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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本会注释】
1 使徒保罗和巴拿巴二人在以哥念受到逼迫。8 在吕高尼的路司得,保罗医好了一位生来瘸腿的人,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称他们为神。19 犹太人挑唆众人,他们就用石头大保罗。21 他们二人经过了多个城市,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26 他们返回到安提阿,并向信徒述说上帝藉着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在以哥念传道
徒14:1 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在那里讲的,叫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信的很多。
【本会注释】
  以哥念。有关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到以哥念的旅行,作者路加只进行了草草的记述,大概是因为他们在行程中没有太多机会做福音工作。这个城市大约坐落在彼西底安提阿的东南方向90英里处,在许多重要路段的汇合处。有些古代的作者称这里为弗吕家的管辖范围;其他的称这里所属于吕高尼省。这个城市的面积以及地位足可以称为吕高尼的大马色,而且在后来的基督徒传统中以保罗以及他所传的悔改者戴卡拉的故事而闻名。在中世纪,以哥念开始被重视并成为了赛尔柱王朝的首府,使用了被缩短并改变了的名字科尼亚。至今,这里依然是土耳其的一座繁华城市。参使徒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以及使徒保罗的旅程。
  二人…同。显然,这里没有提到是一次对于会堂的特殊访问,但是重述了使徒保罗和巴拿巴一起进会堂与犹太人会面的场景。
  进犹太人的会堂。就像往常一样,使徒保罗开始着手在犹太人和敬畏上帝的外邦人中的工作,他们在崇拜聚会是见面。显然,他们这些次进会堂与信徒见面是在安息日(见徒13:14,44注释)。
  在那里讲的。他们在许多场合下讲论,显然,听他们讲论的不仅仅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出席(参以下“希利尼人”注释)。
  信的很多。正如他们在叙利亚的安提阿传讲一样(见徒11:21,24),这里也有许多人因他们传讲的福音信了基督。
  希利尼人。希腊文Hellēnes,这个词由作者路加用来表达外邦人,与希腊文的Hellēnistai形成对照,这个希腊词是指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见徒11:20注释)。显然,正如在叙利亚的安提阿一样,这里有一些“相信”的外邦人进入了会堂(参徒13:16)。再者,使徒保罗以及同伴在以哥念停留了多日)见徒14:3),无疑,他们还在会堂以外的地方传扬福音。
徒14:2 但那不顺从的犹太人耸动外邦人,叫他们心里恼恨弟兄。
【本会注释】
  不顺从的犹太人。或作“那不信的犹太人”,说明他们的不信导致在信仰上的冲突,因此,具有这些品行的犹太人迫害使徒保罗和巴拿巴。
  耸动外邦人。在《使徒行传》一书中,几乎所记载的大部分逼迫都是由于犹太人的憎恨而引起的。银匠底米丢的例子(徒19:24)可能是唯一的一个例外,然而,即使在底米丢这件事上,犹太人似乎对于这个希腊手工艺人的反应负有责任。在许久之后,约在公元二世纪后期,犹太人在制死士每拿的波利卡普一事上十分活跃积极(《坡旅甲的殉道》第13页;优西比乌《教会史》第四章15.29)。在公元三世纪初期,特土良称当时代的犹太会堂为“迫害源”( Scorpiace10).
  恼恨弟兄。此处使用这个词暗示不仅仅他们脾气暴躁起来抵挡弟兄,而且由于伤害了他们的心灵,以致发起了此种感觉。这里的弟兄是指那些新皈依到教会的信徒,与那些“不顺从的犹太人”形成对比。
徒14:3 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胆讲道;主藉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恩道。
【本会注释】
  多日。可能是停留了几个月。因为有许多人加入了教会,信了基督,在那里停留许久坚固这些新信徒的信心是相当有必要的。
  放胆讲道。使徒二人有如此的胆量,乃是为要传扬神圣恩典所带给人类的福音,他们提出的福音与狭隘的犹太教有鲜明的对比,这些先前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对犹太教的情形已经较为熟悉了。见徒9:27-29。使徒们有如此的胆量与奇迹般的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与其他靠着耶稣基督的名所行的神迹奇事有关联。
  证明。相当于“证明主的……”。主藉着衪给予使徒保罗和巴拿巴能力而行的神迹,衪见证了一个事实,这两个人乃是衪的使者,传扬衪的真理。
  他的恩道。这里是指,有关上帝拯救恩典的信息,福音中的喜乐信息。在使徒保罗的讲论中,他总在述说得救是本乎上帝那不可思议的恩典(见弗2:5,8;罗5:1,2)。
  神迹奇事。这些并不主要是信心的基础,证明他们大有信心。这个记载没有详细说明他们实行的“神迹”。
徒14:4 城里的众人就分了党,有附从犹太人的,有附从使徒的。
【本会注释】
  分了党。在当地的百姓中,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分成了鲜明的党派,
  而且在非基督徒的党派中存在这一种苦毒的精神。作者路加显然是在着重说明有大批的异教信徒。无疑,皈依基督教的信徒仅仅占了少数,可能这些皈依者大都来自社会底层,正如初创教会时的普遍情形一样(见林前1:26-28)。如同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城中那些有地位有名望的权贵抵挡、逼迫他们(见徒13:50)。
  有附从犹太人的。正如后来,使徒保罗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时所发生的事情一样(徒17:4,5)。耶稣在世时曾经预言传扬他的话会导致此种分割(路12:51-53)。
徒14:5 那时,外邦人和犹太人,并他们的官长,一齐拥上来,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
【本会注释】
  拥上来。这个词的希腊文hormē,“袭击”,或者“攻击”。这个词并不指代一种直接的袭击,况且这样的袭击也没有真正发生(见第6节)。犹太人煽动并催促他们的异教同伴们,希望他们能引起一起暴动。
  官长。这里是指犹太会堂中的官长,保罗和巴拿巴初道以哥念时就在这个会堂中传扬真理。
  要凌辱使徒。他们忍受了侮辱和暴行。这标志着暴徒们在计划中的刺激项目。保罗在描述自己先前迫害教会的行为时,他使用了一个极其相似的词描述当时的情形(提前1:13)。
  用石头打他们。用石头打人乃是犹太人对于说亵渎话之人的刑罚手段(利24:14-16),显然,他们也相信使徒们所做的宣讲乃是犯了亵渎的罪。在这些计划中,他们似乎没有合法的过程;他们仅仅决定“恶意打人”(见徒7:58注释;参约10:31)。
徒14:6 使徒知道了,就逃往吕高尼的路司得、特庇两个城和周围地方去,
【本会注释】
  知道了。无疑,在还有一些人站在使徒们一边,他们与那些反对的组织有密切联系,因此得知了他们的密谋。作者路加并没有试图夸张基督徒福音使者所忍受的苦难。这次勉强的逃脱,没有受到石头的攻击,作者仅仅使用了简单的语言进行了描述,没有过分刻画细节。
  逃往。使徒保罗以及同伴逃跑的行为乃是依照了耶稣基督的命令,就是“有人在这城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见太10:23注释)。
  路司得。据查考,一直到公元1885年才知道了路司得的确切位置。在那年,发现了一个碑铭,证明了路司得就是如今的Zoldera。从以哥念到这里需要向西南行驶,行程大约六个小时。从以哥念路上向这里旅行,使徒保罗以及其同伴可能攀越了一些小山才到了一个高地,就是路司得。尽管在古典文学中提到吕高尼是一个野蛮的、未开化的地区,但是碑铭上的证据却表明路司得被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占领,成为殖民地,因此,这里自然要比周围的区域享有更高的文明。作为一个罗马商业的中心,路司得城的人口中必定有犹太人,但是根据《使徒行传》一书的记载,并没有提到这里拥有犹太人的会堂,而且似乎使徒保罗在这里仅仅与众多的外邦人进行了接触。尽管提摩太是一个虔诚犹太母亲的孩子,他很可能是路司得人,自小并没有受割礼(见徒16:1,3注释)。参使徒保罗的第一次传道旅程。
  特庇。特庇的遗址发现与1956年,因为在一个碑铭中提到在科提胡雨克发现了特庇,这里坐落在以哥念东南方向52英里(83千米)处,现在的科尼埃。另外一个碑铭确定了这个鉴定在近年来已经越来越清晰可靠。该犹,后来曾于使徒保罗共同进行传道旅行(徒20:4)。参使徒保罗第一次传道旅程。
  吕高尼。吕高尼并不是一个罗马省份,而是一个种族区域,它的西部属于罗马的省份加拉太,东部属于哥玛基的安太阿卡斯王国。使徒保罗以及巴拿巴显然停留在加拉太省的边界。在新约圣经时期,以哥念被认为是属于弗吕家,因此,他们到路司得和特庇就算是到了一个新的地区。
  周围的地方。这表明路司得和特庇是两个小的城市,而且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在那里传扬福音的时间也不长。只要他们进到那里的乡村,他们遇到的应该全都是外邦人。
徒14:7 在那里传福音。
【本会注释】
  传福音。希腊文euaggelizō(见徒13:32注释)。

在路司得传道
徒14:8 路司得城里坐着一个两脚无力的人,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
【本会注释】
  生来。作者路加作为一名医生,他记载了此人病情的详细情况(见徒3:7;9:33注释)。
徒14:9 他听保罗讲道,保罗定睛看他,见他有信心,可得痊愈,
【本会注释】
  听。或作“过去常常听”。
  定睛看。希腊文atenizō(见徒13:9;23:1注释)。无疑,这位天生瘸腿之人的信心在他的面容上显明了出来,使徒保罗认出这人的信心并且可得痊愈,就吩咐那人起来,为路司得的人行了一个神迹。
  他有信心。信心乃是任何病人获得奇迹般医治的先决条件(见太9:22;可9:23)。
徒14:10 就大声说:“你起来,两脚站直!”那人就跳起来,而且行走。
【本会注释】
  大声说。使徒保罗提高了嗓门,他曾经以同样的方式面对群众讲话。
  两脚站直。对于任何没有藉着信心预备好迈出常人所越过之界限的人来说,这个吩咐就会成为一种嘲笑。这位瘸子甘愿凭着信心行事。这是一个医治瘫病人的神迹样板(太9:6,7);毕士大池子旁边的那位瘸子(约5:11,14);以及美门口的那位瘸子(徒3:6-8)。在每一个这样的例子中,属灵生命的恢复伴随着身体的医治。
  使徒彼得在圣殿美门口医治瘸子一事(徒3:1-11),以及使徒彼得在路司得治愈瘸子是很明显的。
  跳起来,而且行走。这句话或作“跳起来,开始行走”(见徒3:8注释)。
徒14:11 众人看见保罗所做的事,就用吕高尼的话大声说:“有神藉着人形降临在我们中间了。”
【本会注释】
  吕高尼的话。尽管保罗说明他用言语的恩赐传讲福音(林前14:18),然而,显然这种恩赐并不包括他可以理解吕高尼话的能力。他和巴拿巴并不知道路司得人将要敬拜他们,通过这唯一的一件事就可以表明。这是对于他们品行的控告,猜想他们故意允许百姓继续进行一个提供神圣供奉的计划,目的在于他们可以显示出引人注目的果效以拒绝此种崇拜。路司得人无疑是懂两种语言的,他们可以明白保罗和巴拿巴使用希腊文的讲论,但是当路司得百姓计划举行异教献祭时,这两位福音使者不能明白当地百姓在说什么。有关吕高尼话的特征我们所知甚少。
  神。在新约圣经时代,许多人相信众神已经成了人的样式来在人间,吕高尼人不是唯一相信此种信条的人,这在异教中十分普遍,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都是如此。在吕高尼,有一个古老的传奇,因此使这地的百姓试图敬拜使徒保罗和巴拿巴。根据他们这个神话,丢斯和希耳米(朱庇特和墨丘利)已经转化成为人的装束,而且被老年夫妇腓力门和保西思接纳,这些神也给予了这对夫妇报赏(《变形》第八卷第626-724页)。这个传奇说明这个地方的人相信当地的神曾经居住在这里,后来变成了一个神殿专为那些虔诚的崇拜者聚集叩拜,这些崇拜者在这里进行朝圣而且把这里作为献祭之所。
徒14:12 于是称巴拿巴为丢斯,称保罗为希耳米,因为他说话领首。
【本会注释】
  丢斯…希耳米。希腊文Zeus… Hermēs,希腊的宙斯,众神之首,以及他的儿子希耳米,他是众神的传令官和信使,也是雄辩守护神。在罗马的万神庙中,这些神的配对物(同样的神,名字叫法不同)就是朱庇特和墨丘利,而且他们的名字也用在了金雅各版本圣经中。在路司得地区,似乎敬拜丢斯和希耳米十分盛行。在路司得附近发现了一个碑铭,上面记载了某些人,这些人都是吕高尼名字,他们被称为丢斯。在路司得附近还发现了一个石头祭坛,这祭坛乃是献于“祈祷的垂听者”,可能就是当地人所敬拜的丢斯和希耳米。路司得的百姓自然相信如果有任何神来在他们中间,并且存有善意,那么这一定是朱庇特(丢斯),他们也为这神在城门口建立了神庙(见第13节注释),而且这神乃是他们首要敬拜的。墨丘利(希耳米)被认为是朱庇特的主要助手。巴拿巴可能要比使徒保罗给当地百姓的印象更深刻,因此路司得人给予他朱庇特的头衔。由于保罗所做的讲论较多,他被称为墨丘利。
徒14:13 有城外丢斯庙的祭司牵着牛,拿着花圈,来到门前,要同众人向使徒献祭。
【本会注释】
  丢斯庙的祭司。本段的意思似乎是说,“城前当地丢斯庙[坐落地点]的祭司”。这样看来,丢斯就是路司得的守护神,而且丢斯庙显然建立在距离城门口不远的地方,以便守护全城。当地百姓就是向丢斯庙的祭司大声呼喊,就是圣经上所记载的话(见第11节),然后祭司带着献祭所用的一切预备之物,直奔使徒所居住的房门口。
  花圈。在古代的雕塑中,此种花环是十分常见的。通常是白色羊毛制作的,有时在这些花环上装饰树叶和鲜花。祭司、侍者、门、以及祭坛,还有要献为祭的动物通常都用此种花环装饰。
  门前。希腊文pulōnes,这个词或者可以指房子的大门(见徒12:14),或者可以指楼房以及城市的门口(见启22:14)。在本节的例子中,这里的译文是指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居住之所的大门。然而,也可能这里更好是指城门或者当地宙斯庙宇的入口(见以上“丢斯庙的祭司”段)。
  献祭。在他们献祭的仪式中,可能要包括切断牛的颈项并且把它们的血倒在献祭的坛上。
徒14:14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喊着说:
【本会注释】
  巴拿巴、保罗二使徒。这些为献祭所做的精心预备自然引起了使徒保罗和巴拿巴的怀疑。
  撕开衣裳。对于犹太人来说,撕裂衣服表明极端的厌恶,尤其是在他人说了亵渎的话时,自己为了抵挡此种行为所做的动作(见太26:65注释),如今使徒保罗和巴拿巴意识到路司得这些异教人民将要犯无知的罪。对于使徒们的这种行为,路司得的百姓能领会多少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撕裂衣服强烈拒绝的情形一定震惊百姓,或者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力。
  跳进。希腊文ekpēdaō,“跳进”,“冲出”。可能门徒们跑到城门口,百姓可能正聚集在那里献祭,也许在丢斯庙献给丢斯,这丢斯庙“在城外”(见第13节注释)。
徒14:15 “诸君,为什么做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上帝。
【本会注释】
  性情和你们一样。这话包括对于人类生活的更多感受,我们也普遍知道雅各所描述的“性情”(见雅5:17)。使徒保罗和巴拿巴所说的话与使徒彼得对于百夫长哥尼流所说的极其相似(徒10:26)。
  传福音给你们。照字面意思上讲应该翻译为,“带给你们好的信息”(见徒13:32注释)。对于那些敬拜偶像之人来说,向提出永活的上帝代替那些不能言语的偶像实在是“好的信息”。尤其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成为人类的救主之后。
  这些虚妄。这里是指路司得城中的异教百姓将要举行的献祭礼节,以及其蕴藏的一切含义。这样的话语经常用来描述异教的空虚和无价值(弗4:17;彼前1:18)。
  永生上帝。与他们的那些死偶像相比,使徒呼召路司得的百姓归向上帝,因为只有他是永远活着的上帝,他创造了天、地、海,一切好的恩惠都来自他那里,他也必审判全地的人。以赛亚先知突出地描述了此种对比(赛40:6-31;41:18-29;44:6-28)。
  天、地、海。这与异教流行之信仰进行了尖锐的对照,因为异教把天、地、海分为许多不同的神。使徒保罗宣称只有一位上帝,而且这位上帝创造了这一切而且掌管着一切。
  此种上帝创造天、地、海的呼吁在圣经中再三进行了叙述。这一点在世界历史之初就在创始主与全宇宙的关系中显明了(创1),这也是最后警告世界之福音的基础(启14:7)。
徒14:16 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
【本会注释】
  万国。希腊文ethnē,它是一个普通的新约词汇,用来指明外邦人。这里第一次暗示了历史上所谓的保罗哲学。保罗在雅典的讲论中也提到了相似的思想(徒17:30),在雅典,保罗宣称“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那些生活在此种状况中的人会受到公平的待遇,也要根据他们有限的知识接受审判。他在罗1;2 详细叙述了此种哲学。外邦人的无知和罪恶被允许有一个表现的机会,就像是一出神圣戏剧的一个部分,以致引导外邦人感觉自己需要救赎,预备他们接受福音。
徒14:17 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
【本会注释】
  不显出证据来。上帝并没有不给外邦人留有见证,正如路司得。这里又一次表达了保罗后来在罗1:19,20所叙述的轮廓,尽管在那里他的观点是说作为外邦人并没有理由作为借口。在本节的例子中,保罗强调神圣之仁慈的证据在自然中显现出来,而且这些事的显明是他的听众不断可以看到的。后来在向雅典的哲学家们讲论时,保罗这样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参罗2:14,15)。
  常施恩惠。这暗示为了人的利益上帝的恩典不断彰显(见太5:45)。使徒保罗的话中包括了“从天降雨”,因而与朱庇特形成了对照,因为他们认为朱庇特就是掌管降雨的神。
徒14:18 二人说了这些话,仅仅的拦住众人不献祭与他们。
【本会注释】
  仅仅地拦住。路司得的百姓十分热切地要对他们献祭,进行崇拜。然而,有些人被阻止如此行,无疑,他们从那些“虚空”中转回,去敬拜永活的上帝。无论如何,明显保罗停留在路司得工作的时间足够可以在那里建立一个教会。很明显,犹太人罗以,还有她的女儿友尼基以及外孙提摩太列在这里第一批悔改的人中(提后1:5;见徒16:1注释)。
  不献祭。这里是指“阻止了他们献祭”。
徒14:19 但有些犹太人从安提阿和以哥念来,挑唆众人,就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
【本会注释】
  犹太人从安提阿…来。这里显然是指彼西底的安提阿,通过上下文就可以看明白(见徒13:14注释)。安提阿犹太人的反对势力如此之大,事实上是来自安提阿和以哥念两地犹太人的齐心协力,那些来自安提阿的犹太人行程100英里,特来阻止干涉外邦使徒们的工作。
  在安提阿发现的一尊雕像的碑铭上说明了安提阿人和路司得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说到了路司得的百姓为了向安提阿城表示敬意在两城之间特意立了一个纪念碑。
  这些犹太人知道保罗和巴拿巴是他们同族的人,然而他们的怒气却正是征对这两个传道人,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两位外邦使徒在渐渐废除犹太人所亲爱的律法要求。然而,在路司得这些控告的犹太人可能使用了其他的控告,以便能引起外邦人们来敌对保罗。医治当地瘸子的神迹证明了使徒真实的大能,但是没有证明力量的来源,如今犹太人便将这种能力的来源归于邪恶的势力,这样就可以影响外邦人(比较耶稣相同的经历,太12:24-27)。
  挑唆众人。路司得人在态度上的突然改变就像当年耶路撒冷人不久前还称耶稣为和散那,但是很快那里的百姓就大声呼喊“把他钉十字架”(太21:9;27:22)。这么一群迷信之百姓产生此种情绪的趋势并不难理解,就像吕高尼人,在传统上都称他们为靠不住的百姓。在米利大的异教土人中间可以看到一种不同的比较(马耳他;徒28:3-6)。路司得的百姓可能进行了以下推论:如果保罗和巴拿巴拥有此种神奇超凡的力量,而且又不是变成人形的神,那么他们必定是巫师了,也可能是魔鬼。犹太人可能会继续鼓动他们此种感觉,并且煽动催促路司得的百姓表现出如此野蛮的行为。
  用石头打保罗。执行这样的刑罚方式显然是犹太人的特征,无疑犹太人这事的煽动者,当然他们借助了路司得居民的帮助。这次逼迫曾经是使徒保罗生命中忍受的严重例证,而且在他的书信中曾提起这件事(见林后11:25)。在以哥念,保罗刚刚逃过了犹太人的石头(徒14:5,6)。作者路加将这两次的情形都记载了下来,但是使徒仅仅提到了他实际被石头砸的一次。这次路司得的经历在使徒保罗的记忆中十分突出,与他生命即将结束之时在那里所受的不同(提后3:11,12)。
  拖到城外。希伯来人的律法规定,用石头打人要在帐篷外(利24:14),或者是城外。然而,在这里的例证中,也许因为路司得是一个异教城市,或者因为用石头打人乃是暴徒的行为结果,看起来他们用石头打保罗是在城内发生。因此,保罗的身体要被他们拖到城外。
徒14:20 门徒正围着他,他就起来,走进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
【本会注释】
  门徒。这里是指那些新接受福音的外邦门徒们。显然,他们无法预先通告使徒保罗要临到他的危险之事,但是,他们一直跟着人群到了使徒保罗受难的地方,看到了保罗不醒人世,被人拖着,他们心里十分悲伤,可能他们心里在想自己如何才能为这位教师提供虔诚的葬礼。我们相信提摩太见证使徒被石头砸是合乎情理的(见《述》第十八章),使徒保罗苦涩的经历既是对于服务的一个挑战也是对于奉献投入的榜样。也许,当时罗以和友尼基也在人群当中,目睹了这一切,首先是悲哀,但后来却是喜乐,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所敬爱的教师竟然没有死。
  他就起来。使徒保罗从不醒人世中的醒过来一事,以及他立刻又一次进城显明自己的热情和无畏,在人看来这都是神迹。一个人被一群凶残的暴徒用石头砸了,以为他死了就拖到城外,没想到他居然复活而且起来又进了迫害他的城,对他来说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这一点更是一个上帝之能力的突出证据,这要比瘫子起来行走更令人瞩目。
  第二天…去。尽管使徒保罗靠着上帝的保佑幸免,但显然,保罗意识到当地百姓对于他的态度还没有改变,因此他第二天就离开了那个城市。他至少又两次拜访路司得(见第21节;徒16:1)。
  同巴拿巴。巴拿巴并没有成为那些犹太人嫉妒的对象,所以他没有受到伤害。尽管他的能力很大被称为“劝慰子”,或者“安慰者”(见徒4:36注释),但是显然他的能力不像保罗一样如此令人信服。
  往特庇去。见第6节注释。

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
徒14:21 对那城里的人传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门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
【本会注释】
  传了福音。希腊文euaggelizō (见徒13:32注释)。
  使好些人作门徒。或作“赢得了众多门徒”。也许特庇的该犹就是作者路加提到保罗第二次传道旅程时的同伴之一(见徒20:4),该犹可能就是在这时悔改的。他们成就了如此的工作暗示了使徒们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应该有好几个月之久。
  就回。这里要比向东行驶到大数简单地多,也比乘船返回叙利亚的安提阿容易。但是保罗和巴拿巴选择了一条长而令人疲惫的路,他们返回大海的这次旅行行驶了大约有250英里的路程。但是藉着返回他们先前所经过的地区,他们就有机会更多地播撒早先冒着个人生命危险所撒的真理种子。当年安提阿和以哥念一些犹太人对于他们的热情接待一定使使徒们再次访问那些城市,而且没有人生危险。可能在一些地方的城市官员任期已满,已经有其他人来接替。参使徒保罗的第一次传道旅程。
徒14:22 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又说:“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
【本会注释】
  坚固。或作“加强、巩固”。此处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教会的惯例,尽管在后来此种行为十分普遍。这里使徒保罗的行为与耶稣基督对使徒彼得的告诫一致,“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2)。这位使徒可以对这些人进行警告和劝勉,因为他自己经历了苦难,而且从他们中间被主拯救了性命。
  所信的道。这里也许可以理解为信心的宾格表达法,就是说所信所传的道。此处“信”的意思是“所信的道”,在后来的使徒文学书信中出现过(见提后4:7;犹3,20节),可能这里也使用了类似的意思。
  我们。有些人认为,这里作者路加使用了代词“我们”是指他本人当时也在场,而且听到了这些讲论。然而,由于其后一直到保罗第二次传道旅程到特罗亚时,才提到旅行的同人(徒16:10),我们应当把这里所说的“我们”看作是引用使徒保罗的话,保罗在说话的时候把自己算入了听众中。当然,为了阐明他传扬的真道,他可以举例说明自己亲身所遭遇的磨难。
  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在使徒保罗写给提摩太的第二封信中,提摩太是在路司得所召选的门徒(见徒16:1-3),提到了感人的苦难遭遇。他是指自己在安提阿、路司得、以及以哥念所遭受的迫害,并且说明了一条公理,“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3:12;参启1:9;7:14)。
  上帝的国。见徒1:6注释。这话在福音中很是常见,它出现的很早,也经常在使徒保罗的教训中出现(罗14:17;林前4:20;6:9;西4:11;帖后1:5)。对于保罗来说,这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国度,基督是国王。
徒14:23 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本会注释】
  选立了。希腊文“cheirotoneō,”,直译是“伸手”。在希腊人中,这个词用来表达选举官员时用手示意的动作;从这里引申出了它的普遍含义“选举”,与雇佣没有特殊关系(见林后8:19,那里的希腊文cheirotoneō译作“挑选”);从这里又发展了更深的含义,“委任”,或者用选举的方法或者是其他手段(见徒10:41)。以这个动词为基础,有些学者认为在路司得、以哥念、以及安提阿所立的这些长老,乃是由直接投票选举出来的。尽管在使徒时代的教会中很可能实行选举制度(见徒6:3;林后8:19),但是是否此处使用了这种选举制度,依然存在很大的怀疑。本节说明是使徒保罗以及巴拿巴,而不是那些教会进行了选立,考虑到这一点,此处“选”和“立”的更广泛意义似乎就是最好的译文。尽管正式的按立礼显然已经存在(见提前4:14;5:22;提后1:6),就没有必要使用此处这个动词再作暗示。当地的客观环境可能是这样,使徒们感觉在这些新建立的教会中直接指定圣职人员要比大家选举更为理智。似乎保罗曾经向提多推荐过同样的选立程序(多1:5)。
  后来,主教都是由百姓和神职人员定期投票选举。因而,罗马的费边·马克西姆斯也是由百姓在公元236年选举的(优西比乌《教会史》第六章29.2-4)。迦太基的塞普路斯人(公元258年)说到“全体会员的投票”(第六十七封书信.5;《前尼西亚时期的教父》,第五册第371页)。《圣使徒章程》(可能写于第四世纪)记载,教会的领袖需要由“全民选举”(第八章2.4;《前尼西亚时期的教父》,第七册第481页)。从第四世纪开始,由附近的主教推选任命新主教乃是规定好的政策,而且他的名字由主教教区的神职人员和平信徒批准通过。在中世纪,平信徒的意思是贵族,当然不是指普通人。
  长老。参徒11:30注释。藉着授于他们作福音使者的权力(见徒13:3),保罗和巴拿巴在他们中间选立了长老。因而,他们在外邦的教会中制定了一种已经为耶路撒冷信徒所接受的组织模式。此种组织基于会堂,而不是圣殿(见本注释第五册第57页)。使徒保罗在他们的听众成为基督徒之后,就立即着手建立了这些教会组织,这显明组织乃是保持教会信徒属灵生命成长的基础。
  禁食祷告。正如先前使徒们自己在安提阿被分派做着福音工作之前,所做的禁食程序一样(见徒13:3注释)。
  交托。即“把……交托给”。这个词说明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在感觉上的信任,可以将自己的财务交托给他所信任的人保管。在本节的例子中,它暗示了对于上帝完全的信靠。
徒14:24 二人经过彼西底,来到旁非利亚。
【本会注释】
  彼西底。见徒13:14注释。
  旁非利亚。见徒13:13注释。
徒14:25 在别加讲了道,就下亚大利去,
【本会注释】
  别加。约翰马可就是在这个城市离开了保罗和巴拿巴(徒13:13)。没有记载使徒们先前在这里传扬福音。如今,他们回到这里,显然,他们做了先前留下来没有做的工作。
  亚大利。在他们去这个省份的路上,使徒们显然是直接从帕弗到了别加,再到凯斯图河(见徒13:13注释)。在他们返回的时候,他们绕道而行这样就使他们来到了亚大利,这里是卡塔尔哈茨河口的一个海港。这个城市由亚塔陆二世非拉德费建造,非拉德费是别迦摩王(公元前159-138年)。圣经上没有记载在这里所做的任何工作,再者,使徒可能仅仅到这里的海港,以便登上驶往叙利亚的船。参使徒保罗的第一次传道旅程。
徒14:26 从那里坐船,往安提阿去。当初,他们被众人所托、蒙上帝之恩,要办现在所做之工,就是在这地方。
【本会注释】
  安提阿。这里是指叙利亚的安提阿,他们二人正是在这里出发开始的第一次传道旅程。这艘船可能会通过基利家和居比路之间,或许会在西流基停船靠岸,或许会在进入奥郎底河驶向安提阿。
  所托。这里是指,“委托”,或者是“交付”。在派遣保罗和巴拿巴的事上,安提阿教会将他们交给上帝的恩来引领、保守、并支持他们的劳苦。这恩典一直没有舍弃他们。
  他们…办…所做之工。使徒保罗和巴拿巴先前是受安提阿教会的委托,出发去完成一项特殊的任务──将福音传给外邦人听。如今,他们可以返回到自己出发的教会,并且心中满足,因为委托他们的使命实现了。虽然他们只是向外邦人开展工作,他们却做得十分出色。
徒14:27 到了那里,聚集了会众,就述说上帝藉他们所行的一切事,并上帝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
【本会注释】
  会众。这里是指叙利亚安提阿的基督教会,那里曾经受上帝圣灵的感动(徒13:2)分派保罗和巴拿巴去向外邦人传扬真理。如今使徒们回来向这个教会汇报他们第一次传道旅程的果效和结果是很合宜的。
  述说…一切事。在他们的传道旅程期间,基督徒可能很少听到,甚至没有使徒们的消息,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当时信徒们聚集在一起听他们两位福音使者汇报的迫切心情。
  上帝…所行。他们所完成的伟大之事,事实上是上帝亲自带领他们做成的。
  开了信道的门。这个满有意义的词是使徒保罗喜爱的一个隐喻(见林前16:9;林后2:12;西4:3),出现在这里可能说明这是他讲论的一个部分。
  为外邦人。上帝所赐给的福音特权乃是要给每一个相信之人的。这种自由首先向那些在安提阿的外邦人提供出来,在那里,使徒保罗帮助巴拿巴和其他人做这工作(徒11:20-26)。如今,福音已经被传扬到了一个很广阔的区域,就使所有的外邦人都能够听到。使徒保罗正在履行他在外邦人中做工的使命(徒22:21)。
徒14:28 二人就在那里同门徒住了多日。
【本会注释】
  多日。对于使徒保罗来说,安提阿城自然要比耶路撒冷的吸引力要大,因为最初外邦人就是在安提阿建立了教会,也正是安提阿教会的先知和教师委托保罗去向外邦人传扬福音。无疑,在这个时期,除了那些先前悔改的外邦人外,这两位外邦的福音使者依然在吸引众多的外邦人悔改加入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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