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四至十一章 --人類及罪惡的蔓延 一.故事概要: 人類對上帝的違背而犯罪(SIN)是人類其他罪惡(CRIMES)的導火索。創世記前三章在描寫了始祖墮落以後,
在第四至十一章記述了罪惡在人類的開始與蔓延, 以及其可怕的結果。故事的情節可分為以下幾部分:
1. 罪惡的開始: 該隱和亞伯 (第四章);
2. 世代的延伸: 從亞當到諾亞 (第五章); 3. 罪惡的懲罰: 諾亞和大洪水 (第六至八章); 4. 上帝的盟約: 諾亞得到的祝福與應許 (第九章); 5. 民族的行成: 諾亞的子孫 (第十章); 6. 人心的驕傲: 巴別塔的建造 (十一: 1-8); 7. 故事的發展: 從閃到亞伯蘭 (十一: 10-32)。 二. 我們可以從創世記中人物的歲數來推算人類的最初年代嗎?
如果我們相信創世記裡記載的父子世代是精確的話, 我們確實可以把年代相加, 得出人類至今有約六千年歷史的結論。但聖經裡所記錄的世代很可能不是一代接一代的, 支持這樣的看法有兩個主要的原因:
1. 在古時以色列人記載族譜的時候, 若說"甲在某年生了丙", 有一種可能是
指"甲在某年生了乙, 而在乙的後代裡出了丙。"f0由於甲和丙比較重要或比 較有名氣, 所以他們被列了出來。
2. 在創世記的記載中, 我們看到有兩處的族譜是占主要地位的, 其一是從亞
當到諾亞(第五章), 其二是從閃到亞伯蘭(十一章10-26節) 。這裡兩處都是
各自記載了十代人,
這似乎不像是巧合,
有點像是有意如此安排的。
如果創世記中世代的記載中間有跳躍的話,
我們就無法用其推算人類歷史年
代了。
三. 在舊約中上帝與人的幾個重要盟約。(請閱附錄一)
四. 問題討論 (請閱附錄二):
1. 如何理解人類都是由近親通婚繁衍而來?
2. 上帝會後悔嗎? 3. 甚麼是"Anti-Semitism"? 4. 既然有上帝, 為何我們的世界還有苦難呢? 五. 有關中國人起源的說法。(請閱附錄三)
附錄一: 舊約聖經中上帝與人的幾個重要盟約:
古時近東地區王室立約的幾種主要類型: 御賜:無條件的約, 是一個王對忠心信實僕人的賞賜, 往往也許是一塊地或是其 他的好處。這一賞賜通常是無條件且是永久的, 但它的繼承人必須與受賜 的僕人一樣, 保持對王的忠誠及侍奉。(參考撒上八:14; 二十二:7; 二十 七:6; 斯八:1) 對等:兩個地位平等之人的約, 他們之間互稱為"兄弟" 。這約的用途是讓雙方維
持友好, 或至少是要互相尊重對方的利益和權限。(參考創二十一:27; 二十 六:31; 三十一:44-54;王上五:12; 十五:19; 二十:32-34; 摩一:9)
宗主附傭:一個統治王(宗主)與被統治王(附傭)之間的約, 宗主擁有絕對的主權,
可以要求附傭的完全忠誠和服役,
以換取宗主對附傭的王位的護。
條件是附傭必須對宗主有絕對的忠心, 並且只單一依靠宗主的護佑。 立約的雙方稱對方為"主"f0和"僕"f0或"父"f0和"子" 。(參考書九:6,8; 結十
七:13-18; 何十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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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問題解答
1. 如何理解人類都是由近親通婚繁衍而來?
如果我们相信人类是同源一祖的话,近亲繁衍是不可避免的。其实,不管我们相信的是哪一种人类起源的理论,人类是不可能在一开始就知道去避免这种繁衍方式的。
我们今天反对近亲通婚往往是基于两个因素:遗传及道德。人类之所以在遗传上有疾病,是因为基因出了問題。而在人类刚刚被造的初期,人的基因应该是比较好的,因此带来的问题也不会像今天这样的严重。在道德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在许多悠久的文明里,如埃及及中国等等,直到近代都还在盛行一定程度的近亲通婚。而圣经里早在三千五百年前写成的《利未记》就已经明文禁止各样的乱伦关系。可见圣经在这方面的先驱性。
2. 上帝會後悔嗎?
(摘自"信望愛資訊"f0網頁: <http://www.fhl.net/main/bible/read/regret.htm>)
以下是舊約上帝「後悔」(nacham
{naw-kham'})的原文解釋:根據其他的字典和註釋的意見,聖經作者是用「擬人化」的語言來描寫上帝的「感受」,正如用「手」、「眼」來描寫上帝的權勢和洞察力一樣。而原
文中「後悔」一字,表示「轉意」、「痛心」一類的意思,而無「錯誤」、「想不到」一類的意思。即指明上帝「痛心」,而將其原來對人的作為改變(由人的角度來看、而非由上帝的角度來看)。 3. 甚麼是"Anti-Semitism"?
歷世歷代以來, 猶太人都被一些外族人所仇視和排斥, 描述這種對猶太人的敵視態度所用的一個詞是"Anti-Semitism" 。我們可能經常會在新聞報導或時事評論中看到這一用詞。這一詞匯與聖經中創世記的記載有關。根據創十一:10-26, 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是諾亞之子閃(Shem)的後裔, 而Anti-Semitism正是由Anti-Shemitism演變而來。
4. 既然有上帝, 為何我們的世界還有苦難呢?
根據聖經的描寫,
人類的苦難都是因人違背上帝導致的。
所谓的苦难,无非是一些天灾或人祸,人祸比较容易理解,人犯了罪,离开了上帝,就开始了人坑人的勾当。我们生活在这个罪恶的群体当中,必然会经历到这罪恶带来的后果。有时候我们经历到的是人的罪直接的祸害,如被诬告、偷窃等等,有时候则是较间接的祸害,如因人的贪婪而破坏了自然界,由此我们染上了先天或後天的疾病等等。
但是自然災害與人的罪有甚麼關係呢?
考古學不是證明了早在人類出現以前,
地震、海嘯等自然現象就已經在發生了嗎? 這不是否定了自然災害與人類墮落的關係嗎?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看。
首先, 在亞當和夏娃違背上帝墮落以後, 上帝根據祂公義的本性, 對他們施行了審判。他們得到了各自的處罰。而本是賜給他們為業的大自然也受到了牽連。創世記三章17節這樣說,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詛咒。" 雖然我們無從知道受詛咒前的大自然是怎樣的,
但從創世記前三章的描寫來看,
其對人更為友善是無庸置疑的。許多今天我們看見的自然現象在那時也許是沒有的。而這一詛咒是人類犯罪帶來的直接結果。當然, 這一點只是出於猜測, 從以下兩點我們可以更為具體地來分析這個問題。
其次, 人類在違背上帝以後, 因其無知與自私的本性, 人類對大自然的開發失去了目標和藍圖, 或者更本上就是帶著貪婪的慾望肆意搶掠浪費及過度採伐,
對大自然造成了無可挽回的破壞。自然災害也因此應運而生。現今正在使部分國人深受其苦的沙塵暴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其它的就不一一而逐了。如果人類與上帝的關係沒有破裂, 能夠按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來合理開發使用自然,
許多因人為的自然災害是可以避免的。
其三, 自然現象只有在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以後,
才會被稱為災害。在珠穆朗玛峰上或許每天都發生雪崩, 但平時沒有人會太在意, 但若有登山隊員因此被困或喪身其中, 這雪崩就會成為人們所關注的災難。許多的自然現象,
如地震及火山爆發等等,
也許本身就是上帝所造的世界的一部分,在人類被造以前就已經存在。但如果它們對我們不構成任何傷害,
就不會成為人類的災難。根據創世記的描述, 如果人沒有離開上帝, 人類的死亡是不會出現的。在上帝的保護之下,
這些自然現象應該是不會對人類有任何的傷害的。有上帝的直接帶領, 我們或許對要發生的自然現象有預知而及早防備,
或許根本上就不會居住在那些會被波及的地方。換一句話說, 人類若不違背上帝, 或許會觀察到一些異常的自然現象, 但卻不會經歷到自然災害。
所以, 我們可以看出, 自然災害與人類的墮落是密切相關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三: 大多數學者認為中國人是閃的後裔, 因為他們住在東邊(創十:30), 但也有人認為我們是含的後代。在創十:17中講到含的一個後裔名叫西尼(SIN), 而許多有關中國人的英文字都是源於這個字根, 例如: SINITIC(中國人的), SINO-(與中國有關的), 及SINOLOGY(對中國的研究)等等, 在一些阿拉伯語系中, 中國被叫做SIN, CHIN, 或THIN, 其實都是源於同一個字。 若希望對這一觀點有更深入的了解, 可以閱讀"普世佳音"f0網頁的一篇文章: <http://www.chinese-goodnews.org/books/qa_book2/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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