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 称义的旨意与运作(上)

经文  罗8:29-20 
    引言  在上一课已经阐述这两节经文中第一个“又”,即关于上帝预定“召来”的运作。接下来我们继续阐述第二个“又”,即上帝对“因信称义”的运作。以亚伯拉罕为实例。

一、为何要预定因信称义的程序?
    1、因信称义是上帝预定应对“由罪产生恶果”的需要:罗3:23-25
    上帝预知罪对人类带来的后果,又因上帝圣洁、忌邪的本性“如同烈火”(申4:24)。再因罪和罪人“如同蜡”的本质。与上帝忌邪的本性无法兼容的原理(诗68:2),导致了与上帝的关系隔绝(赛59:1-2)的后果。因此,亚当夏娃被赶出伊甸园,失去了上帝儿子的地位(路3:38)和天国公民权的资格,最终导致死亡的恶果。上帝要拯救罪人所需要的能力——圣灵,同样是忌邪的神。为了解决使“如蜡”的罪人能与“如火”的圣灵同住的难题,上帝发明了因信称义的运作,恢复人类为上帝儿女的地位,得到圣灵的居住而得救。诗98:2
    2、称义与被称义(创15:6)。亚伯兰的信心和孩童般对上帝的信靠并没有使他“成为义”,而是耶和华“以此算为他的义”。信心和称义这重要的概念首次被结合在一起。很显然,在上帝将义归于他之前,亚伯兰并没有“义”。如果他丝毫没有义的话,那么任何人也都不曾有过。亚伯兰是一个罪人,而且需要上帝的救赎,正如所有其他的人一样。但当义被归于他时,上帝也给予了他怜悯和恩惠,导致了其罪得到赦免并为他带来了公义的赏赐。信心是被上帝称义的唯一条件,是人顺从上帝引导的结果。

二、因信称义的定义
    1、什么叫因信称义?:罗3:23-25,5:1-2,弗1:4-5
    上帝为罪人预备了救恩,罪人藉着信靠耶稣十字架的功劳,先前的罪就归到耶稣身上而一笔勾销。恢复了与上帝关系,得到上帝的生命,使新生活的开始。 也就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改变,人生方向的改变。“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2、称义即立刻得到儿子的名分,没有考验期。路15:11-24
    浪子以为自己的罪行已经不配再称为父亲的儿子,只想父亲能收留他为雇工,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但是却令人意外的是,父亲却与他连连的亲嘴,也没有为他设一个是否真诚悔改的考验期,立刻给他遮羞的上好袍子,给他象征地位恢复的戒指,给他象征使命的鞋子……。
    3、称义是重生的开始:“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
    4、谁可以因信称义——上帝没有预定对象只有预定条件:
    “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2-13
    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罪人是因信得救之理而非是上帝预先决定谁可以得救谁不可以得救之理。所以,谁都不必要担心自己或者他人能否因信称义,只要真正的信就必能得到因信称义(加3:23-25)。“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2,可11:24,约16:24

三、因信称义的信心, 乃是“亚伯兰式”而非“拿鹤式”的信心:创15:6
    1、是完全信任,没有怀疑,立刻顺从的信心:“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来11:8
    2、不是跟随式而是独立式的信心:当拿鹤家被哈兰的美丽所吸引而住下时,亚伯兰没有受其影响,而是“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财物、所得的人口,都带往迦南地去”(创12:1-5)。我们是否也有来自环境方面诸多的影响,我们的信仰是独立,还是被环境所影响?
 “撒但用许多方法藉着人的感化力去捆绑他的俘虏。有许多人因为与一些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发生密切的关系,撒但就藉此笼络他们。这种关系各有不同,或父母、或子女、或夫妻、或社交等等,但其结果却是一样的,真理的敌人既尽力设法辖制人的信仰,那些受他们影响的人就没有充分的毅力,独立的精神,去依照自己所认定的责任行事。”《善》37章12段
    3、不凭眼见,完全以上帝的应许为凭据的信心:“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创15:4)。上帝向他发出必生一个儿子的应许,虽然,当时没有任何有生儿子的迹象,亚伯拉罕就相信上帝的应许,因此“耶和华就以此算为他的义。”创15:6
    4、称义的信心,来自圣灵的引导,而非自身的本能,但要自己的选择:林前12:3
“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4-15
    5、引导和被引导?“引导”或者说“正在被引导的。”是现在时态的引导,也表明是不间断接受圣灵引导。圣灵的引导并不意味着一时的冲动,而是一种稳定性,习惯性的引导。那些心中偶尔受圣灵感动,以及那些时而屈服于他的权能的人,不能算是上帝的儿女。上帝只承认那些不断受他的灵引导的人为他的儿女。
    圣经用“引导”的词语,说明基督徒与圣灵是引导和被引导的关系。但人有顺从或拒绝圣灵引导的自由意志,有顺从或不顺从的可能性存在(罗8:4-7)。因为上帝只是在人的心门外叩门,而非强迫性的破门而入。启3:20

四、如何得到因信称义,即“两个以外”的义:
    1、是律法以外的义:“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1-23
    2、是行为以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罗4:4-6,5:18
    因信称义,是因为相信,上帝将耶稣的两个完美归到我们身上。而非自己任何的功劳。

    结论 “我们所借以称义,乃是基督的义归与我们;我们借以成圣,乃是基督的义授予我们。前者是我们的进入天国的权利;后者是我们进入天国的资格。”《信仰基础》4月124段
但愿我们按圣经所阐述上帝预定的因信称义真理。千万别担心、怀疑自己和他人是否是上帝所预定得救的对象吗?上帝预定耶稣是“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上帝是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的神(彼后3:9),他绝不会把任何人排除在他救恩的大门外。“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

思考问题 
1、上帝为什么要预定因信称义的程序?什么人可以得到因信称义的福气?
2、称义的信心是什么模式?有何特征?
3、撒拉生以撒的实例向我们阐明了什么原理?
4、因信称义使信徒得到了什么福气?上帝预定什么人可以因信称义?
5、上帝归于我们的义和授予我们的义有什么异同点?

 

 

□ 本书版权所有---梁亦恩牧师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