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讲 “得救的经验”

参《本会基本信仰二十七条》第10得救的经验

在此,我们把得救的经验和圣所放在一起来讲。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此不是作有系统性的探讨,而是稍微涉及其中的某一点。

一、上帝

上帝做的第一步就是藉着圣灵对所有的人进行引导。(约316 

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这就表明,世上所有的人都不同程度地蒙了光照。他们的使命就是如何回应光照!如果没有光来光照他们,耶稣也就不算他们为有罪。可是一旦有光照亮了他们,他们就无可推诿!正如约3:19所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保罗在徒1730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事实上,上帝不是因为世人没有光而被定罪,而是因为光来到,但人却拒绝不接受,因此才被定为有罪!很明显,那光是指着耶稣说的。但将光带给每一个人的却是圣灵,因为圣灵引导所有的人。

二、人的反应

人的反应是什么呢?无非有两种:

第一:就光。即来到光的面前,跟着光走。换句话说,就是到耶稣面前来!到耶稣面前来是什么意思?就是我愿意睁开属灵的眼睛跟着光走,因以前是瞎眼的,现在开始看见了。

这是人的第一步反应,就是回应圣灵的引导,来就光。

第二:悔改、认罪。

当我们愿意到耶稣面前来,他就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参徒531

当彼得整夜撒网打鱼后毫无所得,却因听从耶稣的吩咐而圈住许多的鱼时,他开始认识到自己是个有罪的人。他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有罪。(参路51-11

可见,人一旦跟着光,就必导致认罪与悔改。

事实上,光的第一感觉就是让人的心灵苏醒,让人认罪、悔改。

前面的第一步叫做信。尽管不明白多少,但是却愿意信。其次,也是关键的一步,就是认罪、悔改!这个部分就是称义。

其实,信和称义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区别,但是却有先后次序。人不可以说,我先悔改,再信耶稣。事实上,没有这样的事情!我悔改的原因,是因我信耶稣的缘故。信耶稣就是称义,称义就有悔改的感觉!

我个人的见证:

记得199416号,我看了一夜的《善恶之争》,内心深受感动和责备,为过去自己的过失和无知感到非常难受,不禁大哭一场……

事实上,一个人一旦发现真理的美妙,同时在圣灵的光照之下,认识到自己污秽、有罪,一定悔恨得到死的程度。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悔改!只有到了这一步才算是重生。如果不到这一步是没有用的!

人们可能会在某一种环境下信耶稣,但是若没有经历死,怎么可能活呢?复活必须先经历死!这种死包括在心志上和感情上的死,不然不会有复活的经历。

其实,悔改、认罪既是一种态度,也是行动的开始。这种行动,圣经称为成圣。称义和成圣究竟有什么区别?称义到成圣很难分出界限!

记得我当时信主的感觉并是今天信耶稣,明天再悔改。我当时的心态是把我的偶像统统烧掉。在我自己的经历中间,没有发现称义和成圣在哪里可以切开。

事实上,上帝一直在带领我们,可能我们也在慢慢地回应。一旦从称义、成圣的经历中过来,我们的感情和意志也会全然地被主夺回。而这个过程就是成圣!

至此,我们就有了所谓得救的经验。这时,罪就不再记在我们的身上,而是记在耶稣的身上。

得救既是一个起点,也是一个过程;它有起点,也有终点。用数学的概念来说,得救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线。

事实上,圣经中的得救观就是一个线。可惜,有许多福音派人士却把得救看成一个点。他们认为,只要历史上曾发生过这件事实就行了,就可以得救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得救既是一条线,就会一直通到上帝那里。当然线是由点组成的。这条线的终点就是得荣耀。两点成一线,因为那个终点时刻没有到,我们还是必须朝着得救、得荣耀的方向前进。

因此,我们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谬论;我们也反对以单独的称义为唯一的得救。因为圣经中所讲的得救既包含了称义,又包含了成圣。

补 充

一、7072300日有着共同的起点

925-27 谈的是七十个七的预言,其中的定了就是从中间截出来之意。那么,有没有可能截出来的这一段是中间任意拿出来的一段?还是与2300日是同一个起点呢?还是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但814节经文本身的说法——2300日,圣所就必洁净。

在这节经文里面,就经文而言,说了两件事情:

一是时间;二是事件。至于这个事件说的是什么事情,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从这个时间来说,也是两件事情:一件是整个时间长度——2300日(年),二件是到了2300日的终点,圣所必要洁净。

我们发现,在2300日的异象中间,并没有说明起点以及从起点开始所要发生的事件。

因此,我们没有得到有关2300日起点和起点开始的事件的解释。但我们却有了关于2300日终点和终点所要发生的事件。

其实,到了但9章的时候,当但以理为了明白2300日异象及本国之民日后命运而在上帝面前恳切祷告时,天使前来为他作了解释;并且告诉他有关707的异象。

很明显,我们只要找到2300日的起点,就会知道它的终点在哪里!或者知道终点在哪一年,也会推导出它的起点在哪里!可是在但924-25天使前来只是解释了异象的起点——从出令开始,况且天使也没有明说2300日的起点。天使在此所说的起点是七十个七的起点。倘若七十个七是从其中任意一段截出来的,比如说过了一百年后截出来的一段,天使就会相应地加上一句,从出令这个起点再过了一百年,必有七十个七……否则,就不明确了。

所以,很明显,天使已经把七十个七的起点,当成了2300的起点。

事实上,七十个七的起点就是2300的起点。这两个起点实际上是同一个起点!这在神学上是没有争议的,无论哪一派的解释,都把2300的起点等同于七十个七的起点,因为上下文的概念非常清楚。

二、时间的概念

在圣经中,时间的概念有两个:

一个是线性的时间。它是单向性的,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前进的。相当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时间(时刻)。

另一个是事件的概念。它相当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时机。不是每一个时刻都是某一个时机,但每一个时机都一定发生在某一个时刻。

在新约圣经里,这两个概念用的是两个希腊词。

在旧约里谈到的到两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其中的2300是谈线性的时刻。即从它开始的这一刻走到终点的时刻。而圣所就必洁净是在谈时机,是在谈机会或事件——18441022日,耶稣进入天上至圣所,开始最后的赎罪工作。

可见,时刻时机在旧约里同样有所反应!

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释2300七十个七时,也是采用的两个概念!一个是线性的时间,一个在时间段发生的事件。换句话来说,如果我们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时间的话,脱离了事件,就不可能给时间下一个定义!

譬如:创世记开篇提到有晚上,有早上,事就这样成了。说明时间一定是和事件联系在一起的,脱离了事件就不存在时间。

事实上,任何一个事件都是在某个时间段中发生的。

所以,若要给时间下定义,时间就是事件的连续发生。当然,这只是一个比较容易操作的定义。真正要给时间来下定义,可能比较更复杂,还要考虑到它的计量单位等。但是我们发现,时间总是和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时间既然是线性的,它就不可能是循环的。从哪里知道它不是循环的呢?

在但以理书中我们多次发现,上帝的时间观不是周而复始的,而是线性的。比如:但以理书2章中所描述的大像的预言中,但以理分别用了金、银、铜、铁、半铁半泥等预言表号,然后出现一块非人手凿出来的大石头,变成一座大山充满天下。表明自但以理所处的巴比伦时代,直到基督复临之时,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历史不可能开倒车,不可能再回到金、银、铜、铁、半铁半泥的循环状况。

然而,在外邦人的概念中,比如在印度人看来,人类历史可以划分为黄金时代、银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他们认为,我们现在正处在铁器时代;而铁器时代的人非常冷酷。所以,他们认为,铁器时代一结束,就又回到黄金时代。

我们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似乎也有这样的概念!他们常说的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又说: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很明显,这种观念来源于印度教。因为只有在印度教轮回的观念中才有这样的说法。

事实上,中国的祖先们最早对于时间的概念与圣经中时间的概念是一致的,都是朝一个方向发展的。比如:在流传千百年的成语和各种古典作品中都流露出对时间去而不返的精辟论述——天荒地老光阴似箭逝者如斯……

总之,圣经中的时间概念是线性的,是朝着一个方向发展的,而不是循环的;并且总是与事件紧紧相连的。

 

得救的经验2

得救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

一、称义就是得救

简单地来说,称义就是得救。但是我们发现,得救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条线、一个过程。既然得救不是一个点,它就不是一个时刻。

因此,我们就不可以向人发出这样的提问:你什么时候得救的?因为这话是错误的,圣经不承认这样的说法。

主耶稣在与尼哥底母论重生的道理时也曾说:风随着意思吹……说明圣灵感化人心的时候,人的心究竟何时被打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及至等他明白过来,这个过程早已经发生了。

事实上,正如重生是圣灵的工作。得救的工作也不是人做的,是圣灵的感动。正如主耶稣在约38节所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目前,基督教界经常谈的一个话题——你得救了吗?可是,他们却忽视了耶稣明明的教训。尽管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作出决定的时刻,比如,我清楚地记得我是在199416日那天,上帝的圣灵感动我。但这是否意味着这个时间就是我已经在接受圣灵感动的那个时刻呢?不一定!同样,我们并不清楚自己重生准确发生的时间!

《喜乐的泉源》(英227页)上说道:每一个善行,每一个心意的跳动,每一个善意的举动,每一个小的悔改,都是圣灵引导的结果。

比如:某个人本来是抽烟的,但是突然在某一天,他开始决心戒烟。这就是接受圣灵感动的结果!如果他接受了这份感动,并且付诸行动,就在他的心中产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事实上,重生并不是脱胎换骨, 因为我们不可能脱胎换骨!而是心意的日益更新!尽管有时重生的人会表现出脱胎换骨,给人的感觉好象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但这并不表明重生的概念,而是重生的结果。重生就是指有了新的心思、意念、动机、情感、目的。心意的日益更新就是指属灵生命在不断地增长。

二、成圣

成圣是一条线。它的起点是称义,那么终点在哪里?启2211说: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这里提到的圣洁就是成圣

事实上,成圣是没有终点的!成圣的生活,就是过一种新生命所要度的圣洁的生活。其实,将来得荣耀的生命所要度的还是一种成圣的生活!只是将来不跟罪恶打交道罢了。

三、荣耀

圣经中除了成圣的概念之外,还有得荣耀的说法。上有一句话荣上加荣。不断的变,变得像耶稣的样式,荣上加荣。

如果我们把得荣耀作为基督徒在世上成圣的终点,那么将来就是从荣耀到荣耀的过程。正如圣经林后3:18所说: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反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与之相应的经文是罗1:17——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怀师母对此解释说:本于信,以致于信,就是从荣耀到荣耀,从一个品格到另一个品格。

事实上,成圣的过程就是追求品格完全的过程。

保罗在罗8:28-30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保罗在这里谈到了称义是从义到荣耀,中间并没有谈成圣的过程。很明显,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把称义和成圣视为同一个过程。

如前所述,一个点、一个时刻是没有办法加以定义的,除非在这个时刻发生某一个事件。同样,在称义的事上,当我们在某个时刻被上帝称义时,乃是表明以前的记录暂时被赦免,这就是称义的开始。同时又是成圣的开始!

那么,称义、成圣、得荣耀和受洗之间有什以关系呢?

四、受洗与得救:

主耶稣曾在圣经马可1616说道: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因此,很多人认为,受洗的人就是得救的人。事实是否如此?

1、受洗:

1)受洗的概念:

按耶稣的话来说,就是从水和灵生的。(约35

从灵生的,是指内在的洗礼。而外在的洗礼是藉着象征性地浸入水中,然后再从水里上来。

2)受洗的意义:

象征着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罗63-5

受洗还是公开的一个见证——公开表明自己愿意加入教会,服侍基督,作基督福音的执事。

3)接受圣灵的恩赐:

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不同的天赋、不同的才干。受洗的时候,也是第一次接受圣灵的恩赐。

我们知道,圣灵的恩赐是用来造就教会。当我们受洗的时候,就是加入教会的标志。按照怀师母的说法,受洗的时候,就是被按立做福音的使者。

事实上,每一个受洗加入教会,每一个重生进入上帝之国的人都是传道人!所以,当我们受洗时,圣灵就已经膏我们做上帝的传道人了。

因此,一个人有没有得救,并不是在受洗的那一刻发生的。受洗和得救是有关系的,正如主在经上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事实上,一个得救的人,一个在上帝面前得称为义的人,一个因信耶稣而成圣的人,必要经历一个受洗的过程!因为这是耶稣的要求!他曾立下受洗的榜样。因此,我们必须这样做!

4)受洗也是一种象喻:

受洗是一种象征和喻义。一个受洗的人,表明他是得救的人。当然,他不是因为受洗而得救,而是因为得救而受洗。

我们知道,旧约时代的人和上帝立约时需要接受割礼。那么,他是因先受割礼而后称义,还是因先称义而后受割礼呢?

保罗在罗4:11引证了亚伯拉罕的事迹,清楚地阐明了割礼与称义的关系。并且他(亚伯拉罕)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

同样的道理,受洗也是一个记号,印证我们因信而得救。

事实上,当我们说某人得救的时候,我们是说他已经踏上了得救的道路,而不是完成了得救的过程,因为得救不是一个终点。

2、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1)两种神学观:

在科学史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就是所谓的日心说

原来罗马大公教会宣讲的是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太阳系的中心。而倡导地心说的主导思想就是以我为中心

可是后来哥白尼发明了所谓的日心说——认为太阳才是太阳系的中心。这样就彻底动摇了以我为中心的神学观点。

其实,哥白尼发明的日心说不是神学观点,而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事实上,整个自然界都不是以地球为中心的。可是罗马教皇不能接受这一事实,结果哥白尼被处以火刑。

当然,我们不能把哥白尼称为有道义感的基督徒,只能说他是一位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家。罗马教会对他恨之入骨,乃是因为他动摇了教会以我为中心的神学基础。

同样,在得救的问题上,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形!

我们所提倡的神学究竟以谁为中心?我们关心得救问题固然是好,但是这种只关心得救问题所反应的潜意识,乃是以为中心的神学问题!所关心的就是

以基督为中心的神学,所关心的则是上帝

的中心出发,在神学上可以推出这样的表现:与我相关的第一步就是——我是否已经得救了?如果我得救了,就可以进入永生了。这就是所要关心的!

如果我们以上帝为核心,那么我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我是否荣耀了上帝?相反,如果是以我为中心,接下来就会关心赏赐的问题——我做了这么多好事,有什么赏赐?……

似乎上帝的恩典也是可以用代价来计算和衡量的。

但如果我们是提倡以上帝为中心的神学,那么我们所关心的就是如何荣耀上帝,而不再关心赏赐的问题!并且紧接着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赞美上帝。启示录中向我们所呈现的就是这种状况!——羔羊在哪里,他们就在哪里!并且昼夜不停地赞美上帝和羔羊。

所以,正确的圣经神学观点是两者平行的观点。我们不能只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另外的一个方面。我们必须站在人和上帝两方面,始终以上帝为第一位,人为第二位。

2)上帝与人互动的关系:

现在我们不妨来看看上帝和人两者之间互动的关系。

在人什么都没有预备的时候,上帝为人创造各样的可能性,预备了得救所有的条件。所以,得救的过程所完成的事情都是由上帝来完成的。而人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人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

人在互动的关系中所能做的就是接受,用耶稣的话说就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所以,人所能做的第一个互动关系就是要。而上帝所要做的就是牺牲!上帝藉着牺牲他自己,让人得救。

其次,人要舍己。人若想荣耀上帝,必须像上帝一样牺牲自己。

事实上,人必须舍己——藉着牺牲自己,才能荣耀上帝。正如耶稣所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

耶稣为要救人,也是采用舍己的办法!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同样,罪人若要荣耀上帝,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舍己!难怪保罗也劝勉我们说: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15:4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

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如果我们以上帝的荣耀为我们关注的中心,那么赞美、敬畏、敬拜上帝,就是我们所最关心的问题,而不再是关心我们个人怎么样!

所以,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我们看到,它们有一个相同点,就是牺牲自己!

或许有人会担心:如果谈到牺牲自己,会不会有人以此为关心的核心呢?其实,不会的!相反地,他会像耶稣一样,只要能达成上帝的旨意,就算永远牺牲了,也无所谓;因他最关心的就是如何荣耀上帝!至于自己的问题,就不再是最重要的了。

事实上,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一连三次的祷告,为我们留下了最好的榜样。他把个人得救的问题放在其次,却把荣耀上帝,就是照你的旨意行放在第一位。

落实到神学上,荣耀上帝意味着守上帝的律法,按上帝说的话办事,因为上帝的律法就是表现他自己;而他自己的荣耀又是透过他的律法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遵守上帝的律法,才能荣耀他。

3)因信提救:

如果把我的得救看成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单方面成就的历史事实,那么就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我的信心是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正如《铁证待判》一书上所说: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

其实,这话只对了一部分!因为基督教的信仰不仅仅建立在一个历史的事实之上,还有相当的部分建立在将来耶稣基督要再来的事件之上!如果耶稣不再来,没有将来的事实,那么我们的信心就没有基础!正如保罗在林前15:所说的,如果没有将来复活的事情,我们的信也是枉然的。

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接受类似《铁证待判》一书中所说的信心是建立在历史事实上的说法。因为如果我们把得救看为历史的事实——我已经得救了,那么我现在如何,已经不再影响我的过去。我现在如何,只能影响我的将来!因为我的过去已经成为我的历史了,而这个历史的事实是谁也不可以改变的。因此,我现在可以随心所欲了!我守法也可以,不守法也可以!毕竟我的得救已成了历史的事实。这就是极具欺骗性的所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

尽管有很多人表面上不承认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但他们依然把得救看为过去历史的事实,且是静态的。

然而,我们刚刚考察过,时间总是和某个事件连在一起的;而时间又是连续发生的。可是,得救是在时刻中发生的。得救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

因此,可能有过去得救的时刻,有过去我们的罪被上帝赦免的时刻(经验)。但无论如何,得救是有先决条件和后继条件的,否则就不会保存。先决条件是信,后面的条件还是信。正如罗117 所说:本乎信,以至于信。即从信到信!

如果我们从前是信耶稣得救,那么后来还得因为信耶稣而生存。所以,义人必因信得生!

那么,究竟什么是呢?

保罗在加615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在加56又说: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意即受割礼与不受割礼都没有关系,要紧的是作一个有信心的人。 

另外,保罗在林前719又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

按照上述保罗的逻辑:一个有信心的人,就是一个新造的人;而一个新造的人,就是一个守上帝诫命的人。因此,信心就表现在守上帝的诫命上。换句话说,如果你不遵守上帝的诫命,就表明你没有信心。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两个有趣的问题:

对于一个罪人来说,他所能提出的最大最好的问题就是——我当如何行,才能得救?

而对于一个义人来说,他所能提出的最好的问题是——我当如何行,才能荣耀上帝?正如保罗在林前10:31劝勉我们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可见,在这中间出现了两个阶段。当一个人处在罪人的光景时,他应当关心的是如何解决罪的问题,如何使他的罪得到赦免,被上帝称为义。

其实,从罪中得救和被上帝称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及至一个人的罪被赦之后,接下来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最好地度一种荣耀上帝的生活。

3、完全:

前面我们提到,重生并不是指身体的脱胎换骨(佛教语),而是心意上的更新。

在得救的过程中,自然会涉及到完全的问题。教会为此争论不休!

怀师母在《基督比喻实训》(英文67面)一书中曾提到:耶稣什么时候能回来?就是当他地上的子民,能够完全重现上帝品格的时候,耶稣就回来了。这是一段非常有名的论述。

那么,究竟什么是完全

1)完全的概念:

所谓的完全就是尽善尽美、毫无瑕疵。这是从绝对的层面上来说的。

还有一种是相对层面的说法。比如:一个三岁的小孩能画一张象样的画,对于他这个年龄段来说,画得已经算是很完美了。这是相对的完全。

那么,相对的完全和绝对的完全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很明显,这两者是一种相似却不相等的关系,甚至是无限地接近。

怀师母曾以一句精辟的话论到什么叫天国!她说:天国就是在基督里无限地接近上帝。(参《历代愿望》34章)

事实上,绝对的完全只能存在于上帝的身上。而人的完全总是相对的!

因此,耶稣在太548曾教导我们说: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就是指在品格上要和天父完全相似。

543-48说到: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635-36也有相似的记载: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548提到,上帝是完全的,所以你们要完全。而路636却说,上帝是慈悲的,所以你们要慈悲。

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么做呢?路636所说的慈悲是不是对太548完全的解释呢?

事实上,这二者是在同一个语境下说的。

539-41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630-3134-36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197说: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

这里说到,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说明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说明上帝是完全的。因为上帝的律法是上帝亲自制定的,是他完全品格的写照!

那么,我们靠什么来遵守上帝的诫命?靠一种慈悲的心怀和态度来遵守!

其实,正如圣经所说:上帝就是爱;同样,上帝的律法也表现上帝的爱!正如耶稣曾在太2237-40中所归纳并指出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可见,爱上帝、爱人如己乃为律法的两大总纲。

上帝的律法既是完全的,我们就要按照完全的标准和要求来遵行。否则,就不能达到完全!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上帝的律法就如同一块模子,我们只有把自己完全地放到这个模子里,才能变得完全。

所以,我们要存着慈悲的心怀去饶恕人,正如上帝存着慈悲的心意,一再地饶恕了我们一样。

上帝的慈悲表明了什么呢?其实,就是上帝的爱!正如罗5:8指出: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5:10说: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由此看来,慈悲所显明的就是爱!这种爱的显现是让我们得救。

所以,当一个人追求完全的时候,就是本着一种爱心来照着上帝律法上的要求行事为人。这就是所谓地作一个完全的人!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表述。

但是令人困惑的是,上帝不可能接受相对的完全而救人,上帝只能接受绝对的完全。如果一个完美的上帝能接受不完美的人,就表明他不完美。因此,他不可能接受这种相对的完全!

可是,我们所能做到的只可能是相对的完全。因此,无论我们做得多么完美,都不可能被上帝接受。因为上帝只能接受一种完全——基督的完全。

2)如何获得完全:

我们怎样才可以获得基督的完全呢?换句话说,我们怎样才可以获得基督的义呢?

只有通过!而这种,又表现在遵守上帝的律法,照耶稣为我们所留下的脚踪行。

有人或许提出疑问:信耶稣与信他的义在本质上有区别吗?表面上似乎有区别,其实并没有区别!

在我们刚开始接受信仰时,我们可能只知道信耶稣。信耶稣的这个,使我们来到上帝面前,并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可是后来,我们也是因着信耶稣的这个,使我们能照着耶稣的样式去行事为人。

如果说,前面这种信耶稣的是一颗种子,那么后面因信遵守上帝律法的这种,就是前面种子所发的芽。这是一种必然!其实是这颗种子生长的不同阶段而已!

因此,当我们说,只要信耶穌就行了,这句话本身是对的!但是我们需要说明的是——信耶穌意味着要守他的律法,照耶穌的榜样去行。

事实上,信耶稣和守他的律法是同一件事的不同阶段的表述。信耶稣是总的表述,而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实际的表现。

其实,信耶稣的是因爱耶稣所产生的。我们之所以要守诫命,是因为爱律法。唯有爱,才能遵守律法!这和爱耶稣是同一回事!

主耶稣在约1415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在约1514 主耶稣又说: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耶稣的意思是说,你若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就要照我说的去办。你只有遵守我的律法,才能表现你爱我;你不遵我的诫命,就表明你根本不爱我、不信我。

因此,信耶稣和爱耶稣最终都落实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

事实上,我们因为爱耶稣,所以称耶稣为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们知道,耶稣不在律法之内,因为诫命是耶稣所赐的。但是我们要表现对他的爱,还是要通过遵守律法来表现的。爱耶稣绝对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

这样看来,我们在谈论有关得救和完全的问题时,虽有圣经的根据,但落实到实处的最核心的两句话——守上帝诫命和对耶稣的信心。两者缺一不可!

24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上帝。英文的意思是说,耶稣将所有的人都一个一个隆重地推荐给上帝。但这些人必须是无瑕无疵的。

所谓的无瑕无疵,并非表明我们的品格已经达到无懈可击、无可挑剔的地步。而是耶稣用他自己的义来把我们介绍给上帝。

正是因为我们是耶稣推荐的人,所以上帝不看我们的义,却看在耶稣的义、耶稣的面子,接纳我们。

因此,将来耶稣要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推荐到上帝面前,而上帝不看我们,因我们只有相对的完全,没有绝对的完全。所以,这种所谓的无瑕无疵是基督的完全。正因这样的缘故,教会里时常有这样的争议——你完全了吗?

3)完全与得救:

当別人问施洗约翰:你是以利亚吗?他回答说,我不是。但耶稣却说:他是!

同样,现在有人问我们,你完全吗?我们都说,不是!因我们只是相对的完全,只有耶稣才是绝对的完全!然而,在上帝看来,只要你是按照基督的模子塑造出来的,尽管你只有相对的完全,但他依然看你是完全的,因为你是照着完全的模子模造出来的。

所以,尽管连你自己也不承认,但耶稣承认!正如施洗约翰不敢承认自己是以利亚,但耶稣却承认他。

事实上,到末世也有一批不敢承认自己是完全的人,但是在上帝眼中却被承认。最后,还有一批十四万四千人,也是靠着基督,获得完全的。尽管他们自己不敢承认,但上帝却认定,这班人是完全的。

所以,追求完全和成圣是得救必然的结果!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不追求成圣,不愿度一种圣洁的生活,不按上帝的要求,不遵守他的律法。其结果一定是不得救的。

4)使徒时代与末后时代教会的不同:

或问:为什么在当时犹太人悔改的时候,新约圣经没有谈遵守律法的问题呢?

因为在那时不存在守不守律法的问题,犹太人当时把上帝的律法抬得无限高!

所以,对于当时来到教会的人,就不需要谈守律法的问题了。这就如同今天我们加入教会后,不需要再问信不信耶稣的问题一样。但在当时摆在众人面前唯一的问题就是——你信不信耶稣

因此,在使徒时代,他们只强调一样,那就是信耶稣;因为耶稣在当时不被众人接受!

遗憾的是,当时保罗向哥林多教会所讲的一句话,却在今天经常被人误解。保罗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

请注意,保罗在此所说的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但现在有许多人传福音,只谈十字架,不谈基督的榜样。

我们知道,透过十字架,人只能看到牺牲的基督。如果我们只传讲十字架,就看不到复活,看不到希望。因十字架上只有绝望,毕竟耶稣是在绝望中死去的。但是基督如今仍旧活着!

如果我们所传的象保罗所说的——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就让我们看到了基督的神性、降生、受难、复活、在天上的工作,以及他的一切……

因此,我们始终需要强调的是,圣经的真理总是平衡的,我们不能厚此薄彼,只言其一,不及其余!当我们本着圣经的教训,传讲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时,透过十字架,我们既能看到基督作为罪人的替身,被上帝的律法定为有罪;同时,我们透过十字架,也能看到上帝对罪人不变的爱和上帝诫命的永恒性、不变性。

 

得救的经验3

在前面我们所讲的得救的经验中间,谈到了称义、成圣和荣耀。在成圣的部分,我们谈到了完全。

我们现在回到更加基本的问题,这也是基督教界最基本的一个问题。

其实,所有的基督徒最不清楚的问题就是基本的问题。

一、信心

1、描述:

圣经里提到的信心究竟是什么?

11:1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这节经文是对信心的定义,还是描述?其实,这是对信心的描述,而不是对信心的定义。但是它也给了我们两点启示。

第一,信和所望之事相关。换句话说,信心和希望是密切相关的。希望是靠信心来支持的!如果没有信心的支持,就不会有希望。正如这里所说,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实底(实质)就是希望的支持。

打个比方:我之所以有希望,是因为我手上有一块名贵的玉玺。尽管我家里穷得丁当响,但等到有一天大拍卖的时候,我会遇到一个识货的人,他会用重价购买我的藏品。届时,我的一切需要就不用愁了。

请问:究竟是什么让我有如此希望?是因为我对我手中的珍品有信心!因为我手中的珍品,让我有希望,它会带给我一切。

因此,信心的实质不但表现在我对所信的事物有信心,而且也在于我所相信的事物本身有价值。

第二,信和未见之事相关。

前面说,信心是希望的支持;后面说,信心是未见之事的证据。这就表明了两件事情:一件是和希望相关,一件是和未见之事相关。未见之事是什么?

我们知道,人所能看见的事,无非是人所能做的,或者是人能够表现出来的精神。比如:人性、人的行为,以及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都是我们所能看见的。

可是,我们所信的这位上帝,你能看见吗?他的作为你能看见吗?他的作为产生的结果你能看见吗?当然,我们可能看见其中的一部分,而那还有很多我们看不见的部分又当如何看待?只能藉着信心来把握!

所以,这里所提到的未见之事,其核心就是神性,就是上帝本身。因此,我们的信心不是凭眼见,而是凭那看不见的。

什么是我们眼睛看不见的,但同时又使我们生出最大希望的?就是耶稣基督!

基督的人性、基督为我们降生、为我们而死……都是我们的眼睛所能见到的。我们藉着他可见的人性,可以相信他那不可见的神性。如果我们仅仅信他是人,那么我们还有希望吗?

所以,我们的信心使我们相信,耶稣就是真神!尽管基督有人性,因他曾经道成肉身;但我们更相信他是神,因他本来就是神!这是最核心的部分!正是他给我们带来希望,并且作为一切未见之事的根本!

事实上,将来所要实现的死人复活、义人得赎、新天新地……这一切未见之事,全部集中在他的身上!

由此看来,如果我们要对信心下定义,就要跳过上述所提到的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而直接拿信心和基督之间发生关系。但是,又是信心的媒介。

因此,要对信心下定义,就要抓住两个因素——我和基督。

2、定义:

我们现在已经看明,基督的人性和神性分为可见的和不可见的部分。基督的人性,不但表现在道成肉身,也表现在藉人手所写成的上帝的话(圣经)。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基督分为他的神性和他的话(圣经)两个方面。

同样,对于上帝的圣经和圣经里所记载的很多事情也是分为可见的和不可见的。

因此,我们可以对信心下两个定义。

第一,所谓信心,就是相信上帝的话能成就他所应许的。

赦免为例: 我一信耶稣,我的罪就得赦免。我所望之事是我的罪得赦免,我是靠什么得赦免的呢?相信圣经上的话!

第二,所谓信心,就是将我的一切托付给基督。这是和基督相关的对信心的定义。

如果说前面带给我们的是理论上的,而后面则带来的是行动上的。前面是一种态度,后面是由这种态度派生出来的处事的原则和行为的准则。

事实上,信心包括两个方面——相信圣经的话,并且愿意照着圣经的话去做。这是对圣经中信心的定义。在这个信心中间,基督是最核心的目标!离开基督,不存在信心!至少不存在圣经里面所说的信心。因为圣经里信心的核心就是基督。离开基督,谈不上是圣经中的信心!

二、称义与得救

1、因信称义:

什么叫因信称义呢?

3:21-31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之法。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这一段主要谈了以下几个内容:

1)上帝的义:上帝的义在什么地方显明呢?

2)律法以外:上帝的律法原来表现的是上帝的义,但是世人因犯罪而眼瞎,以致看不见上帝的义,所以上帝就在律法以外——就是藉着耶稣向人显明。

事实上,耶稣的一切行动都体现了律法的义。所以,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看到上帝的义。并且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说明整个旧约圣经都证明这一点。那么上帝的义要加给谁呢?

3)信耶稣:

上帝的义要加给一切信耶稣基督的人!信耶稣的人,就要被称义。那么,称义又是什么?

4)称义就等于蒙了恩典:

正如罗3:24所说: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3:25说: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这节经文把因信称义的道理阐述得明明白白!同时也把人与耶稣,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加以清楚地表述。

那么,人在这里作了什么?只做一件事情,就是信耶稣。

耶稣在这里做了什么?流血;作挽回祭;救赎。

上帝在这里又作了什么?提供上帝的恩典、上帝的义、宽容人的过犯、称信他的人为义。

从这里我们看到,人的动作很简单,就是一件事情——信耶稣基督。耶稣流血,做了挽回祭,使人得蒙救赎。耶稣就是上帝的恩典!耶稣所体现的,就是上帝的义!人因信耶稣,上帝就称他为义。在称他为义的同时,也就宽容了他。宽容了他什么?

5)先时所犯的罪:

这句话说起来很容易,其实份量却很重!那么上帝又是如何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的?

打个比方:某某人是在今天信耶稣的,此前他所犯的所有的罪,我们相信,因着他真诚地认罪悔改,上帝都宽容了他先时所犯的罪。但是以后,他若再犯罪,又当如何解决?

很明显,他称义的时间,只是解决了他以前所犯的罪。至于后来,他再犯罪,这样的罪是否还能得到赦免?

讲到这里,有人不免产生费解——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人类所担当的罪,是包括我现在的罪、过去的罪,还是将来的罪呢?

可以肯定地说,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既包括我现在的罪,也包括我过去的罪,甚至还包括我将来的罪。但是为什么在我受洗的时候,上帝只是赦免我以前的罪,而没有将我一生所有的罪都赦免?这似乎是一个矛盾!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其实,耶稣在十字架上,不仅为信徒的罪而死,而且也为世上所有人的罪而死。但这是否意味着世上所有人的罪都被赦免?显然不是!只有那些相信并接受他救恩的人,才能得到罪的赦免!

同样,当我们因信耶稣而被上帝称义的时候,上帝也只能赦免我们先前所犯的罪。尽管耶稣已经一次性地替我们偿还了罪债(这罪包括我们过去、现在,甚至将来可能犯的罪)。但是上帝宽容的仍是我们以前的罪!正如耶稣在教导门徒的祷告中也说: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事实上,上帝的恩典足够我们每日的需用。我们只需要为今天负责,而不用担心明天。……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太634

这里所说的一天的难处,除了是指我们每日所遇到的各样的忧虑、烦恼和各样的重担;也是指我们每天的罪、每天所经历的试探。而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我们靠上帝每天所赐下的新的恩典去克服、去得胜。所以,这里的难处也是指罪担而言。

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意味着以前我在犯罪的时候,上帝只是在宽容我、忍耐我,但并没有赦免我的罪!

例如:某某人过去一直在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今天他突然醒悟了。他以前所做的一切不好的事情,上帝只是在一味地忍耐,而不是赦免。正如保罗在徒1730所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鉴察……

这里所说的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鉴察,意即上帝不追究。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的人就没事了。只是上帝不住地给人悔改归正的机会。及至罪人有一天突然幡然醒悟,悔改归正,上帝就不再是忍耐和宽容,还要使他称义。至于他先前所有的罪,上帝都不再记念,统统一笔勾销。

所以,我们先时所犯的一切罪,上帝都一直在忍。忍到我们相信并接受他的那一天,他就把我们以前所有的罪都一并赦免,并且还称我们为义。这就是来自天国的福音,上帝奇妙的救恩!

6)称义之法:

怀师母说:称义和不定你的罪是同样一件事情。

事实上,称义、不定罪和赦免原是同一回事,只是不同的表述而已!但忍耐和赦免不是同一件事情。

总之,罗325留给我们这样的证据——上帝的恩典足够供给我们每天的需用!至于明天,上帝会另外提供给我们新的恩典。

同样,在称义的事上也是如此!我今天称义,并不表明我明天还能称义。如果要继续称义,还得在上帝面前保持称义的状态。这也就是圣经中一再强调的义人必因信得生的道理!

3: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如前所述,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罗321)。

上帝在律法之外赐下耶稣,表明他的义。以前,我们没有义(罗31023),但上帝还是宽容我们。现在因为我们信耶稣,他就称我们为义。

上帝本是义,耶稣也是义。现在上帝既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结果三者都是义人。这也就叫作和好

和好就是相一致,就是一种和谐中的联合,没有任何不谐之音。

在《历代愿望》第一章提到,因为路锡甫的犯罪,天上出现不谐之音。在《善恶之争》42章最后一段提到,当罪恶和罪的影响最终被彻底消灭后,在宇宙之间跳动着同一个音符,宣扬上帝就是爱!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同样的基调!这基调集中在上帝的义上。那么,上帝的义是怎么来的呢?

3: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之法。

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出任何事情来,能使他被称为义。他只能因信耶稣而得称为义!

7)称义与律法: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循律法。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不在乎遵循律法

不在乎一词,在现代字典中常常被解释为无所谓。其实,原意是说不在于这件事情,并不表明这件事情无所谓!

保罗的意思是说,人称义不在于遵守律法,乃是因着信,但不是说律法本身无所谓!

3:29-31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在这里出现了信耶稣和律法的问题。

如前所述,信耶稣的信心包括了两个方面。

第一,是指理智上的认同和接受——相信有关耶稣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其次,是指全身心地献上自己,照着耶稣所吩咐的去行——遵行他的律法。

同样,在因信称义的事上,我们发现,也是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在称义时靠恩典而不是靠行律法;其次,在称义以后,更加坚定律法——靠行律法来坚定。

所以,因信称义就把信心、基督和律法紧密地连在一起了。

2、靠恩得救:

以弗所书中大量提到,因信称义乃是靠上帝的恩典。正如弗2:8-10所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这里共谈了以下几件事情:

1得救

2得救是本乎恩本乎恩的意思是在于恩典,而不在于行律法(参罗328)。

3因着信

4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正如汉儒董仲舒所说:礼之大,出于天也!意即礼之所以大,乃是出于天!基督就是上天所赐给人类的一份厚礼!

5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6)得救的目的。得救固然不在于好行为,可是得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行善。当然,行善不是得救的根源。

透过罗321-31与弗28-10两处经文比较,我们可得出同一个结论:

良善的上帝赐下一位行善的耶稣,叫不行善的人在得救后也能行善。公义的上帝藉着耶稣体现他的义,并把义归给信他的人。  

耶稣

上帝

因信称义

                       人得救也是行善。         

                       

行善事

 

耶稣到世上来,也是周游四方行善事。

善的                         

                           

预备耶稣作为一份厚礼等于恩典,人是靠恩典得救。

                           

我们发现,罗321-31与弗28-10两处都是一致的;最终都是达到人与上帝关系的和好  

前面我们通过对罗321-31的探讨,我们得知因信称义的命题。通过对弗28-10的探讨,我们也得出靠恩得救的命题。我们发现,因信称义和靠恩得救本是同一回事。

因此,当我们说得救的问题,就是说称义的问题;当我们说到称义的问题,就是说得救的问题。

3、靠恩和好:

5:1-1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借着他以上帝为乐。

在这里,我们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

1)因信称义:这是前提。

2)与上帝相和:因信称义以后,就得与上帝相和。在什么情况下相和呢?

3)站在恩典之中:

4)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下面就讲这种盼望带来的效果。

5)盼望带来的效果:

因为我们欢欢喜喜,就能生出忍耐;忍耐使我们变得老练。老练的意思是使人变得成熟。盼望就不至于羞耻。下面引进来一个新的概念——上帝的爱

6)上帝的爱:

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了。上帝的爱从此就显明了!

7)靠他的宝血称义:

9节说:我们靠他的血称义。他的血表明了他对我们的爱,而爱的结果就是让我们称义。

所以,我们不再作他的仇敌了,要与他和好。

因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靠恩典和好,或者是因信和好。

其实,称义、得救、和好的概念,都是说的同一回事。

如果我们再画一个表格,将人、基督、上帝三者进行比较,我们发现,这里的基调就是上帝的爱

事实上,基督就是上帝爱的体现。以前人和上帝之间彼此为仇,仇敌之间就只有恨!但是现在因为有了爱,从此就不再恨了。

所以,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发现了爱是一个主旋律——上帝就是爱!

上帝藉着基督来表现他的爱。目的是让我们这些不可爱的人去学会爱。

上帝在他的爱中,最注重的是专一性。所以,上帝恨恶拜偶像,因为拜偶像就是移情别恋!

顺着这个思路再往下讲,到罗7章时,就谈到了一个婚烟的问题。

7:2-3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保罗在这里分别提到了女人丈夫别人。很明显,保罗在此不是谈婚姻问题,而是以此作比方,说明信徒与罪,信徒与基督的关系。

这里的女人是指教会;丈夫就是老我;别人是基督。

以前的旧人爱自己,及至自我死去,就可以改嫁,嫁给基督了。

如果我们已经嫁给基督了,但还是爱我自己,这就叫一妻二夫制,就是犯了属灵的淫乱。但上帝的爱要求人必须专一。

4、因行为友:

即因行为成为上帝的朋友。

2:14-26主要谈的是信心、行为、称义、得救、死亡、朋友。

2:14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这里谈到了得救与行为的问题。

2:15-17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这里谈到死亡的问题。

2:18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说明信心总是藉着行为体现出来的。

2:19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如前所述,信心包括了两个方面——相信是真的;委身于所相信的。魔鬼的信只有前者,缺少后者。如果我们的信心只有前者,没有后者,就是鬼魔式的信心。我们可能相信上帝的话,可就是不听他的话。他说东,我偏说西;他说守安息日,我偏守星期日……类似这样的信心,就不是耶稣的信心,就不是亚伯拉罕的信心。

下面就引证了亚伯拉罕藉献以撒的事实,说明亚伯拉罕也是因行为称义。

2:22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成全的意思是完成。我们可能是理智上接受,但唯有信心才是行为的起点。没有信心,是不可能有相应的行为的。有了信心作为起点以后,才有可能用行为来成全信心。

2:23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里又引进来了朋友的概念。

2:24-26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喇合在放走使者的行为上,表明了她的信心。但是,她在撒谎的这件事情上,表明了她对上帝的不认识。或者换句话说,她对上帝的认识不足!

事实上,上帝嘉许她,不是因为她撒谎,而是她在放走使者的举动上所表现的信心。

有些教会曾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论。其实,圣经上明确地告诉我们,她受到鼓励,乃是因为她把探子放走的这个行为,而不是因为她撒谎。

所以,我们从这里得出一个结论:信心与行为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是一体两面,密不可分的!

我们不妨再来把人、耶稣、上帝三者进行比较。这里出现了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你信了耶稣以后,

亚伯拉罕因为信上帝,就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耶稣也曾说:(约1514

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意味着必须拿出行为来,你们拿出行为来,我就称你们为我的朋友。如果你们只是嘴上的相信和承认,却不付诸行动,就不是真正的朋友。但你们若遵行我所吩付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保罗在罗15:13也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

可见,成为朋友的基本条件也是行为。换句话说,行为是检验是不是真正朋友的一个基本条件。

同样,亚伯拉罕在这里被称为上帝的朋友,也是因为他有行为!

所以,我们在这里发现这样的关系:上帝赐下耶稣来,就是他的行为,正如亚伯拉罕把他的儿子献上,就是他的行为一样。也正是这个行为,使得他们成为朋友。

所以,在此我们发现,行为是使人和好、使人称义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小结:

透过以上四处经文,我们得出如下四种关系。事实上,它们是彼此相连的!

第一,因信称义(罗321-31)。第二,靠恩得救(弗28-10)。第三,靠恩和好(罗51-11)。第四,因行为友(雅214-26)。

其实,一个人若想得救或称义,应当具备这四个方面的关系。

三、得救与哪些因素相关?

根据我们考察的上述四段经文,得救和以下几个因素相关。

第一,和信相关;第二,和恩典相关;第三,与上帝的和好相关;第四,和行为相关。第五,和耶稣相关。这是其中的核心因素!

事实上,我们谈到,诸多得救的因素都集中在耶稣这里。离开了他,一切都显得没有太多的价值!

现在我们再来针对这几方面的因素,加上所谓神学上的说法,稍加分析一下。

1、信心:

如前所述,信心包括两个方面:

1)理论上的——表现为相信、接受和赞同。2)行为上的——表现为顺从、遵守。

2、恩典:

恩典这方面表现为:1)上帝的爱;2)基督的血。

3、和好:

和好就是称义——不再算为有罪。称义就是赦免、不定罪。

4、行为:

最具体的表现,就是遵守上帝的律法。当然,广义上的律法,就是指上帝的教训。

5、耶稣:

按照目前时尚的说法,耶稣是上述这一切的大礼包!上帝的恩典、律法、赦免……全包括在他里面了。

四、关于称义成圣

我们在读预言之灵时,经常读到所谓称义成圣的概念。我们在此所说的行为就是成圣的概念。

我们知道,人只有先称义,才有可能追求成圣。而成圣的基础是信心,因成圣是建立在信心的基础上。

    从时间上来说,称义是瞬间的。但成圣却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其实,称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

从狭义上讲,当一个人开始信耶稣的那一时刻,他就被上帝称义(瞬间完成)。这也是他基督徒人生的开始。

从广义上讲,称义是一生的工夫。当一个基督徒走到他人生终点的时候,上帝还要再次察看他的工作。这时他能否继续被上帝称义,就要看他一生的工作是否和他从上帝那儿领受的恩典、亮光相符。这时的称义是与他一生的工作分不开的。

如果说前面的称义是一时的,是瞬间完成的;那么后面的称义,则是一生的工夫。

所以,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说称义是一时的工作,这是不完全的。

事实上,基督徒人生开始的时候,是一时称义的工作;及至最后定案的时候,称义就成了他一生的工夫。

五、关于得救的说法:

目前在本会出现了两派的讲法:

1、第一种讲法——我得救了

持这种观点的人们非常注重在圣经中寻找得救的确据。甚至以前我们的安息日学课也曾推出得救的确据一书。这种观点在我们安息日会算是比较新的,但在整个基督教会并不算是新的。

2、第二种讲法——我蒙恩了

持这种观点的人们注重从圣经中了解上帝真实的品格,寻找对上帝更进一步的认识,然后按照这种认识来规范自己的人生,建造基督化的品格。

以前我们讲过,基督教会长期以来出现了两种神学中心。一种是以人为本的神学中心;第二种是以上帝为本的神学中心。这两种情形在我们安息日会都有体现。

以上帝为本的神学中心,反复地体现在早期的预言之灵和先知书中。而以人为本的神学中心,体现在现代安息日会出版的各类神学书刊中。本会最近出版的《神学手册》,十足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神学思想。

3、我们能否说我得救了

怀师母曾特别评述:我得救了,这句话是万万不能说的!人一旦说出这话,就必有潜在的危险,招致无穷的祸患!

我们知道,其他教派的人很喜欢这样说——我去帮助某某人得救……其实,持有这种我已得救观点的人,他们的动机无非是让人得救而已!

但是持定我已蒙恩观点的人,他们布道的动机乃是基于让人认识基督是一位何等可爱的救主。从而使人被基督的爱深深地吸引、感化、激励。

由此可见,尽管两者都愿意传福音,但却出于不同的动机!

怀师母说:一个人只要有软弱,就会使他的思想麻痹。

其实,那些喜欢说我已经得救的人,是在冒最大的危险!何以见得?

1)当他们口中说出我已经得救这句话时,就意味着他们已经高枕无忧,不可能被试探胜过。

然而,事实上他们是在自欺欺人!因他们自觉安全、稳妥,结果就导致思想上的麻木。正如古人所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2)其次,有很多人以虚假的兴奋、喜悦的心情说出这句我已经得救了,意在表明自己成圣了。

殊不知,这种外在的喜悦和激动的情感并不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真正成圣的证据!

事实上,真正的成圣,乃在于不断地谦卑虚己;并不住地意识到,若是离开基督,没有片刻是安全的!

预言之灵也说:许多人不能正确理解我们在基督里是完全的这句话。因人的心总是会发生怀疑的。让一个人去怀疑,实在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要人去相信一个事实,往往是件很困难的事,需要找出若干证据,有时也未必都相信!

实际上,没有一个真正的圣徒说自己是完全的!

3)当人说我已经得救了,就容易忽略了上帝诫命中明确的指示。

由于忽略了上帝诫命中明确的指示,其结果,不是得救了,反而是永远地沉沦和失丧了。

那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说我已经得救了这句话呢?

4)当圣徒们面对面地站在上帝的面前时,就可以高声地说我得救了

这时他们要感激地把自己头上的冠冕摘下来,放在上帝的面前。这时,他们会由衷地欢呼我得救了。因为这时他们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脱离了试探和死亡,并且已经面对面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而在此之前,他们说这句话,就会造成错误、麻痹和灵性上的松懈。正如保罗在林前1012劝勉我们说: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事实上,许多自己以为站得稳的,往往最先跌倒!正如彼得就是最好的例证!他曾在主面前保证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但主耶稣却预先警告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太2634)后来果然不出主所料!

4、第二种讲法——我蒙恩了,并不表明我站得稳,而是表明我相信上帝的恩典。

前一种说法,其中心错了——旨在强调个人的经验。而后一种则倾向于依靠上帝的恩典。我们要始终以后面的这种方式来说话行事,因为我们现在正身处末时,面临的试探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多、都大!因此我们需要格外依靠上帝的恩典谨慎行事,警醒祈祷!

后面的观点给人的动机是——需要始终认识上帝,接近上帝,按上帝的心意、耶稣的模式来塑造自己。

耶稣在约173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所以,我们得救的确据乃是在于上帝的品格!

事实上,一个人对上帝的品格认识越深刻,就越相信上帝的慈爱和他的公义。这是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根基!我们信仰的根基必须建立在耶稣永不改变的爱的基础之上!这才是我们得救的最大的确据! 

所以,我们不要在耶稣和他不改变的爱以外去寻找所谓得救的确据。我们不必寻找自我的感觉如何,也不必寻找教会对我的看法如何……因这些外在的东西都是变化的!唯独基督不变的品格——就是他的慈爱和公义的品格,才是我们所当追求的。

其实,救恩最大的确据就是耶稣基督!只有当人对他越多地认识之后,才能更好地明白得救的确据!为此,怀师母教导我们,不要总是谈是否得救的问题,应当经常谈论上帝的信实,应当怎样荣耀上帝?……其它的问题都是次要的。

总而言之,前面我们花了很多的时间讲述悔改和得荣耀。我们强调悔改、强调喜乐……但我们更多地是强调因上帝的救恩而喜乐,并圣灵中的喜乐。圣灵中的喜乐常常是很痛苦的,因圣灵的责备是很痛苦的。但是上帝藉着圣灵,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并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结果使我们变得喜乐!尽管在感受上也许是很痛苦的,但却能使我们在上帝面前始终存有一颗谦卑、痛悔的心。

可是,如果我们认为我已经得救了,那么我们属灵的知觉就会麻木,悔改之心就会麻痹了。正如怀师母在《主必快来》228面讲到:……人就会失去儆醒祷告的能力。

所以,我们不应当以自我为谈论的中心,而应谈论耶稣并他为我们钉十字架。我们应当始终以基督为我们所关注的中心。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们在真正得救的道路上没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