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史概述

 

1.洗礼的先例

  一个对洗礼的历史性的描绘应考虑到这一基督教礼仪的先例。例如,在《利未记》第15章中,有十节经文描述了清除各种不洁净的清洗和沐浴(第5,6,7,8,9,11,13,21,22,27节)。正如考古从希律王建殿的时候所发现的,犹太人的净化沐浴就很普遍。在昆兰社团时期,这些净体礼似乎变得非常重要,成了与神有关的印记。在犹太教的主流中,对改宗者的洗礼是许可他们加入信仰团体的要求之一。然而所有这些清洗和沐浴,就连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都没有象归入基督的洗礼那样,有着连接受洗人与神的重要性。

2.后使徒的时期

  在这一期间洗礼的方式在实施和理解上产生了一些变化。

  《十二使徒遗训》这一文献(第一世纪末期或第二世纪初期)允许在缺水的情况下奉三一真神的名在受洗人头上洒三次水(《十二使徒遗训》第7页)。居普良(约200-258年)坚持点水和洒水的洗礼是同样有效的,而且洗礼不是身体的入水而是在头部施用“拯救水”(《书信经文》第75页第12行)。那些由于健康原因而无法接受浸水洗礼的则使用点水礼。

  婴儿洗礼第一次明确出现是在特土良的著作中(约200年)的一段反对当时一种似乎很流行的做法(《有关洗礼》第18页)的文章中。几年以后俄利根(约185-251年)声称婴儿洗礼是由使徒传送下来的一个传统(《对罗马书的注释》第5页第9行)。

  在最初的几个世纪里,洗礼为了包括许多复杂的仪式而被扩充。施洗的服务被指定在某些圣日里,特别是复活节。这明显违背了新约圣经中异教徒变为基督徒后受洗的做法。在公元三世纪的仪式中,三重浸水还伴随有忏悔,受膏及按手。施洗后还将举办一个圣餐礼。三位一体的模式(太28:19)在洗礼中被普遍使用。

  由于受到日神米特拉教和依流西斯神秘宗教的神秘礼仪的影响,基督徒开始采纳了洗礼可以给婴儿带来祝福的观念。对特土良(约200年)而言,水的洗礼带来了对罪的赦免,从死亡中得拯救,再生,及圣灵的沛降(《反对马吉安》第1页第28行)。

3.后尼西亚时期的教会

  从大约公元四世纪起,婴儿及成年的洗礼都有实施。到了公元五世纪,婴儿洗礼已经变成了很普通的做法。尽管婴儿洗礼变得越来越普遍,但是某些重要的基督教领袖还是在成年后才受的洗。米兰主教圣安波罗修(死于397年)在他34岁的时候第一次受洗,尽管他的父母都是基督徒。曾为君士坦丁堡宗主教的屈梭多模(死于407年)和古教父耶柔米也都是在他们二十多岁的时候受的洗。

  然而婴儿洗礼逐渐变成了标准。当有人问到拿先斯的圣贵格利:“我们是否应当给婴儿施洗”时,他做了以下妥协的陈词:“如果有危险降临,当然可以。因为在无意识中被圣化比他们没有受印且没有入会就离开这个世界要强。”(《默祷》40.28)

  圣奥古斯丁(死于430年)是第一位确切地表达了洗礼教条的神学家,源于他对多纳徒派的对抗。他尖锐地指出sacramentum res sacramenti 之间的区别,也就是圣礼和以圣礼为标记的恩典。他坚持认为仅仅接受没有res(恩典)的sacramentum(圣礼)是有可能的。圣奥古斯丁认为洗礼和得救是不可分的,因为人们只有在教会中才能得救,而洗礼是加入教会的唯一方式。一个非神职人员,甚至一个异教徒,都可以实施有效的洗礼。他将婴儿洗礼的神秘效能与原罪的教义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事实上,他用婴儿洗礼来消除原罪的罪状。圣奥古斯丁意识到孩子们自己并没有信仰,因此他们所领受的赦免只能通过教会作为媒介。而后根据孩子身体的成长及成熟才能通过信心有心灵的改变。在公元418年的迦太基议会中教会认可了婴儿洗礼的礼仪:“如果有任何人说新生儿不需要受洗……将他逐出教会。”

4.中世纪时期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将圣奥古斯丁的教义系统化并对其做了详细的陈述。他们清楚地区分了实质与形式。洗礼的实质是水,而它的形式是由词语组成的。由于形式和实质都是上帝所规定的,因而教会无权改变此圣礼。在洗礼中所有的罪都可被赦免。儿童可以经历对原罪的赦免而成年人则是从所犯的罪中得赦免。

  多马·阿奎那(1225-1274年),天主教最杰出的神学家,主张“洗礼不仅可使用浸没的方式,也可以用泼水或点水的方式。”但是他认为通过浸没的方式来施洗更保险,“因为这是最普遍的做法。”(《神学总论》第3a卷第66页第7行)

  阿奎那相信洗礼将每个受洗的人带入与从基督那里涌出的恩典之流的实际接触。它会将属基督的“品格”带给祂的“身体”,教会。这一在洗礼中获得的品格使信徒有资格接受其它圣礼。

5.宗教改革时期

  路德没能完全成功地改正在当时普遍流行的罗马天主教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恩典的外在手段,例如现在所说的洗礼,与借此手段而传达的内在恩典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反对重洗派时,他坚持认为洗礼圣礼的效力在于它是上帝所设立的而不在于受洗者的信心。虽然对成年人来说此种功效在乎受洗人的信心,但借着上帝之道的神圣效力(离开了它圣礼将毫无意义),洗礼的仪式使儿童的重生生效。

  慈运理与路德的神学不同点在于他把圣礼理解成是一种标记,一种仪式或是一种并没有实际传达什么的誓言。作为一种信心的誓言,洗礼表达了上帝和他子民之间立约的关系,从某方面讲类似于旧约中的割礼。慈运理借着强调洗礼作为纳入教会的举动来强调洗礼的社团意义。

  而在另一方面,加尔文则否认洗礼本身能给予恩典。同恩典的其它手段一样,上帝将洗礼指定为祂在罪人心中运行其恩典的工具。祂将洗礼视为信徒被许可加入基督团契的入会标记。主耶稣将洗礼指定为我们从所有的罪中得洗净的标记和证据。但是加尔文很快又指出,洗礼所提供的唯一清洗方式是借着“点洒基督的血”(《基督教原理》第四卷第15页第2行)。洗礼的方式,无论是借着浸没还是点水,都不重要(同上,19)。像圣奥古斯丁一样,加尔文对宿命论有着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其与儿童受洗的关系。对路德而言,他相信选民借着洗礼而领受恩典之印。他们两个都认为洗礼标志着在教会里“新生活”的开始。当一个蒙拣选而没有受过洗的儿童死去时,在上帝眼中并不因为没受洗而视为过犯。加尔文反对私下的洗礼,而且他坚持认为洗礼应由神职人员来操持。

  “重洗派”的名称(意思是重新受洗者)被赋予十六世纪时的一批新教徒。他们力图要恢复使徒时代对洗礼的理解。他们坚持只为成年人洗礼的依据是圣经中有关悔改和作门徒的教训。因此他们反对没有新约圣经依据的婴儿洗礼的做法。

6. 现时代

  在虔敬主义和唯理主义时期,没有什么与洗礼有关的重要神学观点。这个时期的士来马赫认为洗礼是被接受加入“信徒社团”的一个庄严的行动。他认为儿童的洗礼是毫无意义的,除非洗礼后有正规的教育。他始终认为洗礼如果没有导致坚定的信仰乃是无效的。

  婴儿的洗礼问题活跃于当代的基督教会中。卡尔·巴尔特于1943年向婴儿洗礼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挑战,称其为“半洗礼”并指出它缺少圣经的根据(巴尔特,第34-54页)。埃利克·丁克勒指出“在新约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的圣经根据”,同时此问题“必须得到神学上的‘定论’”(丁克勒,第636页)。另一方面,奥斯卡·库尔曼肯定地确认说早期教会施行了婴儿洗礼作为入会仪式,来取代犹太人的割礼(库尔曼,第70页)。同样,约雅斤·耶利米亚,在承认新约圣经中没有婴儿洗礼依据的同时,仍坚持认为信徒的孩子应受洗(耶利米亚,第55页)。

  现今在基督教界中缺少统一的洗礼形式。在题名为《洗礼、圣餐和圣工》的文件中,教会世界会议信仰与秩序委员会对洗礼仪式推荐了以下的内容:(1)在洗礼时讲道;(2)祈求圣灵的降下;(3)离弃罪恶;(4)表白对基督和三位一体的信心;(5)用水;(6)承认新受洗的成员成为上帝被召为福音作见证的儿女。同时也准许了给婴儿的洗礼(《洗礼、圣餐和圣工》第2-7页)。

7.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立场

  在1861年,B·F·斯奴克依据语言学和圣经根据抨击了盛行的婴儿洗礼,辩护了用浸水礼来给成年人洗礼的方式。他坚持认为希腊语baptizoμ 一词的古典和圣经用法都不可能是指点水;只能是浸没的意思。斯奴克从圣经的角度阐明了洗礼是基督被埋葬和复活的记念(西2:12)。洗礼是与救恩联系在一起的,是为罪的赦免而实施的(徒2:38)。它也是使人悔改加入教会的一个入会仪式(罗6:3;加3:26,27;斯奴克)。

  E·J·瓦格纳将洗礼视为基督之死和复活的象征。他强调洗礼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代表与耶稣一同埋葬在祂的死里,因而标志着对旧生活放弃,将旧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并接纳基督的生命,使我们在祂里面复活按照新生的样式行事为人(瓦格纳,1891年)。

  安息日会的信徒将洗礼当作有圣经根据的入会礼仪。正如圣经中的依据和早期教会的做法所证实的,此洗礼必须使用浸没礼(“有关洗礼”6)。此仪式是为那些有意识并自愿接受基督作他们救主和主、认罪悔改、充分领会本会信仰的人而实施的(《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会手册》1990版,第41-43页)。因此,婴儿不包括在内。而且,复临信徒一直反对任何将洗礼当成是一种本身就能有赐予恩典并使救恩生效之礼仪的观点。

  虽然重受洗在教会中相对不是很普遍,但教会认为这在两种情况下却是应该的。当一个人在加入教会时已经在过去用浸礼受过洗,但因为此人从前次洗礼后接受了新的圣经真理,故仍应鼓励重新受洗。在本人的要求下,教会可以无需重新施洗而以“信仰的表白”来接受他或她,从而认可其在其他教会的浸没洗礼为有效。当教会“成员叛教堕落并过着公开违背教会信仰和原则的生活时,如果他们再次转变申请成为教会成员,他们需要像一开始一样通过洗礼加入教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会手册》1990版,第51页)。当某人“真的重新悔改”更新他或她“与上帝所立之约”时可以重新施洗(《布》第3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