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课 称义的旨意与运作(下)

经文  罗4:1-12
    引言  在上一课已经阐述了关于为什么需要因信称义?什么是因信称义?如何因信称义?因信称义给我们带来什么?谁可以因信称义?现在要继续阐述如何自我鉴定自己是否已因信称义?以及因信称义后的灵性状况。因为这个问题是关于教会兴衰的关键。

一、信徒因信称义的印证:
    1、内心的凭据:罗5:1-3
   (一) 与上帝和好而来的平安(1节):“和好、平安”作为称义的结果,这种和好与平安是“既因”的,而非是正在寻找的。在经历称义前,罪人处于一种与上帝为敌的状态,表现反抗上帝的权威,违背他的律法。但在称义以后,就与上帝有了和平。以前,当他仍处在有罪的感觉之下时,良心中只有恐惧和不安。现在,他的罪既被赦免了,心里就有了平安,认识到他一切的罪都已经被除去了。耶稣的血洗去良心的污秽,即没有罪疚感!来9:14
    (二)进入与上帝同在而迈向新生活(2节):在堕落人类身上恢复上帝形象的唯一办法,就是凭着信心与基督保持一种信任与爱的交往。所以,上帝不仅赦免,他还与人和好。他使我们与他关系正常化。藉着把他儿子的义归给我们,以遮盖我们有罪的过去,他甚至待我们好像我们从未犯过罪一样 。他邀请我们与耶稣交往,这会激励我们以勇气面对将来,并在生活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资效法的榜样。
    (三)充满感恩、盼望、喜乐(2-3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这并非是自身本能所致,乃是顺从圣灵引导的结果。因上帝为他造清洁的心,使他里面有正直的灵。诗51:17
    2、外在的两个印证:

   (一)割礼是称义的印证而非是称义的原因:罗4:9-11这经文把割礼作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印证?割礼是与洗礼有同样性质,既是一种宗教仪式,也有象征意义。也是上帝要我们“脱离肉体情欲”,即悔改要求的象征(西2:11-12,耶4:4)。 赦罪是称义最起码的条件。但是,称义需要悔改作为印证。赦罪包括遮盖与涂抹。当我们相信耶稣得称义时,耶稣的宝血遮盖了我们的罪,只有悔改归正了,我们的罪才能得到涂抹。圣经说“ 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这样,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徒3:18-19
    悔改,转向乃是一名真实基督徒经历的基础。它不并非重生的开始,是重生的见证(约3:3,5),只有悔改才能表明一个人已经抛弃旧罪恶,见证上帝再造的恩典与能力。圣灵的工作乃是在人悔改的同时运行做工。这两种经历都离不开圣灵的运行。但是在一个人愿意让上帝掌管他的生活之前,圣灵不能强行进到人心里运行做工。启3:20《本会圣经注释》
   (二)基督化的品格是称义的印证而非是称义的条件:雅2:21-24以上圣经是把亚伯拉罕献以撒的行为,列为称义的印证。上帝还以此作为祝福他的理由之一,“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8)。这里把“听”与“从”结合在一起,是作为上帝祝福的条件。“听”是知道上帝的话,是理论上的信仰。“从”是实行了上帝的话,是经验的信仰。听从上帝话的行为,不是称义的理由,但,是称义的印证。如果不需要印证的“称义观”,与圣经的真理是背道而驰的。

二、因信称义后有失败的可能:创16章
    1、称义后有败坏的风险:创16章  加4:21-31
    在《创世记》16章记载亚伯拉罕娶夏甲生以实玛利的经历,此故事大家比较熟悉,是发生在他因信称义之后。圣灵默示保罗在《加拉太》的书信中,把撒拉和夏甲称为新旧“两约”的典型代表。从此,我们对新约与旧约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是三同的现实,即同一个时代、同一个丈夫、同一个家庭。圣经还特别强调一句“现在也是这样”(加4:29)当他一家看见以实玛利出生、长大时,心里充满了幻觉——以为这就是上帝所应许的儿子。
    在此之前的十一年中上帝至少向他显现过四次(创12:1,7;13:14;15:1)。但在以实玛利出生后的13年间,上帝长时期不向亚伯兰再次显现并非出于无意。这是上帝对亚伯兰不耐心等候上帝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错误,进行纠正性的措施。
    2、称义或重生与否的自我鉴定:约3:3-6
   (一)已经称义信徒的特征:“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97:10
爱的天性与罪恶是对立而非可以兼容的。神圣的爱是有固定的原则而没有固定的对象,即“不喜欢感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感情,却是有固定的对象而没有固定的原则。因信称义的信徒,必以上帝的爱来操纵自己生活的原则,和行动的模式。
   (二)“未经重生的心是喜爱罪恶的,并且有保留罪恶和原谅罪恶的倾向。重生的心是恨恶而坚决反抗罪恶的。”《善》30章11段
    3、必须辨别偶然跌倒与在罪中生活的区别
   (一)偶然被过犯所胜,即是没有预谋的错误(加6:1)这里继续第5章的思路。一个基督徒在软弱或在属灵上懒惰的时候会丧失警惕 。他并不是 一个假冒为善的人。他的本意是“靠圣灵行事”(加5:25),但他被试探所胜。他本想结出圣灵的果子(加5:22,23),但是却令人失望地看到自己还是有那些“情欲的事”(加5:19-21)。他已经接受了圣灵(加3:2),“靠圣灵入门”(加3:3),并且受圣灵的引导(加5:18)要结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2,23)。他的本意是为善的,但像保罗一样(罗7:19-24),难过地发现自己的肉体是软弱的。
    (二)立刻悔改的例子:彼得在加拉太的经历(加2:11-14)。“彼得看出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便立即尽他力所能及地着手补救所造成的危害。那从起初看明末后的上帝容让彼得露出他品格上的这一弱点,乃为使这个受着试验的使徒看出在他自己并没有什么可夸的。甚至连最好的人若是倚靠自己,也要犯错误的。上帝也看到将来必有人大受欺骗,将上帝所独有的崇高特权归给彼得和他的伪继承人。所以这个有关彼得弱点的记录要一直保留,作为他易犯错误的凭据,并证明他并不比其他使徒高出一等。”《述》19章30段
    (三)必须辨别相同的形象却是不同性质,即偶然跌倒与仍在罪中活着的区别:(罗6:1,加6:1,创16,20章)。因肉体的软弱,偶尔犯一次罪是一回事,而在罪中活着就是另一回事了。在罪中活着的意思是罪恶是我们生活的主要元素和模式,是他们生命所呼吸的道德空气。这样的生活与信心是完全不相容的。罪人被称为义是对基督有信心而且愿意毫无保留地遵行他的旨意,并恨恶一切使救主遭受这么大痛苦的事。那一方面说已经称义,一方面却坚持犯罪的老习惯,那种信仰根本就不是信心。一个人称义、重生、出死入生的证据乃是他现在以遵守上帝的律法为乐。诗40:8
    比如一个人因不慎跌入泥潭的时,他身上有泥巴与脏水,这是必然现象。但是如果有人以此为理由整天在泥潭里打滚,并以此为乐趣,以此作为他生活的模式,并不断地招呼人一同进入。这两者虽然身上都同样有泥巴与脏水,其性质是同样吗?如果经常在泥潭边与里面打滚的人交流有何可能?在泥潭边交流和路过看见此潭的人有何区别?如果跌进泥潭之后就不在上来的结果又是什么?这样,一个偶然跌倒的基督徒与公开声称不要守上帝诫命的信徒是同样的性质吗?
    4、信徒“可以仍在罪中活着,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罗6:1-2
    保罗已经讲了由亚当的堕落引起了人类的普遍堕落。但他已向信徒保证,尽管人类有先天遗传和后天养成的行恶倾向,上帝的恩典拯救人脱离罪恶还是足足有余的,足以转罪为义,转死亡为永生。罪恶越是显多,上帝的恩典就更显多了。保罗问道,既然这样,人们是不是就可以继续犯罪,以便上帝的恩典可以更显多呢?圣经的答案是断乎不可!
    5、谨防错误平安观的毒根:“又怕你们中间有恶根生出苦菜和茵陈来,听见这咒诅的话,心里仍是自夸说:我虽然行事心里顽梗,连累众人,却还是平安。”申29:18-19
    此毒根如今仍然存在。把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福音观扭曲为“富裕与健康:的福音观!

三、提防“ 不需要印证因信称义观”的诱惑:“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3:7
    这是上帝预知的预言和爱的警告,即在教会中会流行着无需印证的“因信称义观”。圣经对此理论的定调是“诱惑”。因为它只强调两个以外的称义观(律法以外,行为以外),却排除了两个印证的称义观(悔改和基督化品格)。它只是上帝所预定“因信称义观”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凡持如此信仰者在基督复临时,就是耶稣“从来不认识”人。太7:21-23

    结论 怀爱伦说“没有什么人敢说在查考《圣经》工作上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但我却知道,我们的教会因为缺乏因信基督称义的教训以及这一类的真理,致在垂危的光景中。”《助》65章14段
  但愿我们都接受圣经向我们阐述的因信称义观。顺从圣灵的引导而因信称义——是我们的罪得到赦免,与上帝的恢复和好的关系,心里充满平安与感恩。顺从圣灵所引导,迈向新生活,得到上帝的喜悦。成就我们也在他里面得(得:或作成)了基业的旨意。弗1:11

思考问题
1、在罪中之乐的生活,和从称义而来的平安有何区别?
2、称义的印证和称义的原因有何区别?信徒能够得到称义印证的力量是什么?
 3、在罪中生活,和偶然跌倒有什么区别?不需要印证的称义观是属于什么性质?
4、已经称义或重生和还没有称义或重生之人对罪恶各是什么态度?
5、上帝预定的称义观是“哪两个以外”伴随“哪两个印证”?
6、我们的罪得到遮盖和得到涂抹,有什么异同点?徒3:18-19

 

 

□ 本书版权所有---梁亦恩牧师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