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号 诋毁先驱

     有可能在讲述上帝的子民以往的经验中所发生的事时,把他们的经验讲得看起来可笑又讨厌。把这项工作的某些特征列出来,使之与伟大的整体分离,这是不公平的。这么做可能会将真理与谬论混和起来,被仇敌大大利用,对真理不利,阻碍上帝的事工。……{5MR 283.1}

    有些人在劳苦作工向堕落的人们阐明怜悯的信息,为要拯救将亡的生灵。我们的弟兄们在提出这些人的缺点时,不要以为自己是在侍奉上帝。假如这些弟兄所拥有品性上的弱点是从有缺陷的祖先遗传的,难道这些缺陷要被搜出来展览示众吗?{5MR 283.2}

    岂可将上帝所拣选用来完成改革,反对教皇权和偶像崇拜的人们介绍为讨厌的人吗?撒但一会统治者的旗帜被举得高高的,错谬显然耀武扬威,而改革者们藉着上帝所赐给他们的恩典,成功地与黑暗的权势作了斗争。宗教改革家们历史中的大事被呈现在我面前。我知道主耶稣和祂的使者以强烈的兴趣注视着与撒但权势所作的斗争,撒但使他的众军与恶人联合起来,为要消灭神圣的亮光,上帝之国的火焰。他们为基督的缘故遭受了不认识上帝之人的轻蔑、嘲笑和仇恨。他们受诽谤、遭逼迫,以至于死,因为他们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若有人对这些人妄加评述,将他们的错误和过失摆在世人面前,就要让他记住,他这是在基督圣徒的身上对待基督。……{5MR 283.3}

    你既公开上帝子民的错误和过失,就羞辱了上帝和耶稣基督。我宁愿舍了我的右臂,也不愿你所写的东西显在世人面前。你还没有意识到你所做的事会有什么影响。……{5MR 284.1}

    主并没有叫你把这些事当作我们这班人正确的历史公布出来。你的工作会使我们有必要付出努力去说明为何这些弟兄采取了极端的立场,提出详情为你的文章所怀疑和责备的那些人辩护。{5MR 284.2}

    你没有你所写的那班人和已经歇了自己的劳苦安息之人的早期经验。你发表的观点是片面的;因为你没有说明上帝的能力与他们的努力相结合,即使他们犯了一些错误。你把弟兄们的错误突显在世人面前,却没有描述上帝纠正那些犯错之人,拨乱反正的事实。反对者们会很高兴得到由我们的人送到他们手中供他们利用的事。你罗列了早期使徒们的错误,那些在基督的日子主所看为宝贵之人的错误。{5MR 284.3}

    你在提出上帝的使者们所采取的极端立场时,难道以为会激发人们对上帝为这时候所做之工的信任吗?要让上帝藉着灵感追溯祂子民的错误,好指导和警告他们;而不要让有限的口或笔细述上帝子民经验中的那些那些容易混乱和蒙蔽人心的特色。谁也不要叫人注意那些主要工作已蒙上帝悦纳之人的错误。你所写的文章不会在读者心中对我们的工作和工人留下真实公平的印象。……{5MR 284.4}

    上帝的儿女在祂眼中是非常宝贵的,而那些用笔墨或声音削弱信靠耶稣基督之人哪怕一点儿影响的人,也在天上被登记为伤害主自己。“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我们需要记住,我们应当谨防自己的思想、感情、言语和行动,免得在基督的圣徒身上伤害救主;因为祂已明确地告诉我们:祂与受苦的人类视同一体。忠于上帝的人没有一个能不经历严峻的斗争和考验就在荣耀的国中得到生命冠冕的尊荣的。每一个在赛跑中赢得不朽冠冕的人,都要守规矩。……{5MR 285.1}

    我们要把作战的武器对准仇敌,决不要调转武器对付那些遵照万王之王的命令出发,为万主之主奋勇作战的人。谁也不要针对上帝所承认的精兵,就是上帝所派要向世人传一道特别的信息,做一项特殊工作的人。基督精兵的脚步可能不总是显得完全,但他们的战友不可因他们的错误而说出会削弱他们的话,而应说出会加强他们、帮助他们收复已失阵地的话。他们不应将上帝的荣耀变为羞辱,让他们大君的最苦毒的仇敌占便宜。{5MR 285.2}

    同作精兵的人不要严厉过分地评价自己的战友,尽量暴露他们的每一过失。但愿他们不要表现出撒但的品性,变成控告弟兄的人。我们在维护真理、为上帝被践踏的律法辩护时,会遭到世人的误传和歪曲。然而任何人都不要暴露基督的精兵可能犯下的、但采取错误立场的人已经认识和纠正的错误,从而羞辱上帝的圣工。……上帝必指责那些不明智地暴露自己弟兄过失的人,远过于那个失足的人。批评和指责弟兄被算为批评和指责基督。(《信函》189448号,致W. H. 利特尔约翰长老,189463日){5MR 286.1}

    我从早年开始就参与上帝现代的圣工。我专心于这项工作,要对我同道的弟兄们说几句。我熟悉在圣工中出现的带有狂热主义特征的一切表现。主凭着祂的大能揭露了弟兄们所犯的错误和过失。那些真心爱上帝的人敞开心怀意念接受祂所赐的亮光。祂赦免了他们所犯的错误,藉着祂的大怜悯把他们的错误过失抛进深海之中。上帝既这样遮盖了他们的错误,谁还敢讲之暴露出来,呈现于世界呢?谁授权任何人在世人面前让上帝所拣选和接纳的儿女穿上黑暗的外衣呢?(《文稿》189427号第1页,致“安息日复临信仰的亲爱弟兄们”,189467日){5MR 286.2}

    我要对你说几句话。我把特别的证言错给了你。我原想给你的,是写给巴特勒长老的,可以在任何场合自由传播。但涉及特殊事项的特别证言不可向任何一方公开。{5MR 287.1}

    我认为在你手中的这份是我特别的私人财产,而且提到名字的材料不应到你的手里。希望你把这份私人稿件还给我,不要公开。……我没想把它放在你手里。{5MR 287.2}

    我所想说的是,要嘱咐所有读过或听过这份材料的人,这件事太神圣,目前不宜作为共享的资料。将来可能会公开,但现在不可以公开。您愿意尽快将这些文稿归还我,不读给任何人听吗?…… {5MR 287.3}

    给巴特勒长老的私信不是要公开的。若是你愿意的话,把它还给我,不要留底。我希望你这样做。(《信函》1906353号第1页,致沃尔特.哈珀弟兄,1906119日)

 

197359日发布。{5MR 287.4}

 

 

□ 本书版权所有---怀爱伦 译 吴晨欢 校 李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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