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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旧约圣经中的律法观念

    这场官司没有胜诉的希望,但律师却不想轻易放弃。他来回地踱步,似乎忘却了大厅里窃窃的笑声,思量着怎样辩护。我当时也在大厅里,我去是为了对一个教友表示支持,因为他碰巧在一个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地方。我们在等待处理他的案子时,就看到了法庭上的这一幕对一位酒后开车出事故的司机的审判。

    警察提供了详细的证据控告被告。事故发生当天,地上有些雪。事故发生在一个小镇上边缘地带的桥边上。当警察到达现场时,他发现一辆轿车撞在了桥的桥墩上。轿车被压缩了18英寸(半米),说明当时开车的速度至少是30英里(50公里)每小时。被告是在轿车的轮子后面找到的,当时他酒气冲天。警察还从车轮的印子上判断出在这辆车撞在桥墩上以前,它已经在人行道上足足开了120英尺(40)的路程。

    警察从以上证据得出结论说,被告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开车出事故的。他提出要被告付大笔罚款,并按相关交通条例没收他的驾照。我当时很好奇,不知道被告的律师能提出一些什么理由来开脱被告。对我来说,被告这次是毫无脱罪的希望了。

    但这位辩护律师却很勇敢。他立起起身来,开始在法官面前来回踱步,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高昂地演讲起来。他争辩说在事故当时,被告并没有醉酒。他开车穿过镇上,在他为了躲避突如其来的一辆车而急转弯时,撞在了桥墩上。在痛苦和沮丧状态下,为了减轻痛苦,他顺手抓起了放在车上准备带回家的酒瓶,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审判官指出雪地上的轮胎印并没有显示任何急转弯的迹象,而是表明车是在人行道上直开了120英里,这一证据更说明车上的驾驶员是酒后开车,而不是一个头脑清醒的司机在避免一次撞车!他称赞了律师的创造力,但他告诉他这样的故事他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可是这位律师并没有因第一次的尝试失败而泄气。他开始了第二轮战术。他争辩说,政府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顾客就是事故车辆的驾驶员。他说真正制造事故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已经离开现场了。被告当时在烂醉如泥的情况下,为了避寒而爬进了车内,后来不知怎么的,他就跑到轮胎后面去了!

    这时,整个大厅一片哗然,充满了强压着的笑声。但审判官却没有要求大家安静下来,因为连他自己都还没有从笑声中缓过气来。最后,他打断了律师的来回踱步和手舞足蹈。他说:“先生,我相信你的故事,不相信你的任何故事。但是,我得承认,在我坐在这把椅子上的20年中,我听到了许多故事,但都没有今天的更令人惊讶。你编故事的手段真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但我不能不说你的两个故事都完全令人无法相信。被告被判罚 250 美元罚款(25年前,这可是一大笔数目),没收被告驾驶执照六个月。”

    “我要上诉,尊敬的法官先生。”律师厚着脸皮,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法官回答说:“那你就在14天之内上诉,并提出上诉理由。”说完,他拍了一下惊堂木,然后迅速地转过头去,掩住了他的口,免得让观众看到他的笑容。

    打一场没有希望的官司真不是件有趣的事。不管你怎么争,如何辩,你的下场都是被惩罚。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害怕上帝的审判台的原因。他们害怕出示的证据对他们不利,他们的唯一下场就是遭受刑罚。但这却不是希伯来人对审判大日的看法。对他们来说,审判大日是他们所向往的。让我们更深入地来研究旧约圣经是怎样看待律法和审判的吧。       我们已经看到,圣经中的律法和约的根本目的是调控和管理关系。它们不是冷酷无情的。律法所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生活在一起的快乐,是人与上帝之间相处的快乐。上帝同他子民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旧约圣经中,上帝同他子民的法律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就是:约,义和审判。旧约圣经中还有其他的法律词汇,但在这本小书里,我们就只来研究这三个词。

1) 旧约圣经中的约

     我们已经大致地研究过约这个字,但现在我们要看看它在旧约圣经中的用法。旧约圣经(甚至是新约圣经)中法律语言的含义都来源于申命记。申 4:7-8:“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

     如果你对异教神有一点认识的话,你就会知道异教世界从来都不是,到今天也不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世界。这些传说中的异教神藏在每一课大树后面等待着捉弄人。如果你曾到过挪威的迪斯尼乐园,并在里面经历过一次乘船航行的话,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那段航程是对古挪威异教世界之恐怖的探险。整个航程充满了古挪威异教世界那些不可思议的,奇形怪状的潜伏在森林里的精灵。我们今天的后现代人往往把异教假神想想得很了浪漫,但事实上,异教世界是一个恐怖的没有安全感的世界。而这样一个世界仍然滞留在许多人的脑海里,比如在新几内亚和非洲的农村。这样的生活是非常令人害怕,非常没有安全感的。

     这个背景帮助我们理解申命记第四章的语言。有哪一国的神象上帝那样?有哪一国的神象以色列的上帝那样行动一贯并值得信靠?耶和华的律法和秩序正是他最大的优点。你能信靠他。耶和华也愿意受同样律法和条例的约束,跟他要以色列遵守的一样。而这就为以色列提供了安全感。

     上帝的律法是他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申 4:13:“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 旧约圣经,包括是十条诫命中的法律语言的基础就是约。约是以上帝愿意做什么以及他希望他的子民做什么的形式来表达的。它把美好的生活展现了出来。它描写了上帝会怎样对不同的情况作出反应,以及他的子民应该怎样回应他。约不是随心所欲的,也不是虐待人的。

     其中最美妙的事情是以色列同上帝的关系并不建立在以色列的表现的基础上。每当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一方的表现的基础上时,这种关系就不稳固。注意 7:7-9 所说的:“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实的上帝。向爱他,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

     哇!上帝将自己交给以色列不是因为他们有大能或人口众多,也不是因为他们比别的民族更好。不,上帝之所以将自己交给以色列民是因为他要守约。以色列守住了约吗?没有。事实上,他们的生活是一团糟。 看看当上帝把他们救出埃及后的表现吧。在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好事临到她们头上之后,他们仍然是一群制造麻烦的人。上帝对他们好不是因为他们的表现,而是因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这是怎样的安全保障啊!      

   以色列同上帝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就是上帝早就预先告诉了他们他要怎样行,然后上帝真的就如此行了。他将自己放在律法之下。这就好像上帝在说:“我会象我要求你们那样要求自己。当我给你们颁布律法时,我自己首先遵行它。我不要求你们做任何我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们或许会对旧约圣经中的一些刑罚感到不太舒服,但上帝让自己也接受同样的约束。在当时那种没有安全感的社会,这无疑为以色列民提供了巨大的安全感。好消息就是当我们明白了圣经法律的这一方面时,我们同样也会在今天的世界感受到安全感。

      30:15-16:“看哪,我今日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你面前。吩咐你爱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数增多,耶和华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赐福与你。” 这里上帝有没有说,我是很武断的,我要把这些条例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最好遵守它们,否则 . . . 不,上帝没有。他说的是,行在我的道上。上帝已经遵行了自己所定的法则。他要我们做的是他已经做过的事情。他不是希特勒。约反应了上帝是谁,他要人顺服的呼召正是要人象他的呼召。而这约正是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的根本。

2) 旧约圣经中的义

     我们要研究的第二个关键字是义。什么是义?首先,义是上帝的所作所为。 71:16, 24 说:“我要来说主耶和华大能的事。我单要提说你的公义。. . . 并且我的舌头,必终日讲论你的公义,因为那些谋害我的人,已经蒙羞受辱了。” 根据这段经文,上帝的大能作为决定了他的义。义就是上帝的作为。但我们怎么知道上帝的作为就是义的呢?因为他们是与约相称的。上帝的作为是义的,因为他所做的正是他所说的。他按照他的承诺而行。

      24:10-13: “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什么是义的行为?就是与约相称的行为。如果你按照约去做,你就是一个义人。你就在行正确的事。旧约圣经认为,义就是与约相称的行为,就是按照上帝的义、上帝的品德塑造人生。

      56:1: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在这节经文中,上帝说,行正确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上帝将要行正确的事,而你应该在他如此行的时候,站在他那一边。因此旧约圣经中的义的概念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表达出来。一种是与约相称的行为,另一种是以上帝的行为为楷模的行为。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两种方式实质上是一样的,因为上帝总是忠实于他的约。当我们行约上所说的,我们就是义的,当我们照着上帝所行的去行时,我们也是义的。两种情况都对。

3) 旧约圣经中的审判

     任何一个经历过在法庭上被控告的人都知道审判让人产生的恐惧感。但如果地上的法庭都造成恐惧感的话,那么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岂不更可怕?旧约圣经清楚地表明上帝是审判的上帝。上帝的审判是公义的。上帝审判的目的是为了评定公义是否得到了维护,是为了确定人的行为是否与约相称。

     我们可以在旧约圣经的历史书卷中一窥将来审判的情景。这些历史书卷涉及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记载了君王和臣民的言行。那些好王之所以被称为好的,是因为他们遵守了申命记上的律法,同时还鼓励他们的臣民照着做。恶王之所以是恶的,是因为他们忽略了申命记的律法,并且有时还带领他们的臣民拜偶像。在先知书里,君王们往往被定罪(比如,耶利米书),但先知们倾向于将以色列社会的行为看成一个整体。他们按照约来衡量整个民族的行为。他们问:以色列所行的是否符合约的原则?而先知们通常的回答是什么呢?不是!

     在圣经里有两种形式的审判:查案审判和执行审判。查案审判会问一个问题:行了义没有?查案审判会考察实情,找出事实。它累积关于发生之事的证据,然后将事发者的行为同约对比。只有找出所有的事实之后,才能得出最后的最完全的判断。这就是为什么查案审判的过程至关重要。

     而另一方面,执行审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义,为了确保公正。在古代,君王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理清事实,并公平地处理事情。因此,执行审判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惩恶扬善。在旧约圣经中,执行审判往往是用祝福与咒诅的语言来表达的。行义,就会蒙福。不行义,就会受咒诅。义是同与约相称的行为有关的。审判是为了评定一个行为是否符合约,然后给予应得的报应。 

     让我们查考一些经文,看看这些概念是怎样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实施的。让我们从诗篇开始。诗篇 72 篇。我前面已经指出以色列的君王在以色列民面前代表耶和华上帝,在耶和华上帝面前代表以色列民。因此君王的行为往往是关键,能让我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对待整个以色列民族的。注意 72:1-4 里提到的君王的职责:“上帝啊,求你将判断的权柄赐给王,将公义赐给王的儿子。他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

大山小山,都要因公义使民得享平安。他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之辈,压碎那欺压人的。”

     当诗人说,“将判断的权柄赐给王”时,他就是在说,“将对约的忠诚赐给王。”王当照上帝所行的去行。接下来的一节很明确,王要审判民众。那个时候,以色列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和执法系统。这两个系统都合在了一起。王既是一国之君,又是最高法院院长。王的职责就是按照约来审判臣民。他应当按公义审判。他当为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人,压碎压迫者。

     3:13-15 的主题也相似,但这一次,上帝代替了君王伸张正义:“耶和华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众民。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向贫穷人所夺的,都在你们家中。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搓磨贫穷人的脸呢?”这里,国中的统治者们和贵族们欺压百姓,因此,上帝进行干预,做了本应该君王做的事情,就是为那些遭受欺压的人伸冤。 因此以色列民因上帝的审判而欢呼,因为在那场审判中,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将被消灭,穷人和受压迫的人都将得解放,欺压人的将得到他们应得的报应。

     根据这段经文,一个公义的政权的任务是什么?一个保护弱者,捍卫受欺压者的政权才是真正的公义的政府。一个公义的政权当停止那些不与约相一致的行为。我们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经验中知道没有武力做后盾的外交是不足以与象希特勒之类的压迫者们周旋的。上帝的理想的政权不是交由懦弱之辈来执掌的。它将积极地实施约的条例好叫贫穷软弱的人能平安度日,并过上帝为每个人编织的生活。这就是古以色列的君王们应当做的。    让我总结一下我们刚才对旧约圣经的法律语言的快速回顾吧。首先,在旧约圣经中,约管制关系。它是维持人与人、人与上帝之间关系的基础。如此,约就为这些关系提供了保障。其次,义不是抽象的概念。它是非常实际且具体的。义是有关与约一致的行为。审判,最终将评估是否顺从了约,并按照行为施行报应。

     有人可能会说乍看起来,这几点中,没有一点是有爱心的。但这就误解了希伯来人对待生活的方式。我们在圣经中所看到的希伯来的方式是很有价值的,因为它很实际。希伯来人不满足于单单说:“我爱每个人。”相反,他们会说:“行这个,做那个,你就会成为一个爱人的人。”我们需要明白讲求实际的希伯来的义的概念,然后,我们才能明白表达在新约圣经里的难以置信的福音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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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蒋葆临牧师 翻译:刘忆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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