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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众士师
  士一~廿一;得一~四;撒上一~八

 

    神的选民征服了应许之地,按着支派抽签分地后,他们期待已久的那一天,便就近眼前了。早在六百年前,神曾经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成为大国,并且拥有这地,现在他们发觉这个应许已经兑现了。百姓在埃及的时候,必然渴望有一天他们能拥有自己的土地。在埃及,他们是异乡客,甚至为奴;在旷野,他们则是飘泊不定的寄居者,但现在却脚踏自己的领土,可以计划将来,随意修饰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这也是极大应许的日子。神应许兴起以色列,成为他特选的子民;并且神盼望这民族成为他荣耀的见证,所以以色列人期望成功与富庶,是理所当然的。神曾确实且清楚地应许要赐下特殊的福气,他说,百姓若专心跟从他,必在列国中「作首不作尾」,「居上下居下」(申廿八114;卅110)。以色列人的本份是服从他们属天的统治者,就必有光明灿烂的前途等待着他们,是任何一个国家从未享受过的。

    但是,这个辉煌的前途却成为泡影,因为百姓没有守约,他们没有持守对神的忠诚,也没有遵行他的律法,因此,这些难能可贵的福气便丧失了。

 

第一节  背景资料

 

一、士师记

    士师记是士师时代主要的资料来源。现在要讨论的,就是这个时代,假如要正确地评估士师记所提供的资料,就必须先了解这本书的基本性质,它是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记载历史,这角度是描述这段时期以色列的失败、亏欠与过犯。圣经中三番四次出现的钥节宣告说:

    「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廿一25),这卷书剖析了这种可悲的事实。这一类的史宾报导是必须的,因为它说明以色列人不蒙神祝福的原因。她本来拥有许多引人入胜的远景,但却因为不顺从神,而使一切美景都转眼成空了。士师记叙述种种导致她失败的途径。

    第一章描述以色列的失败,未能将迦南人驱逐出境。第二章说明她接受迦南人巴力(Baal)崇拜的后果。第三至十六章叙述接踵而至的迫害时期,是藉着米所波大米人(Mesopotamians)(即美索不达米亚)、摩押人(Moabites)、迦南人、米甸人、亚扪人(Ammoni- tes)及非利士人带来的惩罚。每一个时期包括以色列周而复始地犯罪、被侵略、惨受迫害,然后蒙神所兴起的士师拯救。最后,第十七至二十一章述及两件悲惨的事实,说明这个时期普遍盛行的不良行为。

    既然这种失败的主题在士师记中非常显著,我们切勿将书中所描述的生活方式,视为正常合法化,这是一般自由派学者的看法。举例来说,偶而有一位过路的利未人寻找工作,后来由一位以法莲人(Ephramite)米迦(Micah)聘雇他(士十七713),我们不能因此结论说,利未人通常都是机会主义者,我们反倒相信,大多数的利未人在所分配的城邑中都尽忠职守,只有少数不服从的,才依循这种越轨的生活方式。

二、迫害

    1.来自迦南当地的敌人:六次接踵而至的外来迫害,占据了士师记大部份的篇幅,并且消耗了这段时期中的许多年日。我们应该发觉,没有一次迫害来自当日的赐国。在世界历史中,士师时代是列强还未介入积极占领迦南地的时期。自亚门诺裴斯三世后,埃及第十八朝代的统治者不如他强盛,因此,对控制迦南地再也不惑兴趣了(注一)。第十九朝代早期的薛提一世,与他儿子兰塞二世会经北讨赫人,然而最多只经过巴勒斯坦沿海地带(注二)。这两位统治者曾占据伯珊(即伯善),但有城邑座落的山谷地带,仍然在迦南人的控制之下。因此,以色列仍然未受影响。继他们之后,第十九朝代的统治者,更为懦弱。虽然马尼他与第二十朝代的兰塞三世,曾间歇性地侵略过这个地区(注三)。

    这个时期北方的列强完全没有进攻迦南地。赫人是埃及特别宣战的对象,他们非常强大,但因这些战争而动弹不得。在约书亚时代,米所波大米北部的美垣尼仍然蠢蠢欲动,然而不久以后,他们的势力却被赫人大大的削弱了。当时,赫人在伟大的舒匹鲁刘马(Shuppilu-liuma)领导之下,日益强盛(注四)。亚述与巴比伦位于较偏远的东方,所以当时并未在西方扮演任何重要的角色,因此,迦南地的南部可以安静度日。以色列的敌人乃是当地的百姓,势力与他们不相上下。

    2.非利士人——最危险的敌人:无数迦南地的敌人中,带来最严重之成胁的是非利士人。也是在这段时期内以色列人最后要面对的敌人。自亚伯拉罕的时代,这个民族已经零星地分布在迦南地,但在士师时代,却蜂拥而至(注五)。原因是海上层民的大迁徙,其中一部份早已被法老马尼他驱逐出境了(一二三八~一二二八),但在兰塞三世(约一一九五~一一六四)(注六)治下的第五至第十一年间,非利士人迁徙迦南地为数比埃及人多,埃及人曾防备他们渗透埃及地,但并未禁止他们撤退和占据迦南南部沿岸的埃及属地。非利士人在这片原;于犹太人与但支派的土地上,建立五座有名的联邦(Pentapolis),即亚实基伦、迦萨、亚实突(Ashdod)、以革伦(Ekron)和迦特(Gath),各城邑有自己的首领。经过一段时期的适应:吸收了大部份的迦南文化与宗教后,非利士人因凶猛的军事活动而出名。结果帝来以色列第六次的迫害。非利士人军事上的成功,其中一个主要的武力来源是他们制造铁器的专利(撒上十三1922),这大概是从赫人学来的秘方(注七)。

    3.众士师:士师记的名字,来自神在这段时期所拣选的人,神要他们领导他的百姓。士师记二章16节说:「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拯救他们」。其中大部份的士师,圣经明说他们「审判以色列」的时间长短。这荣誉的一群通常包括十二个名字:

                                    参考经文

俄陀聂(Othniel     米所波大米人「二河之间」  711

以笏(Ehud          摩押人                  1230

珊迦(Shamgar                               31

底波拉与巴拉(Barak 迦南人                  四~五

基甸                  米甸人                  六~八

陀拉(Tola                                  12

睚珥(Jair                                  35

耶弗他                亚扪人                  6~十二7

以比赞(Ibzan                               十二810

以伦(Elon                                  十二1112

押顿(Abdon                                 十二1315

参孙(Samson        非利士人                十三~十六

偶而在这张名单上,会加上亚比米勒(Abimelech)、以利(Eli)和撒母耳。基甸的儿子亚比米勒在三年的领导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多是一位叛教的君王,而下像一位士师。以利与撒母耳虽说「审判」以色列(撒上四18;七1517),他们实际身份却是大祭司与先知。

    大多数士师的工作是兼顾军事与管理的,虽然并非所有的士师都参与军事活动,但他们却都以此闻名,因为圣经的记载大部份与此相关。其中六位的军事活动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本章稍后将加以叙述,四位士师(睚珥、以比赞、以伦和押顿)的军事活动没有提到。两位(珊迦、陀拉)只有简短的记载(注八)。但十二位士师都曾或长或短地从事于监督管理的工作(注九)。这方面的任务显然是由军事领导而产生的,百姓既然承认这位新的拯救者之领导能力,自然继续期待他处理一般民政,而「士师」(注十)这称呼是由这任务产生的。虽然律法中并未定规士师的职份,但却是神所赞同的。圣经屡次提到承担这职份的人是神所「兴起」的(士三915),至少四位士师(注十一)曾特别因着圣灵得着能力。

    4.年代问题:士师记牵涉到年代问题。书中所提及的年日,如迫害与平静时期,包括参孙的时代,共四百一十年(注十二),然而即使出埃及的日期非常早,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空隙,让这些事情占据四百一十年之久(注十三)。列王纪上六章1节记载说,出埃及距离所罗门作王第四年开始建殿的时候,只有四百八十年,两个数目只相差七十年。但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四十年,约书亚作领袖大概十六年,参孙之死与扫罗登基之间相距约五年,扫罗统治四十年(徒十三21),大卫作王四十年,加上所罗门王即位四年,共一百四十五年。换言之,士师记中的事实记载约超过七十五年。

    然而,士师记本身提供了答案,暗示某些事件是同时发生的,例如士师记三章30节至四章1节暗示,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摩押人后,珊迦就是在八十年太平的日子中作士师的。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耶弗他与参孙是同时活跃的,耶弗他专心应付约但河东的亚扪人,参孙则集中注意力对付西方的非利士人。某些次要的士师,既然在不同的区域活动,也可能是同时期的,例如陀拉在以萨迦作士师(士十12),睚珥则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作士师(士十35)。细心的研究发觉年代的出入可以正确解释清楚,无需对经文有不公允的批判。

    5.迦南的宗教:以色列不讨神喜悦的主因,是宗教上的问题,他们也因此丧失那应许的大福。许多以色列人竟然模仿迦南地的宗教礼仪。

    迦南人最重要的神是巴力,因为他管理天雨与风暴,迦南人相信,丰收和庞大的羊群所带来的经济繁荣,与取得这位神的喜悦唇齿相关,理论上来说,虽然伊勒(El)(注十四)是众神之首,但巴力却获得更高的尊荣。在拉斯珊拉(Ras Shanra)所发现的史诗文学,内容广泛,也介绍许多其他的神只(注十五),而巴力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摩特(Mot)是死神,被形容为每年导至巴力死亡的,但战争女神亚拿特(Anath)是巴力的姊妹,同时也是他的配偶,她却能使巴力复活(注十六)。虽然拉斯珊拉文件介绍亚舍拉(Asherah)为伊勒的妻子,可是在下迦南地,她却以巴力配偶的身份出现。按旧约中记载,刻上亚舍拉的柱子,是立在巴力祭坛旁的(士六2528;王上十五13)(注十七)。亚斯他录(Ashtaroth)是生殖力、爱情与战争的女神,在旧约中也经常与巴力相提并论(士二13;十6;撒上七34;十二10)。亚拿特、亚舍拉和亚斯他录三位女神给予人的概念是模糊不清,有改变和彼此混淆的倾向,往往令人难以分辨。敬拜这些神明所定规的仪式中,搀有宗教上的淫乱行为,而神话中也包括极端残酷和不道德的故事。并且也有以透童为祭品与敬拜蛇的事迹。这种宗教是腐败的,以色列既迷惑,便大大地犯罪了。经济是基本的吸引力量。以色列人盼望新的农业生涯带给他们财富,但他们错误地相信,固守巴力的礼仪是达成愿望的途径(比较何二58)。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

                    (士一1~三7

 

    前章提及约书亚挫消了迦南人的力量,但各支派必须各自占领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注十八)。从这方面的责任来说,我们目睹这个时期的第一次失败,没有一个支派成功地占领所有抽签而得的地。

    西缅(Simon)所分配的城邑座落在犹大的领土上,所以犹大得西缅的协助,曾首先发动攻击。他们的成绩较后来的支派好,但仍然「不能赶出平原的居民,因为他们有铁车」(士一19)。这里所说的「平原」,可能是指不久以后,非利士人要来占领的、靠近地中海的平原地带。那地区的迦南人仍然强大,按情形看,他们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战车(注十九),是平原上一种非常有效的武器。圣经告诉我们,便雅悯人[没有赶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Jebusites)(士一21),耶路撒冷是一个堡垒,虽然便雅悯人没有广阔的土地伸张声势,却也无能攻取它。紧靠便雅悯西边的但,与犹大际遇相同,被迫停留在山区,未获准进入较肥沃的低地。因此,正如前章所说的(注二十),许多人迁徙至拿弗他利以北(士十八章)。以法莲自拈阄的时候,就埋怨他所得的份,但却无能占领位于西方的基色地(Gezer士一29)。如果基色是以法莲唯一未能攻取之地,他的成绩也颇不错,可能是因约书亚早先劝言的鼓励(书十七1418)。但更可能基色地是象征着它附近一片颇为广大的土地,而且是他份中较好的平原地带,所以以法莲的成绩不算很好。邻近北方的玛拿西,也在平原地带上面临困难,他未能占领伯善、他纳(Taanach)、多珥、以伯莲(Ibleam)与米吉多和所有附属于他们的地区(士一27)。这些地方或是靠近地中海,或是在约但河谷(又称以斯德伦谷)。以萨迦和西布伦发觉,分配给他们的地,大部份在以斯德伦谷,为迦南人所拥有之地。奇怪的是士师记只字未提以萨迦的命运,极可能他也是失败的。以斯德伦谷中的城邑,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以色列人早期曾占领此地。相反地,我们看见不到一世纪后,在那地有埃及法老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袭击的痕迹,甚至深入东郡的伯善。然而却未曾大大地惊动以色列人(注二一)。西布伦也未能占领基伦(Kitron)和拿哈拉(Nahalol)(士一30),这两个城邑的位置未能确定,可能是在此山谷内。亚设支派在亚拘、西顿、亚革悉(Achzib)和亚弗革(Aphik)的努力上,也是徒劳无功,这些地方已被证实靠近地中海。亚黑拉(Ahlab)、黑巴(Helbah)和利合的位置虽然未能确定,但也可能是在平原地带(士一3132)。最后我们要注意到拿弗他利也未能驱逐伯示麦(Beth- shemesh)或伯亚纳(Bethanath)的迦南人。伯亚纳可能就是今日位于拿弗他利西端的伊巴拿(el-Baneh)。

    总括来说,以色列在山地相当成功,但在吸引人的平原地带却未能如愿以偿。在这些地方,迦南人人口较多,敌对的力量较大,以色列人占据了次要的山地,山谷地带仍然属于原来的居民。这是直接违反神那明确的命令(申七14)。迦南人要彻底被剿灭,否则他们会引诱以色列人的心,离弃耶和华,事奉他们的假神。在许多地方,这种情形实际发生了。结果,因为对神不忠诚而带来的严厉惩罚,在士师时代的早期便临到他们了。刑罚甚至来自「耶和华的使者」(士二14),百姓虽然立刻短暂地生出悔恨的心,但神的指责并未明显地改变百姓的作风,因此需要藉着严厉的外来迫害来施行管教。

 

第三节  米所波大米迫害时期

                    (士三8111721

 

    第一个带来刑罚的迫害者,是远自北方的米所波大米。除了思想这个敌人带来的苦难与后来蒙拯救的情形外,本节也必须研究记载在士师记未了(士十七~廿一)两个富有代表性的故事,因为它们是发生在这个时期内的。

一、迫害与拯救(士三811

    1.古珊利萨田(Cusham Rishathain)的身份:率领米所波大米进军的领袖名叫古刑利萨田。他的国家名叫亚兰拿哈林(Aram Naharaim),意思是「两河中的亚兰」,这是指米所波大米,因它位于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既然这是唯一来自远方的迫害者,而且,在这段历史时期中,米所波大米不可能与远在南方的以色列有军事上的接触,所以这位领袖的身份引起不少议论,有人认为他的故乡「亚兰」(’rm)的拼写法是抄写人的错误,应该是「以东」(’dm),因此袭击实际上是从南部邻近的国家而来。况且奋力抗战的士师俄陀聂,是南部犹大支派的一份子(注二二)。贾士丹有不同的想法,他认为古刑利萨田可能是赫人的王因征服美坦尼而闻名,后来,约在这个时期渗透南方直至巴勒斯坦,在伯善和其他地方(注二三)留下痕迹。阻是克莱的提议可能性较大,在第五章已经讨论过了(注二四)。他相信古珊利萨田是一位哈皮鲁领袖,原先进入迦南地为要征服迦南人,既眼见以色列人日益强大,便想前往征服他们。

    2.征服与拯救:历史的记载并未说明导致这次披征服的因由,也未曾说明多少支派被牵涉其中。然而没有任何一次的迫害是影响所有支派的,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拖延的时日长远八年之久。当近尾声的时候,百姓向神呼喊求救,神藉着俄陀聂搭救他们。俄陀聂是声成远播之迦勒的年轻兄弟,他早在夺取底璧城(亦称基列西弗)之时,已经大显身手了,当时他的叔叔曾应诺,要将女儿押撒(Achsah)许配给能够完成使命的人。大概百姓想起他的才华,所以恳请他领导对抗米所波大米人。关于他如何获胜,并没有任何记录,但有一个意义深长的记载说,在对抗时:「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胜利后,国中太平四十年,然后另一次迫害才临到。

    3、日期:第一次迫害的日期,以主前第十四世纪叶中初期最为适合,不可能紧接约书亚死后发生,因为士师记二章7节说,在约书亚的时代,和比他长寿的长老还在世的日子时,百姓对神仍然忠心耿耿。既然迫害是因为不忠而来的,故此众长老之死与百姓的堕落,时间上必定有一段距离。约书亚不可能在主前一三九○年前离世(注二五),因此,这次的迫害绝不会早于主前一三七五年而是十五年后的事(注二六)。

二、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士十七~廿一)

    士师记末了两个富有代表性的故事,应该属于这个时期。一个是关于但人的迁移,从他们拈阄所得之地迁至拿弗他利之北部(士十七~十八)。另一个故事,是关于基比亚(Gibeah)匪徒向一位利未人的妾施毒手,结果引起其他支派向便雅悯支派宣战(士十九~廿一)。第一个故事必须安插于士师时代的早期,因为约书亚记(十九47)也提及这次但人的迁移,而约书亚记是在喇合从那利哥城被救,仍然存活的时候写成的(书六25)。另一个故事之所以同时期,是因为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厄哈仍然任大祭司(士廿28),他在争战时期,甚至争战之前,已经是一个活跃份子(民廿五711;书廿二1331)。两个故事的记载,为要说明迦南地道德堕落的程度,并且足以代表其许多可能发生的事情。

    1.但人的迁徙(士十七~十八):第一个故事说明这个时期宗教腐败的严重性。以法莲人米迦从他母亲获得一笔金钱,花在建造私人的圣所上,并且立他儿子为祭司。当时有一位四出飘流,没有在自己城中尽忠职守的利未人经过此地,米迦便聘他为个人的祭司。约在这个时候,五个但支派的人,为自己的支派到处寻找较安舒的地带,他们偶而经过米迦的房子,被这私人宗教上的布置吸引住了。后来,他们率领六百名但支派的部队,前往夺取所看中的北方地带的时候,再度经过米迦的住处,便力劝那位利未人跟随他们。这年轻人显然是个机会主义者,他接受了邀请,并随手携带米迦家中的一些宗教物品。米迦声嘶力竭的抗议,却未能有效地制止他或他的偷窃行为。

    这段插曲包括几个与律法相抵触的因素:米迦的错误在于设立私人的圣所,因为当时只有示罗是被承认的。利未人的错误在于没有住在自己城中,却投身于私人的团体,参与不合法的祭祀活动。但人的错误在于离弃所分配的土地,设立私人的圣所,和窃取他人的财物以达成目的。

    2.基比亚的暴行(士十九~廿一):第二件事揭露这个地方道德堕落的程度,主要的原因是受巴力崇拜的影响。有一位利未人与他的妾晚上在便雅悯的基比亚歇息。正当夜里,城中的居民抵达他们所逗留的房子,强求要与他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利未人却以他的妾为替身,她被拉出去受凌辱。次日利未人发觉她卧倒门前,气绝身亡。在震惊与愤怒之馀,他将尸身切成十二块,每支派送一块,为着要求向基比亚的居民采取报复性的手段。因此,所有的支派命令便雅悯人提交罪犯,但遭拒绝。内战爆发了,虽然便雅悯支派的军力较薄弱(注二七),但却连续得胜了两次。然而,在第五次战争中,却一败涂地,基比亚被夷为平地,除了安全逃走至临门(Rimmon)磐外的六百人,便雅悯人被杀戮净尽。四个月后,众支派察觉,假如他们不为那六百个逃亡者预备妻室,这支派势必灭绝。后来他们采取不寻常的补救方法(注二八)。

    这次基比亚人所犯的罪,主要是道德上的暴行。首先是他们对那位利未人的欲望,然后是对他的妾。这表明出,严重的堕落风气弥漫在神的百姓中,相等于罗得时代的所多玛。紧接约书亚的日子,竟能发生如此滔天大罪,难怪神必须藉着迫害一再地惩罚他们了。

 

第四节  摩押人迫害时期

                   (士三1231

一、迫害与拯救(士三1230

    第二个施行迫害的国家是以色列的近邻摩押。摩押位于外约但支派的南部,紧靠着死海,与对岸犹大支派遥遥相对。从前摩押王巴勒曾要求非本族的先知巴兰(Balaam)咒诅以色列,那时,以色列只是在约但河东扎营而已。

    现在的摩押人,在某些方面蒙亚扪人和亚玛力人的协助,横渡约但河,占领耶利哥。既然约书亚曾宣告咒诅任何重建耶利哥城的人(书六26),而列王纪上十六章34节又明说,重建的工作是后期的伯特利人希伊勒所完成的,因此,在这个时期没有什么居民可供摩押人驱逐的。可能这些侵略者只是迈入这块荒废不毛之地,建造少数房子作为暂居之所(注二九),并且操纵此地的以色列人。他们的王伊矶伦极其肥胖,他以耶利哥为中心,奴役以色列人十八年之久。

    最后,以色列人再度呼求神拯救他们,神兴起第二位拯救者,便雅悯人以笏。这个时期既然与便雅悯支派和其他支派内战的日期相隔不远,我们足以相信,这位新的拯救者,可能是逃往临门营的六百位便雅悯人之一。以笏的解救并非藉着战事达成,乃是藉着欺瞒的手法,成功地刺杀伊矶伦王。以笏自己向伊矶伦王宣称代表臣服的以色列呈献礼物。献礼完毕,趁众仆人都回避后,他靠近王,用剑刺透他的身体,将他致于死地。然后他静悄悄地离开王官,将楼门尽都关锁。剑仍然留在王的尸身中,被肥肉夹住。他趁着事情还未被揭露以前,安全地离开了。其后,以笏紧急召集以色列人,封锁约但河的渡口,这是摩押人撒退必经之路,果然摩押人撤退了,以笏的勇士击杀了他们一万人。这事结果带来以色列国中漫长的八十年太平岁月。

二、八十年太平(士三30

    这八十年漫长的太平日子,是士师时代中为期最长的安宁年日。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在这时代中,埃及东山再起,重整旗鼓。八十年刚好越过十三世纪中叶(注三十),一连串相关的日期证明,这些年日,埃及正是在强大而影响力深远的第十九朝代统治之下,是埃及在巴勒斯坦和南叙利亚重振声势的日子,特别是在薛提一世(一三一六~一三○四)和兰塞二世(一三○四~一二三八)的时候。两位统治者都广泛地从事军事活动,北上经过巴勒斯坦,对抗赫人,结果在巴勒斯坦北部稍有战果(注三一)。这一种权势的展示,是当地弱小的国家有目共睹的,而他们的反应是抑制自己过份公开地活动,以免引人注目。也努力企图避免招惹麻烦,以免埃及对她们有所不满;因此,凡埃及权势的所在地,都未曾爆发地方性的战争,因而促成这个时期的太平(注三二)。

三、珊迦(士三31

    可能同时在这八十年中,珊迦是第三仗士师。在上节经文之后,就紧接着记载到他简短的生平。另一位士师底波位,在她的胜利之歌中提及珊迦(士五6),可见得珊迦至少在她之前作士师。他被称为「亚拿的儿子」(The Son of Anath),暗示他的家乡是在犹大南部一个名叫伯亚诺(Bethanoth,书十五59)的城邑。后来他对抗南部的非利士人,可见他并非来自北方拿弗他利境内一个名称很相像的城邑(士一33)。珊迦没有士师的头街,也没有肩负士师的职责,但他确曾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制服非利士人,解救以色列。显然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他与其馀的士师相提并论,因此,理当将他列入士师群中。他的胜利是个人性的,显出极大的能力与胆识,他没有利用别的武器,只用一根赶牛棍子(注三三),击杀了至少六百非利士人。木棍是他唯一的武器,可见以色列缺乏铁器,其他的资料也证明当时事实如此(注三四)。

 

第五节  迦南人迫害时期

                        (士四~五)

一、迫害与拯救(士四~五)

    1.迫害(士四13):第三次迫害来自巴勒斯坦境内的迦南人,一些早该被以色列各支派驱逐出境的民族,夏琐王耶宾(注三五)是领袖,西西拉(注三六)是他的将军。约一百七十年前(注主七),夏琐城曾被约书亚彻底溃败,现在却死灰复燃。西西拉动用铁车九百辆(注三八),以基顺河(Kishon River)岸相距米吉多西北十一哩的夏罗设(Harosheth)(注三九)为活动基地。他竟能施展威力,镇压并持续控制当地的以色列支派达二十年之久。

    2.底波拉和巴拉(士四49):这时期以色列主要的拯救者是一个妇女;名叫底波拉。她是十二位士师中独一无二的,不单因为她是一个妇人,更是因为她在作战胜利之前已充当士师了。她被称为女先知(nebhiah),按记载说,百姓都到她面前听判断,其中包括律法上的判断。她在拉玛(Ramah)和伯特利之间的棕树下接见百姓,距她后来与西西拉会战之地南约六十哩。她既是众望所归,自然成为发动任何解救运动的当然人物,身为女子,她不愿意统率作战,所以要求巴拉代替。巴拉住在拿弗他利极北端的基低斯(Kedesh)(注四十),他的条件是底波拉必须全力协助他。底波拉同意后,巴拉就自西布伦和拿弗他利召集一万男丁。这两个支派明显地是受害最大的。

    3.拯救(士四10~五31):巴拉率军南下他泊山(MtTabor),与基顺河岸米吉多面边的西西拉作战(士五19)。底波拉后来写的诗歌说(士五21),战争中途,基顺河泛滥,西西拉的战车陷入泥泞中。局势对底波拉和巴拉大为有利。他们乘势追击,将四出逃跑的敌人逐回夏罗设。当时西西拉又身往北逃,企图抵达夏琐。途中藏身于基尼人雅忆(Jael)的帐棚内,雅忆住在巴拉之家乡基低斯附近(士四11),她假装友善,用帐棚橛子钉进他的头颅,将他杀死。四十年太平岁月随即而至。

二、马尼他奥兰塞三世的袭击

    约在这个时候,埃及两度进军巴勒斯坦,虽然士师记并未提到,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次是在马尼他(一二三八~一二二八)(注四一)第五年,第二次是由兰塞三世卒领(约一一九五~一一六四)(注四二)

    马尼他主要的活动地带靠近地中海,他在亚实基伦、基色和雅罗安(Yanoam)获胜(注四三),因此他主要是与迦南人接触,虽然他曾概括地说:「以色列已成为荒凉之地」。但这个最后的宣告可能言过其实,因为他并未列举任何以色列城邑是他曾劫掠过的,况且他提及以色列的时候,都是指着百姓,而非土地而言(注四四)。他在战役中确曾击败以色列人,却从未控制任何重要都份的土地。

    兰塞三世的争夺战,似乎仍局限于非利士境内,仅有稍后的战争是在以色列境之南、死海南部爆发的(注四五)。他没有列举任何在以色列境内进行的战争。他确曾抵达约但河谷的伯善,并在当地大与土木,但却未提及他的所作所为曾否与以色列人发生冲突,伯善是较早期薛提一位和兰塞二世的堡垒(注四六),占领这个地区,看来是相当温和的(注四七)。很明显的,自非利士之战后,他挥军北上,后转向东方,沿着以斯德伦谷,直达伯善(注四八),而未遭遇利害的冲突。

    这两次的进攻,与士师时期的年代关系如下:马尼他的战役约在主前一二三四年,可能是在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摩押的手后,继之而来的八十年太平日子的尾声,也好是在迦南迫害的前期。既然埃及第十九朝代的统治有利于维持这八十年早期的平静,这一次埃及的影响,在太平日子的尾声时,必使太平延长了一些(注四九)。兰塞三世的进攻紧接迦南的迫害,刚好在迫害后四十年安舒的日子中。因此,可能有助于延长这段太平的年日。第五章已曾讨论过,士师记没有提过任何一次进攻的原因。既然士师记的目的,在描述以色列的不轨行为,及所导致的惩罚,因此,任何没有带给以色列惩罚性之迫害的局外战役,就不值一提了。

 

第六节  米甸人迫害时期

(士六1~十5;得一~四)

 

    四十年太平的岁月,结束于米甸游牧民族入侵巴勒斯坦。我们必须同时思想所带来的迫害,和其后三年叛徒亚比米勒统治的悲惨日子。我们也要略略提到继承亚比米勒较次要的两位士师陀拉和睚珥。其次要提到发生在这个时候的路得(Ruth)故事。

一、迫害与拯救(士六~八)

    1.迫害(士六16):第四次迫害是米甸人带来的,他们曾得到亚玛力人与「东方之子」(Children of the East)(注五十)的协助。这支联盟军自东而来,横渡约但河,抵达以色列肥沃的产谷平原,主要是以斯德伦谷和地中海沿岸直抵南部的迦萨平原(士六4)。六年来,这些侵略者随心所欲的,年复一年的耗尽这地的牲畜和五谷。以色列人非常恐惧,甚至以洞穴为藏身之所。

    2.警告(士六710):百姓呼求释放的时候,神首先差遣一位匿名的先知,警告他们的罪。神可以差遣先知,可见在士师时期,先知仍然是活跃的(注五一)。没有证据显出人们因他的宣告而悔改,虽然如此,神仍然施恩,预备一位拯救者——基旬。神藉着耶和华的天使荣耀的显现,呼召这一位服侍他。

    3.拯救者基甸(士六11~七6):基甸住在玛拿西的一个村庄俄弗拉(Ophrah),可能位于以斯德伦谷(注五-),是米甸人攻击的焦点。俄弗拉的居民全盘接受巴力崇拜,他们建造自己的巴力祭坛和亚舍拉的造像(注五三)。神给基甸的第一道命令是毁灭这些偶像。他个人冒极大的危险进行这项工作,显出真勇敢与信心(士六2532)。最初这种行动显得异常,因此城中的居民都企图杀害基甸,可是,后来却成为众人接纳他作领袖的一种根据(注五四)。他呼吁民众对抗入侵之米旬人的时候(注五五),从玛拿西、亚设、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等支派,竟有三万二千人响应。

    基旬目睹十三万五千敌军露面的时候,深知自己那三万二千随众势单力薄,难以应战,他立刻向神寻求证据,方法就是藉着那家喻户晓的羊毛神迹(士六3340)。神仁慈地向他保证,但神嫌三万二千人非但不少,反而是过多了,基甸应该削减军队的数目,好叫战胜后,百姓将胜利的功劳归给神。基甸顺从神、首先准许所有胆怯惧怕的同家,然后试验观看众人从溪中喝水的姿态,察看谁已全心戒备作战,结果只剩下三百人。面对十三万五千人,这是难以令人致信的一小群。面对这些零星的数目,基甸的信心受到了考验,但神已经命令削减,基甸只好预备迎战,不过他对胜利的可能性必定是半信半疑的。

    4.拯救(士七7~八32):战争的场面先是敌人驻营在以斯德伦谷,在南部基利波山(MtGilboa)与北都摩利山(MtMoreh)的交接点。基甸的队伍集中在基利波山下,靠近哈律泉旁(Well  of Harod)。基甸以奇异的兵器武装部下一号角和藏着火把的空瓶(注五六)。然后将他们分为三队,在深夜袭击敌人,他们同时吹角、打破空瓶、露出火把。敌人大吃一惊,恐慌而逃,以为大批军队临到。他们朝向约但河直奔回家。

    基甸计划给敌人致命的一击,因此送快讯给以法莲的居民,吩咐他们在约但河封锁敌人的逃亡路线。以法莲人不负众望,并且杀死两个米甸人的首领俄立(Oreb)和西伊伯(Zeeb,士七2425)(注五七)。当时那些先前获准同后方的军兵,重来协助追击敌人(士七23)。基甸追赶敌人直到他们的本上,在那里他获得彻底的胜利,杀戮两个王西巴(Zebah)和撒慕拿(Zalmunna)。途中基甸曾要求雅博以南的疏割人民,及邻近的昆努伊勒人(Penuel)供应军队的粮饷,但都遭拒绝,因为他们惧怕敌人采取报复性的行动(士八68)。因此胜利后,在凯旋的途中,基甸处罚这两座城邑。

    基甸回到本土后,立刻被勉强接受统治百姓的王权,但他拒绝了,因为他深知神为自己保留了应有的统治权。然而他的错误在接受金耳环作为战利品,又利用这些金器作以弗得,也许与大祭司所穿的相似(注五八)。基甸的罪是他有意侵犯祭司的特权。后来以弗得成为百姓膜拜的对象(士八2427),基甸的错误更不可收拾了。在基甸的日子,国中太平四十年。

二、叛徒亚比米勒王(士九)

    基甸之死使国中的太平岁月再度停止,不是由于外来的敌人,乃是由于叛徒以色列人亚比米勒三年叛逆与血腥的统治,他曾经自封为王。亚比米勒是基甸的妾在示剑所生的儿子(士八31),但他并没有秉承他父亲爱好和平及谦逊的性情,反而主动地争取王权。他获得在示剑的外祖全家支持后,便进行屠杀了他认为可能成为敌对的七十位兄弟。其中只有最年幼的约坦(Jotham)逃脱魔掌。亚比米勒被示剑人拥立为王,他们高兴有王自他们而出。他统治三年之久,但实际统治的范围非常有限。三年后,示剑人饱尝他的暴政,起来反抗,寻得一群流浪者的首领迦勒(Gaal)作他们的领袖。在爆发的战事中,亚比米勒竟能在示剑粉碎迦勒的势力,甚至将藏身于巴力比利士(Baal-berith)庙的人活活的烧死(士九2349)(注五九)。亚比米勒在进军提备斯(Thebez)(注六十)平乱的途中,有一个妇人将一块磨石(注六一)抛在他头上,将他杀死(士九5057)。

三、士师陀拉和睚珥(士十15

    跟着是两位次要可能是同时代的(注六二)士师,他们分别各据一方服事,所以各自活跃而又互不干扰。以萨迦支派的陀拉在以法莲的沙密(Shamir)作士师二十三年;睚珥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不知名的城中作士师二十二年。两个城邑显然是不相同。二八都是默默无闻。圣经只轻描淡写的说,陀拉拯救以色列人;睚珥则有三十个儿子,骑着三十匹驴驹,住在三十座城邑中。这暗示他是一位有特殊地位与财富的人。

四、路得的故事(得一~四)

    著名的路得故事发生在主前十二世纪后期,正值基甸作士师的时代,从路得是大卫的曾祖母这件事实上(得四17),我们大体可推算出日期,大卫在主前一○一○年开始在希伯仑统治。路得是一位摩押的女子,嫁入以色列人以利米勒(Elimelech)与拿俄米(Naomi)的家。这个家庭在饥荒的时候,自犹大的伯利恒迁自摩押地,以利米勒死在摩押地,遗下妻子和两个儿子玛伦(Mahlon)和基连(Chilion)。路得就是和玛伦成亲(得四10),另一位摩押女子俄珥巴(Orpah)嫁给基连。后来,两个儿子相继先后去世,遗下三个寡妇。在这种情形下,拿俄米只好返回伯利恒。两个媳妇与她一同离去,但只有路得坚持到底,发誓永不离弃拿俄米,并且以拿俄米的同胞为自己的同胞。在伯利恒,路得在以利米勒一位富有的亲属波阿斯(Boaz)的禾场上,拾取麦穗。后来波阿斯娶路得为妻,生了俄备得(Obed),俄备得生耶西(Jesse),耶西生大卫。

 

第七节  亚扪人迫害时期

(士十6~十二15

 

    到目前为止,四次惩罚以色列的迫害,并未使百姓回转。事实上,他们的罪仿佛越发加添,不单服事迦南地的假神,更服事叙利亚、西顿、摩押和非利土地的假神(士十6)。因此神让两个迫害同时产生——迫害来自约但河东的亚扪人和从偏远西方的非利士人(士十7)。日期大概是主前一○九六年(注六三)。圣经首先叙述亚扪人的迫害。

一、迫害与拯救(士十6~十23

    亚扪的迫害主要发生在约但河东,或许也有部份在西边的犹大、便雅悯和以法莲地(士十9)。这次神所差遣的拯救者是耶弗他,他是基列人基列(Gilead)与一个妓女的儿子(士十一13)。基列年轻的娇生众子将他们那年长的兄弟逐出家门,因为他不是娇生子。从此,耶弗他在基列北部的陀伯地(Tob)(注六四),领导一群流浪者(注六五),显出军事的天才。亚扪入侵略以色列地的时候,耶弗他家乡的长老寻找并请求他同乡领导抗敌。他同意了,条件是众长老必须答应在击败亚扪人后,耶弗他仍作他们的领袖,因为耶弗他先前曾被人摒弃,他不愿再受羞辱。

    耶弗他最初尝试与亚扪人谈判,盼望促成和解,但没有成功。这位外国君王拒绝听他的申辩,耶弗他认为以色列既占据此地三百年之久,现在仍然应该属于以色列。结果耶弗他因着耶和华的灵而得着能力,从玛拿西和基列(注六六)召兵买马,预备公开迎战,他在基列的米斯巴(Mizpah)设立总部,进军对抗亚扪人的军队,赢得决定性的胜利,夺取位于米匿(Minnith)与亚罗珥(Aroer)(注六七)之间的二十座城邑,这个地方原是分配给流便的。

二、耶弗他的誓愿(士十一30313440

    耶弗他作战的时候,迫切祈求神的赞同,因此许愿说,若他能凯旋而归,无论是谁若首先从他家门口出迎,便将他献给神。当他归回的时候,第一个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他独生的孩子。耶弗他深深的懊侮,他显然没有认真考虑会有这种结果,但他仍然坚决地履行誓言。正如许多人提议的,耶弗他处理这事的方法,大概不是献上她的

性命,而是使她终生献身神的事工,在会幕中终生独身。有几个理由解释这个结论。

    第一、要是耶弗他献女儿为人祭,则同时违背摩西的律法(利十八21;廿25;申十二31;十八10),和以色列人的习俗。在亚哈斯(Ahaz)和后来玛拿西(Manasseh)的劣政之前(王下十六3;廿一6),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以色列献人祭的记载,即使是那些罪大恶极跟随巴力的人。第二、耶弗他尊敬神,他不会做抵触律法典以色列人习俗的事。从他与基列地长老立约的态度和起誓的心愿,可看出他是敬畏神的。第三、假如他献上女儿为祭,以他的敬虔,他必在合宜的地方——会幕——献祭,但是恐怕没有祭司会愿意如此做。如果他企图在家乡亲自预备献祭,当地的长老与百姓必定强烈反对。第四、耶弗他准许他的女儿为自己终身为处女而哀哭两个月(士十一3738),这个事实与她将要献身给神,终身不嫁的思想非常吻合。第五、圣经说,他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士十一39),这是耶弗他履行誓言的结果。假如她的奉献是与终身不嫁有关,这句短评才有意义。第六、我们相信,在圣所中有献身妇人的服事事工,因为出埃及记三十八章8节、撤母耳记上二章22节和路加福音二章3637节都有记载。第七、士师记十一章31节耶弗他所宣告的关键性经文说:「他必归于耶和华,而且我必将他献上为燔祭」,其中的连接词可翻作「或者」,也就是前面的句子指出,假如任何人首先来迎接他,耶弗他会将他归于神;后面句子则指着动物说的。

三、以法莲人的怨言(士十二17

    耶弗他漂亮地战胜亚扪人后,以法莲人埋怨没有被邀请协助作战(注六八),这种态度,再度说明他们以为自己的支派是最重要的(注六九)。耶弗他尝试用话语安抚他们,但却无补于事,他们觉得已被伤害了、所以决定用武力使耶弗他觉悟。他们在约但河东联手攻击耶弗他,但他们的队伍不是耶弗他训练有素的军队之对手。结果耶弗他不但赢取了一个决定性的胜利,而且控制约但河渡口,这是以法莲人撤退时必经之地。胜利军于是试验所有企图渡过约但河的人,要求他们发出「示播列」(Shibboleth)等字音。所有发出「西播列」,用「西」代替「示」的,都被认为是以法莲人而被杀戮(注七十)。以法莲人在战役中,或在约但河岸丧命的,共有四万二千人。

    这些事情结束后,耶弗他继续作士师六年。基列地的长老持守了他们的诺言,因为亚扪之战胜利后,百姓仍然承认耶弗他为领袖。

四、士师以比赞、以伦、押顿(士十二815

    耶弗他以后,有五位次要的士师,很可能也是同时期的(注七一)。以比赞在伯利恒断事七年,他有三十个儿子和三十个女儿。以伦在西布伦北部的亚雅仑断事十年。押顿在位于中间的以法莲断事八年,押顿有四十个儿子与三十个孙子,从这可看出他有相当的财富与地位。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

(士十五~十六)

 

一、迫害(士十7;十三1

    第六次且是最后的大迫害,来自非利士人,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大约与亚扪人的迫害同时(注七二)。早在主前十二世纪初叶,在底波拉战胜迦南人后,四十年太平的日子中,非利士人就藉着武力进入这地。大约一世纪后,非利士人已强大稳固了。他们对以色列地的野心,与前期的迫害者迥然不同。从前的迫害者大都是从事短暂地抢夺,非利士人则意图永久性的侵占。况且前者是已在本地久居的民族,但非利士人是新兴者,所以他们是尽可能的掠取,对原有的居民形成威胁。他们原来属于四出飘流暴戾成性的海一居民,所以有好战的传统。他们在知识与气质上装备自己,激烈而有恒地坚持他们的雄心。我们也应该知道,迦南人与以色列人命运相同,都是这个侵略者的对象(注七三),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非利士人曾伺机夺取他们的地土,北以斯德伦谷,甚至通过山谷,东侵直抵约但河(注七四)。在那时,非利士人已足以牵制以色列四十年,是所有迫害中为期最长的,并且他们后来在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扫罗的统治期间,继续间歇性的活动。

二、参孙(士十三2~十六31

    神差遣了参孙对抗非利士人。他父亲名叫玛挪亚(Manoah),是属但支派的,他显然没有随伙北迁。参孙的诞生相当重要,因耶和华使者事先曾预言(士十三323),提到这儿子出生后要作拿细耳人,意思是说,除了其他许多的规条外,他也不能剃头(民六113)。参孙出生在琐拉(Zorah),位于以色列地与非利土地的交界。参孙和敌人接触的方法与众不同,他没有率兵作战,乃是独自前往处身于非利士人中,藉着施展他那无穷的力量,从中破坏。这种能力并非出于异常魁梧的体格(至少圣经没有如此暗示),乃是神的灵特殊的赋予(注七五),特别是以参孙所束的长发为记,藉着这种异能,他杀死无数的敌人;但他对以色列最大的贡献,是使非利士人得窥以色列之神的伟大,他甚至可以赋予能力给个人。关于参孙大显身手的故事难以计数,而这些可能只是其他许多类似却未记载的代表故事而已。

三、参孙施展力量(士十四~十五)

    1.婚礼事件:参孙第一次施展能力,与他和一位亭拿(Timnah)(注七六)的非利士女子之婚姻有关。他希望迎娶那女子,虽然遭父母的反对(注七七),但他却极力说服他们,安排婚礼。某次在探访她的途中,参孙遇见一只狮子,他赤手空拳把它打死。后来再度探访的时候,他发现狮子的尸身内有一群蜜蜂和蜜。在七天的婚宴中,他根据这件事实,向他的非利士宾客提出一个谜语。他们之所以能够解谜,全靠着强迫新娘诓哄参孙泄漏答案,然后转告他们,参孙虽知内情,但仍缴付先前答应的赏额——三十套衣裳。他在亚实基伦(注七八)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夺取他们的衣裳,馈赠众宾客。

    2.收割麦子事件:一年内,在收割麦子的时候,他再次施展了能力(士十五119)。随着日子的流逝,参孙的怒气悄了,他就回去领他的妻子,但却得知他的妻子已转嫁他人。为了要报复,参孙捉拿了三百只狐狸,将火把捆在成对的狐狸尾巴上,赶放它们点燃焚烧非利士人的禾稼。非利士人因此将一度为参孙的新娘和她的父亲,活活的烧死。参孙为了替他们报杀身之仇,就大大击杀了敌人。后来他隐退到以色列地,住在「以坦磐的顶上」(the top of the rock Etam)(注七九),不久,他的同族三千人,因着他们所承认的主人——非利士人的威胁,上来捆绑参孙。为了避免与村民发生冲突,况且他们也答应不伤害他,于是参孙就范,被解送到利希(Lehi)(注八十)的非利士人手中。置身在他们中间的时候,他轻而易举地挣断绳索,且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杀死了一千敌人。事后,他非常干渴,却经历神奇妙的供应,水从他所站的磐石中流出来。

    3.二十年的士师生涯:这些经历后,参孙安于度过一个较平静的生活,并且在以色列当了二十年的士师(士十五20)。这些年间,他可能都在希伯仑(士十六3),且必定在米斯巴战役(撒上七311)(注八一)之前与撒母耳(注八二)同时断事。前述事件说明,参孙曾遭自己的百姓反对,这些百姓的居所靠近非利士地,虽然如此,他的功绩却使他成为偏远地方的英雄人物,例如希伯岭地,那地的百姓显然乐意尊他为士师,向他请教。

    4.尾声的事件:在这二十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参孙再度探访非利土地。停留在迦萨的时候(注八三),他成为情欲的俘虏,他与一个妓女发生暖味的行为(士十六18)。参孙半夜醒来,发觉迦萨城已被虎视眈眈的非利士人围困了。但他使迦萨蒙受羞辱,将防守的城门拆下,在回希伯仑的途中,把它扛到附近的山顶上。

    不久以后,参孙再次受情欲的牵制,迷恋一个心存不轨的非利士女子大利拉(Delilah),她住在梭烈谷(Sorek Valley),距参孙的出生地琐泣不远。非利士人的领袖答允奖赏大利拉,她便千方百计诱惑参孙透露他能力的秘密,参孙三次虚报答案,但最后却泄露关于他束发的事实。在参孙熟睡的时候,大利拉剃掉他的头发,因此非利士人剜了他的眼睛,让他在迦萨的监牢里作苦工;非利士人终于辖制他了。但是,参孙的头发又渐渐长起来之后,他就报了最后一箭之仇。那是当参孙被带往大衮庙(Dagon),在聚集的非利士人面前被戏耍的时候,他呼求神恢复他的力量,结果他将支撑庙宇的两根主柱从根弄倒,摧毁了房子。他死时所杀的敌人比生前还要多。

四、对参孙的评估

    1.特点:参孙是旧约中扑朔迷离的人物之一。他有不少值得称赞的事情,但也有不少是该受严责的。其中值得称扬的事件如下:在众士师中,耶和华使者唯有对他的出生预告过(注八四),可见神对他有特殊的偏爱;除了尊荣的基甸外,圣经对他的生平记述,比任何其他士师要多;圣经至少四次提到圣灵特别赋予他工作的能力,而其他士师只有一次;他曾两次在不同的时间内,祈求神超自然的供应,神都乐意赐下(士十五1819;十六2830);而且在希伯来书十一章中,信心英雄的光荣榜上有他的名字(来十一32)。在他该受指责的特点中,最显著的就是他对妇女的情欲,这个弱点导致他触犯拿细耳人身份的规条,并且使他对神相当冷淡。但我们应该注意,描述他这个弱点的两件主要事件,发生于他生命的最后阶段,靠近二十年士师生涯的尾声(注八五),可能他当士师的年日中,大半不是活在相同的情况下。

    2.确知神的托负:很明显的,从起初参孙就知道神特派他对抗非利士人。那位使者曾指示过他的母亲(士十三5),而她必定会将这个消息转告参孙。圣经也直接的记载说,虽然参孙与非利士女子结合是错误的,他的确寻找一个与非利士人冲突的机会(注八六)(士十四4)。其后,他与非利士人屡次的接触,都同样地会计算过(虽然或许不够智慧),并非仅仅偶而大发雷霆而已。他不像其他士师领队袭击敌人,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神没有指示他如此做,从天使嘱咐他母亲的话,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参孙只是「起首」拯救以色列人(士十三5);二、他的以色列同胞并不齐心协力地攻打非利士人,他们显然接受了共存的政策,而让敌人占优势(士十五913)。

    3.果效:虽然参孙曾陷于罪中,但是他整体的工作对以色列是有利的。他竭力破坏拦阻非利士人在耶和华百姓身上的恶谋。非利士人的计划惨遭破坏,而民众因此产生敬畏神的心,因为他竟能赋予个人如此的能力。非利士人无法完全征服以色列,直至他们揭开这个传奇人物的谜底。他最后一次在大衮庙杀死非利士人的事件,对于随后在米斯巴战胜非利士人之役,可能有直接的影响(撒上七714)。还有在半世纪之后,非利士的英雄人物歌利亚的表现(Goliath),可能就是记仇于以色列的英雄参孙。当然,如果参孙不陷在情欲的罪中,他的成就可能更大,这也是大家最责备他的地方。但他的例子成为处理情欲问题的前车之鉴,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他的弱点而抹煞掉他值得称扬的地方,或轻忽他对百姓的功劳。

 

第九节  撒母耳

(撒上一~八)

 

    当参孙担任士师,并且在非利士人中屡获功勋之时(注八七),有位以色列的重要人物,同时活跃在以色列本上,就是撒母耳。主前一○五○年,扫罗开始统治以前,撒母耳的儿子已经成年,且在别示巴担任士师(撒上八12),我们可从这个事实决定撒母耳的年日。他的出生不会晚于主前一一○○年(注八八),正在亚扪和非利士的迫害以及参孙的出生以前(注八九)。

    撒母耳也被列为士师中的一位(撒上七1517),但他不仅是位士师。他主要工作是先知,并且从但至别示巴为人所公认的(撒上三20),他甚至做祭司的工作(撒上九1213;十三813)。撒母耳身兼数职才能应付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关头。他的工作极为重要,包括:改正宗教上的陋习;在灾祸中维持国家的道德;促进百姓回转归向神;甚至设立以色列新的君主政体。他是旧约中相当重要的人物之一(耶十五1)。

一、早年生活(撒上一~三)

    撒母耳的父亲是拉玛琐非(Ramathaim-zophim,或称拉玛Ramah)(注九十)地的一位利未人以利加拿(Elkanah)。他的母亲名叫哈拿(Hannah),是以利加拿两个妻子之一。撒母耳出生以前,她是不能生育的。她曾祈求一个儿子,并且许愿说,若祷告蒙应允,她必定将儿子奉献给神。为此,当撒母耳断奶后,便被带到会幕,献身于那里的工作。

    当时会幕的情况并不理想,而且日见腐败(撒上二1217)。亚伦和以他玛(注九一)的后裔以利是大祭司,他的两个儿子何弗尼(Hophni)、非尼哈(Phinehas)是祭司。以利自己是耶和华忠实的跟随者,年纪已经老迈,所以由他的两个儿子执行献祭仪式。他们是邪恶的,完全败坏了礼仪并亵渎了圣所,腐败之风与迦南人的庙宇无异,结果百姓厌恶前来敬拜神。神追究并责备以利,因为他纵容儿子的滥用职权。神首先藉着一位匿名的先知,后来是透过透童撒母耳责备他(撒上二27~三18)。撒母耳传递斥责的信息时必觉得感恩又惧怕。神看重他,在晚上清楚地对他说话,到了早晨撒母耳要把这严厉的信息,转告老师以利。这显然是一件重任,超过这样一个幼童所能负荷的。他传递的信息是关于以利家所要承受的严厉刑罚。约十五年内,这些事情都具体地应验了(注九二)。

二、悲惨的亚弗(Aphek)之战(撒上四)

    与非利士人一场伤亡惨重的战争中带来了这刑罚。非利士人二十年的迫害已经过去了(注九三),以色列人想要藉着战争结束这种压力。两军在亚弗(注九四)相会,这已到了沙仑平原非利士领土的极北部,可见敌人在迦南地(注九五)沿岸地带已得着不少利益了。这场战争,以色列人一败涂地,丧失了约四千人。

    百姓以为把约柜搬到前线就会挽回残局(注九六),而且不成器的何弗尼与非尼哈毫无异意,便违背神的旨意,将约柜从示罗抬到二十二哩外的军营中。但他们错了,神并不喜悦这样公然的背逆,因此,他们又打败了,这次有三万以色列人阵亡,包括何弗尼与非尼哈,而至尊无上的约柜也被掳去了。当这样惨重的消息抵达示罗的时候,混乱四起,老迈肥胖的以利,从座位上翻倒下来,折断颈项而死。

    从挖掘出来的物件中可看出,非利士人那时直接进军以色列领土,甚至远达示罗,且横加毁灭(耶七12;廿六6)(注九七)。可能也是在这个时候,他们首次遣派部队管辖他们(撒上十5;十三3)。另一方面,为了保有制造铁器的专利,他们毁坏了以色列所有的金属工厂,迫使以色列人完全依赖非利士人铁匠的服务(撒上十三1922)。

    在这时候,以色列人的士气必定是非常消沉。在这以前宗教的腐败已经严重地锐减了士气,现在更加低落了,百姓已落在绝望的地步。这两次惨痛的失败,丧失许多人,甚至丧失了约柜,非利士人辖制了广大的地土。难怪许多人认为,以色列独立的日子即将结束。这个外来的强国会完全吞灭他们。

三、撒母耳其人(撒上七)

    当撒母耳二十五岁左右,正跃身于以色列领导地位时,就要面对前述的景况。从前他一直在以利的督导下,现在大祭司以利和他两个儿子都死了,而百姓已经公认撒母耳是神的先知(撒上三20),所以他可以成为众望所归的领袖。国家的前途是十分黯淡的,但他必须肩负起从混乱中重整纲纪的责任。

    1.优良的装备:神早已装备撒母耳面对这个工作了。他早年受到他敬虔母亲的影响,还有博学的以利小心的教导,后者因着自己的儿子行为不检,可能会更多的关注撒母耳。而且,撒母耳生长在会幕腐败的气氛之中,深知百姓信仰上的饥渴。他也一定知道到处弥漫着消沉士气,因为示罗是这种消息的中心地。另一方面,神曾赋予撒母耳勇敢的心,完全的相信神。面对这工作,许多刚强的人都可能会沮丧,但撒母耳却能干地肩负起来了。

    撒母耳的努力有显著的果效,因为二十年后的以色列,不再是软弱可怜的非利士附庸,已成为一个精力充沛的民族,并且曾经彻底地击败迫害者(撒上七314)。这种改变并非是无缘无故的,曾为此竭尽心力的撒母耳是唯一能够促成这种果效的人物。

    2.工作的类型:圣经只字不提撒母耳如何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只提及他工作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推测某些必要的工作。他可能要费心地重建会幕,因为约柜已被掳,示罗已遭破坏了。所以他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防范印将来临的敌人的信仰,当时会幕被迁移至挪伯(Nob)(注九八)。多年来何弗尼与非尼哈败坏了会幕,重建后,正常的献祭与仪式便恢复了。当然没有了约柜会使工作比较复杂,其次,可能要鼓励散居在各城邑中的祭司与利未人,特别是要求他们重新肩负教导的责任。相信先前这工作,因着以利的不好榜样而懈怠了。祭司利未人必须谨慎地教导百姓,这工作很重要,因为他们直接地接触百姓,可以大大的改善人们的信念,提高士气(注九九)。我们想撒母耳可能四处旅行,与人会晤,力劝各地的百姓重新恢复对神的信心。

    3.训练学校:撒母耳似乎开创了一个新的想法,就是为年轻的先知设立训练学校,这个思想与他一向的努力息息相关。我们从后来扫罗时代的资料知道有训练学校(撒上十512;十九1924)(注一○○),所以这些学校显然已存在一段日子了。撒母耳为什么要创办学校,是因为他看见这个危机时代非常需要助手,他自己分身乏术,所以需要助手。经过良好的训练(注一○一),这些人可以使果效倍增,并帮助一些他到不了的地方。教导他们当然要花费宝贵的时间,但撒母耳可以在旅行的途中指挥学校(注一○二)。

四、米斯巴凯旋之战(撒上七514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撒上七2),以色列终于能战胜非利士人,获得一个决定性的胜利。当时大家的士气都已提高了,所以敢再度会战,但最重要的,他们恢复了对神的信心,因此耶和华愿意赐下胜利。事实上,战争爆发的时候,百姓正聚集在米斯巴(注一○三),在神面前等候属灵之复兴。非利士人听到这个聚集,以为他们是要宣战,所以决定先发制人。当以色列人获悉敌人渐渐逼近的时候,先是非常惊惶失措,但撒母耳呼求神的帮助,神垂听了。耶和华大发雷声,使前进的非利士人受惊,然后以色列人重重的击败他们,后来他们追赶敌人远达伯甲(Beth-car)(注一○四)。

    这里我们要想到先前所提及的事,参孙的努力在这次胜利中占有它的地位,可能就在这次战役之前,他在大衮庙杀害三千非利士人,因而重燃非利士人对以色列之神敬畏的心,结果促使他们在雷声之下落荒而逃。

    这次胜利后,非利士人不再侵犯以色列领土,直至扫罗被立为王后(撒上十三)。在士师记十三章1节所提及的四十年迫害,因着米斯巴之役而结束了。

五、约柜的归回(撒上五~六)

    早在二十年前亚弗之战中,会幕内的约柜被掳掠了,但是神使非利士人经历重重的灾难,约柜被夺去七个月后就归回以色列。首先,约柜旁边的大衮像(注一○五)两次仆倒在它面前;其次,神将痛苦的肿瘤病(译者注:圣经译为痔疮)加在百姓身上,有的甚至死亡;最后,他们的地遍布老鼠(注一○六)。非利士人的祭司想用计谋来遣送这个带来灾祸的约柜回原地,意图挽回面子,并藉这方法将约柜抛出车外;但神干预了这事,虽然两只年轻母牛被迫与它们的小牛分离,它们仍然拖着车,安全而且奇妙地沿着往以色列领土的伯示麦(注一○七)路上直走(撒上六118)。

    约柜虽然同到以色列地,仍未曾归同到挪伯的会幕中。在伯示麦地,好奇的百姓擅观约柜(注-○八)并亵渍它,因此神刑罚他们,击杀了许多人的性命(撒上六1920)。后来伯示麦人并没有将约柜送回会幕,反而要求基列耶琳人(Kirjath-jearim)(注一○九)来迎接它。这些人适当地安置了约柜,所以他们没有遭遇任何的祸息。约柜停留在基列耶琳超过七十年(注一一○)一直没有回到会幕,直至大卫将它运回耶路撒冷。为何连撒母耳也不坚持将约柜运回会幕中?他一定听到了约柜归回的消息,因为这样重要的事情是无法保密的。何况撒母耳必定希望约柜成为鼓舞百姓的工具,既然他没有如此做,我们只能说,圣经没有记载出他如此决定的特别因素。

六、百姓要求立王(撒上七15~八22

    自米斯巴的胜利后,祭司与利未人再度各尽其职,且有相当的果效,因此,撒母耳的活动使显著地减少了。圣经说,他断事的范围缩小,只接触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和他的家乡拉玛(撒上七1617)。在南部靠近别示巴的地方,他立自己的儿子约珥(Joel)和亚比亚(Abiah)为士师,以助他一臂之力。但他们没有跟随父亲敬虔的榜样,反而效法何弗尼与非尼哈的样式,收受贿赂,歪曲正义。

    因着他们的败德,百姓向撒母耳提出要求,就是为他们立王,这个要求令他大大的失望(撒上八46)。其实这两个儿子的败行,并非立王的主要原因。百姓曾经目睹,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之下,他们是如何惊险地度过灾难,当现今情况好转的时候,他们便要求改变。非利士人或其他的敌人(注一一一),可能会卷土从来,他们要一位君王,拥有一队组织严密的军队,「像列国一样」。

    然而,撒母耳认为这个请求是一种个人的侮辱。他一直为以色列劳碌奔波,并且坦然地相信,他们的国家目前是相当强大的。百姓的请求似乎表明他们对撒母耳缺乏信心。但神对他说,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真正侮辱的,是神自己;百姓再不希罕神所赐的神治政治了。可能当时撒母耳盼望神吩咐他严严地斥责百姓,并拒绝他们的请求,但神却没有如此做,相反地,神吩咐他应允百姓的要求,言下之意,他们所要求的,实在是最合适的(注一一二)。假如百姓遵行他的律法,便能体会神起初所计划的,都是最美好的,但百姓没有遵守律法,因此他们不能体会。神进一步地指示撒母耳,要警告百姓:随着君王而来的,是重税的负荷,是他们在神权玫体统治下所未曾经历过的,如果他们遵循神的方法,对他们会有更多的好处,同时也能讨神的喜悦,但现在他们却背道而驰,认为其他国家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即使包括全部的害处。

 

注释:

 

  一:参考第八章,一八一页。

 二: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三:士师记只字不提这些入侵的论述,参考第五章,一○一~一○二页。

  四:舒匹鲁刘马(一三七五~一三四○左右)是策动赫人帝国兴起的主脑人物。征服之地南至利巴嫩山脉(Lebanon  mountains);比较O.R.GurneyThe HittitesPenguin BooksInc.1925)。

  五:参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页。

  六:日期不确定,比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三。

  七:早在主前第三千年代,已发现陨铁(meteoric iron),但是炼铁的技术是赫人所发明推展的,因此主前第二千年代中,赫人几乎控制全部的专利。铁较青铜坚硬,使专利的国家比她的敌人更占优势。比较Al-bright,AP,一一○页。

  八:关于珊迦,圣经只记载他击杀六百非利士人;至于陀拉,神兴起他「拯救以色列」。

  九:圣经说明七位士师工作的年日:陀拉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耶弗他六年,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参孙二十年。其馀士师工作的实际年限,并未提及,但是相继而至的太平岁月是:俄陀聂四十年,以笏八十年,底波拉四十年,基甸四十年,珊迦则不详。

  十:这个名字是动词Shaphat的分词,意思是「审判的人」,他们显然处理一般民政,也判决与法庭有关的事件。

注十一:俄陀聂(士三10),基甸(六34),耶弗他(十一29),参孙(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十二:米所波大米迫害八年(士三8),俄陀聂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三11);摩押迫害十八年(三14),以笏施行拯救,太平八十年(三30);迦南迫害二十年(四3),底波拉和巴拉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五31);米甸迫害七年(六1),基甸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八28);亚比米勒的统治三年(九22);陀拉作士师二十三年(十2);睚珥作士师二十二年(十3);亚扪迫害十八年(十8),耶弗他施行拯救,太平六年(十二7);以比赞作士师七年(十二9);以伦作士师十年(十二11);押顿作士师八年(十二14),非利士迫害四十年(十三1);参孙的功勋二十年(十五20);全数共四百一十年。

注十三:比较讨论,参考第五章,八五~八八页。

注十四:这位伊勒(El)是迦南神只,并非旧约的以勒(El),虽然名字相同。

注十二:比较WrightBAR,一○六~一一六页;AlbrightARI,第三、第四章;UngerAOT一六八~一七七页。

注十六:但C.Gordon反对这种一般人所接受的观点,他否认有死亡——复活的循环。比较他的Ugaritic LiteratureRomePontifical Bible Institute1949),四~五页;或ANE,四○页。

注十七: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女神的像,其馀的认为只是女神的象征。比较Al-brightARI,七七~七九页;M.Burrows,What Mean These Stones?(Hew HavenAmerica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941),二一二~二一三页。

注十八:自由派学者宣称,约书亚与士师记的记载互相矛盾,认为约书亚描述这次的征服是快速而彻底的,但士师记则形容为缓慢而局部的。参考WrightBAR,六九页,虽然他也是自由派学者,却说:「现今需要修改一般学者的观点」,因为他注意到约书亚书,特别是十三章说,起初成功后,还有许多未得之地。

注十九:可能来自埃及人,早期他们有效地运用战车,建立他们的帝国(参考第六章,一一五~一一七页。)迦南地南部刚好在埃及的影响范围内。

注二十:参考第八章,一九八~一九九页。

注二一:伯善位于玛拿西与以萨迦的边境,两位法老可能都曾占领过;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二二:比较G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nd ed,;Milwaukee:The Bruce  Publishing Co.1958),第二卷,二四四页。

注二三:GarstangJoshua,JudgesLondonConstableCo.,Ltd.,1931),六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一页。

注二五:他活到一一○岁(士二8),主前一四○六年横渡约但何时,可能还没有九十岁。

注二六:十五年似乎短暂但已十分足够了,因为在所有长老逝世以前就可能开始堕落了。士师时期的年日必须小心谨慎地计算,因为正如先前提及,年代的紧凑性是必须的。

注二七:其馀的支派共有四十万人(士廿17),约占他们作战潜力的三分之二(民廿六51),便雅悯只有二万六千人(士廿15),约占他们支派实力的三分之二弱(民廿六41)。比较KDCJoshuaJudgesRuth,四四九~四五一页,提供合理的讨论。

注二八:首先,从基列雅比(没有遣兵协助内战的城邑)抢夺四百位未婚女子,交给这六百人;其次,吩咐六百人中的一部份,埋伏在靠近「示罗女子」跳舞的场地,从这些青年女子中挑选妻子。

注二九:根据Garstang的估计,在泉源上的「中央楼房」(Middle Building,他所命名的),可能是当时主要的建筑物;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九二~九四页。

注三十:米所波大米迫害(约一三七五~一三六七)后有四十年太平岁月,摩押十八年的迫害紧接于后,时约一三二七~一三○九,所以随之而来的八十年太平日子约在一三○九~一二二九。

注三一: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三二:Garstang,见前,五一~五六页,他认为在士师时期,埃及的活动与以色列所右的安静日子相符合。但他却无法列出配合的证据。

注三三:赶牛棍子是一根坚固结实的棍子,尾端套上铜帽,用来领导及催逼牛只工作。

注三四:特别注意撒母耳记上十三章十九至廿二节;参考本章,二五一页,注七。

注三五:与约书亚战败的王同名;但并不表示这个故事与约书亚记十一章的记载相混淆了,有些自由派学者持此看法。比较Myers and ElliottInterpreters Bible II. 十二~二四页。

注三六:「西西拉」这个名字使某些学者以为这位将军是属于北部的,与耶宾联盟;比校SimpsonThe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57),十二~二四页。

注三七:约书亚在主前一四○○年攻取夏琐,但这里的日期是主前一二三○年。

注三八:迦南人久已采用战车了(比较ANET,二三七页),但对局限于山区地带的以色列毫无办法。撒母耳记上十五章一节,首次提到押沙龙使用战车。

注三九:可能是现代的Tell  el-Harbaj,在迦密山脚,基顺南岸的一片六亩大的场地。

注四十:奥Tell Qades相同,在干竭的Huleh湖之西北部。

注四一:参考第五章,八八~八九、一○一页。

注四二:参考第五章,一○一页。

注四三:ANET,二七八页,雅罗安位于巴勒斯坦北部。

注四四:否则,他在文中会在地名前冠上定冠词,形容征服之地。比较ANET,三七八页,注十八,关于定冠词不同运用的解释。

注四五:关于非利士人,他自炫说已将特克(Tjeker)和非利士夷为平地;ANET六二页。参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六。关于以东ANET,二六二页,注二一。

注四六: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四七:比较WrightBAR,九五~九六页。

注四八:伯善,即现今的Tell el-Hosn,说明埃及自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至兰塞三世几乎不曾中断的辖制,玛拿西分得伯善,但发觉困难重重,不易占领(书十七16;士一27)。因此反抗埃及侵占的是迦南人,不是以色列人。比较CC McCownThe Ladder of Progress in Palestine)(New York HarperBtos.1943),一五一~一七○页。

注四九:所牵涉的日期,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十:「东方之子」似乎泛指所有的沙漠民族,正如今日的「阿拉伯」一词。

注五一:参考第八章,二○八页。

注五二:俄弗拉的位置不明,可能位于伯善西北八哩外,即现代的et-Tayibeh。自底波拉与巴拉战胜迦南人,以斯德伦谷必然逐渐被以色列人控制了。

注五三:参考本章,二五二页,注十七。

注五四:基甸既未受巴力所害(士六31),便以巴力的制服者之姿态出现,取名耶路巴力(Jerubbaal),意思说:「让巴力争论」(士六32)。

注五五:日期大约是主前一一六九年。迦南迫害持续了二十年,即一二二九~一二○九左右,太平的日子四十年,即一二○九~一一六九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六:采用的原因可能有两个:这些武器可以制造变乱;而且因着过去七年敌人的辖制,正式的武器已绝无仅有了。

注五七:就时间方面来说,这是可能的,因为米甸人带着牛羊群,仅能缓慢前进。他们逃奔的目的地伯哈示他(Beth-shittah)和亚伯米何拉(Abel-meholah)靠近约但河,而且靠近以法莲领土,可能是原先战扬的南部,因此以法莲人不必长途跋涉去拦截他们。

注五八:我不同意有些学者主张它是一个偶像。基甸深知神藉着他启示他的心意,或许也知道祭司使用真正的以弗得启示时,会有缺点,但他不该以为他可以将这件「斗蓬」据为已有。

注五九:百姓可悲地跟随基甸,再度恢复巴力崇拜(士八3334)。

注六十:即现今的Tubas,约位于古示剑以北十哩,朝向伯善。

注六一:可能是上层的小磨石,磨谷的时候,与下层较大的磨石前后相磨。通常约十寸,体积易于抓拿。

注六二:参考本章,二二四~二二六页。士师记十章3节「在他以后」,是指睚珥自陀拉关始后,他也开始作士师,不一定指他在陀拉结束士师生涯后,才开始作士师。

注六三:自主前一一六九年,米甸开始迫害后(参考本章,二五四页,注五五),七十三年已一晃而去:米甸迫害七年,基甸治理下太平四十年,亚比米勒三年,陀拉和睚珥二十三年。

注六四:加利利海以东的地方。亚扪从这个地方招募佣兵,在以色列与亚扪之战中对抗大卫(撒下十68

注六五:可能组织形态与后期大卫的随从相仿,目的为保护百姓免受劫掠;比较撒母耳记上廿二章2节、廿五章1416节、廿七章712节、卅章131节。

注六六:基列包括迦得以北的地土,但既然这处明文提及玛拿西(其中半支派在约但何东),可见多半是指着迦得说的。

注六七:亚罗珥被确实位于亚嫩河(Arnon  River)北岸,距死海以东约十四哩。米匿可能位于死海以北,或位于死海的北尖端。

注六八:同样的怨言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发生于基甸战胜米甸人后(士八13)。

注六九:参考第八章,二一五页,注六六。

注七十:以法莲人显然习惯将shin字读作samech。「示播列」的意思是「流动的溪水」,是指着约但河说的。

注七一:至于他们是否同时期,对整个的年代问题无伤大雅,因为下文所讨论的非利士迫害时期,与三人的时间重叠。

注七二:这种日期的相同与其他因素吻合。扫罗在主前一○五○年左右开始统治,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不会晚于主前一○五五年,意思说非利士人四十年的迫害(士十三1),必定始于主前一○九五年。亚扪迫害发生于主前一○九六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六三)。

注七三:因此可能导致迦南人与以色列人联盟,更进一步的说明,为什么神最初命令要完全驱逐迦南人出境。

注七四:参考本章,二五七页,注九五。

注七五:圣经四次强调这事(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其他士师的类似经历,从未重复提起过。

注七六:可能就是Khirbet  Tibneh,位于琐拉之西南仅四哩。最初是分配给但支派的(书十九43),当时被非利士人管辖,但后来却辗转被人接管(代下廿八18)。

注七七:虽然明文只有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申七34),禁止的动机也可以应用在非利士人身上,所以参孙的父母认为这婚姻不适当是对的。

注七八:亚实基伦是非利士的五个联邦城市的港口,位于亭拿之西南约二十三哩。

注七九:位置不详,可能与罗波安后来重建的以探位置相同(代下十一6),在犹大的西方。

注八十:利希的位置不详,但显然位于以探与非利士地之间。

注八一:米斯巴最可能是现今的Tell en-Nasbeh,位于耶路撒冷以北八哩。这地区是撒母耳的活动中心,再北方,靠近希伯仑地区,可能是参孙的活动地带。

注八二:参孙二十年的士师生涯,就是亚弗之战(撒上四111)与二十年后(撒上七2)的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中间的历史。参考有关撒母耳的论述。

注八三:鉴定为Tell el一‘Ajjul,希伯仑以西四十哩左右,亚实基伦以南十二哩。可能参孙到此地与一些魁梧的亚纳族(Anak)后裔搏斗(书十一22,撒下廿一1522)。

注八四:事实上,以撒(创十八116)和施洗约翰(路一525)也有过同样的情形,参孙算是相当光彩。

注八五:他死时约四十岁。他出生的宣告似乎是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后(士十三5),迫害为期四十年(士十三1)。因此,他成亲时年约二十,刚在二十年士师生涯之前。

注八六:有人认为士师记十四章四节暗示参孙自己寻找这个机会,并非是耶和华寻找机会(虽然这节圣经表示是出于耶和华的心意),尤其是thoanah这字所说明的「攻击」,正隐含此情(比较王下五7),而且,参孙提出谜语,目的为要直接寻找一个攻击的机会。参孙的婚姻显然有双重的目的:迎娶一位吸引他的女子,并安排一个攻击的机会。

注八七:也正当耶弗他专心对付约但河外的亚扪人,及后来在当地的以色列人中断事六年之时。

注八八:这与扫罗时代的大祭司亚希米勒(Ahimelech)是非尼哈的孙子之事实相符(撒上十四3;廿二9)。非尼哈是这个时期邪恶的祭司之一。

注八九:参孙的出生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没多久的时期,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和二五六页,注八五。

注九十:拉玛最可能是今日的Er-Ram,在便雅悯境内,距耶路撒冷以北五哩。以利加拿是以法莲人(撒上一1),因为他的家族原居以法莲,但按支派的谱系来说,他是利未人(代上六3335)。

注九一:大祭司的家族本来源于以利亚撒的谱系(民廿2529),但自以利后,却转移至以他玛的后裔(参考撒下八17;王上二27;代上廿四3)。

注九二:如果撒母耳当时是十岁,则此事非常有可能,那时是主前一○九○年,距亚弗之战(主前一○七五年左右)十五年。

注九三:迫害始于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因此,这里的日子是主前一○七五年左右。迫害持续四十年(士十三1),直至主前一○五五年左右,扫罗作王前约五年。

注九四:最可能是后期的安提帕提城(Antipatris),即现代的Ras  el-Ain,位于示罗以西约二十三哩。

注九五:非利士人被证实渐渐占据北至以斯德伦谷,势力遍布全谷,甚至稍向南部的约但河谷延伸。

注九六:邻国的信仰认为一个偶像可保证神的同在,以色列人深受影响,以为也可以因此促成神的同在。

注九七:丹麦的考古队曾在一九二六~一九二九,及一九三二发掘示罗,证明这个城邑无疑地在第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参考AlbrightBASOR 9(二月,  1923),一○页及下文。

注九八:参考撒母耳记上二十一章19节。圣经没有提到撒母耳与挪伯的会幕有任何接触,但他必然关心保全示罗的圣所,竭力将它挪移至一个像挪伯的地点的。

注九九:当时必须防范的是,百姓与迦南人联盟对抗公敌非利士人的重大倾向。必须有强烈的劝告,小心地详列参与的危险性,才能拦阻这种自然的倾向。

注一○○:「训练学校」这个词并未见用于这些经文中,采用的只是「一班先知」。然而,从前也未曾提及这一事,撒母耳披形容为「站在其中监管他们」(撒上十九20)。言下之意,有一种训练的场面与气氛,或许不是正式的,但至少是非正式的。

注一○一:目由派学者认为这些先知癫狂忘形,我们必须排斥这种说法。扫罗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整夜露体躺卧(撒上十九24),我们不能说这种奇异的举动是因为他同情他们,所以参与这种癫狂的行动。要成为一个参与者,除了要竭力进入那种境界外,更要有心理准备和极迫切的渴慕。但扫罗是气冲冲而来的,因为他的三个分遣部队都庸碌无能,然后他还未到那「一玻先知」所在地之前就「受感说话」,他整夜躺卧的情形,最好的解释是因为眼看大卫获得撒母耳的全力支持,感到一阵极度的失望。

注一○二:拉玛的拿约(Naioth)可能是总部。拿约的意思是「居民」,撒母耳在那里监管众年轻的先知(撒上十九1824)。

注一○三:参考本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注一○四:伯甲可能是高峰,因为这里说「在伯甲之下」,但它的位置不详。

注一○五:大衮这个名字可能取自dagh,意思是「鱼」,但更有可能取自daghan,意思是「谷类」,如此便是一位农作物的神只。马里(Mari)、鸟加列(Ugarit)、伯善等都有大衮庙,可见他们是沿袭了迦南人的神只。

注一○六:圣经并未形容这种鼠灾,但因为非利士人制造老鼠和痔疮的模型(撒上六5),所以暗示曾经发生鼠灾。

注一○七:伯示麦是约柜归回以色列(犹大)境内的第一座城邑,即是今日的(Tell er- Rumeileh),位于自非利土地延伸出来的东西山谷内。

注一○八:约柜在百姓之间,代表神的同在,因此应该加以尊重。这些以色列人应该了解这事,不该把它当作新奇之物。

注一○九:通常被认为就是现今的Kuriet el-Enab,(Abu Ghosh),位于耶路撒冷以西,通往特拉维夫(Tell  Aviv)之路约九哩外的一个村庄,曾是基遍人四个联邦城市中的一个。

注一一○:亚弗之战发生于主前一○七五年,在约柜归同之后没多久,大卫在耶路撒冷开始统治,时间在主前一○○三年左右。

注一一一:亚扪王拿辖似乎也使他们提心吊胆,(参考撒上十二12)。

注一一二:我们必须注意,圣经早已提及关于要来的一位君王了:创世记四十九章10节;民数记廿四章17节;申命记十七章14节;撒母耳记上二章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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