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创十六1】「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夏甲」这不是一个埃及名字。圣经中没有告诉我们她的原名是什么。夏甲这个名字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就是“逃跑”,可能是在她从主母那里逃跑后被命名的。 【创十六1】「亞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 在创十五章里,要生儿子的应许是有了,信心也有了,但是一天过一天,一月过一月,一年过一年,还是没有儿子。这就给我们看见,信心是要经过试验的。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一步一步长进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失败的信心(创十六1~3)】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不能生育,在他妻子意见下,他娶使女夏甲为妾生了儿子以实玛利。但神要亚伯拉罕将他们赶出家族;按理性层面看来,似乎神有点不合情理。特别就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而言,父母既然把他生来,现在却把母子一同赶出去,实在是太残忍;可是,我们若从信心的立场看,我们却可得另一个重要的信心真理。这里所形容的,失败的信心,而在我们的生命中,亦常有这种失败的现象。 十多年前我认识一位青年基督徒,他曾经在冬令会被神呼召,并且受感流泪,愿意奉献自己,准备作全职事奉;可是最近我再次遇到,他已经是一位成功的医生,并且收入很可观。我有机会与他交通,谈及他过往蒙召的事情;他说出后来冷静下来,深觉他若成为传道人只是一位,可是他若能赚更多的钱,他便可支持更多传道人和宣教士。他觉得现在他这样去支持神的工人,比自己成为传道人的影响更大。后来我便坦诚地与他分享,他的医生职业可能成了代替品,在神的旨意、应许和信心道路中,也许是以实玛利。 另外在一些婚姻辅导个案中,我也发觉一些基督徒的配偶,也是以实玛利;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不应用代替品取代神。——张子华《从列祖生平看基督徒生命特征》 【创十六2】「撒莱对亞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注:原文作“被建立”)。”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创十六2~3】「...亞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 亚伯拉罕听了妻子的话,纳夏甲为妾,生了以实玛利。他以为神既然应许他有一个儿子,他就想帮神的忙,好成全神的旨意。但他没有看见,信就是停止自己的活动,等候神来作。我们甚么时候能信,我们甚么时候就不自己作(来四10)。这是亚伯拉罕因儿子的事所受的第一个试验。――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神所定规的,是亚伯拉罕要借着撒拉生儿子。问题不是在于亚伯拉罕生不生儿子,问题乃是在于他借着谁生这一个儿子;不是亚伯拉罕有了儿子就能满足神的心,乃是亚伯拉罕的这一个儿子必须是从撒拉生的纔能满足神的心。我们应当作见证,我们应当传福音,这些事都是对的;但是,神所争执的,乃是问由谁来作,由谁来传。神所注重的问题还不是在于事情的有无,而是在于事情的来源。――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十六3】「于是亞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亞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创十六4】「亞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创十六4~6】这三个人物各自展现了虚伪的一面,这些都是罪的一部分,即,骄傲(4节)、怪罪(5节),及虚假的中立(6节);但撒莱的面具很快就掉了下来(6节下),呈现出公道话背后的憎恨。──《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十六5】「撒莱对亞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创十六6】「亞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创十六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书珥路上」夏甲在回她故乡埃及的路上,几乎已到达埃及的边境(见创廿五18;撒上十五7)。原文“水泉”一词前面的定冠词暗示着这是一个特定的、众所周知的水泉。 【创十六8】「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创十六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上帝并没有宽容撒莱对夏甲粗暴的作法。祂将惩罚那些滥用职权的人,但祂很少将这种职权托付给那些忍受粗暴与不公待遇的人。温顺柔和是上帝期盼祂儿女所应具有的品格(见弗六5;西三22;彼前二18~23)。 【创十六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创十六10~12】同样,祂对她苦情(11节)的安慰是要她坚强,而不是安抚她;神要她往前看,不必回顾过去的创伤。以实玛利(「神听见」;见十七19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70,Name=約的再堅定與印證(十七1~27)})之名,将永远纪念这次与神相遇的经历与神的晓谕。她不像亞伯兰,存着进一步探询的信心,或许对她而言,这应许已经满足了她的一切企求,虽然其中没有提到对世界的祝福或是应许之地。以实玛利能够繁衍后裔,不受任何人使唤,已经令她满意。从某一方面而言,亞伯兰的这个儿子将成为他父亲的一个影子,一首拙劣的模仿诗:由他所出的十二个族长将在当代名噪一时(十七20,二十五13),但在救恩历史中却籍籍无名;他浮躁的一生没有走上朝圣之旅,却以本身的存在为其目的;他自成一格,不听命于人,却不能成为万国之光。──《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十六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注:就是“ 神听见”的意思),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24
以实玛利和以撒的后裔有何分别?创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实玛利--是神听见的意思(十六11),为亚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儿子(十六3,6,15)。因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由使女生的,是从人意生的(加四23,约一13),他的母亲夏甲又为含的后裔,出于咒诅的宗族(创九22-25,十6),所以神没有应许他作亚伯拉罕正统的后嗣。但神也应允赐福给他,使他的后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成为另一大国(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当他住进巴兰的旷野时,夏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长,又生一女儿名玛哈拉,又名巴实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实玛利享年一百卅七岁(廿五17)。他的后裔即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称夏甲为他们的祖母,说夏甲非亚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实玛利所生之十二子,后来成为亚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为他的后裔。他们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为穆氏所倡导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应许,所定的时候而生的独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立他作多国的父,使他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他而立,君王从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十七4-7);同样神也要与以撒坚定所立的约,为他后裔作永远的约。从以撒生的,才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十七19,21,廿一12)。亚伯拉罕在将以撒献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顺服神的美好见证(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岁(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双子以扫和雅各,二族要从他们分出(廿五23-26)。后来以扫的后裔繁多,成为以东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书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们所信的神,乃是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从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观之,一是凭着血气和人意生的,一是出于神的应许生的,他们的后裔形成种族和信仰上的两大宗系,即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这两个民族,不但信仰不同,并且成为世仇,祸患迄无止境。――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十六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他的手要攻打人」这是对多数自称为以实玛利后代的阿拉伯人的准确描述。许多强大的国家曾试图征服阿拉伯半岛,其顺服他们的意志,但没有一个获得长期的成功。阿拉伯人一直保持着他们的独立,上帝一直保守着他们,使他们成为祂仁慈眷佑的永久纪念。他们今日依旧是这一神圣预言之真实性的一个不可辩驳的证据。 【创十六13】「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 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 【创十六13~14】此处显明,主的使者就是主自己222(参十八1以下;出三2、4;士六12、14等),夏甲的话反映出她对这事实的惊恐。这是一位被人看见的神,不只是看顾人的神;这两节的主旨为此,是根据字根ra{~a^「看」的文字游戏。夏甲的话直译应为:「你是一位看得见的神」(God
of sight,ro~i^,「外貌」;如「可见的神(visible
God)」;参撒上十六12,大卫的「面目」),下一句为「我在这里难道看到(seen
after,或,看见其背)223了那位看我的?」(ro~i^',即「那看见我的」;参伯七8)。──《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 「庇耳拉海莱」的意思是「那活着并看见我者的井」。夏甲起这名的故事告诉我们,祂一直是那察看的神,也是永活的神,祂一切的作为都根据祂的察看。许多时候,在蒙拣选的选民之外,祂也赐恩给那些看见祂的人,不管他们对祂的认识,是何等的残缺。――
摩根《话中之光》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亞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亞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夏甲就是指律法(参阅加四23~25)。律法是代表神的要求,十条诫命就是代表神对于人的十样要求。所以,遵行神的律法意思就是我要给神,我要讨神的喜欢。但是,「凡以行律法为本的人,都是被咒诅的」(加三10)。换句话说,以「我要」讨神喜欢为本的人,就是被咒诅的人。因为人凭着自己不能讨神的喜欢,不配得神的喜欢。甚么时候人要行律法,甚么时候就有肉体(罗七章)。一个用肉体的力量去讨神喜欢的人,就是神所不喜欢的人。夏甲就是代表律法,以实玛利就是代表肉体的结果。――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我们能不能讨神的喜欢,关键是在于十字架有没有在我们身上作工,对付我们的肉体,对付我们的天然生命;真信神的人就不凭着自己的血气动。神是工作的主,所以,神的儿女最得罪神的事,就是夺去神作工的地位。许多时候,我们的错就在这里:我们不能信,我们不能托,我们不能等,我们不能把事情交在神的手里。这是我们得罪神的根源。――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按照上帝给夏甲的命令,亞伯兰给他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在以后十三年里,亞伯兰似乎一直以为以实玛利就是所应许的后裔。当亞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才更清晰地向他展示(见创十七1,18)。 【创十六16】「夏甲给亞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亞伯兰年八十六岁。」 神所定规的,是要等到亚伯拉罕一百岁的时候生儿子(创廿一5)。所以,甚么叫作以实玛利?以实玛利就是不及时而生的,又是出乎自己的。我们可以说,以实玛利包括两个特点:一个是源头不对,一个是时间太早。神决不喜欢在神的时候没有到之先,我们就生一个以实玛利。――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神的眷顾(十六1~16)】 一、错误的行动(1~3) 二、严重的恶果(4~6) 三、特别的劝解(7~12) 四、立刻的祝福(13~16) ——《新旧约辅读》 【创世纪第十六章】 一、嫉妒(十六1~6) 二、上帝的晓谕(十六7~16) ——《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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