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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因信称义靠恩得救
    自人类犯罪后,全世界已陷入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唯有认罪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因信称义,继续靠恩得救。但信徒要洗心革面,尽心尽力顺从主,遵守诫命和律法,才能蒙主喜悦。

    有人辩称,现在我们已经是在新约恩典之下,不在旧约律法之下;旧约是要守律法,而新约是接受耶稣就得救了,又何必再回到旧约时代,遵守律法和守安息日呢?岂不是开倒车吗?

    有这样观念的信徒是因为搞不清楚新约与旧约、律法与恩典、献祭与耶稣的缘故,现在让我们分析如下:

    圣经不等于新旧约

    先请注意:普世基督教界所说“新旧约圣经”是指上帝的道,也就是借着先知、君王和使徒所写成的经卷(Scriptures),它记载上帝六日创造世界,人类犯罪和上帝如何施行拯救的过程。而“立约”(当然也是记载在圣经里),是指上帝与亚当、亚伯拉罕及他的子子孙孙所立的永约。到摩西时代,以洒牛血为立约的凭据,并以献牛羊为祭赎罪,称为旧约;到基督时代,主以自己的血为立约的凭据,使约永远生效;后又升到天上作中保,作大祭司,以自己的身体为祭,继续替我们赎罪祈求,称为新约。

    因此,圣经所说上帝和他子民所立的新旧约,是指永约的新旧赎罪礼仪而已,完全不是指新旧约圣经,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请勿混为一谈,以免张冠李戴,冯京误作马凉。

    圣经──上帝启示的话

    其实,圣经──旷世之作,万古常新之书,乃是上帝所启示的话,由四十位以上的作者执笔,其中包括众先知、诸君王,及使徒们,前后共历一千六百年,写成六十六卷经文,前呼后应,连成一体,是信徒可靠的信仰盘石,也是信徒奔走天路时,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亦是信徒不可缺少的属灵粮食,和鉴别各种道理的标准(参阅提后3:15-17)。

    请大家注意,上帝所启示的六十六卷经文,起初是写在埃及出产的蒲草纸卷上,后来文士抄写在皮卷上,用细绳绑好放在会堂的架子上,供崇拜时诵读。这些经卷,初时,是没有新旧约之分的,也没有章节之分。虽然作者与写经年代不同,但仍然连成一体互不排斥,都是上帝启示的话。

    我们今日手上所拿的圣经书,是经过漫长年代,经历过无数次的考验与辨正,去芜存菁,再经过宗教家与圣经学者,开宗教会议鉴定六十六卷经文为正典(Canon),将次经或旁经(Apocrypha)撇弃,然后编辑成书,并翻译成各国语文,推广到全球各国。

    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认为,大概是在主前第五世纪,犹太人从巴比伦释放回国,在以斯拉(Ezra)和尼赫迈亚(Nehemiah)时代,已经定旧约的三十九卷为正典了。后来经七十士译成希腊文,就是著名的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 Translation)。主耶稣时代所用的经卷,都是这些七十士译本。当然希伯来文经卷仍然保存着,也供诵读与研究之用。

    那个时代,他们的编排和组合与现在不同,他们把旧约经卷分成二十四卷,把十五卷与其它相同或近似的连在一起,如塞缪尔记上下连成一卷;列王纪上下连成一卷;历代志上下连成一卷;杰里迈亚书与杰里迈亚哀歌连成一卷 ;由何西亚书至玛拉基书之十二小先知书连成一卷,这样就组成二十四卷了。并且把它分成三大部份,即主所说的:(一)摩西的律法;(二)先知的书;(三)诗篇(见路24:44)。

    新约经卷,大概要到主历一百年才写成,但要被教会接受这二十七卷为正典,却需要经历一段颇长的年代,因为还有其它的次经或旁经搀杂,引起歧见,一时之间难以取舍。直到第四世纪,才逐渐明朗化,经过多次的宗教会议,罗马大主教圣亚他拿修(St. Athanasius)于主历367年,在他的宗教节日书信中,正式公布新约圣经的二十七卷为正典,将其它的次经或旁经撇弃,以后不再引起争辩,一直沿用至今。一般圣经学家相信,在新约经卷写成之前,旧约经卷曾被重新编辑与组合,将起初的二十四卷分成现今的三十九卷,并广泛被犹太人接受。

    在活字版印刷术发明之前,所有的经卷都是手抄的,抄写在皮卷上,没有章节,也极少分段,价钱非常昂贵。

    直到主历第十三世纪,英国大主教兰顿(Stephen Langton 1151-1228),为方便后世查考及引录研究起见,将整本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分成章,却没有分节;到1448年,由拿单(R. Nathan)将旧约分节;又到1551年再由司提反(Robert Stephanus)将新约分节。后来活字版印刷术发明了,要大量印刷整本圣经时,编辑委员会就将主耶稣出生前写的部份(希伯来文共三十九卷),称之为旧约全书(Old Testament),简称旧约;主后写的部份(希腊文共二十七卷),称之为新约全书(New Testament)简称新约。整本称为新旧约全书或圣经(The Holy Bible)。

    以后的释经家和圣经学者又加上各卷目录,并加上现代的标点符号和串珠,最近又加上各卷作者数据,各节经文注释及主题纲领及插图、地图等等,这些都是以后加上去的,上帝起初所启示的经卷是完全没有这些的。后来活字版印刷术发明了,借着全球圣经公会,翻译成各国不同的语文大量印刷,推销全球,作为传福音之用。

    这种作为对广传福音,真是功不可没,但有一点圣经读者要注意,不要因此误解,旧约全书为旧约,新约全书为新约,换句话说:不要把新旧约经文,误解为新旧约(指两种新旧赎罪祭祀),因为通常人把新约全书简称新约;旧约全书简称旧约,这样很容易造成混淆;以为现在是新约时代,新约取代旧约,所以变成新约圣经取代旧约圣经。

    各位,请注意,我们圣经中那页印上大字“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是圣经编辑委员会放进去的,以区别写经的年代,而不是区分新旧约时代。(其实,圣经也可编辑成“上卷全书”和“下卷全书”,这样就不会与新旧两种献祭赎罪的事混淆,产生误解了。)

    但上帝所启示的六十六卷经文并无此页。此页很容易造成错误印象,因为一打开那页“新约全书”,就是马太福音,记载耶稣的生平,以为耶稣的诞生就是新约或新约时代的开始,既然耶稣来取代旧约,那么我们现在只读新约圣经,连旧约圣经都不必读了,也不相信它的话,因视它为过时,是旧约吧了,这是何等大的误解呀!

    新约以旧约为基础

    请注意:新约圣经作者以旧约圣经为依归,为可信靠的基础,当他们写作的时候,常常引证旧约经文,来证明他们所说是正确的。圣经学者统计过新约圣经作者(尤其是保罗)引证旧约圣经共433次,所以不读旧约圣经,就不明白新约圣经。

    耶稣在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时,有力的武器乃是“经上记着说”,引用旧约经文抵挡魔鬼的试探,结果获得全胜(见太4:1-11)。在以后的传道中,主也常常引用旧约的话,来证明所讲的道,都是合乎或应验圣经的话。耶稣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岂能不效法呢?

    耶稣完全活在旧约中

    真正新约时代的开始,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最后那一口气喊“成了”,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以献牛羊为祭的制度已终止(见太27:51)。从此之后,正式开始了一个崭新的新约恩典时代。耶稣本身完全是活在旧约的律法时代,所以也遵行了一切的律例、典章、诫命、割礼和守节期等。

    若只读新约时代所写的圣经,岂不是连四福音,耶稣在旧约时代所讲的道都不必读吗?主指出:“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5:45-47

    可见耶稣来并没有废弃旧约圣经,只是取代旧约时代,以献牛羊为赎罪祭的旧仪式吧了。这是怎么说的呢?

    上帝亲自颁布十诫与民立约

    原来律法和旧约是指摩西领以色列人出了埃及,来到西乃山时,上帝亲自降临在西乃山顶上,当时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而且有火有烟,在全会众颤惊中,上帝从火焰中用大声,亲自宣布了他的十条诫命,并将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摩西,又将律例、典章晓谕摩西写下,叫以色列人遵守。摩西下山将上帝的诫命、律例、典章都述说与百姓听,百姓都说愿意遵行,于是摩西用牛的血洒在百姓身上和约书上,为立约的凭据,这就是立旧约的典礼了。以后依照这些律法献祭赎罪,这才是“守旧约”之意(见出24:3-8;申51-22;出19:16-2520:1-20)。

    摩西作见证说:“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申4:12-13

    他又说:“我上了山,要领受两块石版,就是耶和华与你们立约的版,那时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昼夜,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耶和华把那两块石版交给我,是上帝用指头写的,版上所写的是照耶和华在大会的日子,在山上,从火中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过了四十昼夜,耶和华把那两块石版,就是约版,交给我。”(申9:9-11

    摩西因见人民犯罪,一怒之下将约版摔碎,因约版非常重要,故上帝不厌其烦地吩咐他再凿出两块石版带到山上,然后摩西说:

    “耶和华将那大会之日,在山上从火中所传与你们的十条诫,照先前所写的,写在这版上,将版交给我了。我转身下山,将这版放在我所作的柜中,现今还在那里,正如耶和华所吩咐我的。”(申10:4-5

   被看守在律法之下

    他们到达迦南地之后,建立以色列国,并设立国法(即上帝晓谕摩西写成的典章),来处理他们民间的案件和诉讼的事,又因为基督要诞生在这样的国度中,也有祭司的制度及如何献祭的仪文律法,及与祭物有关的饮食和洗濯规矩,直到耶稣来以他的身体和宝血成全这一切(来99-10)。

    旧约时代他们是被看守在一切律法之下,按着律法献祭,守节期、割礼、守安息日及遵守与献祭有关的洗濯与饮食的规矩,俾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存活。其实他们所献的祭物,都是预表那要来的救主耶稣。

    主用宝血为新约凭据

    加拉太书即论到这些事,保罗说:“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份。”(加44-5

    耶稣来遵守和实行了一切的律例典章和诫命,不但遵守了律法的条文,也遵守了律法的精神,故他是唯一以行为成义的人。他是无瑕疵上帝的羔羊,他也愿意以他的身体和宝血成全历世历代以来的祭物,所以在最后的晚餐时,他用饼和葡萄汁与门徒立约(这是永约最后的坚定典礼),主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7-28

    请注意,在最后的晚餐他与门徒立约时,没有另颁布新的律法。换句话说,没有更改从前的十诫为约文。希伯来书指出:“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

    可见耶稣来,只是用自己的血取代牛羊的血;用自己的身体取代牛羊的身体,成全了这些祭物之后,他就升到天上的圣殿,在上帝面前作中保,作大祭司,继续替我们赎罪祈求,直到今日。这才是“新约”之真正意思。

    约与血的误解

    关于约与血,有许许多多的基督徒模糊不清,甚至误解,他们以为旧约是指摩西一切律法,而新约就是指耶稣和他的宝血。其实,似是而非。

    请注意,宝血的本身不是约,而是立约或坚定约的凭据或证据(或作记号)。因为约是双方同意的事物、事情或事件,然后讲条件,以文字或说话定立,可称为“条约”,以洒血或签名、盖印为证据,使约成立生效,以后双方都要遵守,不可更改,直到期限完毕为止。

    请看永约是怎样再坚立的呢?上帝亲自降临在西乃山上,面对面与他们宣布十诫,并将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称为约版,交给摩西,经他们全体同意,才以洒牛血为凭据,使约生效。这就是古时上帝与亚当、亚伯拉罕及先祖们所立之永约的再坚定典礼(见出24:3-8)。

    耶稣来,没有更改十诫为约文,乃是洒下他的宝血为立约的凭据(记号),使约永远生效,称为新约。在最后的晚餐,吃逾越节的筵席上,他与门徒立新约时,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7-28)这新约既是用他的宝血坚定的,就是神圣而不可更改的了。他既因成全了一切祭物,也就使一切因献祭而有的律法条文空存无用,等于废弃,使整个献祭制度成为历史陈迹。

     我们信了耶稣,被他的宝血洗净的人,就更加要忠心守约了。因为约与血是互相配搭,连成一体的。我们不可只要宝血洗罪,而不要守约,若是这样,就会变成滥用主的宝血。其实,人若违约,也就是践踏了上帝儿子的宝血,将来所受的刑罚是何等的重呢?如经上说: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所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10:28-29

    宝血的两层功用

    请特别注意,基督的宝血,从但以理书九章二十七节显示有两层功用,第一层功用是:主以他的宝血与许多人“坚定盟约”(指洒血立新约);第二层功用是:他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至死,“使祭祀与供献止息”。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与门徒立约时,即应验这节经文,他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血的第一层功用),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血的第二层功用)。”(太:26:27-28

    今日的基督教界,只着重血在第二层的功用,即基督因流血洗尽我们一切的罪污,救赎了我们,使我们因他的死得救了;但是却很少人注重主也用他的宝血与我们立约(盟约或条约),是极庄严神圣,不可更改,我们一定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其次就是爱人如己”为原则遵守它,若违约就必有罪。而条约的本身就是放在约柜里的十条诫命,故此将来上帝审判他子民的律法,就是这神圣的十诫(见雅2:8-12)。

    签订合约,不可更改

    举一个例子:屋主与住客所签订的合约,经双方同意之后,在条约之下签名盖印成立,(更严重的约,有滴血为盟约的)在期限之内,双方都要遵守,不可单方面更改或废除,若违反合约的条文,就必有罪。如保罗在经上所说: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是人的文约,若是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3:15

    既然人与人之间所立的约都不可废弃或加增(在所定的期限内),那么,上帝与人立的约,又经基督的宝血洒下坚定的永约,就可废弃或更改吗?当然不可!

   因信称义,靠恩成圣

    同样的道理,上帝借着基督流血舍命,将我们从罪奴的卑微情况中救赎了我们,恢复我们是上帝儿女的原有名份(此名份是因亚当、夏娃犯罪之后失去的)。从此以后,主就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使人不必靠行律法,献祭称义,只要肯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主的义就赐给他们,这就是以信为本,因信称义的道理了。如保罗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他又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这就是福音的核心,也是因信称义的核心,是不容争辩和置疑的。我们称义是靠主的恩典,直到品格完全成圣也是靠主的恩典。

    在恩典之下也不可犯罪

    我们在新约的恩典之下,不在旧约的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保罗说:“断乎不可!”又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十诫和国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我们既是蒙恩无罪得释放的人,就更加要有好的行为来表示感谢主恩才是,故此保罗提醒我们说:“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林前1534

    信主得救,不必遵守律法?

    在此请容笔者谨慎指出,让读者留心会意:有太多的基督徒认为既然耶稣已经将我们在律法之下赎出来,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从此之后,我们就不必再遵守律法了。

    若有信徒信了基督,又遵守十诫(律法),就会被他们看为律法主义者或像犹太人守旧约律法,并引证加拉太书第三章九至十节说:“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所以他们得出一个结论:“信耶稣得永生,不必遵守律法。”甚至有某些教派宣称,一切的律法(包括十诫)已经和耶稣同钉十字架,在新约的恩典之下只要有爱为原则就行了。这是何等大的误解圣经和滥用恩典啊!

    以称义开始,以完全为终点

    话要说回来,我们如今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是指因信称义说的,我们既已因信称义,就不要再回到律法之下去犯罪,乃要被圣灵引导行善,就不会跌在律法之下犯罪了(加516-26)。所以保罗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换句话说:在恩典之下,借着信靠主,我们更加不要犯罪,更加有能力不违背律法的禁戒了。

    如今信徒遵守诫命和主的真道,不是要藉此得救称义,乃是表示自己已出死入生,并向品格完全成圣的目标前进,这也是一种忠心和顺从的生活。主盼望我们要完全,如同父完全一样(见太548)。

    爱也要以律法为依归

    其实十诫是建立在爱神与爱人的两大基础上,主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可12:29-30)保罗说:“因为全律法(指对人的部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不错,爱是十诫的原则,但爱也必须有法则指引才好。人若爱某人或某物爱到犯法,这就是犯罪了,如爱某人爱到犯第七诫;或爱某物(如金钱)而爱到犯第二诫;爱工作而爱到犯第四诫,都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若十诫被钉在十字架上,那么人大可无法无天也不算犯罪了,这样合乎情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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