不信服。删去“另”字,尽管有原文为根据,但来4:8提到“别的日子”,似乎同那“另”字有关。
为了解决这问题,必须研究“别的日子”究竟指什么。
此节经的全文是:“若是约书亚已叫他们享了安息,后来上帝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为什么在此提出约书亚来?
《希伯来书》的作者是犹太人,料到熟悉《约书亚记》的犹太读者们,会想起此书曾五次提到约书亚使以色列民享了安息(1:13,15;21:44;22:4;23:1)。
来3:7-11论“安息”的话,是从七十士译的希腊文《旧约》引来的。用了五次的动词正是来4:8的 katapauo (叫享安息),与来3:11的 katapausis(安息)字根同。上引《约书亚记》原文五处有此词,译为“平安”四次,“安静”一次。
保罗指出:约书亚率领以色列民占领迦南地之后所享的“安息”是因停战而实现的社会安定,不同于上帝的安息。
“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一语,究竟指什么,尚待澄清。
先应说明,“别的日子”不可能是七日的第一日。因本节的话题是:约书亚没有叫以色列享了上帝的安息,“所以过了多年……又限定一日:‘今日’” 让他们进入他的安息。这就是那“别的日子”,是《诗篇》95篇的“今日”。它区别于约书亚的“平安”。下文研究“今日”同安息日的关系。
以上援引来4:7的话,在和合本译文的“限定一日”后面加了“今日”,是根据原文加的。和合本的译者可能认为此处“今日”多余了,故有意漏译。
其实,这一“今日”并非多余。它说明“今日”是上帝明确“限定”为他子民进入他安息的日子,不是任何一天。
上帝所限定的日子是哪一天?答:“其实造物之工,从创世以来已经成全了。论到第七日,有一处说:‘到第七日上帝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一处说: ‘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来4:3-5)很明显,两节经文相提并论,表明上帝所说“我的安息”,乃指他在创造天地时所设立的安息圣日。
来4:4说,上帝最初限定第七日为他子民进入他安息的日子。来4:7说,他“过了多年,就在大卫的书上,又限定一日:‘今日’”。此处“又”的原文palin译为“再”更为确切。初次限定的日子和后来“再限定”的日子,同是指这个圣日。
既然如此,来4:8所说“别的日子”是哪一天?应注意:本节经文的意思是:约书亚叫人享的平安,不是上帝的安息,所以他才在诗篇里“再提别的日 子”,让他的子民进入他的安息。此处“别的日子”是区别于约书亚时代的“四境平安”(书21:44)。当年,“耶和华使以色列人安静,不与四围的一切仇敌 争战。”(书23:1)“安静”固然也是一种安息,但不同于《诗篇》95篇所说的“我的安息”。下文的分析说明,来4:8的“别的日子”正是上帝“限定” 的安息日。
《希伯来书》的这一段论“安息”的经文从3:7开始,到4:13结束。全文突出两个词:“安息”出现10次;“今日”5次。“安息”同“今日”有何内在联系?考查诗95篇的内容,它很适合会众在安息日崇拜仪式中朗读。前段说:
来啊,我们要向耶和华歌唱,
向拯救我们的磐石欢呼!
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
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地的深处在他手中,山的高峰也属他。
海洋属他,是他造的;旱地也是他手造成的。
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
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
因为他是我们的上帝,
我们是他草场上的羊,是他手下的民。
至此,“我们”出现七次,说明这是供会众朗诵的前段。文中还一连三次提到上帝“造”海洋、旱地和我们。很明显,这是记念上帝创造之工的诗篇,富有安息日的精神气息。
从后段起,本诗篇即改换口气:“我们”转为“你们”。保罗郑重声明:这是“圣灵有话说”。此句的头一个词,中文是“惟愿”,但原文是“今日” (ha-yom)。按犹太会堂崇拜仪式的常规,讲台上必设一位男高音领唱员,英文称他为cantor,常同会众作对应式歌唱。查近代欧美阿什肯那金派 (Ashkenazim)犹太教徒,在星期五晚迎接安息日聚会时,仍照古老传统集体朗读诗95篇。每当会众读完“我们是……他手下的民”后,便停止朗读。 于是,台上领唱员引吭高歌:“哈-哟-姆(今日)!惟愿你们听他的话……”。每安息日,这阵嘹亮的歌声,及歌词的严肃警诫,给会众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为 此,圣灵感动保罗以“今日”篇为主题,劝勉圣徒要操练信心,进入上帝的安息。这“今日”篇,是圣灵说的话。
因为犹太教徒常在安息日听见这“今日”篇被朗读出来,在他们的印象中,“今日”定指安息日。故保罗无需说,“‘今日’乃安息日。”我们掌握了诗 95篇在犹太教崇拜仪式中的用法,以及犹太人对“今日”篇的传统印象,就能明了全篇论“安息”之经文的思路。否则,人对此经文的原意似懂非懂,随意翻出面 目全非的译文:“趁着还有今日”。──错矣!
本篇“安息”的原文katapausis (卡塔抛西斯),用9次;“安息日的安息”的原文 sabbatismos (撒巴提思莫斯),仅在来4:9见用1次(中文来3:19的“安息”是译者加的)。下文要将“安息日的安息”对照原文进行分析辨正。
该词在全部《新约》中,只出现一次。故此近代和现代的译者,有的以为它是katapausis (安息)的同义词,惟独添了安息日的色彩而已。和合本中译文反映了这种认识。其实二者不是同义词。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名词。有的译者,如布雷克 (Bleek),以为 sabbatismos 是作者创造的新名词,其实不然。在非基督教哲学家普鲁塔克(Plutarch,46-128)的遗著《论迷信》(De Superstitione)第三章中用过这个词,其用法清楚易懂,指犹太人守安息日的习惯。后来的教父们也有这样使用的,简单地指守安息日的习惯。在犹 斯丁(Justin)的作品中,此词同 sabbata phulassein 及 sabbat-izein (均指“守安息日”)交替运用。它是从动词“守安息日”(sabbatizo)派生的动名词,其派生法符合希腊文法的规则。今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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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译文 动名词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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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tizo 施浸 baptismos 浸礼
heortazo 守节期 heortasmos 节期的遵守
sabbatizo 守安息日 sabbatismos 安息日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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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安息日的安息”的译法不正确,因没译成动名词。原文是个动名词,译文也该是个动名词:“安息日的遵守”或“守安息日的习惯”,相当于英文 的Sabbath observance 或 Sabbath-keeping。如此,来4:9应译为:“这样看来,安息日的遵守仍留于上帝的子民。”即“留给上帝的子民。”
“为上帝的子民存留”改为“留给上帝的子民”,既符合原文的“子民”与格的格式(见注),也符合“遗留”的涵意。和合本的译法却有“留到将来享受”的涵意。本文提的译法参照了提后4:13的模式:“我……留于加布的那件外衣”。
经分析改译,一段比较含糊,常被人误解的经文,原义昭然,成了清楚易懂的话,说明安息日是留给上帝子民的。
有人说,犹太信徒本来就守安息日,不需要向他们证明安息日仍然存留。对!他无需证明这件事。全篇论“安息”的经文是勉励性的,不是辩论性的。作 者只是用信徒熟悉的经文劝他们力争进入上帝的安息。为此,“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安息日的遵守仍留给上帝的子民。”
来4:9被错误地加了“另”和“一”字;4:7被错误地删掉了“今日”一词。现在还必须指出:来3:13的“总要趁着还有今日”也译错了。如按 原文字面翻译,此句应译为:“直到(achris hou)今日(tosemeron)被叫(kaleitai)时。” 但如此翻译,文不成章,和合本译者参照英文本的 as long as it is called today,译之为“趁着还有今日”。其实英译文也有误。
查此节原文在文法结构上有一特点,译文未能表达出来。按希腊文法,定冠词的性别,同名词一样分为阴、阳、中三性。按通常用法,冠词的性别如与所 属名词的性别一致,则指时间。本文的“今日”系阴性,但其冠词是中性,这表明,此处“今日”指的不是时间,而是那“今日”篇。犹太人常用文章的首词为篇 名。例如:《创世记》篇名是“起初”(breshith);《出埃及记》篇名也是原文的首二词。
至于“被叫”一词,指的是犹太会堂讲台上领唱员大声朗读“哈-哟-姆”(ha-yom)的习惯。保罗以诗95:7-11为主题,教信徒“彼此相 劝……直到那‘今日’篇被朗读时”。希伯来文“叫”字也可作“读”和“念”字用。况且该文词汇除“叫”字外,并无其它可译为“读”的词。《旧约》中“读” 见用42次,原文全系qara(叫);希腊文的“读”是anaginosko,但考虑到《希伯来书》是犹太人写给犹太人看的,还考虑到希腊文的“叫” (kaleo)是希伯来文“叫”(qara)的派生词,故把来3:13的“叫”译为“朗诵”或“宣读”,有语文学的依据。英文将被动语态译为 it is called today,偏离了原意。
查三种现代版的希腊文《新约》,其中凡是引自《旧约》的经文,皆改用黑体字以示区别。今查出,来3:13的“今日”(semeron)系黑体 字,而其中性冠词(to)不是黑体字。这说明,这三部希腊文《新约》的编辑,都确认此“今日”不是指时间,而是指那引自《旧约》的“今日”篇。查几种英文 译本,为要显示此特点,在“今日”上加有引号。但这还不能充分表达作者以中性冠词配合阴性“今日”的用意。中文《圣经》译者未能显示此特点,致使译文掩盖 了原文实意。
有人提出:上帝所说“我的安息”,不是安息日,因为以色列民在摩西时代已开始守安息日,约书亚和大卫时代也一直守安息日,所以“别的日子”不可能是安息日。
好。姑且否定“我的安息”就是安息日的认识,去探讨另外两个论据:
1)此经上下文有什么话能证明来4:9是指七日的第一日呢?没有。整卷书只字不提第一日。来4:4却说:“到第七日上帝就歇了他一切的工。”来 4:10说:“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他的工一样。”请问:这两节经文令人想起七日的第一日呢,还是第七日?如果硬说犹太人早 已遵守安息日,所以圣灵这话是叫他们改守第一日,那有什么根据呢?没有根据。上帝说:“我必不背弃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诗89:34)
2)有什么凭据证明来4:9的“安息日的安息”是留待将来享受的呢?没有。上下文不提将来的事。来4:3说:“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 息。”其动词“进入”是现在时,不是将来时。加上来4:9的“遗留”和来4:1的“留下”,对于“现在进入安息”的解释,构成三个有力的证据。
来4:8所说“别的日子”,其区别对象是约书亚时代。而且来4:7说明:这“别的日子”是上帝所限定的“今日”。
以上论据全属经文的内证,说明来3:7从诗95:7引用的“今日”,因为一直是在安息日聚会时大声朗读吟唱的,故在犹太会众印象中,“今日”总是安息日的同义词。
诗95篇的文字结构显明:前段是供会众朗读的,后段是由领唱员“叫”唱的。现在能否确定,在一世纪犹太会堂里的仪式确是如此进行的呢?这方面的 直接证据还没找到,但间接的凭据有两篇遗著,是二世纪前后撰写的,证明古代犹太拉比们多有把诗95篇的“今日”与安息日等同起来的。
犹太人最早将拉比们对《圣经》的讲解写成书的,约公元300年,有拉比利未(R.Levi)把能回忆的古人遗训写下来。在《诗篇注释》(Midrash Tehillim)卷二92页,他说:
“他们(以色列民)何时按诫命守全一个安息日,他们就必得蒙救赎,正如经上所说:‘今日,惟愿你们听他的话。’又说:‘当……守安息日为圣日。’”(申5:12)
比以上拉比早一代的拉比约哈南(R.Johanan)有遗言说:
“有福的圣者对以色列说:‘我虽然已经预定千禧年实现的时期,而且不论以色列悔改与否,预定时期一届满,千禧年必然到来。但如果他们只悔改一 天,我就要使千禧年提前来到。’正如:‘今日(救恩到来)惟愿你们听他的话。’我们还晓得:我们若能把全部十诫守好(一天),大卫的儿子就必来临。照样, 人若能守全一个安息日,大卫的儿子也会来临,因为安息日等于全部十诫。”(Midrash Rabbah)
约哈南像利未一样把安息日同“今日”联系起来,在引用诗95篇的“今日”那句话之后,就说,“人若能守全一个安息日”,就是守好全部十诫;“安息日等于全部十诫。”
这一概念在犹太拉比们的遗著中长久流传,但在二、三世纪的著作中,只找到此二例。考虑到早世纪的著作能保存到现代的数量不多,而在仅存的古籍中 竟有两段文将诗95篇的“今日”同安息日联系起来,说明古代的拉比们持有这种观点的必是更多。此重要旁证表明:《希伯来书》将“今日”同安息日联结为一, 有悠久的传统认识和崇拜仪式为背景。不理会此背景的现代学者,难怪翻不出剔透的译文。
必须认识到:本书信的读者是一世纪改信耶稣的犹太人,而我们是二十世纪的外邦信徒。故此,我们要尽可能置身于古犹太基督徒的环境中,设想他们特殊的宗教背景是如何反映在这一书信中的。美国学者劳尔义(S.T.Lowrie)说得不错:
“使徒们去世之后,这个旧约真理的基督化形式对基督教界必是相当生疏的。但当这书信逐渐被更多教会承认为正经之后,它才有了影响。但由改信耶稣 的犹太人所组成的教会团体,此时早已绝迹,也没有什么信徒的处境同原先阅读《希伯来书》的人完全一样。这一事实使得这书信的部分题旨,尤其是这关于‘安 息’的特殊教训,被人用外邦信徒的眼光来阅读。他们的思想方式势必很难领会早期犹太基督徒容易看懂的话。于是世世代代递传下来,对‘安息’的解释,是外邦 信徒的传统观点。这就说明,尽管我们竭力置身于原始读者的地位,但我们毕竟不可能对此书的各个要点,看得像他们一样清楚。”(见《〈希伯来书〉注释》 114页)
劳尔义是众多英美学者中将sabbatismos 译为英文动名词、并免用不定冠词的少数学者之一。若中文不用“另”字,而仍用“一”字,将此句译为:“必有一安息日的遵守留于上帝的子民”,读者所得总的印象仍有“另”的涵意。
原希腊文sabbatismos 无冠词,而大多数英译文加用不定冠词 a。如此,动名词“守安息日”加用不定冠词,得译文 a Sabbathobservance 或 a Sabbath-keeping,使人想到将来,或第七日以外的另一个圣日。其实这并非此句经文的必然译法。《新约希腊语文法》编者罗伯特逊 (A.T.Robertson)在796页指出:不用定冠词的希腊文名词,其译文不必须用不定冠词,还可能要用定冠词。
劳尔义前文作的提示,促使本作者考查犹太教崇拜仪式的传统,及来3:13“‘今日’篇被叫时”的确切译法。犹太会堂在一世纪的安息日朗读诗95 篇的史实,虽无第一手资料为旁证,但来13:3本身是最有力的内证,说明当时犹太会堂里,该诗篇确是如此“被叫”的。否则此句经文不可能写出来。
《希伯来书》被早期东西方各教会普遍承认为正经,乃在第二世纪之后。此时罗马帝国全境排犹运动方兴未艾,各地教会停守安息日、改守七日第一日的 倾向愈演愈烈。此种形势对《希伯来书》外邦读者的影响可想而知。他们对犹太人会堂的崇拜仪式不熟悉,故对来3:13所说:“到‘今日’被叫时”所指何事不 理解,便随意猜测修改。中文译者给来4:9的动名词 sabbatismos 加了“另”字,也就在所难免的了。
如今为了很好掌握《希伯来书》作者所处时代的宗教背景,应先肯定他是长久受拉比们传统教育的犹太人在圣灵默示之下写信。拉比们对安息日的神圣性 非常重视。他们所称“安息日等于全部十诫”,很能代表当时普遍的信念。耶稣屡次在安息日的守法上触犯犹太人的遗传,也很能说明问题。在他们看来,耶稣犯了 他们定的规条,就是犯了安息日。其实,“安息日的主”并没有犯过安息日,只是把自己为人类设立的这成圣的记号,照他原定的宗旨给人作了正确的榜样。
《希伯来书》中关于安息日的教导,符合主的原意。诗95篇劝人“不可硬着心”,才能进入上帝的安息。犹太人守安息日流于形式。圣灵劝他们要“有 信心与所听的道调和”;凡“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有了信心,才不至“硬着心”。上帝要“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2)。
劳尔义对来4:9的剖析作结论说:“我们译第九节的方法显然对于守安息日问题有着重大的意义。它使此节经文成为《新约》中维护第四诫的最有力的证据。”(引文同上131页脚注)
本段经文总的信息是什么?先应肯定,初读此文的人是守安息日的;但仅在形式上守圣日还不够,惟有“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来4:3)为此,“安息日留给上帝的子民”,让他们操练信心。这就是“圣灵有话说”的实意。
另则,全篇有关“安息”的论证,也是针对犹太人的一种传统认识提出来的。诗95:7-11说:
惟愿你们今天听他的话。
你们不可硬着心,像当日在米利巴,
就是在旷野的玛撒。
那时,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
并且观看我的作为。
四十年之久,我厌烦那世代,说:
“这是心里迷糊的百姓,竟不晓得我的作为。”
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说:
“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
玛撒事件在四十年之前(出17:7);米利巴在四十年之后(民20:13)。可见,那四十年的飘流没有使以色列人的内心改变。四十年开始时,上 帝因百姓不信,宣判刑罚说:“你们的尸首必倒在旷野……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漂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民14:29,33)及至四十年届满,约书 亚率领以色列民占领迦南地之后,才终于达到“四境平安(安息)”。
犹太人的传统认识是:以色列当时已享了安息。但圣灵的启示却否定这种认识,说明只有“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可硬着心”是真信心的果效。而这种凭信心进入上帝的安息,是在安息日实现的。
试探上帝的祖辈因没有信心而未能进入上帝的安息,现代信徒还“留下有进入他安息的应许”。过了多年,“就在大卫的书上,又限定一日:‘今日’。”这就是在以色列占领迦南地多年之后,再提别的日子──安息日──为我们进入上帝之安息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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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希腊语的名词分为“主、属、与、宾”四格。格的变动呈现于名词尾端字母的改换。名词既有格变,故希腊语造句时常免用介词。此处的“子民”为 与格,无介词。中文的“为上帝的子民存留”改成“留于上帝的子民”,并不违背原文的文法规则。无介词的“上帝的子民”的与格形式,既可译作“为上帝的子 民”,也可译作“于上帝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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