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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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與羅得的分離

解讀:
5-9
節:亞伯蘭面對與侄兒羅得可能發生的衝突,採取主動去解決這一場紛爭。他雖然年長,有選擇的優先權,卻讓羅得先選,即使會吃虧,也不在乎。亞伯蘭的榜樣教導我們如何處理家庭糾紛:(1)採取主動去化解衝突;(2)即使會吃虧,也先滿足別人的要求;(3)把家庭和睦放在個人慾望之上。
7-8
節: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周圍都有許多對他們懷有敵意的人,他們本應團結一致才是。可惜,他們竟讓小小的嫉妒分裂了。今天也會有同樣情況,撒但在基督徒周圍動工,使之發生爭執。
在信徒之間的競爭、爭論、不和,會造成三方面的損害:1)損毀人類美好關係的基礎--友好、信任、和睦;(2)阻礙人朝重要目標前進;(3)使人以自我為中心,不以愛為中心。耶穌明白爭執在弟兄中間的破壞性,所以祂在被出賣被捆綁之前的最後禱告中,為信徒祈求合一(參約1721)。
10-11
節:從羅得的選擇中我們可看出他的性格。他揀選那地最好的部分,儘管這意味著他住得靠近因罪惡而聲名狼藉的所多瑪。他貪婪,只想自己得到最好的,不考慮叔父亞伯蘭的需要和公平的問題。人生充滿了選擇,我們也可以揀選最好的東西,而不理會別人的感受和需要。不過這樣會產生許多問題,羅得的一生就是明顯的例子。由此可以看到,我們若不照著神的指示來選擇,就只會作出錯誤的決定。
12
節:羅得首先挑選美好的草場和充足的水源,這似乎是明智的,但他沒有看到邪惡的所多瑪會帶來試探,且足以毀滅他的家庭。你有沒有選擇住在"所多瑪",或者在那裡工作?即使你以為自己意志堅強,能夠抵抗試探,但你的家人卻未必可以。若神吩咐我們去接觸"所多瑪"之人時,我們就必須謹守,不要與他們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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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