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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巴勒斯坦

  描述先祖时代迦南人的日常生活十分困难,因为我们手头的资料太少。在巴勒斯坦几乎没有那个时期的任何文献。仅有的一些发现又过于简略。因此我们只能大致描绘公元前十五世纪以前巴勒斯坦人生活的一些方面。

  人口。公元前十五世纪以前,巴勒斯坦的人口包括小城镇和小村庄的居民,以及这块肥沃土地边缘的游牧民族。他们四处迁移寻找牧场。大多数的城镇都有坚固的城墙,通常只有一个城门。除了一些港口城市,如叙利亚的比布鲁斯和乌加里特,以及巴勒斯坦的加沙,一般城市的面积不超过十五英亩

  先祖时期巴勒斯坦的统治阶层是亚摩利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美索不达米亚的居民可能没有什么两样。他们自然住在城里,控制着国家,可能还拥有大片农田。他们的房屋与上述美索不达米亚房屋相差无几。但考古发现表明,大多数巴勒斯坦的房屋要小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的房屋。巴勒斯坦的工匠和农民分属于迦南的各个部族。

  贝尼哈桑一位埃及贵族陵墓里的彩色壁画,能帮助我们了解这些人的外貌、武器和服饰。画中说明了三十七名巴勒斯坦人来访,并具体画出了其中的十五人。这些浅肤色的人与深肤色的埃及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一位为首的拥有亚摩利人的美名“阿比沙”,意思是“我父为王”,和“外国统治者”的称号。他和两名随从穿着彩色的外衣,从肩膀垂到膝盖,但胳膊和一个肩膀外露。不论男女主要都穿红色或兰色的毛衣。但首领的衣服有非常精致的图案。有三个男人只系缠腰带。腰带是白色的,上面有简单的红色图案。还有两个男人穿白色长袍。四名妇女所穿的彩色长衣,图案与男人的服饰相似,但她们的衣服要长一些,垂到膝盖下面。妇女的外衣还织有精致的兰色和红色图案。一个小男孩只系红色的缠腰带。

  除了首领和另一个人之外,其他的男人都穿便鞋。鞋子可能是皮革做的,但我们从画中无法辨认其质地。妇女和小孩穿有鞋帮的鞋子。不知何故首领和另一位随从是赤脚的。所有的男人都留着齐肩的黑发和尖落腮胡。他们上唇的胡子似乎是刮掉了。妇女留有蓬松的长发,头顶上圈着带子防止头发遮住脸部。

  一些男人和那个小孩手持长矛。有两个男人手拿大弓,背着箭袋。几个男人拿着掷矛。还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大斧。两个男人背着装水的皮袋。一个男人弹奏着长方形的八弦里尔琴。运输用的驴驮着婴儿和可能是风箱之类的东西。图下的文字注明他们为埃及带来了理想的化妆品——锑。但如果他们真的带着风箱,就说明这些巴勒斯坦人很可能是职业的金属匠人。

  从贝尼哈桑的陵墓壁画中可以看出巴勒斯坦人的特征,从而我们大致可确定当时亚伯拉罕的相貌与被称为“外国统治者”的阿比沙很像。亚伯拉罕的家系和迁徙的路线与阿比沙是相似的。

  农业与畜牧业。大多数巴勒斯坦人都是农民。但不知他们是自己拥有土地还是仅为佃农。这里的主要农作物是大麦,小麦,葡萄,无花果和橄榄。

  巴勒斯坦的农业既不象埃及那样依赖洪水泛滥,也不象美索不达米亚那样依赖灌溉。这里所依靠的是降雨。因此从十月到四月的降雨就十分重要了。早雨的降下是在十月和十一月份,使土地松软便于耕耘和撒种。十二月和一月的大雨使水分渗透到地表深处,促使农作物生长。春季细微的“晚雨”为庄稼成熟所必需。雨量和土地相应的肥沃程度取决于地理和地势。西侧的山坡十分肥沃,而东侧的山坡则象沙漠一样。

  酒是在石头凿成的榨酒池中,由葡萄工脚踹葡萄而制成的(见摩9:13)。葡萄汁通过一个水道(希伯来语为tirosh)从榨酒池引到酒槽,加入酵母(希伯来语为shemer)进行发酵。酿好的酒(希伯来语chemer)储藏在大酒坛或酒罐里。

  橄榄油也是在石头凿成的露天榨油池中制作的。人们用石头将橄榄在这些杯状的榨油池中碾碎。榨出来的油通过一个水道引入收集槽中。橄榄油用作食品的调料(参利2),药品(参赛1:6),用来涂身(弥6:15),或用作灯油(出27:20)。橄榄油是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的主要出口产品。因为在大量消费橄榄油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等大的文明地区并没有橄榄树。

  迦南的财富不仅在农产品,也包括家畜,主要是山羊和绵羊。这些牲畜的毛可以织成衣服,皮可以制作皮酒袋和便鞋,奶可以制作奶油和奶酪,肉可以食用和献祭。家畜显然还有出口。因为在埃及的碑铭中提到巴勒斯坦的牲畜。但也有可能这些牲畜是作为战利品或贡品送到埃及的。

  技术成就。在先祖时代的大部分时间里,巴勒斯坦要向埃及纳贡。每年的进贡榨干了巴勒斯坦的财富,使之无法达到较高的生活水准。因此巴勒斯坦的文明程度要低于美索不达米亚或埃及。这一点可以从他们质量较差的技术产品中看出来。例如考古发掘证明当地首饰的制作工艺较差,公共建筑也不如埃及或美索不达米亚坚固。即使是修建庙宇,宫殿或城墙,所用的也只是粗加工的石块,其间的缝隙用灰泥或小石子来填充。其他的日用品也与首饰和建材一样。但我们的了解也是零星的。因为除了大量的陶器,几乎没有其他物品保留下来。

  宗教。我们对于迦南人宗教的了解主要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时代,因此要在本注释的第二卷中予以阐述。早期的宗教可能与后期相差不大,但不及以后那样败坏。这一点可以从耶和华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中看出: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15:16)。

  在迦南的城邑中已经发掘出先祖时代一些简单的两间式庙宇的遗迹,以及膜拜神灵的露天“邱坛”。这些迦南的圣所中普遍设有祭坛和奠酒槽,还立有石柱象征太阳或促进生育的男性生殖器。迦南人有许多神明。厄勒是众神之父。他的妻子是阿瑟拉。在他们的儿子中,风暴和生殖之神巴力的名气最大。他有一个凶暴的妹妹叫阿娜特。她是战争之神,也十分有名。除了上述神明以外,人们还崇拜一大批其他的神。宗教礼仪包括在石坛上献宰杀的祭牲和在神像前浇奠酒。

  被称为特拉弗(teraphim)的家庭神像似乎特别普遍。因为在每一个发掘地点均发现大批这种造型粗糙的偶像。显然家家户户都拥有这种神像,并相信它们的功效。迦南人家中通常都有一个裸体女神像,其性征特别明显,因为人们相信它们会促进生育并防止不孕。

  我们不大了解先祖时代迦南人的道德观念和司法惯例。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熟悉和效仿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律。这一点可以从巴勒斯坦的国际交流采用巴比伦的文字和语言上推断出来。况且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的统治阶级都是亚摩利人。

  亚伯拉罕就是来到这样的居民当中修建侍奉真神的祭坛。


□ 本书版权所有---SDA圣经注释 译 吴涤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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