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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会注释】
1免得那些假教师指责他自夸,保罗在这里以哥林多信徒的信心及恩典为他福音执事的最好荐信。6 于是进入律法的执事和福音的执事之对比,12 他证明他的职事更为美好,就像生命和自由的福音比定罪的律法更荣耀。

新约的执事
林后3:1 我们岂是又举荐自己吗?岂象别人用人的荐信给你们或用你们的荐信给人吗?
【本会注释】
  举荐我们自己。在林后2:17中,保罗将他自己及同工和那些到哥林多败坏上帝之道的假师傅进行了对比。这就很有可能使得保罗清晰的陈述被曲解并引起非议。难道保罗是举荐他自己吗?难道他是为自己及同工夸口吗?他提到自己的时候岂不常常是口出狂言吗?(林前2:6;3:10;4:1;9:15)?也许那些假师傅向哥林多信徒介绍自己的时候拿着耶路撒冷教会的荐信,似乎表现得他们很优秀又有正规身份并有使徒做后台。这样就会显得他们的身份比保罗及其同工更优越(参徒13:1-3;加2:7,9)。见林后5:12注释。
  荐信。直译为“统一战线”,意思是被举荐的人和写荐信的人是统一战线的。荐信是为了确认那些不断更换工作地点又不被当地人认识之人的身份,免得教会被假师傅所攻击。圣经中也经常提到介绍信(徒18:27;西4:10)。但是也有假荐信,就像有假使徒一样。很明显,送到哥林多教会的荐信有些被真诚的接受了。显然保罗作为基督的执事没有携带荐信,现在哥林多那些批评家就诋毁保罗作为使徒的身份并质疑他的权威。
林后3:2 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写在我们的心里,被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
【本会注释】
  我们的荐信。保罗在这里象征性地使用了“荐信”这个词。保罗不需要文字的介绍信,因为他所引领归主的人就是他使徒身份的充分证明。他不需要文字材料证明他的使徒权威。荐信这一比喻表明两方面意义,一是哥林多信徒有上帝的话和律法写在他们的心版上,二是他们就是写在保罗内心的活的荐信。第一方面证明他们是真基督徒,第二方面证明保罗是真使徒。他们就是他作“使徒”的“印证”(林前9:2)。
  我们的心里。原文有证据可以被引用(参第10页)支持读作“你们的心里”。
林后3:3 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藉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
【本会注释】
  明显。直译为“使明白”,“显露的”。这世界需要更多明显的基督徒。基督化生活的语言乃是打算供全人类使用的一种语言。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明白什么是基督教,认识其伟大真理,学习爱并且遵守上帝的律法。
  基督的信。每一个信徒和每一个教会都应该是一封耶稣写给世人的信。写信的人就是基督。信纸就是每个信徒的心灵,信的内容就是上帝的律法,基督品格的副本。在这个例子中执笔人就是保罗。
  基督用他的指头在石版上写下了十条诫命(出24:12;31:18;申9:10-11;参《祖知》第三十二章)。他启示人写下圣经(提后3:16;彼后1:20-21),因此他也是圣经的作者。如果人类愿意,就能在律法中、在圣经中及那些信他的人中看见并发现基督。
  籍着我们修成。基督以保罗为信的执笔人或秘书。保罗并没有创始或口授写在他所引领归主之人心上的信。他只是上帝在写成这些活信中的一个工具。当今教会上帝话语的忠实执行者组成了这个世代上帝的执笔人。
  不是用墨写的。以前古代的信通常以炭黑为墨水,用芦苇笔写在纸莎草纸上(见约二12)。保罗给教会的信无疑就是这样写的。但是当要写在人心这块版,也就是思想这块版上时,就需要一个更持久的媒介,这个媒介就是永生上帝的灵。生活中哪里有圣灵在工作,哪里就有上帝的真理和律法彰显在圣洁、顺服和成圣中。顺服上帝的旨意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保罗这里提到的信不仅影响到理智,还包括意志和情感(诗1:2;119:16)。
  使徒的敌人,就是那些犹太化分子,没有像保罗一样在哥林多信徒的心上写下这样的信。他们的服务仅局限于律法的字句。他们仅仅在乎其外在形式,而律法的精意从来没有铭刻在他们心上。犹太人的律法主义所不能完成的──因为那些行这事的人缺乏信心(来4:2)──现在福音正在完成。拘守犹太教的字句并不能将真理的原则灌输到人的内心。犹太人的宗教行为是机械式的,局限于形式──缺乏精义。
  石版。或作“石板”。在西奈山上帝将律法写在两块石版上,保罗把这两块石版与人肉体的心版作了对比;将上帝的律法写在石版上没有错,但是若仅仅是写在石版上,而没有将其转化到人的心版上,那么实际上,都是死的字句。只有当真理被应用到解决人生问题的时候,它才有活生生的、积极的效力。保罗在这里就已经提前提出了在6-11节中所要讲到的新约。关于新约的经验在以下一些经文中有所提及,如耶31:31-33;结11:19-20;36:26-27;来8:8-10。
  只有上帝有能力触及人的内心并将他的律法写在其上。对于上帝来说,将律法写在石版上是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石版没有意志去抵抗。一旦将律法写在心版上,那就不再是死的字句了。纸和石版都是暂时的,而写在心版上和写在生活中的律法却不是暂时的。
  摩西带着两块石版从西奈山下来,这就是他曾经和上帝同在的一个看得见的证据,并证明他是上帝所指定的代言人。尽管保罗的凭证并不是有形的,却不乏其真实性,因为那同样神圣的律法已经由圣灵写在他的内心及他所带领的信徒的内心。保罗不需要别的证书,他的生活及他所带到基督面前的人的生活就足以证明他是上帝所委任的。
林后3:4 我们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
【本会注释】
  这样的信心。保罗的那些拘泥字句的批评者们曾把他的信心和充足曲解为自夸和自满。相反的,这信心是他的意识长期在基督的引导及影响下的结果(参5:14)。因此,一切的荣耀和赞美当属基督,而不是他。愚蠢、徒然的自信是一种恶习,而在上帝里的信心是基督徒的伟大美德(林前13:13;加5:22,23)。前者将使命的所有成功归功于自己,而后者则谦卑地归功于上帝。
林后3:5 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
【本会注释】
  能承担。希腊语hikanos,“能胜任的”、“足以承担的”。在第5节的后半句用其名词形式“sufficiency”,意为“足够的资力”,在第六节这一单词则用“made…able”,意为“使…能够”(译者注:此句为针对英文版的注释,该词在英文中为形容词sufficient)。保罗尽其所能地履行上帝所委任于他的使命,并毫不犹豫的表达其能够成功完成使命的信心。但是作为一个得力的器皿,将这一切都归功与上帝。
  什么事。意思是说他的这一职任能够达到任何目的结局。尽管他对自己工人身份的评价或许有所不妥,但没有人能够否认他为天国所做的工作确实是硕果累累。天国的教训已经刻划在他所带领的信徒心上及其生活上,且是不可涂抹的。
  凭自己。意为出于自己,由于自己。在他的使命工作中,保罗否认将任何成功归于自己。
林后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
【本会注释】
  叫我们能承担。在6-18节中,保罗首先提出“属灵的职事”(第8节)的优越性,即他所说的胜过“属死的职事”,这一现在—过时的犹太人体系,由他的反对者犹太化分子所倡导。他利用这一对比来比较新约和摩西时代的“荣耀”,从而暴露他的反对者犹太化分子们只是律法字句的解说者,而非律法精意的解释者。他指明犹太人的祭司职任只是字句的职事,从而与基督的传道人作为“属灵的”职事形成了对比。作为律法的“字句”的职事只是执行一个条例和规条的系统。其目的是要获得对外部规条的遵守。而上帝使保罗作为他所有显明的旨意的“属灵的”职事。根据律法字句他已经受了严格的训练(徒22:3;腓3:4-6),但是属灵的生命在耶稣基督里已经使他自由,将他从那严格的系统中释放出来(罗8:2)。他已经放弃了“字句的”职事,以“属灵的”代之(罗8:1-2;林后5:17)。
  这种类型的职事足以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使其成为上帝的儿女,而那一职事却不能(弗3:7)。这一职事有圣灵的工作,而那一职事没有。“属灵的”职事能够使人知罪,但“属死的”职事却不能(约16:8,9,13;弗3:7;提前1:11-16)。
  “字句的”职事,即宗教的形式,和那“属灵的”(见约4:23,24注释)职事,并不互相排斥(见可2:21-22;7:6-9注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字句的”职事常常曲解那已经向摩西和众先知启示了的真福音(《历》第二、三章)。
  新约。直译为“新的誓约”(见太26:28注释)。保罗将新旧约进行对比,一个是属灵的,一个是属字句的。在旧约下,犹太人只重视律法的表面,几乎变成了拜偶像的,这就堵住了“圣灵”。犹太人选择在律法字句下生活。他们对律法、规条及仪式的遵守都是形式及表面上的。基督徒的献身与顺服的特点不应该是任何详细的规条和要求,及机械式的方法,而应该是上帝圣灵的同在与能力。
  不是凭着字句。在圣经中将“字句”与“精意”相对比是使徒保罗独有的(见罗2:27-29;7:6注释)。一个是外表的,一个是内在的。犹太教徒和基督徒都处于强调“字句”而排斥“精意”的危险之中。旧约和新约一样都由圣灵默示的启示构成(提后3:15-17)。上帝的本意是叫犹太人即有“字句”,又有“精意”──上帝已启示的旨意和某些规定形式转变为一个活生生的经验的记录(见约4:23-24注释)。对于基督徒也是一样。正统的教条、神学理论及崇拜仪式都没有能力救人脱离罪恶。
  写在摩西书上的律法的“字句”因为是从上帝而来,所以是美好的。但是上帝的旨意是让“字句”也就是被记下的律法,只是作为一种手段,而达到将“属灵”的律法确立在犹太人的内心,这是更高的目的。然而,总的来说,以色列人没有将“字句”的律法转化成“属灵”的律法,也就是因信弥赛亚提供的赎罪而从罪中脱离,个人得救的活生生的宗教经验。只是在字句上遵守,律法就是叫人死。唯有律法的“精义”才能给人以生命,无论是犹太教徒还是基督徒。基督徒的实践生活很容易就堕落到只有“敬虔的外貌”,而没有“敬虔的实意”(提后3:5),因此“字句”就是叫那些只依靠其为得救途径的人死。
  在保罗时代,犹太教远远失去了“属灵”的真信仰,宗教上的遵守就只在乎“字句”,成了一个没有生命的宗教(见可2:21,22;约1:17注释)。另一方面,基督教还很年轻富有朝气,但尽管数世纪后它也要走向堕落(见但7章附注)。因此保罗写信时,以犹太教为遵守“字句”的,而基督教因脱离了犹太化的影响,被称为“属灵的”。
  有人认为保罗在这里是摈弃了旧约和摩西的十条诫命,这是毫无事实根据的。给外邦教会写信时,保罗对基督教徒反复强调旧约和摩西十诫(见罗8:1-4;提后3:15-17注释;参太5:17-19注释)。基督和使徒们只有旧约圣经,没有别的圣经经文(见约5:39注释)。希伯来书11章是忠信之人的荟萃之地,还有许许多多旧约时代的信徒,他们的生活中经历了圣灵的苏醒人心的工作,正如新约时代的信徒。
  每一个教会,每一教条都既有“字句”,又有“精意”。耶稣基督的福音也是如此。在任何教会若没有圣灵复苏之能的工作,福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死的字句。成千上万的基督徒只满足于“字句”,却全然没有属灵的生活。上帝所要的不只是正确的行为,正确的行为应当是与上帝之间正常关系及美好道德和属灵生命的结果及证据。基督徒的生活降低到只是顺服一系列的条例,就是依赖“字句”的侍奉与职事,而不是依靠永生上帝。无论犹太教还是基督教,正确的行为及宗教仪式只是作为达到目标的一个手段。如果以其本身为目标,那么它们马上就变成了真信仰生活的一个阻碍。
  上帝的律法──十诫,也是如此。在字句上表面的遵守,以此努力换取救恩是错误的。因爱上帝及同胞而自发的遵守诫命,只有如此在上帝眼中才有价值(见太19:16-30注释)。我们的主在登山宝训中强调,只遵守律法的“字句”,而不遵守其“精意”的,是不符合他的义的标准的(见太5:17-22注释)。与某些现代释经学相反的是,律法的“精意”并没有废掉字句。例如,根据第六条诫命,耶稣吩咐门徒不可向弟兄“动怒”(太5:22),但是他没有因此允许人犯诫命杀人。第六条诫命的“精意”明显的不是代替其“字句”,而是使其“为大为尊”(见赛42:21注释)。每一条诫命都可以这样解释,同样包括第四条(见赛58:13;可2:28注释)。
  那字句是叫人死。“字句”是好的,但没有能力救罪人脱离死的判决。事实上,字句定了人的死罪。起初上帝制定律法是叫人活(罗7:10,11),因此被称为“圣洁、公义、良善”的(12节)。但是遵者得生,违者则死。因此律法定了罪人要死。因为“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20)。“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但福音是为了赦罪,且给人生命(8:1-3)。律法宣判了犯诫命者的死刑,但福音救赎了罪人且让人再次得生命(诗51)。
  叫人活。意为“给以生命”。“属灵的”职事给以超自然的能力。在基督里,生命的恩典代替了律法所定的死亡判决(约一5:11,12)。对一个悔改归主之人的良心来说,上帝之义的标准变成了顺从并得生的机会。但是对于一个未重生之人的良心来说,上帝的律法就定了他的死罪。
林后3:7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本会注释】
  死的职事:。是指犹太人的宗教系统,因为过于曲解以至于没有生命,不能叫实行的人得生命。保罗在第9节称其为“定罪的职事”。7-18节是根据在出34:29-35中记录的摩西的经历。保罗在这里阐明了“属灵的”职事更大的荣耀,其目的在于驳斥哥林多的敌对者,即犹太化分子(见林后11:22注释),他们的职事就是“字句的”,而非“属灵的”。
  用字刻在石头上。:直译为“用字刻”,意在强调这字是要予以保留从而发挥永久的效力这一思想。这里明显的是指十条诫命所刻的那两块石板(出31:18)。比较太4:4,7,10基督的话“经上记着说”,意为“经上持久记着说”。保罗这里指的是第二次写在石版上的律法经文(出34:1-7,28-35)。
  摩西面上。见出34:29-35注释.
  荣光。见罗3:23注释。在林后3:7-18比较了那长存的荣光和退去的荣光,更大的荣光和较小的荣光,新约和旧约。二者中的“荣光”指的是基督临格的荣光。在新约,基督以其真实的人来到这世界为人所见(见约1:14注释),充分彰显了上帝的荣光,这荣光是长存的(见来7章)。在摩西律法的崇祀中,基督只在籍着仪文律法中的表象得见,然而这荣光仍是基督荣光的反射。救赎主隐藏在表象、表征、仪文及礼节的幔子之后,但是这幔子在那伟大的实体出现后就废去了(见来10:19,20)。
  退去。一些肤浅的读者从这句话中得出上帝的律法“要渐渐退去”了这样的结论。然而这一节经文清楚的说明,那“渐渐退去”的是摩西面上反射的“荣光”。那荣光在几小时,最多几天后就退去了,但是上帝的律法“用字刻在石头上”,依然发挥效力。要渐渐退去的乃是摩西的职事和犹太教体系,并不是上帝的律法(见太5:17-18注释)。石版上没有荣光反射,当然也不存在退去的问题。
  摩西面上短暂的荣光是由于在西奈山上他与上帝的关系。向那见这荣光的人证明摩西曾在圣洁的上帝面前侍奉,这一无言的证据表面他是上帝的代言人,百姓有义务遵守其训令。那荣光用以证明律法的神圣来源及效力。
  正如摩西面上反射了上帝的荣光,仪文律法及地上圣所的崇祀也反射了基督的临格。上帝的旨意是让旧约时代的人能够领悟,并经历在表象中所反射的预表基督救赎的荣光。但是直到基督降临人才得见那表象所示的荣光(见约1:14注释),也不再需要那较小的从表象中反射的荣光。旧约时代罪人因着相信基督──就是那位要来的,所得到的救恩,与在基督时代的人一样确切。
  正因此保罗说这些仪文和条例的职事是“属死的职事”。犹太人在献祭的制度上看不到基督,就因自己的罪而死。这制度本身不能自行救任何人脱离罪的工价──死。因为在保罗时代的多数犹太人,包括现在迫害哥林多教会的犹太化分子,都认为献祭对于得救非常重要,保罗恰到好处的将这整个制度归纳为“属死的职事”。它是没有生命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必须在基督里找到生命,因为只有在他里面才有救恩(徒4:12)。基督是整个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救主,也是我们今天的救主,这是一样真实的(见徒15:11怀著补充材料)。
  犹太民族没有从象征基督的仪文制度中看见并相信他,是希伯来历史从西奈山到基督整个历程的特点。因此,“属死的职事”的表述恰当的归纳了犹太民族全体的整个时期,当然尽管有很多明显的例外。以色列人的盲目最终导致他们拒绝耶稣为弥赛亚并将他们的救主钉十字架。保罗宣称,随着基督所显示的更大之荣光的到来,仪文制度所反应的荣光随后退去了,因此再没有借口留下这样的制度之下。基督的到来及圣灵的丰盛充足地提供了一个能够给予生命的职事。
林后3:8 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本会注释】
  属灵的职事。救灵的职分就是给予生命的职分,可以被认为是:(1)“和好的职分”(参林后5:18),也就是使人与上帝和好的职分;(2)“属灵的职事”(参林后3:8);(3)“传道的职事”(徒6:4);(4)“称义的职事”(林后3:9),就是教人学会如何成义的职事(见罗8:3,4注释)。论据是从小到大的。这一段中展示了一系列的对比,字句和精义,退去的荣光和长存的荣光,定罪和称义,摩西和基督。每个例子中的后者,都无限胜过前者(见来3:1-6)。
林后3:9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本会注释】
  定罪的职事。就是“属死的职事”(见第7节注释)。作为一种赎罪的手段,基督的血胜过牛羊的血,所以在荣耀这方面,“称义的职事”胜过“定罪的职事”。二者的区别是无法比拟的。
林后3:10 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
【本会注释】
  算不得有荣光。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来说。祭祀制度的中心职分,其荣光是伟大的,但是较比基督之工作的荣光就算不得什么了。因此前者就失其荣耀,全然失色了。当阳光普照时,月亮和星星的光辉就退去了。公义的日头基督也是这样。基督的道成肉身、生活、苦难、死亡和复活的超凡荣耀,以及他所表露的上帝的爱和品格──他的圣洁、公义、良善和怜悯──使得曾合其时的祭祀制度完全不适当了。
林后3:11 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
【本会注释】
  废掉的。保罗所看到的摩西脸上退去的荣光是表明摩西制度的逝去,“死的职事”的逝去。使徒的职分结束了摩西的职分,因其已经达到了目的。就如当一件衣服做好后,为衣服所预备的式样就没有用了。当基督已经回到天上管理“天上的本物”时,犹太化分子却仍是把他们的目光集中在“照着天上样式做的物件”上(来9:23)。保罗寻求将人的注意力从那不能给予生命的“字句”职事转移到能够给予生命的“属灵”的职事上。犹太制度不只是在引人得救上变得没有用处,而且是危险的,因为它现在可能将人的注意从基督身上转离,尽管其最初的目的是将人引向基督。
  除了犹太制度现在已经变得陈旧之外,即使那制度依然有效,犹太人也已经大大的歪曲了上帝起初的计划和目的,这是真实的。这就使得这个制度更加显得陈旧,令人厌恶(参太23:38;《历》第六十三章)。现在,随着基督的到来,更没有什么可以使这旧的职事永垂不朽了,而那正是反对保罗的犹太化分子们所努力要做的。比较罗9:30-33。
  更有荣光。就如太阳光使得星星不被人所见,“属灵”的职事也超过并取代了“字句”的职事。
林后3:12 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
【本会注释】
  既有。7-11节保罗已经比较了摩西和使徒的职分。现在他将这两种职分在犹太人(13-16节)和基督徒(17,18节)眼中的不同结果展现出来。犹太人依然是盲目的硬着心肠的。对于基督徒,“属灵”的职分所带来的是自由和品格的改变。
  这样的盼望。就是指“属灵”的职事的无限荣耀和果效(参多2:13)。
  大胆。直译为“开朗”,“率直”,“勇敢”。这同一个希腊词在徒4:13翻译为“胆量”,并在其他地方也常常这样翻译。这个词有率直的,坦率的,勇敢的意思。犹太人曾经不敢看摩西脸上的神圣荣光,在西奈山神圣荣光彰显时瑟瑟发抖。摩西确实是上帝的代言人,但是却要遮上那证明他职分的脸上的神圣荣光。相反的,保罗更为荣耀的职分却不需要遮掩。他能够宣讲福音的真理而毫无保留。
林后3:13 不象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
【本会注释】
  不像摩西。见出34:29-35。保罗用帕子的例子是要说明以色列人属灵的盲目(林后3:14-16)。按着保罗所说的,退去的荣光是指随着主耶稣基督这伟大本体的来到而结束的影儿和仪文。保罗说,正是由于“帕子”,以色列人不能看到那退去的短暂的荣光,不理解其意义。他们毫无头脑地认为影儿和仪文是永远不变的。他们将这些作为最终的目的。他们不明白这象征性的制度本质上只是暂时的,非永恒的,而是预示那将要来的基督的荣耀。
  可以确信的是,摩西没有故意掩饰真理,寻求欺骗以色列人。他预言了有关弥赛亚并向往他来到时的荣耀时期(见申18:15)。帕子就象征犹太人的不信(见来3:18,19;4:1,2;参《祖知》第二十八章)以及他们拒绝认识基督的献祭职分。
林后3:14 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
【本会注释】
  刚硬。希腊语pōroō,“变得愚蠢”,“变得愚笨”,“失去理解能力”。在可6:52;8:17中pōroō被译为“愚顽”。这种灵性状态就使其永远成为不信。
  直到今日。保罗被任命为新约的执事,但是这一职分在他那个时代对于犹太人来说还不如摩西的职分更为有果效。难道是因为保罗只是作为他们“字句”的职事吗?断乎不是!而是因为在他们的思想意念中仍然存在同样的“帕子”。除掉“帕子”是他们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保罗从“属灵”的职事转变为“字句”的职事,就如那些批评他的人所说的。
  这帕子。是指在属灵上同样不能认识摩西职分的伟大属灵真理和属灵目的(译者注:英文中译为“这同样的帕子”,“the same vail”)。约1500年后,犹太人的领悟仍像当初在西奈山时一样的迟钝。保罗时代犹太人的不信与摩西时代人的不信是一样的。
  旧约。当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旧约圣经的旧约,因为当时还没有新约圣经。有关新约圣经中对旧约圣经的普遍定义见路24:44注释。保罗可能指摩西五经,或者指陈述立约条款的那部分。帕子不再是遮在摩西脸上的,而是遮在摩西所写的书上。不管是摩西所写的还是所说的,人的思想意念依然是愚顽刚硬的。犹太人没有废除律法。他们依旧按规矩诵读律法并瞻仰摩西。但事实上他们并不相信他,如果他们相信摩西,他们也会相信基督的(约5:46,47)。对于他们来说,摩西的荣光存在于律法的“字句”和律法中所写的仪式的表面形式上。弥赛亚的性质和工作对于他们仍然是难解之谜。
  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只有发现旧约圣经中有关基督的预言,及其中所描述的仪文和形式,才能够揭去他们读那些经文时的“帕子”。但是犹太人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因此帕子依然不能除掉。
林后3: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
【本会注释】
  直到今日。指摩西之后的1500年,和基督死后约30年。
  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圣经的前五卷书是摩西所著,因此常被称为“摩西的律法”。这些书在当时的会堂里是常规要诵读的(徒15:5,21;见卷五,96,97页)。
  在他们心上。不是指他们的智力方面,而是指意志方面。他们能相信,但是他们拒绝这样去做(见何4:6注释)。作为一个民族,在犹太人的整个历史中他们是顽固刚硬的。对于摩西书上所写的,他们只明白那些他们所愿意相信的(见卷六,33页)。他们全然信服摩西律法的“字句”无与伦比,但对其“精意”他们却闭上眼睛。圣所的崇祀和牺牲就是指上帝的羔羊和他的中保工作。如诗篇22,24篇及110篇所指的,比大卫更伟大的那一位就是基督。以赛亚的预言也能够指引他们明白弥赛亚在作王统治之前所必要受的苦难。他们确实在寻找弥赛亚,但是他们期望弥赛亚拯救他们脱离敌军而不是罪恶(见路4:19注释)。今天同样的顽固不信常常向人隐藏了真理。我们需要敞开心怀走入圣经,乐意放弃成见,并认识接受真理,不管真理是怎样的。
林后3:16 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本会注释】
  心几时。希腊语也可翻译为“他几时”。“心”指15节中所指的人,而“他”指在会堂中听读摩西律法的每一个犹太人。属灵视觉的障碍在于个人自己,而不是上帝。保罗并没有教导说以色列整个民族将集体得救(见罗9:6-8;见林后11:26注释)。
  归向。希腊语epistrepho,“归向”,“转向”,正如新约圣经所常出现的(见太13:15;路22:32;徒3:19等)这里指“回转”。当一个人真正回转过来,就能认识旧约和新约都是为基督作见证(路24:27;约5:39;15:26,27;16:13,14)。就像新约时代那些不信的犹太人,当今一些基督徒他们的悟性被帕子遮住了,看不到旧约不只是仪文和礼节这一点。
  帕子。当摩西再次到耶和华面前时就揭去帕子(出34:34),那真正回转的人他们属灵的盲目与不信也将从思想意念中除去。当犹太人在圣灵的领导下认识基督时,帕子就除去了,就是那使他们看不清永远的约因而使他们行事乖僻的帕子。那时他们就能明白犹太制度的真正意义,并且认识到在基督自己和他的工作中,基督乃是构成祭祀制度和整个摩西律法的真正中心。
  只有当人们在旧约或新约圣经中发现基督时,他们才能正确地读懂圣经的信息。只有当人们使自己完全顺从上帝的旨意时,他们才准备好理解他的话并正确地解释它(见太7:21-27的注释)。
林后3:17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本会注释】
  那灵。直译为“这灵”。保罗这里不是要指明神性中的第二与第三位,而是指出他们在目的和行动上的一致。从下个从句“主就是那灵”中可以明显看出并不是指神性的位格。新约圣经中圣灵被定义为既是上帝的灵也是基督的灵(罗8:9)。保罗这里意思是说:(1)基督的居住是通过圣灵的居住,也等同于圣灵的居住(约14:16-20;参加2:20)。(2)圣灵的职分就是智慧、真理、和基督的义(约16:10-14)。(3)圣灵作为基督的代理实施救赎的工作,并使其满有生命力和果效(约7:37-39)。(4)基督的友谊就是圣灵的友谊(约14:17,18)。
  ……灵在哪里。属灵的职事意味着从字句的职事中解放出来,而字句本身意味着束缚。“顺着圣灵而行”就是享受基督徒的自由(见加5:13-16;参约6:63)。刻在石板上的“字句”的职事及其本身没有任何能力叫罪人转回并给以自由。只有子才能叫人“真自由”(约8:36)。
  属灵的自由乃是新生命的自由,它总是可以随意而自然地表达出来,这仅仅是因为当一个人重生后,他的最高愿望就是上帝的旨意能够在他身上有效的得到实现。上帝的律法写在心版上(见林后3:3)叫人从所有外在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他选择行义,并不是由于律法的“字句”禁止他行恶,而是因为那刻在他心版上的律法的“精义”引导他选择义行。内在的圣灵如此掌管他的意志与情感,以致他所思想的是义的,并能自由随从真理,就是那在耶稣里面的真理。他承认律法是良善的,并且“按着……里面的意思,……喜欢上帝的律”(罗7:22;参诗1:2)。
  在基督里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允许我们随己意而行,除非人愿意在所有事上遵从基督。这是必须有所控制的。因为内在的越少,就越需要施加外在的。可以安全地信赖那在基督耶稣里重生的人,待之以完全的自由,因为他不会为自私的目的而滥用之。
林后3:18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本会注释】
  敞着脸。基督徒有特权能够注目那完全的荣光,不像那些以色列人,心思意念中还依然蒙着帕子,使他们不能看见主的荣光。只有摩西一人脸上没有蒙着帕子在西奈山接受从上帝来的启示。今天所有人都可以像摩西那样有效地接近上帝,并与他保持密切的交通(参来4:16)。
  从镜子里返照。希腊语katoptrizo,“反射”,或作“注目一个映像”。有些翻译家和注释家更倾向于第一种定义,另一些人则选择第二种。从上下文看更适合于第二种,因为“变成”主的形状,逻辑上应该是“注目”他的结果,而不是返射他的结果。我们的生活就像是一面镜子,从基督那里吸收亮光并反射给别人,这也是对的。就如在西奈山摩西的脸反射了上帝的荣耀,我们的生活更当反射主的荣光,就是救主脸上的光辉,照耀这个迷失的世界。
  变成。直译为“正变成”。救赎计划的目的就是在人类身上恢复上帝的形象(罗8:29;约一3:2),这是因着思慕基督而产生的转变(罗12:2;加4:19)。思想基督的形象在道德和属灵品质上都会起作用,就如出现在上帝面前这一事确实作用在摩西的脸上。最谦卑的基督徒不断注目基督作为他的救赎主,这就能在他自己的生活中反射基督的荣光。如果他切实的不断的这样做,在他个人的基督徒经历上,就必“荣上加荣”(见彼后1:5-7)。
  荣上加荣。这种转变是不断前进的。从一个荣耀进升到另一个荣耀。我们属灵上与基督的同化是通过他的荣光及反射像他一样的荣光的结果。
  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直译是:“如同从主,[那]灵。”从基督而来的属灵的转变只有借着圣灵的运行才能发生,圣灵进入人的内心,使人的本性得到重生、圣化和荣耀,并使其与基督完美的生活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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