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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复临信徒怎样解决罪的问题?(二)
我是一个很幸运的牧师,在数十年的牧师生涯中,从来没有遇见患宗教狂热病的人。有一位美国牧师,是我的同事,他却没有这么幸运,我深信这是因为他的名气大,才会这样。他到处为帐棚会证道,有一天晚上,他证道完毕,一位听众走到讲台前,坚持要跟他谈话,那人对牧师说:

  “弟兄,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在过去的四年中,没有犯过一次罪!”

  牧师闻言,吃了一惊,说:

  “真的吗?” 那人举起手中的圣经说:

  “真的!整整四年了!违背律法就是罪,我在四年之间没有违背过上帝的律法!”

  两年后,我的同事又回到这个帐棚会证道,散会后那人又走到牧师跟前,这一次他站得紧紧靠近牧师,两人之间只隔六吋,他问牧师说:

  “你记得我吗?”

  牧师不用思索说:

  “我怎能忘记你!”

  不用说,那人已经六年没有犯罪了。

  罪的定义

  “违背律法就是罪”,这是人所共知罪的定义(约翰一书三章十四节)。最近读了一篇文章,是我在安德烈神学院一位同学(现任评阅宣报编辑)所写,给我对罪有更深切的认识,兹录取一部分与读者分享:

  诗篇三十二篇说:“过犯”被赦免的人,“罪”被遮盖的人,是有福的人。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人,心里没有“诡诈”的人,是有福的人(一、二节)。

  表面上看去,“过犯”、“罪”、“有罪”和“诡诈”,全都是罪,可用一个罪字代表。但是戴维写这首诗的时候,他很谨慎地选用了四个不同的希伯来字去表示四种不同的罪:

  “过犯”——仇恨上帝,反叛上帝,定意违抗上帝

  “罪”——没有尽到本分,或像射箭没有完全射中目标

  “有罪”——与生俱来背弃正道,有犯罪倾向的罪性

  “诡诈”——欺骗、假伪、奸诈、伪善、双重人格

  论到“过犯”——仇恨上帝,反叛上帝,定意违抗上帝——圣经为这样的人带来大好佳音,只要他们肯悔改,上帝必乐意赦免他们,接受他们,抚慰他们。

  说到“罪”——没有尽到本分,或像射箭没有完全射中目标——耶稣教导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和尽力爱主上帝。我们信徒当中,有谁敢说自己已经“尽”了一切本分去爱上帝,或是已经爱人如己,尽了耶稣所说解衣推食,探监问病,或留客居住的本分。以射箭为例,百发八十中,或九十中,也达不到百发百中的目标。英文有“疏忽或遗漏的罪”一词,描述信徒在生活中应当做却没有做的事。

  下一个希伯来字“有罪”——与生俱来背弃正道,有犯罪倾向的罪性,有一位神学家称这罪性为灵性上的残缺或残废(辞海残废条作肢体有一部分损毁而失去作用)。三字经开宗明义:“人之初,性本善”只能用在亚当夏娃和耶稣身上。圣经揭示人之初,性本恶,戴维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五十一篇五节)我退休时,得了第一个男孙,天天看顾孙儿是人生一大乐事。当他是几个月大的婴孩腹饥时的啼哭便颇有愠怒之意,两岁多的时候拿了母亲叫他等饭后才吃的糖果躲在窗帘里面偷吃,年三岁时某一天狠狠地踢祖母一脚。五岁入幼儿园恶习越见增多,我的女儿认为是同学把他教坏了,我说他教坏同学比同学教坏他多得多了。摩西说得对:“人从小就心思邪恶”(创世记八章二十节,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保罗深知有罪住在他里面,叫他作恶,这就是有犯罪倾向的性格。

  最后的一个希伯来字是“诡诈”——欺骗、假伪、奸诈、伪善、双重人格。以我个人来说,我要十分严谨地审察自己一切行事的动机。耶稣在马太福音第六章一至五节谈论纯正动机的重要。英文有“半个撒谎”和“半个真理”的用语。其实,撒谎就是撒谎,那里有整个或半个的分别,真理亦然。父亲不要与某人说话,吩咐儿女听电话时告诉某人说爸爸不在家,西洋人称之为“半个撒谎”,以为这是微不足道的欺骗。辞海有“无伤大雅”一条,说:是稍微有些瑕疵,但是对整体却没有伤害。这绝对不是上帝对罪的看法。耶稣说:“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五章卅七节)

  综结上列四个罪的定义——反叛上帝,不能完全尽到本分,有犯罪倾向的本性,欺骗假伪——我们应当信靠圣经为我们带来的佳音,就是上帝乐意赦免一切真心诚意悔改和向祂承认的罪过。

  我要借用我的一位神学教授的话,为上列四个罪的定义作个总结(这位教授在一九五○到九○年代,是本会神学界的权威)。他与另三位神学家着了一本两百页,名为“完全”的书,他一下笔便说:“假如基督徒‘完全’的定义是说信徒今时今世便可以回复到亚当受造时那样完全无罪,绝对无罪,与上帝完全一致符合相和的境地,这样的定义绝对没有圣经的根据。世界历史中,只有耶稣基督是完全无罪和绝对无罪的一位。”

  有些信徒心中常有这个问题:一个诚心爱主,深信自己已经是得救的人,到了人生结束,或寿终正寝,或看见耶稣驾云降临之前,这样的人,仍会干犯这四种罪吗?

  细心想想这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知道这样诚心爱主的人,绝不会仇恨上帝或反叛上帝(反叛上帝的人根本不要到天国去与上帝同住)。他们更不会天天过着欺骗人和掩饰遮盖罪行的生活。至于在爱神爱人的事上,因肉体的软弱而没有尽到本分,达不到上帝既定的标准,这样犯罪是会有的。所以上一篇文字所列举的第二组经节是我们信徒的大好佳音,上帝乐意赦免信徒这样的罪过。

  说到我们与生俱来有背离正道和犯罪倾向的罪性,大体来说,耶稣基督的福音和圣灵的引导,必把我们犯罪的本性制服,叫它不能再在我们身上作主作王,也不能像它在我们重生悔改之前那样管辖我们,驱使我们(见罗马书第六章)。但是我们信徒在世界上一日有生命,一日便得靠着圣灵的能力制服犯罪的恶性,直到我们变化升天时,这恶性才完完全全被根除。

  举例来说,有些信徒与生俱来的罪性就是坏脾气。可幸的就是他们在悔改重生之后靠着与主有亲密的交往,脾气比从前好得多多了,处处显出温柔和忍耐的好性情,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但是这些信徒有时偶一不慎,顿时晴天霹雳,坏脾气爆发。这就是犯罪的恶性偶然或突然发作,死灰复燃,而不是经常过着大发脾气的生活。保罗对犯罪的习性偶然作祟的可能说了很有希望的话:“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拉太书六章一节)

  我在安德烈神学院听闻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授说了一句语惊四座的话。神学院是在郊区当中,一点也没有城市罪恶的扰攘,教授天天所读所写所教的,全是神学。教授在班上说:“我每天晚上就寝前,必恳求上帝赦免我日间所犯的罪。到了早上睡醒时,又恳求上帝赦免我的罪。虽然夜间安睡,没有日间那样有犯罪的可能,但是有罪性的人,就算没有犯罪却也仍是一个罪人,所以我早上起来便得先求上帝赦免我的罪性。”

  说到我们的罪性,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犯罪的倾向,笔者原先想不到它有如此的严重性和可怕的后果。不久前有一本新书名叫做“邻舍”问世,内容是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幕惨剧。当时德国军队占据了波兰一个只有三千二百居民的小小市镇。波兰市民问德国军队:“你们准许我们杀害犹太人吗?”德国军队说:“我们准许!”立时,波兰市民拿着棍子、钩子、刀子去杀害犹太人,又把许多犹太人关在农村的仓房里,放火把他们活活烧死。有些犹太小童要逃命,却被捉住,把手足捆起来,抬到仓房的余烬上烧死。这一次波兰市民杀害了一千六百名犹太人,是全个小市镇人口的一半!

  从外表看去,这些波兰凶残的杀人犯都是普通的市民,寻常的百姓。但是有罪性的人,只要机会来到,便无恶不作。所以我常常这样想,我绝对不敢说我的罪性比希特勒的罪性轻微,假如我有希特勒的机会,也许我所杀害的犹太人比他多得多了。

  圣经说得很清楚:“人心比万物诡诈,坏到极处,谁能测得透呢?”感谢上帝,圣灵能帮助我们制服罪性,直到耶稣回来时把它根除。本文讨论我们怎样解决罪的问题,既然我们今生不能把罪性根除(保罗称罪性为“住在我里头的罪”、“肢体中犯罪的律”和“使我死亡的身体”),我们便得借着与上帝亲密同行,不给罪性任何死灰复燃的机会。这就是保罗所说“不可让魔鬼有机可乘”、“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不可给魔鬼有立足之地”、“不可给魔鬼有滩头阵地”(这都是以弗所书四章廿七节很好的直译和意译,原文是不可给魔鬼有地方。)假如我在归信耶稣之前是个酒徒,现在我便甘心情愿多费时间绕道而行,也不会走过酒肆酒坊酒吧或跟好饮酒的人做密友。因为这样做,就是去引诱魔鬼(人引诱魔鬼?!)来引诱我犯罪。

  提防不合圣经的理论

  我们信徒在解决罪的问题事上,应当留心提防一切与圣经教导不符的理论。 怀爱伦夫人在十七岁少女时代(还是哈门小姐),上帝便差她去纠正当时一些信徒的错误。那是一八四四年,耶稣没有在他们推测的 十月廿二日回来,信徒都大失所望,却有几个人宣称他们一点也没有失望,因为耶稣确实已经回来,把他们几个人的罪洗净,叫他们不可能再犯任何罪。哈门小姐细察这些自称不能犯罪的人,发现他们是极为愚妄的,而且更犯大罪。他们宣称有了圣洁肉体的人,不管作什么恶事,也没有犯罪,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不可能犯罪的人。到 怀爱伦夫人七十岁的时候,这不合圣经的理论迷惑了许多信徒,甚至某个区会的领袖们在一九○○年夏季帐棚会中,用震耳欲聋的乐器演奏,用过分情绪激昂的话语宣布上帝有特别的恩惠,声称信徒不可能犯罪。这就是本会历史中被称为“神圣肉体的运动”。

  一九○一年四月在全球总会代表大会中, 怀爱伦夫人把她在正月所见的异象向会众宣讲,责备传播不合圣经理论的领袖,说:“我们绝对不能说自己的肉体完全无罪,世上没有任何人有神圣的肉体,这是没有可能的。”(见证言选粹原文卷二,廿七、卅二页)

  不得蒙赦免的罪

  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二章说亵渎圣灵的罪,无论今生来世,都不能得着赦免。我知道有不少诚心爱主的信徒读到这段圣经,便忧虑自己有没有犯这种最不可救药灵性上的疾病。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圣经评注为我们带来大好讯息:信徒若忧虑自己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这种忧虑十足证明这位信徒并没有犯这种罪。

  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呢?亵渎圣灵就是继续不停地对圣灵向人指出罪恶和错误行为的感动和忠告,加以拒绝,无动于衷。(注)

  圣经里面,还有一个很不寻常的经节,来自门徒约翰写给教会的信中:“若有人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他应该为这个人祈求,上帝必将生命赐给他。但是,若有人犯了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翰一书五章十六节)至于死和不至于死这两种罪的分别是在那里?是在犯罪者的两种不同的态度。我们可以引戴维和扫罗为例。

  戴维犯了极严重的罪,但是他在诗篇五十一篇充分表达他谦卑和痛悔的态度,所以他的罪不至于死,得到完全被赦免和进入天国的保证。相反地,扫罗王多年来抱持背叛上帝的态度,他犯的是至于死的罪,失去了永生福乐的希望(见“先祖与先知”一书论戴维和扫罗生平数章)。这种至于死的罪,就是抗拒圣灵,干犯圣灵,不肯依从圣灵劝告所造成不得蒙赦免的罪(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一节)。

  我们也可以引彼得和犹大为例,他们都出卖了耶稣。彼得出去痛哭悔改,犹大并没有痛悔的态度。

  复临信徒怎样解决实际生活中罪的难题?答案还是记在约翰一书中,就是“行在光明中,如同上帝在光明中”(一章七节)。在犹太人的观念中,人生是一段行程,有些人行在光明中,也有些人行在黑暗中。事实上,本文引用约翰一书中的章节,它乃是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同一的思想:“住在祂里面”、“认识祂”、“从上帝而生”、“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和“行在光明中”等等。用一句话来统括这几个词语,复临信徒若要解决生活中罪的难题,惟一的途径,就是与上帝有密切的交往,与上帝建立亲密的关系,罪在我们身上便无立足之地,也就不再是个无法克服的难题了。我要用一个实例来说明“行在光明中”这个词语的真意义:

  不久前,我的一位神学教授去世了。他在安德烈神学院执教数十年,桃李满天下。他写了六七本书,售出了七十万册,译成四国文字。他是本会在美国复临信徒中家喻户晓的人物。不论是在课室里,或是在帐棚会中,他常问学生和教友一个问题:“你已经为耶稣再来准备好了没有”?他从这个问题便引入解决信徒每日生活中罪的问题。他一生人只有一个愿望,这个愿望也就是他人生独一无二的目标:在每一天的生活中,要在一切事上,靠着耶稣的力量,学习像耶稣。(信徒绝对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学习像耶稣。耶稣不单止是我们的模范,最重要的,祂乃是我们的救主。)他深深相信他若能在每天的生活中学习像耶稣,便可以解决他自身生活中罪的问题。

  他的人生中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罪的问题,就是他与生俱来容易动火发怒的罪性,和毫不忍耐的罪性。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必须要靠赖全神集中在耶稣身上,学效祂的忍耐,才可以胜过这坏脾气的罪。在他的丧礼中,最感人肺腑不过的,是他妻子的一席话,她说:

  我和他结婚后,一同生活了五十二年,我今天能讲说的,有许许多多的话题。但是我感觉我最要提及的,只有一件事。在这丧礼中,有好几位讲者提及他是一位多么仁慈的人,处处为别人着想。为此,我要说的,也许有人觉得不合这个丧礼的气氛。但是在我来说,这乃是最宝贵和最甜美的回忆。他一生都在教导别人一件事,就是我们信徒可以靠赖圣灵的力量胜过罪恶。我今天要对你们作个见证,说:他怎样教导别人,他自身就实行出来!他生性急躁,容易发脾气。我知道在他的丧礼中,我不想诉说他的短处,但是我要在他的丧礼中,把荣耀归给上帝。有些时候,他觉得自己是对的,所以他的忿怒也是对的。幸而他一生的大愿望,是要学像耶稣,我深信圣灵感动他的心,叫他知道自己急躁易怒和缺乏忍耐的罪性,他便开始恳切求上帝帮助他制服这一罪性。

  我亲眼看见圣灵帮助他愈来愈像耶稣。有些时候他会偶一不慎地急躁发怒,他却能够很诚恳地认错道歉。

  不久前,他知道自己病重,死期不远。他忧虑在死前的时日中,会不会变成一个性情乖僻叫人讨厌的人。他求上帝帮助他有像耶稣那样的品格,直到他安息主怀之日。上帝答允了他的祷告,从护士 和医师的口中,从我自身照顾他的经验中,我可以真诚地告诉各位,上帝赐给他力量,完完全全地胜过了他的这一项罪性,到他死的时候,他一直在反映像耶稣那样温柔和忍耐的性格。我深信到了那大日,上帝必要对他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亲爱的读者,这就是“住在祂里面”、“认识祂”、“从上帝而生”和“行在光明中”等等词语的真意义。使徒保罗说人人都有“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容易缠累上述 那位教授的罪,是坏脾气。容易缠累笔者的罪,容易缠累读者甲、读者乙和读者丙……的罪,各种各式,互不相同,不一而足。可是根治一切罪性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藉赖救主耶稣的力量,祂对我们说:“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我们若紧紧握着说这句话者的手,便可以彻底解决复临信徒生活中罪的问题,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隶,阿们!阿们!

  注:圣灵引导信徒的工作,在本书第三十章“复临信徒与圣灵的引导”篇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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