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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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段是17 1 27 。這段經文可以分為四部份:第一,17 1 8 節,講述神預告將會使亞伯蘭成為多國之父;第二,17 9 14節,神要求亞伯蘭和家中的男士行割禮;第三,

17 15 22 節,神預告將會使撒萊成為多國之母;第四,17 23 27 節,亞伯蘭和家中男士接受割禮。

17 1 8 節,講述神預告將會使亞伯蘭成為多國之父。17 1 節指出了:“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為什么神在這個時候,向亞伯蘭顯現呢?16 16 節說:“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現在亞伯蘭九十九歲,代表著又過了十幾年的時間了,神的應許還是沒有實現。或許在這個時候,亞伯蘭和撒萊的信心正陷于低谷,所以神要給他們一些鼓勵。而鼓勵的方法是肯定那已經立好的約。

在肯定這個約之前,神吩咐亞伯蘭兩件事情:第一,“你在我面前行走”。這句話可以指人在神面前侍立事奉,重點是對神忠心。怎麼樣可以對神忠心呢?就是行在神的道路上,行事為人的動機是為了討神的喜悅,蒙神悅納;第二,“無可指責”。這個詞是指人對神毫無保留地忠誠,全心相信和倚靠,要對祂真心。當亞伯蘭這樣做的時候,神就和他“立約”,並且使他的后裔“極其繁多”。亞伯蘭聽完了這番話以后,就“俯伏在地”。

神再次發言。首先,祂指出了會按照之前所立的約,使亞伯蘭“作多國的父”。祂又為亞伯蘭改了一個新的名字,叫做亞伯拉罕。改變名字意味著重大的改變。對于亞伯蘭來說,改變名字意味著他將會得到前所未有的,從一個沒有兒女的人,變成了擁有無數后代的人,更成為了“多國的父”。“多國的父”牽涉國家和君王,所以神繼續說:“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列王紀上下的記錄讓我們看到了這句話是怎樣應驗的。信實的神除了和亞伯拉罕立約以外,還把約延伸到亞伯拉罕的后代的身上。神要和他們立約,並且要永遠遵守這個約。接著,神談到了要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神在前幾章已經提到了要把這個地方賜給他們,但是直到這一章,神才第一次提到迦南這個名字,祂的應許是越來越清楚了。

17 9 14 節,講述神要求亞伯拉罕和家中男士行割禮。聖經作者指出了,在約裡面,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都要盡上應盡的責任,借此滿足約的要求。他們要做下列事情:第一,他們要遵守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好像亞伯拉罕那樣,“在神面前作完全人”,讓耶和華作他們的神。他們要單單的,真誠的敬拜神;第二,他們要“行割禮”。割禮就是神和以色列民立約的印記。這個印記一方面提醒神,祂必須遵守向亞伯拉罕所許的諾言,另一方面也提醒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既然他們和神立了盟約,是神所揀選的后代,他們的身份是很特殊的,他們也必須遵守這個約的要求,包括了在神“面前作完全人”。

17 15 22 節,神預告,祂將會使撒萊作多國之母。神為撒萊改了新的名字,叫做“撒拉”。“撒拉”和“撒萊”的意思相同,都是指“公主”。這位“公主”的后代中,將會有君王。亞伯拉罕聽了神的話以后,感到不可思議,忍不住低頭暗笑。雖然他樂意接受神的應許,但是他不認為神實現應許的方法是行得通的。所以,他提出了一個他認為可行的方案,就是求神把以實瑪利當作是他的繼承人。神的回應是,撒拉一定會生一個兒子,叫做以撒。神要與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立永遠的約。雖然以實瑪利不是亞伯拉罕的繼承人,但是神也答應他,會賜福給以實瑪利。以實瑪利會“昌盛極其繁多”,他的后裔當中,有尊貴的人;而且他的后裔多到可以成為強大的國家。

17 23 27 節,講述亞伯蘭順從神的吩咐,和家中的男士一起接受割禮。

18 1 15 節,講述亞伯拉罕接待耶和華。我們先來看看18 1 8 節。耶和華在“幔利橡樹”、“帳棚門口”,向亞伯拉罕顯現。第2 節說:“三個人在對面站著”。由此可見,耶和華用人的形狀顯現。雖然亞伯拉罕並不知道站在對面的三個人是什么人,但是他請求他們接受他的款待。結果,這三個人接受了亞伯拉罕的邀請。亞伯拉罕催迫妻子趕快下,而且親自跑到牛棚裡,選了“一只又嫩又好的牛犢”,交給僕人烹調。

18 9 15 節,記述耶和華預告亞伯拉罕的妻子明年一定會生一個兒子。三位客人享受了亞伯拉罕所預備的大餐以后,並沒有立刻離去,反而問亞伯拉罕:“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亞伯拉罕回答:“在帳棚裡”。撒拉留在帳棚裡,是因為當時的風俗不容許已婚女士和陌生客人會面或者是同坐。這三位客人知道撒拉“在帳棚裡”,並沒有要求亞伯拉罕請她出來相見。他們似乎預料到她會偷聽丈夫和客人的談話。其中一位客人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聽了這番話以后,覺得非常的荒誕可笑,所以她“心裡暗笑”。她認為自己不僅是年紀大,還“衰敗”,亞伯拉罕也“老邁”,夫婦倆人是絕對不會有“喜事”的。客人對撒拉的反應也有強烈的反應。這位客人是誰?祂就是耶和華。表面上,耶和華是和亞伯拉罕談話,實際上,祂的話是針對撒拉。耶和華用問題的方式指出,撒拉不應該懷疑。對于耶和華來說,沒有一件事是太困難,以致于神是不可以成就的。所以,祂所宣告的應許是一定會實現的。耶和華再次提到:“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8 16 33 節,講述亞伯拉罕祈求耶和華不要毀滅所多瑪。三位客人宣告完了喜訊以后,就離開幔利,到了希伯崙東面位置比較高的山崗,從那裡向南俯瞰,清楚看到死海和附近的城鎮,包括了所多瑪。在所多瑪個地方,很快就有事情發生了。

17 節:“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這句話表明了亞伯拉罕和神的關係密切,是祂的朋友,所以祂願意和亞伯拉罕分享祂的想法和計劃。神所要跟亞伯拉罕分享的是:由于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個城巿的罪惡非常的厲害,所以神要親自從天下下到人間,查究實況,看看所聽到的是不是屬實。神這樣做,反映出祂是公義的法官,不會道聽途說,一定要查清楚才施行判。所以,亞伯拉罕稱祂為“判全地的主”。

18 22 33 節,兩個天使“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只剩下亞伯拉罕和耶和華。“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站在面前”可以指“侍候”或者是“敬拜”,這裡卻是指在耶和華前為人代求。從亞伯拉罕的代求當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從來沒有否認所多瑪不應該被毀滅,他只是求耶和華憐憫當中那些無辜者。他所關注的不是惡人受罰,而是義人不應該和惡人一同消滅,這是不公平的。亞伯拉罕不斷的為所多瑪祈求。從城中有五十個義人,到城中只有十個義人,亞伯拉罕都求神恩待和憐憫這個城巿。亞伯拉罕透過代求,知道了神的屬性和心意。事實上,他越祈禱,就越認識耶和華,難怪他的禱告越來越大、直接。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學到代求的功課。亞伯拉罕不只是為羅得的一家,也就是自己的親人禱告,也為整個所多瑪城巿的人禱告。所以,我們代求的對象不應該只是親人和朋友,也應該是整個世界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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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