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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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之死

解讀:
第廿五章1-11節:亞伯拉罕之死。撤拉127歲逝世,她死時,亞伯拉罕是137歲;在她死後,亞伯拉罕又娶了基土拉為妻。這事以後,他又繼續活了38年。基土拉給他生了六個兒子。從這六個兒子中生出了米甸人和其他的鄰邦。五百年後,摩西所娶的妻子就是一個米甸的女人(出二16-21)。亞伯拉罕死於175歲。他死後,被稱為「信心之父」和「神的朋友」
(
)【以實瑪利的後代】(廿五12-18)
這是創世記的第八個文件,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從夏甲所生的兒子。因為他的後裔以亞拉伯為家,所以他們就成了知名的亞拉伯人。因此,亞伯拉罕不只是今天猶太人的始祖,同時也是今天亞拉伯人的始祖;而以撒與以實瑪利的對敵也就拿猶太人與亞拉伯人的世代為仇形成了。亞拉伯是一個很大的半島,長一千五百哩,寬八百哩,約當巴勒斯坦面積的一百五十倍。那裏大部是沙漠,其中郤也間雜著一些綠洲,有稀零的遊牧民族住在那裏。從前雨量較現在為多,人口也比現在為稠密。
(
)【以撒的後代】(廿五19至卅五29)
這是創世記的第九個文件,是記載以撒,雅各的故事。由雅名傳給他的眾子。
以掃與雅各的誕生(19-34)頭生的以掃本來是以撒的法定繼承人,以及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承受人,然而因為神在他們誕在時就曉得他們各人的性格,所以在預先就揀選了雅各作這美好產業的承繼者,神已經暗示利百加(23)。這就是以掃與雅各賣買長子名份的背景了。
在亞伯拉罕的諸子中,只有以撒算作他的兒子;在以撒的二子中,神棄絕了以掃,而揀選了雅各。到了雅各,這種揀選的手續止了----所有雅各的後裔都算神的選民。
1-6
節:亞伯拉罕在撒拉死後娶了基土拉作為繼室。她給亞伯拉罕帶來的兒孫雖然從亞伯拉罕得到許多財物,但他的一切產業和權柄都歸於他的承繼人以撒。
21
節:以撒懇求神賜他兒女,《聖經》也鼓勵我們為自己個人的事和重要的事向神懇求。神希望應我們所求,但神要我們向祂祈求。不過有時神可能暫時不應允我們的禱告,目的是要:(1)使我們更認識自己真正的需要;(2)使我們更曉得感謝祂;(3)使我們更加成熟,更有智慧運用祂的賞賜。
31-34
節:長子名分是給頭生兒子的特別尊榮,包括將來成為族長並承繼家族的雙份產業。長子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出賣或放棄這個名分,但這樣他會失去雙份產業和領袖地位。以掃出賣長子名分,顯出他無視屬於長子的屬靈福分,實際上他輕看了長子名分(2534)。
32-33
節:以掃為眼前的一點食物,而出賣他長子名分的永遠福分。這是衝動的行為,只為滿足暫時的慾望,而沒有考慮長遠的後果。我們也會跌入同樣的陷阱中。當我們看到某些渴望擁有的東西時,第一個衝動就是要得到它。開頭我們會感到滿足,有時甚至覺得自己滿有能力,因為我們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但即時的滿足往往叫我們失去長遠的眼光。不過,只要我們在行動之前比較一下短期的滿足感和它的長遠後果,我們就能避免重蹈以掃的覆轍。 以掃把肚子餓的情況誇大了,覺得自己快要餓死,這種看法使他很容易作出錯誤的選擇,即如果他快要餓死,得到產業又有甚麼好處?他目前所受的壓力影響了他的想法,以為要立刻作出抉擇。我們也會常常受到類似的壓力。例如,當我們慾火焚身時,婚姻的誓言就似乎顯得不重要了。當我們覺得某方面的壓力大,其他的事情似乎不再重要時,就容易失去理性。勝過這短暫的壓力,是克服試探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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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