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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本会注释】
1 使徒保罗向众人分诉,他如何悔改并接受了基督教,17 自己如何被指派做使徒,就是外邦人的使徒。22 在提到向外邦人传扬福音,使他们也归于同一个教会时,百姓向他高声呼喊“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24 保罗几乎受到鞭打、拷问。25 但是由于他是罗马户籍,此种特权使他免于受刑。
徒22:1 “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
【本会注释】
  诸位父兄。这是演说中的一种谦恭有礼的称呼模式(见徒1:16;7:2注释)。使徒保罗意图平息狂暴吵闹的群众。
  分诉。此处的希腊文apologia,进行一种反驳别人对于自己控告的讲论。
徒22:2 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本会注释】
  希伯来话。这里是指亚拉姆语,就是当时的犹太人所讲的语言(见徒21:40注释)。
  就更加安静了。保罗那引人注意的挥手(徒21:40),他所使用的亚拉姆语,以及他那谦恭有礼的措辞,这一切都保护了保罗,使当时狂暴嘈杂的听众对保罗开始密切关注。人群激烈之情绪的翻腾海洋瞬间沉落,静止,而且出现了一种预期的安静。
徒22:3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上帝,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
【本会注释】
  我原是。这里的“我”是强调。见徒21:39注释。
  大数。见徒6:9;9:11;21:39注释。
  长在这城里。可能不是指保罗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而是年轻的时候。尽管他在外地出生,但使徒保罗容入了犹太教根据地的守旧、保守环境。
  门下。在使徒保罗的时代,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他们都将之前的列在之后的更高一级的位置。
  迦玛列。见徒5:34注释。
  严紧的。希腊文akribeia,“严紧的”,“严格的”。使徒保罗向当时的群众保证自己乃是彻底的犹太人背景。他完全了解他们的观点。见徒23:6;24:14;26:3-5注释。
  律法。这里是指犹太人宗教信仰和各样规条的制度。
  热心。见徒21:20注释。使徒保罗通过自己的经历已经知道,对于“律法”来说,何为“热心”。
  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使徒保罗向当时正在听他讲话的犹太人保证,他自己与他们有共同的基础,可以达成同样的理解力。从某种意义上讲,使徒保罗是在称赞他们,因为他们盼望维护圣殿的神圣和纯洁,不受到玷污和亵渎。
徒22:4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本会注释】
  我也曾逼迫。见徒7:58;8:1-4;9:1,2,13,14;26:10注释。
  这道。见徒9:2注释。
  直到死地。保罗曾经“热心”侍奉上帝,正如此时的犹太人一样。
  锁拿下监。这里使用了复数,说明当年扫罗迫害信徒的活动波及到了许多不同的城市(见徒26:11)。
徒22:5 这是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色去,要把在那里奉这道的人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本会注释】
  大祭司。此处是指亚拿尼亚(徒23:2)。根据适用于本注释的使徒保罗生活年代表,在当时,该亚法(见路3:2注释)依然是大祭司(公元35年),就是使徒保罗悔改的时候。大祭司亚拿尼亚是继该亚法之后的第七位大祭司。
  众长老。此处的希腊文presbuterion,“长老会”,这里可能是指犹太人的公会。尽管自从保罗悔改以来,事情大概已经过了23年,其中一些依然活着的“长老”可能参与了批准保罗进行迫害基督徒的行动(徒8:3;9:1,2)。
  书信。见徒9:2注释;参林后3:1-3。
  弟兄。这里使徒保罗巧妙机智地提到了他的犹太人同胞(见徒22:1;申18:15注释)。
  往。直译是“正在去”,就是说正在去某地的路上(见徒9:3注释)。
  大马色。使徒保罗的宗教热心居然使他到了外国的领土,首先是到外国迫害基督徒,然后是到外国去传扬基督教。
  锁拿。或作“捆绑、拘留”。

保罗叙述归主的经过
徒22:6 我将到大马色,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
【本会注释】
  约在晌午。神圣临格的光芒使叙利亚正午的太阳光显得暗淡(见徒26:13)。
徒22:7 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本会注释】
  听见有声音。见徒9:4-6注释;参徒22:9。
  你为什么逼迫我。见徒9:4注释。有关使徒保罗悔改经历的多种叙述之比较参徒9:3。
徒22:8 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
【本会注释】
  你是谁。见徒9:5注释。
徒22:9 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本会注释】
  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声音。见徒9:7注释。
徒22:10 我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主说:‘起来,进大马色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
【本会注释】
  我当作什么。见徒9:6注释。
徒22:11 我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我手进了大马色。
【本会注释】
  不能看见。见徒9:8注释。
徒22:12 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
【本会注释】
  虔诚人。这里是指亚拿尼亚在遵守犹太人宗教的一切要求上大有信心。在徒9:10没有这样的描述。在第9章仅仅进行了简单的描述,称亚拿尼亚为“一个门徒”。此处,使徒保罗显然意图平息他的听众(见徒22:1-4注释)。一个虔诚的犹太人,按照推测,如果保罗曾经是一个亵渎之人的话是不会被接纳的,如今,他们认为保罗的行为乃是犯了亵渎的罪。
  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作为一名虔诚的犹太人,亚拿尼亚的正直是毫无疑问的。人们都知道他忠于自己的信仰。他接纳保罗证明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是真实的。
徒22:13 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
【本会注释】
  他来见我。见徒9:11-17注释。
徒22:14 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
【本会注释】
  我们祖宗的上帝。参徒7:32。不论是执事司提反还是亚拿尼亚,他们丝毫没有因为成了基督徒而放弃他们祖宗所信奉的上帝。犹太人的基督徒显然没有认为自己要放弃犹太教。事实上,他们认为他们自己就是弟兄中最为虔诚的信徒。正如保罗一样,他们热心地期盼他们那瞎眼的同胞能看到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们所盼望已久的弥赛亚(见罗9:1-3;10:1-3)。
  拣选了你。或作“指定了你”(见徒9:15注释)。
  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在保罗悔改之前,他对于上帝的旨意毫无所知。作为一名法利赛人,保罗认为自己十分清楚上帝的旨意,而且认为自己一切所做的都是凭着良心行的(见徒23:1;24:14)。明白上帝的旨意和实行上帝的旨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见太7:21-27;约7:17;13:17注释)。在保罗的书信中,他一次次提到了上帝的旨意(见林前1:1;林后1:1;弗1:1;西1:1)。
  那义者。或作“公义的一位”,就是指耶稣基督(参徒3:14;7:52;约一2:1)。那十二为使徒都亲眼见到过主,并且天天与主在一起(约一1:1,3)。使徒保罗,主特别召他作使徒,也有幸亲眼见到了主(见徒22:17-21;林前15:3-9;林后12:1-5)。
  声音。可能是指在将到大马色城时所见到的异象;也可能是指他后来从主那里所领受的特殊指示(林后12:1-5;加1:11,12)。
徒22:15 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
【本会注释】
  为他作见证。正像那十二为使徒一样,使徒保罗也亲眼看到了主,听到了主的声音,并且明白了主的旨意(第14节)。也像他们一样,他担负了使命去传扬福音(参徒1:8)。主给他的委任和权威并不低于那十二为使徒(林前15:10;林后11:5;加2:8,11)。
  对着万人。说到这里,保罗依然谨慎地避免提到他的特殊使命,就是给外邦人传扬福音的特殊使命(参第21节)。
  所看见的,所听见的。为主作见证的能力也是来自于个人的经历(参约一1:1-3;彼后1:16-18)。使徒保罗已经亲眼得见了救主耶稣基督,并且从主那里领受了清楚、系统的真理知识,正如那十二为使徒所领受的一样。
徒22:16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本会注释】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证据十分充足了;为什么还耽延呢?要速速正式成为一名基督徒(参徒8:36)。
  受洗。见太3:6;徒2:38;9:18;罗6:1-6注释;参徒8:36。
  洗去你的罪。洗礼是一个指定的神圣礼节(见太3:15;可16:15,16;见约3:3,5;多3:5)。然而,单单这个礼节本身并不能“洗去”人的罪。相信,悔改,以及上帝圣灵的接受同时要伴随着外在悔改的表现,才能使其生效(见太28:19;徒2:38;3:19;8:36,37)。正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牺牲,才使这礼节能“洗去”人的罪恶(林后5:20,21;彼前2:24;3:21;约一1:7,9)。
  求告。这里是指,藉着耶稣基督而接受救恩,并且可以领受他所给予的至大恩惠。

保罗奉召向外邦人传道
徒22:17 “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
【本会注释】
  回到耶路撒冷。这里是指徒9:26耶路撒冷的访问(参那里注释)。
  在殿里。可能是在那天早晨或者黄昏时祈祷的时辰(参路1:9;徒3:1)。因为上帝使保罗得荣耀,在一个特殊的地方亲眼见了异象,如今,他被控告为污秽不洁,犹太人将要在决定杀害他之前对他进行一番审问调查。
  魂游象外。在这个异象中所给予保罗的信息在第18-21进行了叙述。这件事情发生在徒9:26-30所叙述的那次对于耶路撒冷的访问之时。
徒22:18 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本会注释】
  不可迟延。在徒9:29,30仅仅记载了耶路撒冷的门徒们打发保罗离开那里。要杀害使徒保罗的密谋(徒9:29)使耶路撒冷的众弟兄感觉保罗应该片刻不迟疑地离开这里。在保罗心中依然放不下那些不信的犹太人,已经成了他心中的重担(参罗9:1-3;10:1),在加上保罗的性格从来都不在乎个人的生命安全(参徒19:30;20:22-24;林后4:7-9;11:24-27),显然,保罗感觉在这个城市里,就是耶路撒冷依然有他自己要履行的职责(《述》第十三章)。有许多情况下,福音的使者需要漠视危险的环境,但是还有许多情况下,当他们在这个城里受逼迫,就要逃到另外一个城市(见太10:23注释)。当自己受到压制,看起来不知所措,他必须寻求上帝,以致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职责。现在,保罗就是在这个情形之下,因为,藉着众弟兄的忠告,上帝对保罗进行了直接特殊的指导。上帝并没有特别召呼使徒保罗主要征对犹太人做工,而是向外邦人传扬真理(徒22:21;加2:7-9),而且上帝的旨意只有使保罗离开这里才能最好地实现。类似的上帝藉着众弟兄的意见进行指引的例子,比较出18:17-25和民11:16;徒15:2 和加2:2;见徒13:2-4;15:28。
  赶紧。保罗仅仅在那里停留了15天(加1:18)。
徒22:19 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从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监里,又在各会堂里鞭打他们。
【本会注释】
  他们。这里的希腊文起着强调作用,可能应该翻译为:“这些特殊的人”。同样还是这些人,就是先前的那些人,他们如今在要寻索保罗的性命,他们知道保罗先前是热心迫害基督徒的。
  我从前把信的人收在监里,…鞭打。可能保罗自己并没有亲自对那些信徒大打出手。这里所用动词的时态表明这动作持续了一段时间。保罗当时把迫害基督徒作为自己的职业。但是保罗现在的意图就是,在那些愤怒的暴徒热心寻索他性命的之前,要藉着向这些人阐明保罗知道他们心中实实在在的感觉,借此而找到一个共同点,这样的话也许他们会愿意听他讲更多的话。
  在各会堂。关于当时的犹太人会堂,我们可以认为在那些地方可以听到对于外邦人和捣乱者的控告,同时也在这里执行惩罚,见太10:17;23:34;可13:9;路12:11。大约在公元225年,特土良记载,在他所处的时代,犹太人的会堂依然是“迫害的源头”,就是逼迫基督徒的发源地(《Scorpiace》第十章)。
  信你。见徒15:21注释。
徒22:20 并且你的见证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时候,我也站在旁边欢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
【本会注释】
  见证人。希腊文martus,“见证人”。在新约时代,这个希腊词汇martus还没有附带着英文词汇martyr(殉道者)的意思,这个英文词汇也正是源于此处的希腊词。但是由于不断有基督徒们被召,付上自己的生命来见证这道,所以这些见证人就特别被称为殉道者。
徒22:21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本会注释】
  我要差你。使徒保罗这次离开耶路撒冷并没有旅行上帝对于他的旨意。在大约七年之后,上帝才差遣保罗和巴拿巴出去,开始他们的第一次传道旅程(见本册注释第29,100,102页)。
  外邦人。使徒保罗的工作主要是征对那些非犹太人,就是指外邦人(见徒9:15注释)。

保罗与官长交涉
徒22:22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
【本会注释】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或作“当他们听到这样的陈述”。这些人一直凭着好奇心静静地憋着心中怒气一直到现在,但是,他们听到保罗的这句话之后,这些犹太人再也不能容忍了。上帝的救恩也可以临到外邦人的观点激怒了这些犹太人(参路4:25-29;见徒7:51-54)。因此,他们叫嚷着要求立即处死保罗,根本就不再需要正式地审问了。在他们狭窄的观点中,保罗显然是一名犹太教的叛徒。
徒22:23 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本会注释】
  摔掉衣裳。摔掉外面的宽松外套(希腊文himation;太5:40注释;本注释第五册第47页)象征着极大的兴奋,怒气。这些暴徒已经准备好要行动了。比较王下9:13。
  把尘土向空中扬起。这是一种厌恶和批判的姿态。
徒22:24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本会注释】
  千夫长。希腊文chiliarchos,“一千人的指挥官(司令)”(见约18:12注释)。这位官员,他的,名字叫革老丢吕西亚(徒23:26),无疑是听不懂亚拉姆语的人,可能使徒保罗所说的话他全部听不懂,仅仅可以从众人混乱中总结出一个结论;保罗一定犯有某些严重的罪恶。
  营楼。这里是指安东尼亚的城堡,或者塔楼,在圣殿区域的北部(参基督时代的耶路撒冷,见徒21:31注释)。
  用鞭子拷问。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以折磨的方式惩罚保罗,而是为了让保罗承认罪行。
  这样喧嚷。或作“大声喊叫”(参徒12:22)。
徒22: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本会注释】
  用皮条捆上。希腊文暗示,他们用皮带将使徒保罗的四肢分开,分别捆上,已经作好了鞭打的姿势。
  百夫长。希腊文hekatontarchos(见徒10:1;路7:2注释)。这位是具体负责执行鞭打之士兵班子的长官。
  有这个例吗。罗马帝国的法律禁止用鞭子抽打罗马公民(见李维《罗马史》第十章9.4,5)。
  罗马人。如果使徒保罗谎称自己是罗马人的话,按照法律,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位百夫长立刻意识到他现在手中的这位所谓的囚犯要比那些闹事的犹太人更难处理。罗马公民的身份是十分高贵的(见第28节;本册注释第94页;参本注释第五册第36页),因为凡是罗马公民都拥有许多特殊的权力。在许多情形之下,罗马公民的身份都对使徒保罗起到了保护的作用(见徒16:37-39注释)。
徒22:26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么?这人是罗马人。”
徒22: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
【本会注释】
  你是罗马人吗。显然,这位长官很惊奇刚才那位被犹太人暴徒攻击,并且使用亚拉姆语讲话的人是一个罗马公民。
徒22: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
【本会注释】
  民籍。希腊文politeia,这里的意思是“公民身份”。比较腓3:20。可能译员们将这里的“自由”一词用来指代与城市的“自由”相同的意思。意思是城市给予某个荣誉的客人或者英雄的特殊权力。
徒22:29 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本会注释】
  要。这里是指将要。
  拷问。这只是对于折磨一词的一种委婉表达法,使徒保罗似乎将要承受次种刑罚。
  害怕。这位“千夫长”的惧怕不是因为他给保罗上了手铐和脚镣。使徒保罗常常遭遇这样的待遇(徒28:20;腓1:7,13,14,16;西4:18;门10,13),因为罗马公民也是允许被上手铐和脚镣的。保罗依然被捆绑着(徒22:30)。这位千夫长惧怕是因为他将保罗用皮条捆绑起来,要进行鞭打。

保罗在公会前申诉
徒22:30 第二天,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本会注释】
  为要知道。或作“希望知道”。作为一名细心的罗马官长,这位千夫长决定搞清楚问题的根源,并且确切地探知为什么犹太人如此迫切地要寻索保罗的性命。
  全公会的人。这里是指整个犹太公会。革老丢吕西亚看到这是一个犹太人宗教上的事件。关于犹太人公会译员会面的议所参太27:2;参在耶稣时代的耶路撒冷。
  将保罗带下来。这里是指从安东尼亚城堡的塔楼将保罗带下去(见第24节;徒21:34注释)。当时在场的罗马士兵保证了保罗的个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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