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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章
    提要:1 耶弗他与基列人立盟约,作基列人的元帅. 12耶弗他与亚扪人之间的和平条约被废. 29耶弗他的许愿. 32 耶弗他征服亚扪人. 34耶弗他在女儿身上履行所许的愿.
士11:1 基列人耶弗他是个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儿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
【本会注释】
  耶弗他。原文字义“他将敞开”。一些人认为该名可能是伊弗他·伊勒的缩写形式(书19:14,27)意思是“耶和华将敞开”。
  妓女。他母亲甚至没有下等妻妾的身份,仅仅是一个妓女,因此他父亲把他带回家抚养他,这说明他父亲待他如合法的儿子。
  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这里基列表示一个人。除了第二节以外,这个故事的其他地方基列都是以地名出现,是指基列地区。玛拿西有一个孙子名叫基列,故此他以他的名给这个地区取名(民26:29,30;书17:1;代上7:14-17)。但他绝对不可能是耶弗他的父亲,如果他是的话,这里记录的关于耶弗他的事件一定是在士师记最早的事件当中。从降世进入埃及到士师时期延伸四代人越过这一时期,这是不可能的。耶弗他的父亲可能是玛拿西支派的另一个用此名的人,我们也应注意到该故事追溯到很多年以前,说明耶弗他的家庭背景。
士11:2 基列的妻也生了几个儿子:他妻所生的儿子长大了,就赶逐耶弗他,说:“你不可在我们父家承受产业,因为你是妓女的儿子。”
【本会注释】
  基列的妻。这是他的合法妻子,她随后给基列生了很多儿子。
  赶逐耶弗他。耶弗他父亲的婚生儿子长大以后,即他父亲死后,他们就把耶弗他从家里赶出来,不许他继承任何产业。即使他父亲带他回家,表明了要把他作为儿子对待的明显意图。这些弟兄的态度或许与家庭律法和传统惯例是一致的,他们可以在一个严厉的摩西律法的解释中找到支持(申23:2,3).
  妓女。原文字义“另外一个妇人”。此处意思可能是指另外一个不合法的妻子,也可能带有隐含的意思指一个外族妇女。
士11:3 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里聚集,与他一同出入。
【本会注释】
  陀伯。此地包括一系列亚兰小城邦通往约旦河东的地区,在这里亚扪人雇佣军兵与大卫争战(撒下10:6-8)。
  匪徒。原文字义“两手空空的人”。即没有财产为生计而被雇佣和训练的穷人,他们只有打仗的能力。并不是说他们没有道德品质,而是指不满足现状的穷困潦倒的人。
  与他一同出入。即他们一起出去冒险或突袭。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职业的雇佣兵,被雇佣去护财,侦察或护卫。就如后来大卫时期那样(撒上22:1,2;撒上25:1-35),他们因保护有钱人免遭强盗抢掠,或击退小股沙漠入侵者,就获得馈赠和礼物。耶弗他以这种活动赢得广泛的声誉,因为他的勇敢,睿智和开创精神。希伯来书(11:32)提到他是一个有信心的人。
士11:4 过了些日子,亚扪人攻打以色列。
【本会注释】
  过了些日子。岁月流逝,到了亚扪人入侵以色列领地的时候,作者在追述耶弗他的背景之后,笔锋引致前面预留的这个地方(士10:18)。
士11:5 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的时候,基列的长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弗他回来;
【本会注释】
  长老。这些长老是家庭和宗族的首领。
  要叫耶弗他回来。长老们一直在寻找一个领导他们抵抗亚扪人的领袖,但在基列居民中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他能在面临危难时刻有能力和声誉赢得部族的信心。他们都听到过耶弗他和他的勇士的威力,所以就选择他作他们的领袖。
士11:6 对耶弗他说:“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我们好与亚扪人争战。”
【本会注释】
  元帅。原文单词qasin,来自字根qasah,意思是“决定”,“判断”。耶弗他可能主要是被叫去作争战的领袖。他们希望他在争战期间独专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他们呼吁他作雇佣军。
士11:7 耶弗他回答基列的长老说:“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吗?现在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
【本会注释】
  赶逐我。耶弗他不仅从他家里被赶出,而且很明显也是从他的部族和故土被赶出。并被剥夺了承受产业的权利。因此,赶出家以后使他成了一个漂泊徘徊、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流浪儿。
  显然,以色列的众长老都曾支持过耶弗他的弟兄把他赶出家门,因为他指责他们从前怂恿他的弟兄恨他,并赶走他。他仍然觉得受到了不公的待遇,他们也许没有违反律法的字面意思,但却违背了他父亲的意愿。合法权利的主张往往是为了掩盖最卑劣的错误和最深的伤害。
士11:8 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现在我们到你这里来,是要你同我们去,与亚扪人争战;你可以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
【本会注释】
  我们到你这里来。弗他提的两个反问都有意义。对第一个反问的有效回答是,“是的,我们承认没有正确地待你,因此现在我们要正确地待你,以弥补从前的过失”。在第二个反问中,“正因为如此,我们非常难过,所以要求你帮助保护你的祖国”。
  作……领袖。除前面要耶弗他作军队领袖以外(第六节),现在又要耶弗他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都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
士11:9 耶弗他对基列的长老说:“你们叫我回去,与亚扪人争战,耶和华把他交给我,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
【本会注释】
  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耶弗他的爱国心并非全然消失,但鉴于从前被逐出部族和剥夺继承父业的经历,他要寻求履行诺言的保证。他希望得到确信不会再生误解。他现在审慎的为将来达成协议,因为和他打交道的这些人他有理由不信任。
  尽管在耶弗他的要求中有追逐私利的成分,但他在接受任务前,为达成明确的协议所采取的小心谨慎的态度,是今日应该常常要效法的。基督徒在制定协议方面,应该显出智慧,力求清楚明晰,以便没有质疑和漏洞。耶和华是一位井然有序和清晰洁净的上帝,不是含糊其辞的。
士11:10 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我们必定照你的话行。”
【本会注释】
  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原文字义“耶和华是我们中间的倾听者”,祂关注我们的协定,当我们彼此离别以后,在我们中间鉴察,看我们是否照所说的话去行(见创31:49)。现在长老呼求耶和华,对他们最近重建的关系以及彼此的忠诚作见证,监察他们与耶弗他彼此协定的遵守。
士11:11 于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长老回去,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领袖、作元帅。耶弗他在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
【本会注释】
  耶弗他作领袖。长老的承诺被百姓证实,他们为耶弗他举行就职典礼,立他为约旦河东各支派民事和军事的领袖。
  将自己一切的话陈明。这段话并不完全明确,意思可能指耶弗他阐述就职誓言;或是在一个宗教集会上告诉民众,他要打败敌人必须遵循的方针路线;或是离开求问耶和华,他不会发起对亚扪人的争战。
  米斯巴。各支派在此地预先集会准备抵抗亚扪人(士10:17)。
士11:12 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说:“你与我有什么相干,竟来到我国中攻打我呢?”
【本会注释】
  耶弗他打发使者。在投入与亚扪人的实际战斗以前,耶弗他通过向侵略者的王通告信息,向他们宣告自己是基列人的新领袖。他以以色列公认的首领的名义向他们讲话。他在信息中发出了反抗亚扪侵略者的正式宣告。
  你与我有什么相干?。即“我们彼此有什么关系呢?”你有什么理由入侵我们的国家呢?虽然耶弗他是一个英勇的战士,但他并不喜欢战争,更愿意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他想在公平的基础上展开辩论,如果亚扪人能以确据说明以色列对他们有过错,使他心悦诚服的话,他愿意改正错误。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会维护以色列人的正义行动,即使使用战争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士11:13 亚扪人的王回答耶弗他的使者说:“因为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的时候占据我的地,从亚嫩河到雅博河,直到约但河。现在你要好好地将这地归还吧!”
【本会注释】
  因为以色列人。亚扪人的王非常清楚地讲述了他与以色列结怨的原因。他声称基列所有的土地,从亚嫩河到雅博河都真正属于亚扪人,要求以色列人放弃这些土地是得到和平的唯一条件。这实际上没有事实根据,上帝明令以色列人禁止与摩押人和亚扪人争战(申2:9,19),故此他们就绕过摩押,也避开亚扪人沿着旷野延伸的领地,而是越过亚嫩河进入亚摩利王西宏的领地,西宏确实是从摩押人和亚扪人那里夺得这一地区(民21:21-30;书13:25),但那与以色列人无关。当他们夺得这片土地时,它早已属于别人了。
  亚嫩河到雅博河。亚嫩河谷沟壑纵深的岩石峭壁构成了以色列南部的边界,把流便支派和摩押隔开。从亚嫩河往北到雅博河大约五十英里。这一地区的山地和沼泽地分配给了流便和迦得,因为它适合放牧。位于约旦河与旷野之间的这一狭长地带约有二十英里宽。
士11:14 耶弗他又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
【本会注释】
  又打发使者。这是为了耶弗他的声望,表明他寻求和平的诚意,他依然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争端,从而避免无谓的血腥暴力。
士11:15 对他说:“耶弗他如此说,以色列人并没有占据摩押地和亚扪人的地。
【本会注释】
  以色列人并没有占据。耶弗他反驳亚扪王的话,他指出摩押人与亚扪人试图联合起来反对以色列,并向他们要求领土。耶弗他为证实这一点,详细地叙述了以色列人接管这一地区所发生的一切。他们从亚摩利人的王西宏那里夺得此地,他们不想讨论谁是这地以前的主人。
  摩押地。在耶弗他否认亚扪王观点的整个叙述中,都把摩押人和亚扪人视为一体,就如他们是一个民族。在二十四节中,摩押人的神基抹被称作是亚扪王的神,由此可见,那时亚扪人的王或许已通过武力或联姻的方式控制了摩押,其结果是一个王统治了两个国家。亚扪国家的神祗是摩洛(见利18:21)。
士11:16 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乃是经过旷野到红海,来到加低斯,
【本会注释】
  来到加低斯。以色列人在四十年旷野漂流时期曾住在这个地区(见民20:1;参民33:37,38;申1:46;2:14)。有时该地又叫加低斯巴尼亚,该地所处位置虽然不能明确确定,但估计是在南地的别士巴以南约五十英里的`Ain Qedeis,附近的地方。
士11:17 就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说:‘求你容我从你的地经过。’以东王却不应允。又照样打发使者去见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
【本会注释】
  以东王。见民20:14-22;《祖知》第三十八章。
  摩押王。摩西没有记录摩押王,但讲述了以色列人没有进入摩押地(申2:9)。申2:29 的叙述暗示摩押可能像以东一样拒绝以色列人经过。
士11:18 他们又经过旷野,绕着以东和摩押地,从摩押地的东边过来,在亚嫩河边安营,并没有入摩押的境内,因为亚嫩河是摩押的边界。
士11:19 以色列人打发使者去见亚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实本的王,对他说:‘求你容我们从你的地经过,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
【本会注释】
  亚摩利王。见民21:21-24;申2:24-36。西宏的领地是从亚嫩河向北至雅博河,并由约旦河向东至亚扪人的领地(见士11:22)。希实本是其首府,该地和周围地区以前是被摩押人占据(民21:26)。后来,圣经作者谈到希实本时,总是将其与摩押和亚扪联系起来(赛15:4;16:8,9;耶48:2,34,45;49:3)。
  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以色列人最初的计划是他们都住在约旦河以东(见申2:29),但因西宏的敌意,使得以色列人用武力打败了他,以便进入约旦河并越过河进入迦南。西宏的力量被打败后,他的领地被掌握在以色列人手中,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一半的支派特别地向摩西请求,允许他们住在那里(民32:1-33)。
士11:20 西宏却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们经过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众民在雅杂安营,与以色列人争战。
【本会注释】
  雅杂。该镇可能位于亚嫩河紧邻的北岸,以色列人准备从这里过河侵入西宏的地。据几个世纪以后的摩押石碑记载,雅杂.已被看作以色列人的一个镇。
士11:21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将西宏和他的众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击杀他们,得了亚摩利人的全地:
士11:22 从亚嫩河到雅博河,从旷野直到约但河。
士11:23 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赶出亚摩利人,你竟要得他们的地吗?
【本会注释】
  赶出亚摩利人。以色列人从亚摩利人那里夺来的土地变成了他们的,与先前谁是该地的主人已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与亚扪人争战,也没有夺取他们的土地(民21:24;申2:37)。
  你竟要得他们的地吗?。国家的基本法也确定这一领土是以色列的,亚扪人为何认为他们拥有此地呢?耶弗他的反问表示愤怒和吃惊。
士11:24 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我们面前所赶出的人,我们就得他的地。
【本会注释】
  你的神基抹。基抹不是亚扪人的神,米勒公才是这个族的神(王上11:5,33),基抹是摩押人的神。这里使用“基抹”可以基于这样的事实作出解释,即这个时候亚扪的王已经统治了整个摩押和亚扪两个民族。这两族人血缘和生活习俗极为相近(见创19:37,38;士3:12,13)。提到基抹正恰如其分地质疑曾属于摩押人的这片地,基抹却无力将这地从亚摩利占领下解救出来。摩押碑铭记载,摩押王米沙(王下3:4,5),将摩押人的一切胜利归功于基抹的旨意,而将一切的失败归结为他的愤怒。
  耶弗他指出,如果亚扪人拒绝承认以色列人对其领地所拥有的主权,他就会同时损坏他对自己国家所拥有的权利。
  耶弗他试图以外交手段达成和平。他不打算在这种情形下,向以色列的上帝要求全部的领土主权。另一方面,这完全是可能的,由于耶弗他是在流放于外帮民族中时成长起来的,所以他并不完全明白耶和华是全地的上帝。
士11:25 难道你比摩押王西拨的儿子巴勒还强吗?他曾与以色列人争竞,或是与他们争战吗?
【本会注释】
  巴勒。见民22:1至24:25。虽然以色列接收了西宏的地,这地以前属于摩押的,但显然那时摩押王没有声称以色列最新拥有的土地是他的,他怀着仇恨与以色列人争战,而不是声称以色列人从亚摩利人那里夺得的地是他的(书24:9)。因此,一个合法的主权要求如何在几个世纪以后才申明呢?很可能摩押人的王已清楚地认识到了征服的权利。如果土地真正属于他,为何他早先没有声明呢?这是一个明显的争论以支持以色列行为的正义性。
士11:26 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经有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之内,你们为什么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
【本会注释】
  三百年。士师时期的年代表见128页。
士11:27 原来我没有得罪你,你却攻打我,恶待我。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
【本会注释】
  今日……判断是非。耶弗他以呼求上帝的判断来结束争论。希伯来人的上帝观念与外邦人的神的观念有一个区别,希伯来人相信他们的上帝是公义和有圣德的。他们认识到,他们所相信的上帝优于外邦人的神,其中一点就是上帝具有公义的品格。耶弗他声称,如果亚扪人妄图以武力来作出决断,他愿意以信靠上帝赢得胜利的方式来证明他的正确。这几节经文显示了耶弗他的正直,诚实,坚毅和以和为贵的外交风范。他在三方面维护了以色列的权利:(1)直接征服亚摩利人的权利(15-20节);(2)上帝的抉择(21-24节),耶弗他通过外交努力所维护的上帝的抉择,说明即使外邦人的神也没有征服西宏;(3)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该地长时期被占领(25,26节),直到耶弗他借着呼求上帝而得到应允才结束他们的占领。
士11:28 但亚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
【本会注释】
  不肯听。很明显,亚扪王甚至不愿费心思回答耶弗他的争辩。他只在乎以武力解决问题。
士11: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
【本会注释】
  耶和华的灵。圣灵沛降能促使对上帝侍奉工作的有效进行。人的极大热心和踊跃,唯有靠圣灵能力在人身上动工,才能成就大事。
  他就经过。接着耶弗他巡游基列和整个玛拿西地区招募更多的军兵。他走遍各地激发民众的战斗热情,点燃抵抗争战之火,鼓励他们勇敢地反抗亚扪侵略者。十二章二节意味着巴勒斯坦西部的希伯来人也都被邀请越过约旦河投入到战争中去了。
士11: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本会注释】
  耶弗他……许愿。耶弗他轻率许愿的纪录,让我们面对一段难以理解的经文,这段纪录非常简短以至于我们不能对所发生的事作出明确的结论。有一种解释说,耶弗他竟然要把他女儿作为燔祭献上,这样做就把自己置于邪恶的光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事实,上帝让他取得成功,如愿以偿。他的这种行为似乎特别可憎,并且也是最难以理解的。第二种观点认为,耶弗他把女儿献身为独身,让她过独身生活,免去他把女儿献为活祭的义务(见39节)。
  在此我们的责任是弄清圣经的说法,避免试图将这些叙述与我们的观念调和。我们在阅读圣经时,务必将这些事搁置在那里。我们当然应该对人作善意解释,而不是随便评判。
士11: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本会注释】
  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耶弗他胜利归来时应该期待谁从他家门出来问候他呢?除了他的妻子,女儿外,或许是他的奴仆吗?一些人认为是动物,就是古时候家里常见的牲畜。但希伯来文所用的“迎接”一词好像又否定了此观点,该词通常用在人的身上(见创18:2;出18:7;王下1:6;等)。我们可以观察到,这里没有特别许愿,为赢得胜利要求承诺献一只羊或一头牛。这样的献祭已被众多以色列人献过了。
  我们务必记住,尽管耶弗他敬拜以色列的上帝,并信靠祂,但他是在外邦人的土地上长大的,这些外邦民族在巨大的危机时刻会献活人祭。比较摩押王的行为,在以色列人进攻他的城邑最后面临绝境时,他就将他的大儿子献祭给基抹神(王下3:26,27)。摩西律法禁止献活人为祭(利18:21;申12:31;等)。这个禁令却时常被人轻慢,直到亚哈斯和玛拿西统治时期(代下28:3;33:6)。
  为了将以色列人从毁灭中拯救出来,上帝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但是圣灵的临在不保证万无一失,绝对无误。接受圣灵者仍保持自由的道德意志,等待在灵性的成长和知识上获得相宜的进步。耶弗他对什么是公义的行为缺乏认识,轻率地许了一个恶愿,尽管耶和华的灵以同样的方式沛降在基甸身上,并通过他施行拯救,但圣灵并没有防止他树立违背上帝旨意的崇拜。经文中对耶弗他轻率的许愿作了许多叙述,但没有批注或评论他所许的愿是否真有必要。在耶弗他的例子中唯一对他的评判很可能是指责他的行为。
  就必归你。很明显,同样意义耶利哥城和它的居民归于上帝(见书6:15)。
  我也必……献上。有人尽量将这句话句首的希伯来单词“和”翻译为“或”。他们认为耶弗他实际上是说:“我回来时,无论什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我将把他(它)献给耶和华,如果是一个人或是一个洁净的动物,就将其献为燔祭”。因为是耶弗他的女儿出来迎接他,这种解释者说,第一句话就是,“肯定是耶和华的”。评论者以此观点解释耶弗他的话,意思是这女孩尚未结婚,但可以为宗教侍奉献上她的余生(见39节注释)。
  。有的注释翻译为“它”。因为希伯来文的代词是独立存在的,所以翻译为“他”或“它”均有可能,但从这里所依附的动词来看,这个代词应被理解为动词的直接宾语。这个不变的语法规则要求这样翻译,“我必将它献上为燔祭”。而且耶弗他的愁苦(35节),他女儿的哀哭(37节)和同伴的伤感(37,40节)说明这个燔祭与平常的不同。
士11: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士11:33 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本会注释】
  亚罗珥。在外约旦有两个城叫亚罗珥,一个(见26节)在亚嫩河北岸,另一个在亚扪人的地拉巴附近(书13:25)。很难确定作者在这里所指的是哪一个。
  米匿。记载于(结27:17)是小麦输出地,被认为是在希实本附近。
  亚备勒·基拉明。即“葡萄园的草场”。尤西比乌提出它在离安曼七罗马里的地方。

耶弗他的女儿
士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本会注释】
  回米斯巴。耶弗他离乡背井治理基列,后来回到米斯巴,他似乎把全家都迁了回来,并建起了他的居所。
  拿着鼓。这是妇女迎候从战场凯旋而归的男子的一种习俗(撒上18:6;参见出15:20)。显然其他妇女也陪伴着耶弗他的女儿,一起敲击着小手鼓。
  是他独生的。希伯来文是强调句:“她只是唯一的孩子”。耶弗他的家庭可能会在以色列中灭绝,这是所有希伯来人哀婉叹息的一件事情。
士11: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本会注释】
  他就撕裂衣服。这是希伯来人表达极度悲痛的一个常见的习惯(创37:29;撒下13:19,31;等)。
  甚是愁苦。当耶弗他看见他女儿时,他轻率的许愿使他几乎崩溃。
  叫我作难了。这里所用的“作难”一词,是指不同寻常的悲伤,忧虑或难过。耶弗他的一生不断地遭遇冲突和磨难。现在他最珍爱的女儿成了把他带入极度悲痛中的人。
  我已经向……开口。即表示许愿(见诗66:13,14)。遵守所许的愿(民30:2,3,7;申23:23)。
  不能挽回。收回这样严肃的许愿被看作是一个可怕的错误。在希伯来人当中有两种许愿──简单的许愿(利27:2-27)和永献的许愿,一切永献给耶和华的,都不可赎回,成为归给耶和华为至圣的,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利 27:28,29;见利27:2,28)。耶弗他的许愿是一个简单的许愿。姑且不论其庄严性,如果许愿者的许愿迫使他执行错误的行动,这个人就没有义务遵守(见《祖知》第四十七章)。耶弗他的许愿与律法的命令所表达的意思刚好相反,所以是不受约束的。然而他却感到受了许愿的约束,即使所立的誓言伤害到了自己,也不愿改变。
士11:36 他女儿回答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本会注释】
  他女儿回答说。他父亲的苦恼和说话的意图激活了女儿的敏感神经,使她预料到要发生的事情,即刻看清了这个许愿的本质是什么。他不必告诉她,她也知道。
  耶和华已经……为你报仇。她对上帝的本性仅有一点朦胧的理解,就真切地相信因他父亲的许愿,上帝已把胜利赐给他们,她的献上为这胜利付出的适当的代价。
士11:37 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本会注释】
  容我去。许愿的应验可能为一个明确的目的而延缓。
  好哀哭我终为处女。丧失了婚宴的喜悦或抚养孩子的乐趣的机会对希伯来少女来说是尤为苦涩的体验,特别是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人更是如此。对于耶弗他的女儿来说,意味着她和她父亲的家将在未来以色列的荣耀中失去分享的希望。
士11:38 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本会注释】
  她便和同伴去了。她与她的年轻朋友们,即时常与她一起谈论和梦想将来婚姻的朋友们,现在为降临在她身上的不幸命运而悲伤不已。
士11:39 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本会注释】
  就照所许的愿。这里似乎是指,照着耶弗他许的愿把他女儿献为燔祭(见31节)。这里也暗示士师记的作者,一直很好地埋下伏笔,这里才揭开这个悲剧性的献祭行为的面纱。
  从另一观点来看,在下列记载或许说明耶弗他没有把他女儿献上(见31节):大约公元1200年,拉比·肯奇发表观点,后来许多人追随他的这种观点,他指出耶弗他没有献上他的女儿,他说,“将他献上为燔祭”(31节)这句话只能用于耶弗他所碰见的可以献祭的动物,他认为三十九节的意思是,耶弗他给他女儿建了一座房屋,让她远离男人在那里隐居,度她的余下的独身生活,以便她能随时专注于侍奉耶和华,以色列的童贞女一年一次到那里访问她并哀哭她的命运。反驳肯奇这种解释的理由是,那个时期还没有把女人当作修女的风俗。独身生活和无儿无女被看作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在所有旧约中也没有律法,习惯或风俗有丝毫的表白,宣告一个独身妇女被视为更加圣洁和更属耶和华,或者比已婚妇女更完全地献身于上帝。在祭司或拿撒勒人的律法中也找不到依据,底波拉和户勒大女先知,她们被特别提到是结了婚的妇女。况且,如果女儿保持未婚与此未知的习俗和谐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描写得如此悲壮了;她也就不需要两个月为她终为处女而哀哭,因为她有余生去做这件事。所有的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解经家直到肯奇的时候都坚持这段经文的自然意思,也就是,耶弗他对女儿的献祭方式与不同情形下亚伯拉罕献上他儿子以撒的方式是一样的。
  没有亲近男子。见创24:16 希伯来语相同的话。
  以色列中有个规矩。这句话其实属于下一节。
士11:40 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本会注释】
  哀哭。英王钦定本圣经的旁注有“与…交谈”。这个旁注反映出这种想法,即那些人认为耶弗他的女儿没有作为祭物献上,而是远隔尘世,只是一年一次与以色列的处女交谈。希伯来文动词tanah的意思不是“与…交谈”,它的基本意思是“讲述”,即讲述一些事件,因此是“纪念”,“称赞”之意。同样的动词在士师记5:11中被译为“述说”。圣经中该希伯来动词只在这两段经文中出现过。七十士译本将tanah译为“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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