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号 必须应付指控

     当人攻击同胞,使上帝所指定为祂作工的人显得荒谬可笑时,我们若保持沉默,任由人们以为他们曾信任的弟兄姐妹们不再值得爱戴和交往,就不算公平地对待控告者和被他们的控告所误导的人。{7MR 332.1}

    在我们中间出现的这种事,就象可拉、大坍、亚比兰的做法,是得罪上帝的,应该予以对付。应该让控告者就每一点控告拿出证据来。每一个控告都应该予以仔细调查;不应将之撇在不确定的状态;不应任由人们以为可能这样或可能不是这样。……  {7MR 332.2}

及至有一位上帝的仆人,蒙上帝指定去做某项工作,有半个世纪之久一直是一位蒙悦纳的工人,为我们同道的人劳苦作工,在上帝的工人们面前也是一位主所指定的人;当因某种原因,一位弟兄在试探之下跌倒,且因所赐给他的警告信息而被得罪,象基督的一些门徒那样,不再与基督同行时;当他开始行事反对真理,并且公开他的不满,把假事说成真事时,这些必须予以对付。不可任由人们去相信谎言。不可让他们受欺骗。(《信函》1897年第98a9页,致麦卡拉弟兄,189749日)

1976428日发表。{7MR 332.3}

 

 

□ 本书版权所有---怀爱伦 译 吴晨欢 校 李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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