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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被掳与归回
王下廿五2330;代下卅六2223

              拉,尼;斯;耶四十~四十四,但一~六

 

    耶路撒冷的陷落与城中的优秀份子被掳,使犹大的历史发生剧烈改变。一向是宗教活动中心的圣殿,已遭毁坏。耶路撒冷曾是人民生活的核心,现在却成为废墟。较能干与深具影响力的精英都被徙置巴比伦,剩下来商讨决策、推行政治的,只是一些平庸之辈。虽然生活的方式改变了,犹大的历史并未中断。被掳只是局部性的,而一个由平民大众组合而成的社会,仍然生生不息。

 

第一节  犹大国内的演变

(王下廿五2226;耶四十~四十四)

 

一、一般情况

    巴比伦效法亚述的作风,从征服的国家中,掳去举足轻重的人物。亚述发觉这种政策有效地减少叛变的机会,这也是尼布甲尼撒要得着的果效;然而,他没有混杂人口,不像主前七二二年的亚述,不单掳去以色列人,更徙入陌生人替代他们。尼布甲尼撒没有采取这个步骤,对犹大实在有莫大的裨益;因它减低与外族通婚的危险性,而通婚在以色列实际已有这种趋势(注一)。

    现今的犹大沦为巴比伦的一个省份。再没有自己的君王了,她被外族权势所差派的省长统治。第一位省长是沙番(注二)的孙子亚希甘(Ahikam)(注三)的儿子基大利(Gedeliah,王下廿五22)。耶路撒冷既已被毁,基大利便在米斯巴设立新都(注四)。自西底家统治期间,他可能就是犹大朝廷中的活跃份子。在拉吉出土的一个印章,刻有:「属于基大利,他是管治内阁的」(注五)。按考古学的推算,日期正是主前五八六年的大毁灭期间。若所指的同是那一位基大利,那么,他在西底家的宫中,显然居督导的地位。

    基大利所管辖的百姓被称为「民中最穷的」,他们被遗下耕种田地(王下廿五12)。被掳与战火中的伤亡,使人数锐减(注六)。许多百姓已丧生于主前五九七年的战场上,后来,约雅斤与一万俘掳(王下廿四14)又遭迁徙。主前五八八年至五八六年漫长的围困中,丧生的也不少,而且大批百姓再度被掳至巴比伦。发掘物显示巴比伦的毁灭遍及全犹大,因为不少城邑显出当时被焚烧的迹象。例如拉吉,就显出在主前五九七与五八六年被蹂躏的证据。无论总人口或市容方面,与数年前比较之下,皆面目全非了。

二、基大利被杀(王下廿五2326;耶四十7~四十一18

    基大利任职省长仅两个月(注七),便遭王室内的一份子以实玛利(Ishmael)背叛篡害。巴比伦首次进军的时候,以实玛利也是逃离犹大的难民之一,他寄居在亚扪。基大利在米斯巴受命为省长的时候,以实玛利随众返回犹大,向新的政权誓忠。基大利的军事副官约哈难(Johanan)曾警告他说,誓言是虚伪的,但基大利拒而不信。后来以实玛利在亚扪王巴利斯(Baalis,耶四十14)的支助下,成功地谋篡基大利,并在米斯巴杀戮部份巴比伦的驻军,和一些犹大的援兵。以实玛利与巴利斯显然都嫉妒基大利。谋篡的任务非常秘密地进行,以致两天之内,省长府以外仍然一无所知。次日,以实玛利及他的随从发觉必须也杀死一群在访的朝圣客,因为他们唯恐这件血腥事件的消息,会不迳而走。因此事发后,他们便匆忙投奔亚扪。以实玛利挟持了一批人质,包括西底家的众女儿,基大利曾受托照顾她们,而基于某些原因,以实玛利并未杀害她们。当时,曾经力劝基大利的军事领袖约哈难,警觉到已发的暴行,因而穷追不舍,在基遍追上以实玛利的军兵,并且释放人质;但以实玛利及其八位随良,伺机逃遁至亚扪。

三、耶利米的忠告(耶四十16;四十二1~四十三3

    巴比伦的将军依从耶利米的要求,准许他留居国内,耶利米可以任选前往巴比伦或留居本地,然而他决定留下。他迁居米斯巴,以便靠近新省长基大利。省长被杀后,约哈难与他的同伴急需忠告,因为巴比伦会藉此采取报复性的行动,故此他们前往询问耶和华。百姓惧怕再度的报复战事,他们认为是难以避免,因为巴比伦的官员与维持秩序的兵丁都被杀了。他们恳请耶利米寻求神的意思,并应许无论如何,绝对按神的吩咐而行。十天后,耶利米获得神的启示,指示百姓留居国内,且无须惧怕,因为巴比伦不会报复,耶利米向百姓传达这个好消息,并特别警告他们,不得寻求埃及的荫庇。然而百姓却违背诺言,拒绝接受他所传达的话,反而指责他说谎。百姓随心所欲,与耶利米的话背道而驰。他们计划下埃及了(注八)。

 

四、下埃及(耶四十三4~四十四30

    启程的犹太人数目众多。耶利米书四十三章56节提及这一群人,如同以实玛利一般,是从邻国归回的,曾被安置在基大利管治之下的百姓。耶利米也逆着自己的意思一同前往,目的为要在百姓面前,尽力高举神的话。这一群人离去后,犹大地更显得人烟稀少了,这批移民抵达埃及三角洲东部的答比匿(Tahpanhes)(注九)后,显然曾住了一段时间。当时,耶利米按神的吩咐,藏一些石头在皇宫门前的铺道内,其后他传达神的信息,预言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要征服这地,并在当地建造他的宝帐(耶四十三813)(注十)。

    根据耶利米书四十四章1节和15节,这一群犹太人渐渐散居埃及的城邑。耶利米警告他们,因为他们自始至终对神不贞,所以神不容许他们任何人归回犹大(耶四十四1214)。圣经以外的资料记载说,一些犹太人(是否是这一群人的后裔不详)后来定居在伊里芬丁(Elephantine)岛上的军队殖民地。这个小岛位于埃及南部尼罗河第一瀑布附近。岛上发现著名的伊里芬丁蒲纸,是证据的来源。蒲纸的年代约在主前第五世纪末叶(注十一)。

 

第二节  巴比伦帝国时期

(主前六○五~五三九)

 

    犹大人被掳的时期,正值伟大的新巴比伦帝国时期,当时巴比伦的影响力如日中天。帝国的地位是自尼布甲尼撒开始统治时巩固的,直至主前五三九年,古列大帝(Cyrus the Great)率领波斯军把她覆没。犹大的俘掳历经了帝国的开始,直至波斯征服巴比伦之后。

一、尼布甲尼撒(六○五~五六二)

    尼布甲尼撒执政四十三年,在位期间,他维持巴比伦帝国唯我独尊的地位。难怪但以理解释梦中的人像时,描写他是那「金头」(但二38),因为他是古时屹立的英王之一。后继人的能力都比较差,而且国家外强中干,腐败的顶点是陷落在古列手中的时候。

 

    1.军事活动:尼布甲尼撒精通战术。耶路撒冷被毁时期,已可窥见他的战绩。但他的成就更胜于此。在攻陷耶路撒冷战役的起头,他同时也围困推罗城,双方相持达十三年之久,结束的时候,虽然他并未实际攻陷岛上牢不可破的堡垒(注十二),推罗却无可奈何地承认她的宗主权。耶利米(五十二30)简扼地记载说,主前五八二年他再度强横地迁徙犹大的百姓(注十三)。同年,他又在柯里叙利亚、摩押和亚扪节节胜利(注十四)。主前五六八年法老亚马西士(Amasis)继承法老合弗拉后不久,他又入侵埃及(注十五)。当时,埃及非常脆弱与混乱,而已比伦的领袖便得渔人之利。然而,尼布甲尼撒的目的,似乎不在长久性的征服,而是带惩罚性的行动,报复埃及过去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干预行为,他成功了。此后,两大强国就和平共存。

 

    2.建设活动:尼布甲尼撒是一位积极且成功的建筑家,但以理书四章30节的描述,是最为贴切的。当时,这位巴比伦王说:「这大巴比伦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为京都的吗?」他建造一种错综复杂的防御系统,包括防御巴比伦,和首都串联南北的营垒。他建造庙宇、宫殿、运河和街道。一条延伸至城中圣地的游行走道,两旁排列着彩色缤纷、光泽眩目的瓷砖墙,其上更有排列成行的牛和龙浮虽作为装饰。通往著名的伊施他尔门的街道,也有相仿的装饰(注十六)。圣地当中,尼布甲尼撒重建了(注十七)宏伟的古老金字塔庙,也重修了宽大的玛尔杜克(Marduk)神庙。其中最著名的是空中花园(hanging gardens),形状成梯形,是尼布甲尼撒为讨好他那思乡的米甸王后而建立的。希腊人对于这个花园的印象非常深刻,所以将它列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

二、尼布甲尼撒的后继者(主前五六二~五三九)(注十八)

    尼布甲尼撒的后继人没有一位赶得上他的成就,因此他逝世后,巴比伦的荣耀开始减落。他的儿子亚美玛尔杜克(Amel-marduk)承继他,但在位仅仅两年(五六二~五六○)。圣经提到他(以未米罗达Evil-merodach)是释放约雅斤出狱的那一位,并且他使这家被废的犹大王,在巴比伦宫中,有得天独厚的地位(王下廿五2730;耶五十二3134)。亚美玛尔杜克的妹夫尼力里沙(Neriglissar,Nergal-shar-usur)篡位,主前五六○年八月登基,一般都认为这人是耶利米书卅九章3节和13节所记述的尼甲沙利薛(Nergal-sharezer),他是尼布甲尼撒属下的首领(rabmag),在主前五八六年,他是执行释放耶利米出狱者之一。若果真如此,他登基的时候,已是中年人了,尼力里沙作王时,因着建设活动,以及横跨陶勒斯(Taurus)山之军事冒险而出名;在战役中,他起初是旗开得胜,但后来却连连败北,主前五五六年,他撤退至巴比伦,不久便逝世。继位的儿子拉巳施玛尔杜克(Labashi-Marduk),弱冠年华,仅数月内,便遭一群朝廷大臣所杀,其中之一是拿波尼度(Nabonidus),他篡夺王位,自立为王。

三、拿波尼度(主前五五六~五三九)

    拿波尼度(Nahu-naid)是一位哈兰的亚兰贵族之子(注十九)。自尼布甲尼撒后,他可算为最赋才干的统治者(注二十)。他出身于祭司阶级,是月神辛(Sin)的虔诚崇拜者,对古宗教有极浓厚的兴趣。他重建哈兰之月神庙,发掘巴比伦神庙之故址,恢复许多久已被遗忘的礼仪,他毫不犹疑地革新宗教的方式,然而其中引起许多既得利益的玛尔杜克祭司所反对。他偏好月神辛,而非玛尔杜克,事实上惹来极度的恶感,最后引起公开的反对。虽然拿波尼度并未埋首于军事活动,但在他统治初期,曾两度宣战:一次对抗基利家(五五四);另一次袭击叙利亚(五五三)。他反常地迁居提玛(Tema),它位于亚拉伯沙漠以东的东南部,原因晦暗不明,可能与他的宗教热忱有关。他隐居提玛十年之久,将帝国支付英明的儿子伯沙撒(Belshazzar即伯沙乌苏Bel-shar-uzur)全权负责。这位青年操纵实权,与但以理书中伯沙撒的塑像一致(注二一)。拿波尼度既不在场,巴比伦每年的新年庆典,竟年复一年的停止举行了。百姓既非常重视这个庆典,因此除了玛尔杜克祭司们,连百姓由于这种忽略也有所不满,主前五三九年,拿波尼度返回巴比伦,命令恢复这个节期,但对所酿成的祸害,显然已无补于事了。当时,许多百姓认为拿波尼度不宜执政,因此民怨抵达沸点,古列征服的时机已渐趋成熟了。

 

第三节  被掳的犹大

一、但以理(但一~六)

    最为出类拔萃的犹大俘掳是但以理,他写了圣经中注有他名字的书卷。

 

    1.但以理的尊荣:主前六○五年夏,但以理与他的三位朋友(注二二),及其他年纪相仿者(注二三),被掳到巴比伦。尼布甲尼撒并不是要劳役他们,乃是教育这些青年,并从其中挑选有才貌的人,担任国内各种职务(但一4)。三年还未结束时(注二四),但以理因为替尼布甲尼撒解梦(但二145),便擢升要位(注二五),掌管忠告王的一切「哲士」(注二六)。但以理显然长期保有这个职份,因为若干年后,尼布甲尼撒仍然称他为「术士的领袖」(但四9)(注二七),然而,伯沙撒在位期间,但以理的地位已今非昔比了,因为王必须被提醒,才传召但以理解释殿墙上的神奇文字(但五1012)。但自从但以理首次任命至如今,已逾六十三载,其间,他可能曾任各种要职。波斯征服巴比伦的期间,但以理至少八十岁了(注二八),但新的政权仍然保存他的高官要职。事实上,他被立为三位总长之一,督导波斯一百二十个省份的总督(但六12)(注二九)。

 

2.但以理的影响力:但以理既然在巴比伦的朝廷中身居要职,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他必定也为被掳的同胞争取较舒服的环境。下文将略述他们很意外地免受困苦的生涯。但以理也可能暗中影响亚美玛尔杜克王,提升约雅斤至尊的地位(王下廿五2730)。这种对待被掳君王的方法,暗示其中必有一位深具影响力的朋友代为说情。除此以外,准许犹太人归回巴勒斯坦的谕旨,与但以理可能有极密切的关系(注三十)。在犹大人归回的时候,但以理位居最高职位,他可以发挥最大的影响力。他盼望犹太人获准回国的心愿是无可怀疑的,因为这是他在祷告中明确的要求(但九119)。任何人都可以想像他向波斯王提议,并且不顾一切的助长它的实现。

二、被掳者的一般情况

    1.数目:自犹大被掳至巴比伦的人数,难以确定。只有第二次之迁徙(主前五九七年),有一个确实的数字——一万人,其中大能的勇士七千,匠人一千(王下廿四1416)。关于第一次的迁徙(主前六○五年),我们只能够说,除但以理与他三位朋友外,至少也包括其他的青年人。至于第三次迁徙(主前五八六年),当时耶路撒冷城被毁,除了那些称为「民中最穷的」外全数被掳(王下廿五111221),这次是为数最多的(注三一)。从主前五三八年,被掳归回的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拉二64;尼七66),这可观的数目来看,被掳的总数约有数万人(注三二)。

 

    2.以西结:除了阻以理和约雅斤王外,俘掳中最著名的是先知以西结。被掳以前,他是默默无闻的,但在被掳的人中,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众俘掳中,他是神的使者,指责他们的罪,以拯救的应许安慰他们。他的传道使百姓恍然大悟;被掳不是神无能保护他们,乃因他们的罪神才准许这样的刑罚临到。他也鼓舞百姓的士气,宣告说,神要彰显他的权能,拯救他们,并且报应他们的掳掠者。」以西结比他的前辈有更好的听众,因为任职之长老前来询问他的意见,并且聆听神的话(结八1;十四1;廿1)。在被掳掠期间,百姓的属灵状况,个人与神的关系,都有好转,在这方面,以西结显然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三、在巴比伦的生活

    事实证明,犹大俘掳的生活相当舒适;与他们先祖在埃及所经历的奴隶生涯迥然不同。

 

    1,制度的保存:犹大本国某些制度得以保留,是其中之一个明证。例如,犹大地方政府历来聘用的长老,仍然相当活跃。正如前文所提及的,众长老代表百姓,前往寻求以西结的忠告。其次,先知与祭司的制度(各按其职教导)仍存不废;因为耶利米致函被掳之百姓时,首先称呼众长老,然后先知与祭司,最后是一般大众(耶廿九1)。

 

    2.行动的自由:被掳的百姓在当地享有行动的自由。以西结甚至拥有自己的房子(结八l)。而众长老也可以随意探访他。约雅斤蒙亚美玛尔杜克释放出狱后,所享有的自由,也是一个有力的见证。在他的馀生,朝廷配给他粮食及需用品,甚至获得相当的管治权,因为圣经说他的「位」(指「宝座」?)超越一切与他同在巴比伦的众王(王下廿五28)。韦特纳(Weidner)(注三三)在巴比伦发掘的楔形文石碑,与圣经的记载不谋而合。文中称呼约雅斤为「犹大地的王」,说他与五个儿子领受的恩俸有油和粮食。又记载有侍从悉心照顾他的儿子,言下之意朝廷也供给他们仆婢(注三四)。

 

    3.通信的便利:除此以外,犹太人有书信来往的便利,他们可以写信给住犹大的亲友。耶利米曾提及这些书信(廿九25),他也曾亲笔写信给在巴比伦的俘掳(廿九1)。犹太地的百姓竟然知道约雅斤的地位,以致朝夕盼望他回国为王,可见类似的通讯必定从未中断(耶廿八34)。

 

    4.工作的机会:工作的机会之门向众俘掳敞开,可能是一个最重要的证据。例如尼布甲尼撒挑选某类的人,将之迁徙,特别是主前五九七年的掳掠中,他掳去匠人和艺术家(王下廿四1416)。尼布甲尼撒显然别具用心,要他们从事技艺方面的贸易。另一方面,在卡巴尼(Kabari)运河上的尼普尔(Nippur)发现许多有关贸易的石版,刻有不少犹太人的名字,内容显示,他们在商业界中非常活跃,从事租赁和买卖(注三五)。石版的日期是第五世纪(注三六),因此可以说明犹太人被掳巴比伦约一百年后的一般情况。但石版暗示,类似的情况持续相当的一段日子。

 

    5.居住肥沃的美地:除此以外,犹太人获准居住在美好肥沃的土地上。许多人住在沿岸或靠近迦巴鲁河(Chebar)附近(结一13;三1523;及其他经文);从上述的一块石版看,可能就是卡巴尼运河(Nari  Kabari,意思是「大河」)。它自巳比伦以上的幼发拉底河分支,流经尼普尔,再与幼发拉底河汇合。提勒亚毕城(Ter-abib)就是位于这条运河之上,以西结曾七天之久,停留在当地被掳的犹太人中(结三15)。今日的提亚毕(Til-abub)可能就是位于昔日的提勒亚毕城。在这个城邑附近发现重要的以色列陶器。运河可供应肥沃耕地灌溉之利(注三七),因此无论是自耕或代耕,犹太人都得天独厚,获得有利的耕地。

 

    6.仍然是一种刑罚:被掳的原意是神的刑罚,与这上述的田园美景,并无冲突之处。他们所经历的,确实达到刑罚的目的,因为百姓是在最佳的情况下,被逐出家园,不得不忍受因被掳而来的凌辱。被掳的初期,这种凌辱的感受最为尖锐化,诗篇一百三十七篇可能也是这时写的,上面提及在巴比伦河畔的哭泣。怂恿百姓背叛巴比伦人的假先知(耶廿九410),也是初期的时候,声音较为响亮。耶利米鼓励他们和一般的犹大俘掳面对现实,并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这与后来明显的安逸舒适生活相吻合。

 

第四节  波斯帝国时期

 

    旧约众先知不单预言犹太人的被掳,更预言他们的归回。七十年被外族统治后,刑罚的日期便告满足(耶廿五1112;廿九10)。然而,从有关之历史可看出,在归回的早期尚未来临之前,领导世界的权势又复转移了。巴比伦败于波斯,波斯便发号施舍了,犹大的归回与其后历史的演变都在这个新的权势之下。

一、征服巴比伦

    1.古列早期的胜利:波斯征服巴比伦,正值波斯权势突飞猛进的颠峰时期。这个时期主要是由古列大帝的雄才大略所促成的(五五九~五三○)(注三八)。他的父亲是阿垦米尼人(Achaemenian),以拦地的安珊(Anshan)王刚比西斯一世(Cambyses I)。古列在父亲去世后,登基为王,不久便将毗邻的波斯省(Persia或作Parsua)拼入版图。巴比伦的拿波尼度全力支持古列,因为他认为古列是一个有潜力的盟友,有助于对抗他的敌人玛代王亚士他基(Astyages五八五~五五○),却料想不到古列即将成为他的劲敌。主前五五○年,古列废掉亚士他基的王位,接管庞大的玛代帝国。拿波尼度开始畏惧古列了,就与埃及的亚马西士(五六九—五二五)和吕底亚(Lydia)的克罗苏斯(Croesus约五六○~五四六)缔结联盟。急于竞夺世界统领的古列,立时进军横跨北米索波大米,与富有的克罗苏斯会战,沿途势如破竹,所向无敌。古列在严冬时渡过哈里斯河(Halys  River主前五四七一五四六),在首都撒狄(Sardis)出乎意料地攻克罗苏斯。古列智慧地利用骆驼的臭气,扰乱克罗苏斯的骑兵队。他击败敌人,在爱琴海(Aegean  Sea)竖立他西方的边界。

 

    2.巴比伦的陷落:拿波尼度的同盟之一已经败落,另一个同盟也坐视不动(注三九),因此,巴比伦不久便被伟大的征服者所倾覆了。古列自西方的扫荡战归回后,致力扩张东方边界,推展疆界远抵印度(注四十)。但在主前五三九年,他却朝着主要的目的地进发,现在的巴比伦只能孤军作战了。前文提过,当时的巴比伦弥漫着极度的不满,拿波尼度的百姓,深受玛尔杜克祭司的影响,已准备政变,甚至是藉着外来的力量也可以。古列整装以待要遂其所愿,对于百姓的不满,他能体会多少,我们不得而知。无论如何,他的任务是易如反掌的(注四一)。决定性的战役,并非在巴比伦发生,乃是在底格里斯河北部的奥比斯(Opis)爆发的,古列大获全胜。因此,他的部下吾巴鲁(Ugbaru)(注四二)不发一矢便占领巴比伦了。这是主前五三九年十月。先前在浩浩荡荡的波斯军前落荒而逃的拿波尼度,不久也束手就擒了。若干星期后,古列亲自进入巴比伦城,玛尔杜克的祭司和一般的平民大众,竟然以他为巴比伦的解放者,热烈地欢迎他(注四三)。波斯王深谋远虑,用机智对待百姓。巴比伦城未遭劫掠,宗教或民事制度也未曾大加修改。结果,在很少抗拒或扰乱之下,全国转移归顺他。完成征服巴比伦的重任后,古列控制的领土范围,是超过以前任何君王,它从爱琴海至印度。

二、波斯的众统治者(注四四)

    自巴比伦之战胜利后,古列以至尊的身份执政九年(注四五)。他善于征战也善于统治,软硬兼施,用得其时;因此,无论友敌都敬仰他。最后,在主前五三○年,他领兵深入北方的时候,受了致命的重伤。他的尸身被运回葬于波斯首都巴萨加台(Pasargadae)。

 

    1.刚比西斯(主前五三○~五二二):古列的儿子刚比西斯二世(Cambyses  2)继位,在巴比伦他曾经是他父亲的副手。他除去心目中的敌手,杀戮他的兄弟斯麦尔地(Smerdis或称巴底亚Bardiya),以巩固自己的王位。刚比西斯闻名的成就是征服埃及,在主前五二五年,将她并辽阔的帝国版图。他首次在帕路斯奄(Pelusium)(注四六)与埃及军相遇,并且赢得彻底的胜利。因为希腊佣兵首领的变节,对他有重大的裨益,这些佣兵都是法老亚马西士雇聘的。当时亚马西士逝世,他的儿子森美忒库三世(Psammetichus 3)继位。这位新的统治者对波斯无能为力,他们向三角洲地带迈进。不久,刚比西斯控制了埃及全国(注四七),将她改组为波斯帝国的省份(注四八)。然而,他想伸张控制权到东方的迦太基(Carthage),或南方的努比亚(Nubia)和衣索比亚却都一无所成。主前五二二年,回途驻营在巴勒斯坦迦密山附近的时候,刚比西斯得悉一个名叫高马他(Gaumata)的,冒充被他暗杀的兄弟斯麦尔地,夺取波斯王位(注四九)。当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刚比西斯自杀身亡了。

 

    2.大利乌舒士他斯伯(Darius  Hystaspes)(主前五二二~四八六):刚比西斯的官员之一,大利乌一世(Daruis I)立时发号施令,挥军回剿,平息叛乱,并攫夺王位。大利乌是首长舒士他斯伯(Hystaspes)的儿子,是波斯王族的后裔,古列的旁系亲属。他一箭双雕,并将假冒者置诸死地。然而,他察觉全帝国普遍热气沸腾,甚至有些地区已公开叛变。但在两年内,他便掌握一切,控制自如了,显出他是足以承当这考验。他认为这个全盘的胜利非常重要,所以将之镌刻在通往伊克巴他拿(Ecbatana)大道旁的山崖上。这碑文后来被称为贝希斯敦碑文(Behistun  Inscription),是用三种文字写成的,对近代鉴别古亚喀得文提供了非常珍贵的钥匙(注五十)。

    大利乌自始至终是波斯最能干的统治者之一。重组帝国时,显出非凡的技巧。古列不断地将征服国拼归版图,但却从不更改原来的边界;但大利乌饱尝严重祸乱的恶果,便变动边界,划分新的省份。他在各固定的巡回区指派巡查史官,设立错综复杂的邮政制度,提供有

效的通讯服务,大利乌也善用他早期战役中的经验,指挥军队,屡战屡胜。然而,主前四九○年,在著名的马拉松(Marathon)战役中,他在希腊人手中,遭受奇耻的失败。他计划报仇雪恨,但埃及的叛乱分散他的注意力,在雪耻之前,却死于主前四八六年。

 

    3.薛西一世(Xerxes I)(四八六一四六五):薛西一世继承他父亲。刚即位的两年,他致力于平息暴乱,特别是巴比伦,最后将他与亚述合拼(注五一)。在位第三年,他策动最庞大的军事战役,为要一洗其父败于希腊的耻辱。他的计策透彻而周密,所召集的军兵数目庞大,起初,他无往不利,甚至攻取雅典(Athens),焚毁亚科坡利(Acropolis译者注:希腊文原意为「山上的城」,乃指建于山上的防御城堡),但后来,他停泊在撒拉米湾(Salamis)的海军舰队,却被歼灭。翌年(主前四七九年)他的将军马东纽(Mardonius)所统率的部队,却在帕拉提亚(Plataea)被碎尸万段。在撒拉米战败的薛西,返回首都后,积极从事建设活动。

 

    4.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Artaxerxes Longimanus)(四六五~四二五):最后一位引人注目的波斯统治者是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他父亲被刺后,他继承王位。行刺者是宫中侍卫长亚他巴努士(Artabanus)。亚达薛西首先清除所有欲染指王位的敌人。其后在主前四六○年,他面临埃及严重的叛乱,经亚巴那哈拉(注五二)(Abar-nahara,叙利亚与巴勒斯坦隶属此省)的省长麦加比苏(Megabyzus)争战若干年后,才被夷平。与希腊的争持,使波斯王再度受辱,因为他要签订和约(主前四四九年),准许在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随意与雅典结盟。亚达薛西和薛西都未能与他们的前王大利乌并驾齐驱。其他的继承者才能更差,亚历山大崛起的时候,波斯帝国被希腊吞噬了。

 

第五节  第一次归回犹大

(拉一~六)

 

    在波斯历史演变的这些年间,犹太人当中,发生了重大的事情(注五三),其中最重要的是三次分别从被掳之地归回。第一次发生于波斯征服巴比伦后不久(主前五三八年;拉一1),由设巴萨(Shesh-bazzar)率领;第二次发生于八十年后,即亚达薛西一世第七年(主前四五八年;拉七7),由以斯拉(Ezra)率领;第三次与第二次相距十三年,即亚达薛西第二十年(主前四四四年;尼二1),由尼希米(Nehemiah)率领。

一、古列的谕旨(代下卅六2223;拉一14;六35

    古列对待隶属国的宽大仁政,包括准许被掳至巴比伦的人归回本土(注五四)。令人不可思议的,古列竟在登基的第一年,即颁布谕令:给微不足道之犹大国的百姓(注五五);但正如前文提及的,或许这是但以理的影响力(注五六)。

    圣经两次记载古列提及犹太人的谕旨:以斯拉记一章24节和六章35节(注五七)。内容并非完全一致,可见谕旨较记载详尽,也包括两个记载所有的项目。总括来说,他命令重建耶路撒冷圣殿,古列的国库负责支付一切的费用,重建时可以完成某些详细之计划,所有愿意的犹太人都可以重返家园,又力劝留居巴比伦的犹太人以经济支助他们;尼布甲尼撒所夺掠的金器银器,全数原璧归赵。这个谕旨显示对犹太人特别偏爱(注五八),令人难免怀疑它是出于但以理的手笔。

二、归回(拉一5~二70

    按推测,主前五五八或五三七年左右犹太人紧接者颁布谕旨之后起程回国,由称为「犹大首领」的设巴萨率领(拉一8)(注五九)。踏上旅程的名单,列在以斯拉记第二章。除了七千三百三十七名仆婢外,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拉二6465)。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但并不包括所有居住东方的犹太人。事实上,也不是占多数;因为半个世纪后,在以斯帖(Esther)的时代(注六十),仍然有数目众多的犹大居民,足以在两天中,击杀为数七万五千的仇敌(斯九16)。前文曾提及,在东方的犹太居民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安逸环境,不少人在商业界已名成利就。许多人发觉他们已欲罢不能了,大多数不愿归回。那些全心全意归回的,显然没有任何严重的拦阻。他们开始启程了。

三、建造圣殿(拉三~六)

    重踏故土后,首要的工作是重建圣殿。建造圣殿是当前的急务,以便恢复摩西礼仪敬拜真神,也向邻国见证犹太人对耶和华的热忱。

 

    1.好的开始:百姓归回后立即开始建殿。以斯位记三章8节说,所罗巴伯(Zerubbabel)和大祭司耶书亚(JoshuaJeshua)(注六一)领导百姓修建圣殿,但设巴萨显然是总管(拉五16)。他们首先设立祭坛,在归回后第一年的七月,恢复定期的祭礼。稍后同月的中旬,百姓就按着令期,遵守住棚节,第二年的二月,他们开始重建圣殿本部。

    第一步是奠立根基,工程迅速完成。大功告成后,百姓欢呼同庆。许多人兴高采烈,但其馀的,回想所罗门辉煌荣耀的圣殿时,不禁号啕大哭(拉三812)。他们看见新殿相当简仆,与从前的圣殿相形见拙。自此以后,烦扰又不断效生,他们经历北方撒玛利亚的反对(拉四15)(注六二)。虽然犹大领土并非合法地隶属撒玛利亚,但他们却妄想攫取管辖权(注六三)。除此以外,圣殿的犹太建筑工人开始花更多的时间重建家园,耕犁田地(该一314)(注六四)。不久以后,所有的工作陷入停顿状态。结果,直至大利乌第二年(主前五二○年;该一1),约十六年之久,圣殿仍然仅仅是一个根基而已。

 

    2.复始建殿工作:大利乌第二年,先知哈该(Haggai)和撒迦利亚(Zechariah)鼓励百姓复建圣殿的工作。他们向一般大众发表言论,特别针对仍操大权的所罗巴伯和耶书亚。所罗巴伯已接替设巴萨一段日子了,先知的努力并不徒然,当年的六月工作复始(该一15;拉五12)。但反对之声再度产生,这次相当正式。刁难来自亚巴那哈拉的省长达乃(Tattenai),但事态并不严重。他首先询问犹太人建殿的权威,然后直接致函大利乌索取凭据。他获悉犹太人确有波斯官方的谕准后,便停止攻击,甚至按大利乌的吩咐竭力倾囊相助(拉五3~六14)。四年后,在大利乌第六年(主前五~五年三月;拉六15),圣殿竣工。

 

第六节  第二次归回

(拉七~十)

 

    圣殿落成与犹太人第二次归回之间、相隔五十八年。关于这些年日的史料,仅存少许的线索。

一、居间时期

    大利乌统治波斯至主前四八六年,紧接而来的是薛西一世,他的统治结束于主前四六五年。薛西在位期间、发生了以斯帖的故事,下文即将论述。其后是亚达薛西浪金缦努士,他执政的第七年,第二次归回发生了,由亚伦的后裔以斯拉率领,他善于教导律法(拉七610)(注六五)。亚达薛西认识以斯拉,因为这位犹太人在朝廷中稍具声望。或许他曾任犹太民事部长等职。基于某种未见经传的方法,他说服王恩准他归回犹大,为要督促急需的改革。

    在这些年间,三件事情说明犹大地的生活。从哈该斥责百姓未能尽早完成圣殿工程(哈一311),我们得知百姓自扫门前雪,忙于重建安舒的房子与耕种田地。事实上,他们分身乏术,以致未能完成当前的急务,建造神的圣殿。后来(主前四四四年)尼希米发觉有建造耶路撒冷城墙的必要,可见除了建造私人住宅外,首都仍然是一片瓦砾,百废待举。以斯拉既承认百姓与邻邦通婚的罪(拉九115),可见犹太人与邻邦混杂。自然一些错谬的宗教活动,与不合宜的婚姻,将随之而来。

    政治上,犹大是波斯亚巴那哈拉省的一部份,这个大省份包括幼发拉底河西南部至埃及边境的领土,主要是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这个庞大的单元内,犹大是其中的一个省份,由一位省长(Tirshatha,意思是「可畏的人」,拉二63;尼八9;十1)管辖(注六六)。可能在某些时候,犹大没有自己的省长,而直接受辖于区总督。总督可以在任何时间干预任何事件。正如主前五二○年,达乃干预有关重建圣殿的事一样。

二、王的谕旨(拉七1116

    与八十年前的设巴萨一样,以斯拉在回国的事上,得蒙波斯王慷慨的支助。其中包括:当他获得准许时,可随意率领同胞回国;也可从波斯的犹太居民、亚达薛西和朝廷的官员,接受金银建造耶路撒冷的圣殿;从亚巴那哈拉省的金库中文取急时之需;购买动物以供圣殿献祭之用;免除圣殿人员向波斯纳税;在犹大地指派民官,执行耶和华的律法,对犯罪者有生杀之权。因此,以斯拉的兴趣与托负与第一次和第三次归回不一样,不是兴建土木,乃是从社会方面与属灵方面,建造百姓。百姓需要革新,才能更讨神的喜悦。

三、归回与工作(拉七27~十44

    1.旅程(拉八):以斯拉在亚哈瓦河(Ahava位置不详,可能靠近巴比伦)召集有意回国者。从男丁的人可看出人群的大小。当时约有一千五百名男丁,比第一次归回的人数少很多。人群中既没有利未人,以斯拉唯有拖延,直等三十八位利未人被说服加入他们的行列,再加上二百二十位当助手的尼提宁(Netinim)(注六七)伴随他们。正月十二日(主前四五八年)终于启程了。五月一日抵达耶路撒冷(拉七9;八31),全程共花了三个半月。

 

    2.杂婚的问题(拉九):以斯拉面对需要改革的主要范围,是少数的犹太人与四周的异族通婚。犹太百姓纵容他们的儿子迎娶邻国的外邦女子,甚至祭司、利未人和民间的领袖也牵涉其中。以斯拉归回后不久,便得知这件违背律法的行为,因此痛悔异常。他撕裂衣裳,拔下须发,惊惧忧闷而坐,直至傍晚时分,然后献上认罪的祷告。祷告完毕,伫立四周的百姓深受感动,承认自己的罪,并自愿解除婚约。以斯拉俯首同意,并且也寻求数位同情的宗教与民政领袖的赞同。他们从长计议,商讨如何处理这件困难与悲痛的事件。

 

    3.解除婚约(拉十):商议的结果决定按情形个别处理。为公平起见,判决必经长老及各村庄不同党派的代表一致通过。他们较毫不知情的人更了解当时的情况。一切安排妥当后,开始审判,三个月内便结束了(拉十1617)。这件大规模拆散配偶的行动,在许多情形下,显然是十分困难而令人心碎的,但这件事严制执行了。自摩西时代,神的律法已要求百姓分别为圣,否则全被诱惑牵引远离神,崇拜外邦的神只。被掳归回后才不久,杂婚竟已发生到这种地步,这种情形会迅速导致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以斯拉明察秋毫,所以采取不愉快但适当的措施。事实上,可能他在巴比伦已风闻这个消息,因而分外催迫他启程回耶路撒冷。

 

第七节  第三次归回

(尼一~十三)

 

    第三次归回由尼希米率领,发生于亚达薛西第二十年(主前四四四年,尼一1)。这次归回的犹太人数目不详,但显然为数不少,以致波斯王派遣「军长和马兵」护送(尼二9),尼希米是当然的主角。他的目的在于重建耶路撒冷城墙。当时百姓虽然回国已有一世纪之久,但仍未重建城墙,这真令人费解。

一、建造城墙受阻挠(拉四623

    尼希米归回之前若干年,曾有人企图阻挠建造城墙的工作。但徒费心思。这个资料来自撒玛利亚人呈送亚达薛西的信件中(注六八),记载在以斯拉记第四章623节。信中力劝波斯王停止犹太人继续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与「殿基」。亚达薛西按请求下令,工作便停顿下来。

    这次事件,最可能发生在亚达薛西统治期(注六九)中的十三年,刚在以斯拉与尼希米归回之间(主前四五八~四四五)(注七十)。事情不可能发生于以斯拉归回前短短七年内,否则他会在书中的历史部份略为一提(注七一)。然而,若事发于以斯拉归回后,尼希米还未归回前,则可能是刺激哈拿尼(Hanane)返回波斯的原因之一,以便向他的兄弟尼希米求援,请他协助重建,这事记载在尼希米记一章14节。结果,它增加了尼希米的负担,考虑哈拿尼的请求。假如犹太首都要重建城墙,必须有人带着权柄(注七二),来自波斯的首都,对抗撒玛利亚人的搅扰(注七三)。

二、尼希米(尼一1~二10

    尼希米在波期朝廷中身居要职,他是亚达薛西王的酒政。他的身份不只是一个管理家务的臣仆。从下列的事可见一般;他可以进到王面前,亲密地与他谈归回耶路撒冷的事;王认为他回国后,足以胜任犹大省长之职;王要求尼希米完成新的任务后,回波斯重复旧职(尼二46)。除此以外,正如先前的设已萨与以斯拉一样,尼希米的归回,也获得特殊的权益。

 

[ 图十八  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 ]

 

    主前四四五年基斯流月(Chisleu,即十二月),哈拿尼在波斯的首都书珊城(Susa)面晤他的兄弟,报告耶路撒冷的可怜光景。尼希米悲痛欲绝,多日为百姓禁食祈祷。直至四个月后,才恳求王准许他归回协助。他似乎伺机行事,在最有利之时提出,或许他也记得先前因着撒玛利亚人的怂恿,亚达薛西禁止重建耶路撒冷城墙之事。但主前四四四年春,时机成熟了,一天,王注意到尼希米愁容满面,便追问究竟。尼希米向王禀告耶路撒冷的处境,祈求王恩准他启程前往相助,甚至要求王下诏书给亚巴那哈拉的官员,赐他通行无阻的道路,并供应重建所需的村料。波斯王慷慨允准,并赐他所求的,因而鼓舞这位忠仆的心。他更差派军长和马兵,护送尼希米安全度过这漫长的旅途(注七四)。

三、尼希米建造城墙(尼二11~六19

    尼希米抵达后,立即着手进行重建耶路撒冷的城墙。

 

    1.预备三天内,他在夜晚秘密(注七五)巡视城墙(注七六),了解实际的情况。他显然希望掌握第一手资料,以采取最有效的行动计划,归纳事实后,他召集耶路撒冷的首领,向他们透露自己的计划。尼希米周详计划和满腔热情的力量,压过了群众中任何反对之声,无论这些反对出于先前的阻挠或不感兴趣。好的反应纷纷而起,他们拟定一个正面的计划。从耶路撒冷及外国的城邑,迅速招募劳工;各按分配建造某段的城墙。

 

    2.反对,工程进步得异常迅速,但却遭受外来严重的反对。在尼希米之前,工作没有得到王的准许,但尼希米却从王的手中获得施工权;不过,敌人仍然千方百计的拦阻。四周的省份,特别是撒玛利亚,显然会因犹太的弱小而从中取利,因此不顾失去这个得利的门径。领头作对的是撒玛利亚的省长及和伦人参巴拉(Sanballat  the Horonite,属于伯和仑Bethhoron;尼二10)(注七七)。后来他的女儿与耶路撒冷的大祭司以利亚实(Eliashib)的后裔成亲(尼十三28)。「为奴的亚扪人」多比雅(Tobiah)与他狼狈为奸(尼二10),他可能是亚扪的省长(注七八)。第三个敌人是阿拉伯人基善(GeshemGashmu;尼二19;六6),他往往被认为是东北阿拉伯迦达地(Kedar)的一个有权势之酋长(注七九)。四面受敌之下,任何人都会灰心丧胆,但尼希米却屹立不倒。

 

[ 图十九  被掳后的犹大地 ]

 

    起初,这些敌人只存心讥讽(尼二1920;四18)。后来却设谋袭击耶路撒冷,除了亚扪人外,参与其中的,更有阿拉伯和亚实突人(尼四78)。这个恶意的消息使犹太人惊惶万分,但尼希米却从容不迫,将建造的工人分成两队,一队继续建造工程,一队担任守卫。因此工作仍有进展,只是较为缓慢。他们按着进度,从早到晚,尽力而为。晚间,全副武装的哨兵站岗,保卫已完成的工程,一切的努力并不徒然,结果敌人取消主要的袭击行动,虽然在外国的地区,小规模的暴乱仍然此起彼落。根据约瑟夫的记载,不少犹太人竟因此丧生(Antiq XI58)。敌人三番四次引诱尼希米离开那路撒冷及工作的岗位,但他却洞悉他们的阴谋,拒绝赴约(尼六14)。于是,敌人恐吓尼希米,声言要在波斯王面前指控他谋反(尼六59)。最后,他们企图藉假先知示玛雅在百姓面前指责尼希米(尼六1014)。但尼希米立场坚定,临危不乱。重建的工程五十二天内竣工(注八十)。在敌人笼罩之下,这种速度是令人惊讶的,也使敌人十分愕然和不悦。

四、尼希米任省长(尼七~十二)

    城墙竣工后,尼希米按照亚达薛西的指派,承担犹大省长的职份。

 

    1.犹大的面积:被掳以后,犹大的面积,大大不如被掳以前,主要是因为南方边界的变动。现今南方的边界,约位于希伯仑稍北的东西纬线上(注八一),与从前位于别是巴上的边界,相距甚远。北方边界显然大同小异,包括的城邑有基遍(尼三7)和米期巴(尼三1519);东方,至少包括耶利哥(尼三2);西方的界限,有较多的争论(注八二)。全地略作长方形,南北全长约二十五哩,东西约三十二哩,面积约八百方哩。尼希米抵达以前,这块地土似乎已划分成小区域了,因为他按照这些区域分配百姓筑墙(尼三227)(注八三)。

 

    2.免除债务(尼五119):尼希米的作为之一是,免除贫苦大众的债务。可能早在造城墙之时,他就采取行动了,因为它的记载与那伟大的建设相提并论。基于波斯的苛税,加上一直的歉收,犹大省的经济陷于极度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较富有的便利用贫民,使他们债务经身,而从中剥削他们的产业。尼希米向这些人的良心发出呼吁,力劝他们停止剥削,将所得的归还,甚至在神面前庄严地宣誓。尼希米以身作则,立下模范,拒绝收受省长之职位应有的俸禄。

 

    3.安全措施(尼七14;十一136):城墙竣工后,必须设置安全措施。总管是尼希米的兄弟哈拿尼,他曾长途跋涉,抵达书珊城求援;另一位是哈拿尼雅。歌唱的和其馀的利未人都聚集在一起,协助守门的看守城门和城墙。耶路撒冷显然人烟仍然稀少,因为尼希米利用抽签的方法,将其馀城邑中十分之一的百姓,移居首都(注八四)。这次的行动包括人口调查,尼希米籍此获得设已萨率领归回之犹太人的名单。这个名单在尼希米记七章673节重现,与以斯拉记二章170节的记载几乎一字不异。

 

    4.宣读神的律法(尼八~十):尼希米关切百姓的信仰生活,他鼓励众人聚集,要宣读神的律法。当时是主前四四四年秋天,城墙刚竣工,以期拉归回后十三年,仍然很活跃,由他诵读律法(注八五)。其馀的利未人参与协助解释,可能为此将百姓分为讨论小组。诵读住棚节的定例时(利廿三3943),百姓纷纷表示要立刻守节,因为日期刚好临近。他们小心周详地守节后,百姓公开认罪,并应允彻底摒弃外邦的影响(注八六)。最后,尼希米与无数百姓的代表签订条约,发誓忠心遵守律法一切的要求(尼十139)。众人都更新他们对神的奉献,这是未来年日的一个吉兆。

 

    5.献墙典礼(尼十二2747):现在举行正式的献墙典礼了。时间是主前四四四年终。全地各省的民政与宗教领袖济济一堂,形成两队行列,朝相反方向绕墙而行,在圣殿相会合。百姓提高声浪,兴奋地歌唱,歌声远播千里,奉献典礼结束后,接着是重组祭司与利未人;特别是关于收纳和管理百姓的十一奉献及献金等(尼十二4447)。

五、尼希米的第二届任期(尼十三)

尼希米在耶路撒冷的服务,分两个时期。第一期他曾任省长十二年,自亚达薛西第二十年至三十二年(主前四四四~四二三;尼一1;十三6)。后来,他按照原先的约定(尼二6)返回波斯朝廷述职,但相隔约一年或两年后,又获准归回耶路撒冷。究竟相隔多少时间,及他获准回国的过程都未记载。可能他因为离开犹大的百姓而闷闷不乐,因此,王准许他回到兴趣之所在地。

 

    1.改革:尼希米第二次归回后,眼看在他不在的短短期间,百姓对神的律法愈来愈松懈,因此十分悲伤。最令人惊愤的是,大祭司以利亚实竟然容许尼希米的旧敌——亚扪人多比雅——居住在圣殿的房间内,这个房间原来是为储藏百姓十一奉献用的。尼希米毫不犹疑地吩咐清除多比雅的家财,恢复房子原来的用途(尼十三49)。然后他命令要更严谨的收纳十一奉献,间接保证所有的房子能物尽其用(尼十三1014)。仅仅十二年前的指示(尼十二4447),显然已被轻忽漠视了。

    尼希米第二个步骤,注意有关安息日的弊病(尼十三1522)。不单犹太人自己轻视圣日,劳碌工作,购买贩卖,更容许推罗人运入货品,进行贸易。尼希米关闭城门,设立卫兵,严禁买卖。

    尼希米再度改革离婚的弊端(尼十三2328)。尽管以斯拉在主前因五八年、尼希米在主前四四四年不断的努力,但现今在四三○年左右,这种杂婚的罪又死灰复燃了。尼希米甚至发现一些孩童不仅希伯来语,因为犹太人与外族通婚,特别是与来自亚实突、亚扪和摩押的人。显然这次并没有效法以斯拉的方法解除婚约,但百姓要发誓,不再重蹈覆辙。尼希米既发觉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所迎娶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旧敌参巴拉的女儿,他勃然大怒,将他逐出犹大境。

 

    2.逗留期间不详:这次尼希米逗留在犹大多久,曾否返波斯首都,都没有记载。他可能终身留居耶路撒冷,逝世的日期也不详。无论如何,在主前四○七年,他已不再是犹大的省长了,因为按伊里芬丁蒲纸记载,当时的省长名叫巴阁阿斯(Bagoas)(注八七)。

六、旧约最后一位先知玛拉基(Malachi

    最后一位写作的先知玛拉基,可能在尼希米的时代服事。尼希米并未提及他,但玛拉基所提及的一些事情,说明这种可能性。他暗示圣殿落成已有相当时日了(玛一710;三8);可见日期远在哈该与撒迦利亚之后,他们二人只是极力鼓舞百姓继续重建圣殿。他提及为人熟识的「省长」(玛一8),所以他的日期必定在波斯时期。但较为特别的是他论及当时的罪,与尼希米所遇见的相同——缺乏个人的敬虔,特别是在祭司之中(玛一68);与外族通婚的事实存在(玛一1012);在纳十分之一供应圣殿的事上松懈(玛三710)。

 

第八节  以斯帖的故事

(斯一~十)

 

    在被掳后期,许多犹太人仍然乐居于犹大省外。关于那些留在东方的犹太人,旧约提到他们面临一个重要危机的景况。这是在波斯朝廷,以斯帖被立为后的时期。她是神所安排成为拯救犹太人脱离恐怖屠杀之工具。这个故事的记载在以斯帖记,时间自薛西一位第三年至第十二年(四八三~四七一,斯一3;三7)。

一、故事的内容

    故事始于亚哈随鲁王(Ahasuerus or Xerxes)第三年(注八八)。规模庞大之筵席正进行的时候(注八九),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Vashti)在那些兴高采烈、烂醉如泥的宾客面前,展示她的后冠及美貌;当王后拒绝后,王大发雷霆,将她休了,要籍此立一个正确的榜样,使所有为妻的尊敬丈夫(斯一122)。

    在这种情况只有再选立王后,因此,他们安排一个选拔赛,从帝国的四面八方选召少女进宫,让王随意拣选,其中一位是犹太孤儿,基士的后裔以斯帖(注九十)。若干年前,她处身于自耶路撒冷被掳的百姓中。她在表兄弟末底改(Mordecai)(注九一)的家中长大成人,末底改在书珊的宫中任职(注九二)。众女子用一整年美容预备自己,竞赛终于举行了,王拣选了最貌美动人的以斯帖。亚哈随鲁第七年,以期帖受封为王后(注九三)。

    竞选后不久,亚哈随鲁宫中的首要人物哈曼(Haman),设谋杀戮所有犹太人。他所熟悉的末底改,曾拒绝跪拜他,这是他自以为该得的尊荣。因此,哈曼怂恿亚哈随鲁签盖谕旨,下令在亚达月(Adar),即十二月十三日,杀戮所有的犹太人,宣称这民族危害帝国,王若没收他们的财物,则会大大致富。当时,亚哈,随鲁并不知道以期帖也是犹太人中的一份子。末底改通知以斯帖有关王的谕旨后,她虽然未被召见。却勇敢地朝见王,要求王另下谕令,准许犹太人抗拒杀害者。她在一个特别的筵宴中,提出这个请求,哈曼也在场。当王询问谁是谋害以斯帖的百姓时,王后揭露哈曼的阴谋。亚哈随鲁对他的属下愠然变色,命令将哈曼立即吊死在绞架上,这个绞架本是他预备杀害末底改的。王又恩准以斯帖的请求,另颁布谕旨。在犹太人与那些将要杀害若的混战中,后者七万五千人被杀(斯九16)(注九四)。

二、故事的重要性

    1.犹太人的数目:这个故事暗示,仍住在东方的犹太人数目惊人,因为杀人者的人数必须超过被杀的七万五千人。犹太人可能聚居在帝国某些特殊的范围内(注九五)。主要的聚居地必定靠近巴比伦,因为正如前文所述的,他们在当地商业上已名成利就了。我们也可以预料,自波斯接管辖制权后,可观的一群迁徙至波斯重要的中心地,例如在以斯帖为后的书珊城。一小撮可能仍然见于古亚述的城邑,它是主前七二二年,被掳之以色列民安顿的地方。这些可能是发生战争,七万五千人葬身的主要地点。至于犹大省本身,谕旨同样有效,但却没有任何争战的记载。可能在故士的犹太势力非常强大,敌人不敢轻举妄动。

 

    2.自由:展示眼前的另一件事就是犹太人仍然享有自由,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与作息(注九六)。末底改是朝廷中的高官,后来甚至擢升至哈曼的尊位。以斯帖竟然登上王后的宝座。首先,她可以成为「选美大会」的候选人;王拣选她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她的国籍,可见犹太人并非显眼的民族。他们获准自由生活与随意活动,与其他民族一样,显然毫无种族之分。

 

    3.犹太人的敌人:第三件值得注意的事是,犹太人树立了不少敌人,自从那一天,他们就四面受敌。哈曼是罪魁祸首。他深知犹太人在帝国中是特别份子,并且视他们整体为憎恶的对象。他的厌恶感非常强烈,以致其中之一人惹恼他的时候,他要毁灭全群。可能他并非孤身一人,相信昔日许多人认为,犹太人是社会中令人不悦的份子。反闪族,是件错误的却非新的事。

 

    4.神的眷顾:第四件重要的事是,神特别的眷顾延伸至住在东方的犹太人,虽然他们没有按选择归回故土。事实上,从神为犹太人之益处而及时安排的事件中,更显出神的照顾是故事的特点(注九七)。以斯帖正好成为王后,可从中阻挠哈曼的计谋。末底改会破坏陷害王的阴谋,而后来王正好注意此事,在最适当的时候,找机会荣耀他。事情是这样的,当王失眠的那一个晚上,吩咐人诵读朝廷的记录,其中一段是关于末底改这件有功未赏的事述,当时正值哈曼要求吊死末底改的前一夜。结果,在哈曼要求吊死末底改之前,王采取最令哈曼羞辱的方式,大大地荣耀末底改,这些最决定性的、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导致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结局。厌恶犹太人之哈曼志在必得的尊荣,竟归于犹太人末底改。哈曼为末底改预备的绞架,竟然自作自受。厌恶犹太人之哈曼所设的谕旨,原意是要灭绝犹太人的,后来却成为普遍杀戮反犹太派的工具。唯有神特别的眷顾,才能够解释这种不可思议的演变。

 

    5.普珥节(Feast of Purim):第五个重要意义是,这次的事件产生了犹太人的普珥节。「普珥」的字根是「签」(Lot)(注九八)的意思。哈曼曾摇签决定屠杀犹太人的日期(斯三7)(注九九)。既然这次的事件有利于犹太人,所以按此命名设立节期。历年来,它成为犹太人中相当流行的节日。

 

第九节  伊里芬丁殖民地

 

    犹大地以外,犹太人居住的另一个范围,位于埃及尼罗河中的伊里芬丁岛。这个岛屿位于地中海之南五百哩,第一瀑布的下游,当地发现无数亚开文字的蒲纸,大部份是在一九○三年发现的(注一○○)。它们的日期是在第五世纪,正如前文所论述的,这一群犹太人,可能是早期逃离犹大之人的后裔,他们因为惧怕巴比伦人,所以挟持耶利米逃亡。这个殖民地成为波期驻防埃及南部的军事基地。自第四世纪初叶,波斯的驻军似乎已撤退了。

    蒲纸的内容性质不一。其中一份记录著名的贝希斯敦碑文,是波斯的的大利乌二世刻在伊克巴他拿附近之峭壁上的(注一○一);一份是结婚证书;另一份约写于主前四一九年,提到波斯政府下谕令,吩咐伊里芬丁的犹太人,按照耶路撒冷圣殿的规例,遵守逾越节,这事真令人惊奇。

    当地犹太人拥有耶和华的殿,可说是意义深远的事。因此,虽然远离耶路撒冷,他们却没有忘记独一的真神。然而,耶和华的敬拜并不单纯,因为发现了某些居民还敬拜其他三个神只(注一○二)。主前四一○年发生暴乱,由埃及赫农神(Khnum)的祭司率领,与波斯的官长共谋,结果耶和华的殿被毁。伊里芬丁的犹太人因这事,而致函耶路撒冷的大祭司约哈难,求援重建圣殿;但毫无回音,然后在主前四*七年,再致函给当时的犹大省长已阁阿斯,也写信给撒玛利亚省长,参巴拉的儿子第来雅(Delaiah)和示玛雅(Shelemiah)。这事引起总督阿撒米斯(Arsames)的注意,他显然曾竭力相助;因为最近发表的备纸明说,圣殿至少在主前四○二年重建了(注一○三)

    其他值得注意且具历史价值的事情就是,第一、在埃及地的这群犹太人,与犹大地的本族人,有定期的书信来往。第二、这一群人期待,也有时从故乡接受经济的援助。第三、对于某些人物它提供了有关资料,这些人物也出现在圣经的记载中。其中之一是撒玛利亚的省长参巴拉,即第来雅与示玛雅的父亲(注一○四),显然也就是尼希米的劲敌。另一位是哈难,被称为耶路撒冷的大祭司(注一○五),尼希米记十二章1011节、2223节说,他是以利亚实的孙子,尼希米之时代的大祭司(尼三1)。第三位是哈拿尼雅,是主前四一九年,称为「逾越节蒲纸」(Passover Papyrus)的作者(注一○六)。他可能就是尼希米立为耶路撒冷总管的,与尼希米的兄弟哈拿尼同负一轭(尼七2)(注一○七)。

 

第十节  旧约历史的尾声

 

    旧约只字不提自尼希米以后的历史事实,约有四个世纪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圣经话语,直至新的时代才打破沉默。亚伯拉罕的诞生与尼希米的时代相距十七个世纪。按人的计算,这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尤其是与一百年的新约历史比较,为其序言的旧约更显得冗长了。事实提醒我们,神是超越时间的,而人却是短视的。神绝不浪费光阴,十七个世纪的每一刻,各自见证所达成的目的。

 

 

 

注释

 

  一:撒玛利亚人是以色列人杂婚而生的后裔。至于犹大,在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的时候(主前四五八年),与异族通婚的情况早已存在了;但他们是与邻族通婚,并非与入徙的外族通婚(拉九12)。

  二:可能就是约西亚的书记,他在约西亚改革的运动中,非常活跃(王下廿二3)。

  三:他曾经拯救耶利米免于一死(耶廿六24)。

  四:关于位置,参考第九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五:论述方面,参考H.G.MayAJSL561939),一四六~一四八页。

  六:Albright所估计的二万人,数目显然过低;参考AlbrightBP,四九、五九页及下文,六二页及下文。

  七:他是在第七个月被杀害(王下廿五25)。虽然没有明载确定的年日,但其含意显然就是被毁的那年,即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在第五个月失陷(王下廿五8)。

  八:过去以色列一直信赖埃及(虽然往往大失所望),但从未曾大批地往埃及逃亡,可能商讨的人数稀少,以致促成这个不智的决策。

  九:即Tell Defenneh,位于port Said西南偏南二十七哩。第六世纪,在埃及发现的一封腓尼基信件内,出现相同的子音拼法,thpnhs。(参考ADupontSommerPEQ811949〕,五二~五七页。Petrie在一八八三~一八八四年挖掘该地,发现一座堡垒的根基,可能就是耶利米在它跟前埋石块的一座堡垒;参考BartonAB,二八页。

  十:预言应验了。在大英博物馆内,有一块石碑记载,尼布甲尼撒第三十七年(五六八~五六七),曾成功地对抗法老亚马西士。亚马西士是承继法老合弗拉的,合弗拉在主前五七二年,被尼布甲尼撒大败。现今既然亚马西士叛变了,尼布甲尼撒便趁机迈进埃及,再度击败她。参考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主前626556in the British MuseumLondon:Trustees of the British Museum1956),九四页;另参考FineganLAP,一三一页。

注十一:关于论述与参考书目,参考本章,四四五~四四六页。

注十二:这次巴比伦的战役,部份地应验以西结的预言(廿六114)。后来,当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将旧推罗的破瓦残砾堆在地中海,作为通往离岛上之堡垒的堤道时,预言就完全兑现了。

注十三:耶利米记载说,这次共有七百四十五人披掳,可能与其他的叙利亚人、摩押人和亚扪人同时被掳,当年尼布甲尼撒也击败这些国家。

注十四:参考约瑟夫(AntiqX97)。尼布甲尼撒一份没有注明日期的记录,曾论及进攻利巴嫩山的战役,可能是指同一个时期。参考ANET,三○七页。

注十五:参考本章,四四八页,注十。

注十六:有关的图片,参考ANEP760762页的图。

注十七:A.Parrot推测这个金字塔型的庙宇,约有二百九十八尺正方,三百尺高,共有七层。ParratThe Tower of BabelLondonSCM Press1955),四六~五一页。

注十八:关于这年代的详细资料,参考R.A.Parker and W.H.Dubber- steinBabylonian Chronology626B.C.-A.D.45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2)。

注十九:他的母亲可能是Nitocris,尼布甲尼撒的遗妻,参考Sidney   Smith, Babylonian Historical TextsLondon1924),三七、四三页中的讨论。另一个说法是他可能迎娶了这位Nitocris,她是尼布甲尼撒的遗妻,或者是他的女儿,参考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New Haven1929),五九页及下文。两种观点都足以解释尼布甲尼撒为何被称为伯沙撒的父亲(但五2)。

注二十:希罗多德记载说,当玛代与吕底亚在主前五八五年签订和约的时候,拿波尼度是巴比伦的代表(HerodotusI  74);参考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New Haven1929),三六页。

注二一:但以理书五章131节记载,但以理为伯沙撒解释殿墙上的神奇字句。因此,但以理被封为「国中第三位」(但五29),与伯沙撒是国中第二位统治者的事实相符,拿波尼度的有关文件,参考ANET,三一二~三一五页;DOTT,八九~九一页。

注二二:四人都有巴比伦的名字,但以理被称为伯提沙撒;哈拿尼雅被称为沙得拉;米沙利披称为米煞;亚撒利雅被称为亚伯尼歌。

注二三:可能当时正十六、七岁,理由可见于:他们被带往巴比伦的目的;但以理活到高龄(至少到主前五三六年)。

注二四:在尼布甲尼撒的第二年(但二1)。尼布甲尼撒返回巴比伦后,在主前六○五年九月,立即受封为王,因此,他的第一年是六○四年春(尼散月),第二年是六○三年春。因此,但以理是在六○三年春与六○二年春之间披提升的。

注二五:他们计划是要青年人至少受三年教育(但一5),但是但以理显然未满三年,便获得显赫的地位了。但他的受训可能仍未中断。

注二六:占卜是一种根普遍的艺术,而且采取多种的方法进行;参考A.Guil-laumeProphecy and Divination Among the Hebrews and Other SemitesLondon:HodderStoughton, 1938);A.Leo Oppenheim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PhiladelphiaTransaction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56)。但以理虽然成为这些术士的领袖,但从故事的本身,及特别从尼布甲尼撒再度作梦(但四),而个别地询问但以理这些事例(但四79),可见但以理并没有参与他们的占卜术。

注二七:既然自第四章的梦后,尼布甲尼撒便如梦中所启示的,陷入失常的状态(但四2837),当时的日期必定是他四十三年统治的尾声。

注二八:与但以理一同被掳的,平均年龄不可能低于十五岁,因此在主前五三七年,但以理至少已达八十一岁了。

注二九: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朝代更迭,但以理年纪已经老迈,但他仍然担任要职。这个事实证明但以理的才干过人,但也更说明神特别的赐福给他,愿意他仍然占据这个举足轻重的位置。

注三十:谕旨是在古列王第一年颁布的(代下卅六22;斯一1),当时但以理仍然活跃政坛。古列同时允准其他被掳的民族归同本土这个事实了(参考ANET,三一六页中的碑文),无须阻挠这个谕旨的可能性。犹太人可能是第一批获准回国的民族,后来这个权益也延伸给其他民族。

注三一:耶利米书五十二章30节提及,在尼布甲尼撒第二十三年(主前五八二年),发生第四次的迁徙;参考本章,四四八页,注十三。耶利米记载被掳的总数很小(耶五十二2830),一方面可能是抄写的人之错误,另一方面,可能耶利米存心只记载被掳中的特别阶级或份子;参考Keil的论述,KDCJeremiahII,三二七~三三一页。

注三二:并没有全部归回,正如在以斯帖的时期,数目众多的犹太人仍然留居东方;参考本章,四○○~四○二页。

注三三:E.F.WeidnerJojachinKonig von Jvdain babylonischen KeilschrifttextenMelanges syriens  offerts a Monsieur Rene DussandIIParis1939)。内容的日期是尼布甲尼撒第十年至第三十二年。在ANET,三○八页,记载了三篇内容。

注三四:关于论述,参考WF.Albright,,“King Joiachin in Exile,”BA51942),四九~五五页。

注三五:是在一幢马如书兄弟(Murashu Sons)商业废屋中发现的。有许多是合约的形式,记有商务上的合股人的名字。参考H. V. Hilprecht and A.T.ClayBa4bylonian Expe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Series A.vols.IXX18981904ANET,二二一~二二二页;DOTT,九五~九六页。

注三六:在波斯王亚达薛西一世(四六四~四二三)和大利乌二世(四二三~四○四)的统治下。

注三七:参考G.ContenauEveryday Life in Babylon and AssyriaEng.transLondon,;1954)四一~四三页。

注三八:早在一百五十年前,以赛亚(赛四十四28;四十五1)提名预言他迅速地征服世界,并且他要成为神的「仆人」,促成犹太人得拯救。

注三九:可能与埃及的盟约已失效了,法老亚马西士再不愿意参与其中了。

注四十:参考A.T.OlmsteadHistory of the Persidn Empi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四五~四九页。R.GhirshmanIran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Islamic Conquest,transfrom FrenchBaltimoreHammonds-worthPenguin Books1954),一三一页。

注四一:古列(古列圆住Cyrus cylinder)与拿波尼度(拿波尼度年签Na-bonidus Chronicle)都有重要的碑文论述这次的事件,在基本的事实上,两块碑文所描述的相符。关于古列的记载,参考ANET,三一五~三一六页,DOTT,九二~九四页;关于拿波尼度的记载,参考ANET,三○六页,  DOTT,八一~八三页。

注四二:J.Whitcomb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吾巴鲁奥古巴鲁(Gubaru)有别,在拿波尼度的碑文中,吾巴鲁曾为古列征服巴比伦,而古巴鲁是后来受古列封为巴比伦总督的。许多学者认为上述二人乃是同一人,名叫古巴鲁(Gobryas)。但是在拿波尼度同一块的碑文中,记载UgbaruArahshammu月中的第十一日逝世,刚在巴比伦失陷后数天,但在其他的碑文记述中说,古巴鲁在巴比伦任总督数年。Whitcomb认为这位古巴鲁即是玛代人大利乌,但以理书(五31;六1367及其他)屡次提及他。参考WhitcombDarius the MedeGrand RapidsWm.B.Eerdmans PubCo.1959)。D.J.Wiseman持另一个观点,认为大利乌就是古列本人;参考Wisema,“The Last Days of Babylon.”Christianity Today2(十一月,1957),七~一○页。

注四三:古列与拿波尼度的报告中,都未曾提及伯沙撒,以致我们无法将但以理书第二章的故事与这次的征服配合。伯沙撒可能死于主前五三九年十月,古巴鲁首次进入巴比伦的时候;或许稍后,在神圣营垒失陷的时候。

注四四:关于详情,参考A.T.Olmstead,见前;或R.Ghirshman,见前。

注四五:Whitcomb力言古巴鲁在古列执政九年时治理巴比伦省,甚至在刚比西斯执政的头五年;Whitcomb,见前,一五~一六页、二三~二四页。

注四六:其地靠近地中海,距离现在的塞得港以东二十哩,位于尼罗何最东边的支流(Pelusiac)河口上,早已被淤泥充塞了。

注四七:刚比西斯效法他父亲的政策,尊重各地的宗教风俗与制度。但他缺乏他父亲那种为百姓与建筑物着想的心,他残酷且毫无理性地肆意破坏。伊里芬丁蒲纸记载说,伊里芬丁岛上的犹大圣殿丝毫不损,但埃及的神庙却被推倒;参考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二~二六三页中的伊里芬丁蒲纸内容。

注四八:波斯将她许多的省份分为二十个较大的区域,称为省(satrapies),其中的总督称为省长(satraps)。

注四九:Olmstead认为斯麦尔地当时并未遭杀害,而此人实在是刚比西斯的兄弟斯麦尔地;参考Olmstead,见前,一○七~一一六页。

注五十:碑文用波斯文、以拦文和亚喀得文书写,刻在故巴比伦与伊克巴他拿通道旁,三百五十尺的峭壁上。主要是透过H.C.Rawlinson在一八三五年的努力,他攀登这个山崖,抄写并制造印模,使这些碑文揭露了研究楔形文字的秘密。最近George C.Cameron曾详细研读碑文。参考CameronJNES21943),一一五页及下文,Cameron National Geographic Magazine981950),八二五~八四四页。

注五一:参考Olmstead,见前,二三六~七页。关于薛西统治之国家的名单,及他登基时,那些已酝酿背叛之风的国家,参考ANET,一六—三一七页。

注五二:这是波斯字‘Ebirnari’的亚兰文拼写法。意思是「在河外」。这是大利乌重组时所产生的区域,按希罗多德的记载(HistoriaeIIIpp.8997),包括「所有腓尼基、巴勒斯坦、叙利亚及塞蒲路斯」。参考M.Avi-Yonah  The Holy Land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6),一一~一二页。

注五三:从这时间以后,人们惯称以色列历史为「犹大」历史。因为大部份自被掳之地归回的,属于犹大支派,所以产生这名称。

注五四:古列著名的圆柱上说明这种政策,参考ANET,三一六页;DOTT,九三页。

注五五:参考NothNHI,三○七~三○八页;BrightBHI,三四三~三四四页。

注五六:参考本章,四二四~四二五页。

注五七:第一次的谕旨用希伯来文写成,有官式文告的格式。第二份的谕旨用亚兰文写成,有一种dikrona的格式,这是一种王室口头议决的备忘录。参考BrightBHI三四二~四三页;E.JBickerman,“The Edict of Cyrus in Ezra I,”JBL651946),二四四~二七五页;R.A.Bowman  Interpreters BibleIII,(1954),五七○~五七三页,六一三~六一六页。

注五八:古列如此高举「耶和华天上的神」(拉一2)并不稀寄,因为他也同样称颂玛尔杜克;参考ANET,一五~三一六页。这种谄媚奉承外邦神只的说法,与他的安抚政策非常的吻合。

注五九:设巴萨可能即是所罗巴伯。二人同被称为犹大的「省长」(拉五14;哈一1),而且他们都领导重建圣殿(拉五16;五2)。但是,既然两个名字都是巴比伦的名字(Zer-Babel and Shin-ab-usur),所以除非是指不同的人物,否则无理由用不同的名字。参考Young‘’Con- cordanceAlbright,“Recent Discoveries in Bible Lands.”三六页。显然所罗巴伯继承了设巴萨,他可能是追随设巴萨同国,而且早已非常活跃了。若设巴萨就是示拿萨(Shenazar;代上三18),所罗巴伯就是他的侄子了。这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两个名字各相等于巴比伦的缩写字Sinabusur(愿辛神保护父亲)。参考WrightBAR,二○三~二○五页;AlbrightJBL401921)一○八~一一○页。二人都是约雅斤的后裔(代上三1619;太一1113)。

注六十:以斯帖与波斯的统治者薛西一世成婚(薛西是波斯名Khshayarsha的希腊名字,与希伯来文的亚哈随鲁相同,斯一1),他自四八六~四六五年执政。

注六一:那书亚是约萨答的儿子,约萨答(JehozadakJosadak)也曾被掳,他是以利亚撒的后裔,属于撒督之谱系的(代上六15)。

注六二:这些撒玛利亚人起初毛遂自荐要协助建殿,但却遭所罗巴伯委婉地拒绝了(他们对神的敬拜当中已掺杂了外邦神的敬拜,王下十七2941),后来他们便公然作对。

注六三:参考M.Avi-Yonah,见前,一三页的论述。

注六四:可能这些劳工大部份是被掳归回的人。在被掳期间仍然留居犹大地的犹太人,可能不会充份的合作,因为他们现今要分让他们的房屋与田地,这种情形自然产生磨擦。类似的不和睦也会连累圣殿的建造。

注六五:一些学者认为以斯拉的日期是亚达薛西二世第七年(主前三九八年),其他认为是亚达薛西一世第三十七年(主前四二八年)。我们必须同时拒绝这两个论点;有关的讨论,参考Rowley,“The Chronological Order of Ezra and Nehemiahin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Old TestamenttLondonLutter-worth Press1952,一三一~一五九页);BrightBHI,三七五~三八六页;J.S WrightThe Dete of Ezras Coming to Jerusalem2ded.,LondonTyndale Press1958)。

注六六:参考M.AviYonah,见前,一二页。

注六七;除了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外,「尼提宁」(“given  ones”只出现在历代志上九章2节。三百九十二位尼提宁与设巴萨一同归回耶路撒冷,拉二58),二百二十位跟随以斯拉(拉八20)。他们可能是国外囚犯的后裔,例如基遍人的后裔(书九27),他们的职责是在圣殿服事,为利未人挑水砍柴,大卫曾分派尼提宁负责这等的工作(拉八20)。以斯拉记二章4358节的尼提宁,他们的名字是外国人的名字;而以斯得拉一书五章29节及约瑟夫(Antiq XI51)称他们为「殿役」(“temple slaves”)。

注六八:可能当时犹大没有自己的省长(参考本章,四五四页,注七二),因此,撒玛利亚人以为可任意干涉。

注六九:以斯拉记四章623节的篇幅位置,并非按年代而编排的,乃是按着类似的主题而组合。按年代而言,这段经文似乎上下不衔接,因为(1)其中提到两位君王亚哈随鲁(薛西四八六~四六五)和亚达薛西(四六五~四二五),他们统治的时间较本章所描述的建殿时期要晚;(2)信件中提及城内「城墙」与「根基」的建设活动,并不是建殿;(3)当波斯王接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并不能够找出古列原来的谕旨,但在主前五二○年,另一封信呈递给他的时候(拉五7~六5),他却找到谕旨了,因此,以斯拉记第四章的信件若在主前五二○年后呈递,较为合理。

注七十:有关的论述,参考H.H.Rowley,“Nehemiahs Mission and Its Background”,BJRL73(三月1955),五二八~五六一页。Rowley认为这次敌对事件的日期,刚在主前四四五年,尼希米回国以前。他将以斯拉的归回放置在尼希米之后。

注七一:以斯拉在亚达薛西第八年归回。我们不难明白,以斯拉并未在他归回以后的历史记载中提及此事的原因,因为他没有论述主前四五八年后的历史事实。他的著作以描写离婚的事件作结束,这件事情在他第一次归回后八个月内完成(参考拉七9;十17),因此,若以斯拉要加插记载这封书信,必定会与历史记载的顺序不符。以斯拉记第九章9节所指的「墙垣」,不可能指着那一度失败的建墙事件说的。

注七二:尼希米抵达犹大后,并未曾革免任何前任省长的行动,可见在尼希米之前不久并无省长。虽然以斯拉仍然在世,且十分活跃,但他并非省长。

注七三:当然,亚达薛西在回覆撒玛利亚的信,与允准尼希米回国的期间内,已改变了主意。从世界历史(参考本章,四五五页,注七四)与以斯拉记四章623节中的记载,可见当时西方不安的情绪,这种情况可能促成他的改变。一位像尼希米身份的犹大省长,忠于王室,可以成为一股重要的稳定的力量;而且任派他建造耶路撒冷的城樯,可以增加他所需要的威望。

注七四:虽然亚巴那哈拉的情况较以往略有改善(参考本章,四三○~四三一页),但仍然弥漫着不安的气息。亚达薛西从开始统治的时候,就被希腊攻击塞蒲路斯的事件所烦扰,而在主前四六○年,更遇见埃及严重的叛变,这次的叛变是由希腊支援的。叛变持续至四五四年,直至最后,亚巴那哈拉的省长麦加比苏将它镇压下来。但五年后,参加比苏自己反叛,而亚达薛西最近才再度重获辖制权。这些事件显然催使王为尼希米及同行者预备护送军。

注七五:显然为了使天机不可泄漏给他的敌人。尼希米以前事为鉴,预期会发生麻烦。

注七六:有关地形之描述,参考J.SimonsJerusalem in the Old Testa-mentLeidenE.JBrill1952),四三二页及下文。

注七七:在伊里芬丁的亚兰文蒲纸中,他被称为撒玛利亚的省长;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四页,参巴拉(Sinuballit)是巴比伦的名字,但他两个儿子却有犹大名字,第来雅和示玛雅。

注七八:可能他是多比雅人的先祖,自此以后,他们统治亚扪数世纪之久,正如哲夸蒲纸(Zeno Papyri,第三世纪)及在‘Araq  el-Emir的宫殿和墓穴废墟所说明的,这个废墟在今日约但河的Amman附近。在这个家族埋葬的现场,发现一块石碑刻有多比雅这个名字,可能是源于这个时期的多比雅。关于多比雅人的论述,参考C.C. McCown,BA201957),六三~七六页;R.A.BowmanInterpreters Bible III,(1954),六七六页及下文。

注七九:在古Dedanmodern el-Ula)的纪念碑上,及在埃及三角洲发现之器皿上所刻的亚兰文献诗中,都有提及;参考F.M. CrossBA181955),四六页及下文;IRabinowitzJNES151956),二页、五~九页。

注八十:因为五十二天的日期过短,所以一些学者(例如AlbrightBP,五二页,或BrightBHI三六五页)采纳约瑟夫的陈述(AntiqXI58),认为实际上有两年零四个月之久。但是,这样短的日期也不可能,因为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有许多的劳工,而且只有一部份的城墙需要重建。

注八一:在犹大南部,设立以上买省(IdumaeaDiodrus XIX952981)。当地的居民是以东人。这个省份除了沿海平原外,包括北部的希伯仑,及南部的别是巴。参考M.Avi-YonahThe Holy Land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6),二五~二六页。

注八二:问题是关于一片延伸至沿海平原的狭长地带,是否在这范围内,其中包括罗德(Lod)、哈第(Hadid)、阿挪(Ono)三个城邑。但参巴拉既然要求在阿挪与尼希米会晤,阿挪便可能是一个中立地带,因此,这片狭长的地土便不可能是犹大的一部份了。

注八三:关于其中的论述,参考M.NothNHI,三二五~三二六页;M.Avi-Yonah见前,一四~二二页。

注八四:尼希米记十一章336节的名单,代表着尼希米时代的人口。尼希米记十二章126节,祭司与利未人的名录,代表着自所罗巴伯至尼希米时代中的人物。

注八五:既然尼希米不是祭司,所以他让位给身为祭司的以斯拉。令人费解的是,尼希米并未经常提及以斯拉。他可能不大参与尼希米专心致意的民政。

注八六:可能更多是在其他方面,而不是在杂婚的事件上,因为刚在十三年前。以斯拉曾处理这个问题;然而主前四三○年,尼希米又再度面临这个问题了;参考本章,四三七~四四三页。

注八七:关于内容与论述,参考DOTT,二六○~二六五页。

注八八:不单「亚哈随鲁」这个希伯来名字,与薛西的波斯名字“Khsheyar-sha”(参考本章,四五三页,注六十)意义相符;以斯帖记所反映的历史,与薛西有关的历史也非常吻合;而以斯帖记中,亚哈随鲁的性情,与世界史中的薛西之造型相似。

注八九:可能在这个筵宴中,薛西策划他那进攻希腊的著名战役。

注九十:她的希伯来名字是哈大沙(Hadassah,斯二7),意思是「媚挑」(myrtle)。以斯帖可能意指巴比伦的「伊施他尔」(Ishtar),是一位重要之女神的名字。

注九一:巴比伦的名字是根据神只玛尔杜克的名字来命名的。

注九二:书珊位于波斯西南部的卡哈何(Karkheh River)上,距波斯湾以北一百五十哩。早年是以拦的首都。在阿垦米尼王朝,它是三个首都之一。大利乌一世曾在当地建造一座华丽的宫殿,占地两英亩。以斯帖显然住在这座宫殿内。一八八○年和一八九。年,法国的发掘者,在MDieulafoy的领导下,发掘当地。所发现的重要物件储藏在巴黎的罗浮宫。参考R.GmrshmanIran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Islamic ConquestBaltimorePenguin Books1954)。

注九三:自第三年至第七年间,他都埋首于希腊战役中。参考本章,四三○~四三一页,以斯帖是在主前四七八年后期被迟为后的。

注九四:在第一天,犹太人非常顺利地屠杀他们的敌人,因此,以斯帖要求王准许他们在第二天继续采取行动,王允准了。两天之内,七万五千人丧命。

注九五:王将谕旨传递一百二十七个省份(斯三13;八9),但并非说犹太人遍布在一百二十七个省份内。可能所有的谕旨都应该传送到帝国的每一部份。

注九六:先前提及在尼普尔所发现的石碑都是这个时期的(参考本章,四二六~四二八页)。碑文清楚地记载到,犹太人在贸易方面非常活跃。

注九七:这个事实使书中神的存在与关心具有真实感,因为书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

注九八:M.Dieulafoy在书珊发掘的时候,发现一个四边形棱体,它的平面刻有一、二、五、六等数目。显然是这次决策中所采用的骰子。「普珥」这个字源于亚述的puru字,意思是「小石」。

注九九:摇签的结果更进一步说明神的眷顾。摇签的日期是亚哈随鲁第十二年一月,中签的日期是第十二月,有足够的时间换新的谕令,让犹太人采取报复的手段。

注一○○:ACowley发表了早期发现的蒲纸,Aramaic Papyri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23);参考ANET,四九一~四九二页;DOTT,二五六~二六九页的摘录。较后期的一组在美国发表;参考E.G.KraelingThe Brooklyn Museum Aramaic Papyri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3)。G.R.Driver发表另一组的资料,Aramaic Documents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54abridged and revised1957)。

注一○一:参考本章,页。

注一○二:关于内容,参考ANET,四九一页;关于论述,参考DOTT,二五七页。

注一○三:参考E.G.Kraeling,见前,六三页。

注一○四:在给犹大省长巴阁阿斯的信上第二十九行提及此事,请求他协助建殿。参考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四页。

注一○五:致巴阁阿斯的信中,第十八行提及此事。

注一○六:在这份蒲纸中的第二行;参考ANET,四九一页;DOTT,二五九页。

注一○七:关于伊里芬丁的特点,详情参考PriceSellers CarlsonThe Monuments of the Old TestamentPbiladelphiaThe Judson Press1958),三二○~三三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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