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五百年来对于“常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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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宗教改革时期的观点。——对于“常献”(但8:11-14)的关注始于前宗教改革时期,并在宗教改革时期延续下来。当罗马教被认定为预言中的“离道反教”,不法的隐意,极大地歪曲了救恩的基本真理和条件,特别是基督的赎罪牺牲和在天上担任祭司,以及对上帝的真正崇拜以后,这种兴趣得到了发展。约翰·威克里夫于十四世纪称罗马教为玷污圣所或教会的“可憎之物”,并明确指出罗马教的“化体说”和与之相关的“有关圣饼的异端”乃是把“常献”的除掉了。当时罗拉德派的学者沃尔特·布鲁特认同这一立场,并把它与12601290年(日)联系起来。

  新教改革家的观点。——路德的亲密朋友,瑙姆堡的第一任新教主教尼古劳斯·冯·阿姆斯多夫也认为“常献”是“传播纯洁的福音”,遭到了罗马教离道反教毁坏性人意遗传的废弃和排斥。同时,第一个接受宗教改革观点的自由城市纽伦堡的约翰·芬克,与1564年把七十个七定在从公元前457年到公元34年。他也将“常献”解释为对上帝的“真崇拜”。

  十七世纪英格兰圣公会的主教乔治·道恩汉姆继续强调是罗马教除掉了“常献”的,即“符合上帝圣言的真正教义和崇拜”。他说,这种毁坏将持续到二千三百日的结束。将二千三百年置于波斯与基督复临之间的托马斯·贝佛利也认为罗马教除掉了“圣徒常献的崇拜”。他也注意到一千二百九十年、一千三百三十五年和二千三百年的关系。

  在当时美洲的注释家中,头两位在殖民地系统地解释《但以理书》的注释家以法莲·惠特和托马斯·派克分别于1644年和1646年把“常献”解释为被罗马教除掉的“对上帝每日的崇拜”和“每日的献祭,即真崇拜”。

  反改革运动相对立的解释。——特伦托会议之后,反改革运动阵营的两位葡萄牙耶稣会教士,贝拉明红衣主教(1542-1621年)和布拉修斯·维加斯(1554-1599年)提出了相对立的解释,认为除掉“常献”是指新教废除弥撒。贝拉明红衣主教还说将来有一个犹太的敌基督者要进一步废止常献的弥撒。

  如此,宗教改革和反宗改革的代言者在他们的指控与反控中都把“常献”与真伪的基督献祭,祭司职分和对上帝的真崇拜联系在了一起。一方的论点成了另一方的反论。但双方都认为“常献”是指崇拜上帝。

十八世纪的观点——在后宗教改革时期,英国浸信会的塞耶·鲁德博士(于1757年去世)明确指出,他认为“常献”是指“在福音之下对上帝的纯正崇拜,在罗马教背道发生时被敌基督的君所压制和败坏”(《复活,千禧年和审判新解》第14页)。

  在卫斯理运动中,卫斯理的密友让·G·德·拉·傅勒彻尔认为,罗马主教藉着除掉“常献”的“废止或破坏了对上帝和耶稣的真崇拜,并将真理砍倒在地”。这些注释者中有许多人期待所预言的这种混乱将在二千三百年(日)结束圣所洁净时得到纠正。在1787年的一份匿名著作中,“R·M”把“常献”与圣所联系起来:

  “除掉常献的祭,设立可憎之物,就是取消基督和使徒所创立的基督教真正的崇拜,树立人的教义和诫命。……常献的献祭是摩西为真正崇拜上帝而设立的,适合但以理所生活的年代”(《对但以理书中一些预言的观察》第8,9页)。

  爱尔兰的汉斯·伍德是最早提出七十个七为二千三百日第一部分的人之一。他在1787年确定除掉“常献”的就是小角罗马教在“崇拜上帝”中所作的改变,从而“亵渎了圣殿” (或教会)。他把这个时间定在一千二百九十年之初。法国大革命期间,乔治·贝尔在论述“敌基督者的垮台”和圣城被罗马教践踏时说:“外邦人或罗马教……除掉了常献的祭,并设立了可憎之物,使基督的教会遭到毁坏一千二百六十年”。他称一千二百九十年是外加的30年。

  十九世纪复临运动初期的观点。——在十九世纪欧洲复临运动的初期,苏格兰的威廉·坎宁安于1808年写道,伊斯兰教既没有除掉“常献的”,也没有把基督的圣所抛在地上,并宣称:“基督的教会就是圣殿或圣所。教会的崇拜就是常献的祭。”他在解释帖后第2章时补充说:

  “当这种形式的合理话语不再存在,单单藉着基督敬拜上帝被崇拜圣母马利亚,圣徒或其他受造之物的迷信所腐化和混淆时,每日的献祭从这个殿中被取消了。于是它不再是上帝所设立常献的祭了”(《基督教观察报》,18084月刊,第211页)。

他认为“东方教会”“常献的祭”在穆罕默德以前近一百年的第六世纪就已被除掉了。毁坏可憎之事就是罗马皇帝确立小角罗马教的宗教权威,和设立圣母马利亚以及圣徒的偶像崇拜。

但博学的圣公会索尔兹伯里大教堂名誉受俸牧师乔治.斯坦利.费伯认为伊斯兰教也除掉了“常献的赞美和感恩之祭”,从而“玷污了属灵的圣所,”贸然敌挡基督。皇家炮兵上尉查尔斯.D.梅特兰于1814年写道;

“公元533年,外邦教会除掉了属灵崇拜的常献之祭,设立了毁坏可憎之物。从此圣徒落到了罗马教手中。那个权势得以统治和欺压他们一千二百六十年”(《对预言简要而有联系的观点》,第27页)。

  苏格兰的著名长老会牧师阿基巴尔德·梅森,在1820年把二千三百年的起点和终点定在公元前457年和公元1843年。他宣称常献的祭象征“教会中崇拜上帝的制度”,而“毁坏和践踏圣所和天象是指用错谬,迷信和偶像崇拜来取代那种崇拜”(《关于但以理二千三百日的两篇论文》,第6页)。他补充说,这将随着二千三百年的结束而终止。那时“对上帝的真正崇拜得到恢复”。

  此后,约瑟夫·沃尔夫的同工约翰·贝福特写道:“(践踏的势力)所除掉的常献之祭无疑是上帝的羔羊。伊斯兰教践踏祂的血”。著名语言学专家弗雷德里克·诺伦把“常献的祭”与“赎罪大日”,“大祭司在至圣所中”所施行崇事的“特别庄严”联系起来。英国圣公会传教会教区长兼秘书爱德华·比克斯特思认为七十个七是从二千三百日中为犹太人留出来的,“从常献之祭的恢复到基督完全牺牲的完成”和“至圣者”的受膏。

  曼宁完全相反的解释。——在十九世纪复临运动的初期,另一位罗马教红衣主教亨利·爱德华·曼宁被问及“但8:11-14除掉常献的祭是什么意思?”时回答说,那就是取消“圣餐面饼,……耶稣亲自在髑髅地的牺牲,需要在(罗马教)的祭坛上不断地得到更新和延续”。接着他指责新教废除了西方教会的弥撒,称这是将来犹太敌基督者的先兆。那个敌基督者将在世界末日的前夕使弥撒“常献“的祭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止息”。他责备各新教国家“压制”“常献的祭物”,即“抛弃弥撒”,批评这种压制是“宗教改革的标志和特征”(《耶稣基督代表的世俗权力》第158-161页)。

  因此不论各种观点如何对立,“常献的”的总是与基督的牺牲和祭司职分,以及对上帝的正确或真正崇拜有关。

  在十九世纪北美的前米勒耳派或非米勒耳派注释者并没有脱离新教的传统观点。改革宗长老会牧师罗伯特·莱德于1828年仍指责罗马教的背道“严重玷污”了“上帝的圣所”,说敌基督者就是这样除掉了那“常献的”(《最后的七灾》,第4-9,67-72页)。

  米勒耳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复临运动的创始人威廉·米勒耳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他把但8:11-1411:3112:11“常献的”与太24:15和帖后2:7,8联系起来,声称异教罗马的阻碍必须先被除去,然后罗马教不法的隐意才会显露出来。所以他认为“常献的”是指罗马教形成以前的异教。

  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起因就是他把启13章十角的兽解释为异教的罗马的解释,其中有一个头受了死伤,并被罗马教的世俗权力所取代。这最后一个头掌权42个月即一千二百六十年。他把两角的兽(他的“像兽”)解释为罗马教的宗教权力,但666的数字用于第一个兽,指异教的罗马掌权的年数。米勒耳认为这段时期是从犹太人屈辱地与罗马人“结盟”(但11:23。他误以为在公元前158年)开始,延续到异教“败落”。他从666中减去了公元前的158年,得出了公元508年。米勒耳认为这是最后一个异教国王皈依基督教的年代。他推定这个举措就是除掉异教的“常献之祭”(米勒耳,《圣经和历史证据》,1836年,第36,50,56-62,71页)。

  这种观点与新教的传统观点截然不同。但是米勒耳坚持自己的观点。几乎所有的复临派信徒都赞同他的观点,直至1842年。所有早期的图表都以此为据。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有一些米勒耳的同工开始与他产生分歧。特别是查尔斯·菲奇。他是著名的1843年图表的制作者。这张图表是复临派传道人标准的传道工具,取代了以前代表各种观点的图表。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米勒耳最初同工的菲奇,在他1838年写给米勒耳的信中,曾对把公元508年定为最后一位异教国王悔改的年份提出质疑(S·布利斯,《威廉·米勒耳回忆录》,第129页)。

  在184410月大失望前的六个月,米勒耳曾公开宣称“他的复临派弟兄没有普遍认同他把666视为异教的罗马掌权年份的观点(《半夜呼声》,1844222,第242页)。在复临派18425月的大会所正式采纳作为传道工具的菲奇图表中,删除了666作为异教统治的年数,和“常献的”代表异教的说法。菲奇明确指出启131-10的十角兽代表罗马教。

  科罗西尔回到宗教改革的立场。——18441022的大失望以后,O·R·L·科罗西尔在184627的《晨星》增刊上发表了他与希兰·爱德生以及F·F·哈恩共同研究的成果。认为但8:11-141844年洁净的圣所是天上的圣所,涉及天上的耶路撒冷和基督在里面的双重工作,其基础是基督在髑髅地的一次性完全牺牲。现引用一段如下:

  “罗马和基督教的使徒所共同玷污的是什么呢?他们联合起来是为了反对“圣约”。他们所玷污的是立约的圣所。他们同时也玷污了上帝的名;耶34:16;结20;玛1:7。这等于是亵渎的圣名。

  “‘政教联合’的兽从这个意义上玷污了圣所(启13:6),并把它从天上抛下来(诗102:19;耶17:12;来8:1,2)。他们称罗马为圣城(启21:2),称教皇为‘主上帝教皇’,‘圣父’、‘教会的元首’,在伪‘上帝的殿’中自称从事耶稣在祂的圣所中所做的工作;帖后2:1-8。圣所被践踏在脚下(但8:13),就像上帝儿子遭遇;来10:29(科罗西尔,《晨星》增刊,184627日刊,第38页)

   怀雅各随从科罗西尔的观点。——怀雅各实际上是重复了早先科罗西尔的解释(18599月《复临通讯》重印),并予以正面的引用:

“因此我们说,天上的圣所被践踏在脚下,就像上帝的儿子被践踏在脚下一样。同样,‘天象’即真教会也被践踏在脚下。那些拒绝上帝儿子的人把践踏在脚下,当然也把的圣所践踏在脚下了。……

“罗马教不但把‘圣城’,也把‘圣所’及其祭司践踏在脚下。罗马被称为‘圣城’和‘永恒之城’。这本来只能指永生上帝之城新耶路撒冷。

  “教皇自称拥有‘在地上赦罪的权柄’,而这个权柄只属于基督。他们教导人要仰望那坐在其殿中的‘大罪人’,即保罗所说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的那个人,而不是仰望天上圣所中坐在天父右边的耶稣。他们转离了那唯一能赦罪并赐予永生的耶稣,称教皇为‘至圣的主’等,而‘将上帝的儿子践踏在脚下了’。借着称罗马为‘永恒之城’和‘圣城’,他们践踏了永生上帝的城和天上的圣所。‘天象’就是向天上真圣所中的耶稣寻求赦罪与永生的真教会,已和他们的主上帝及其圣所一同被践踏在脚下了”(《评论与通讯》,18511月刊,第28,29页)。

  史密斯坚持米勒耳的观点。——在另一方面,乌利亚·史密斯则坚持米勒耳的观点,认为“常献的”是指异教。以下是他在《但以理书注释》1873年版第94页中所阐述的立场:

  “(《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小角代表整个罗马,包括异教的罗马和罗马教。这两个阶段又被称为‘常献的’(‘祭’是后加的)和‘行毁坏的’。‘常献的’指异教,而‘行毁坏的’指罗马教。鉴于这个势力的表现,分别给予不同的提法。‘常献的’指异教的形式。‘行毁坏的’指罗马教形式。异教的罗马让位给了罗马教。圣所或崇拜的地方即罗马城被抛在地上。政府的所在地迁到了君士坦丁堡。启13:2也表达了这种交易,提到龙即异教的罗马把他的座位,即罗马城,以及能力和大权柄,即帝国的全部权力,都给了兽即罗马教。”

  安息日复临信徒的两种观点就这样分别来自两位领袖——怀雅各和乌利亚·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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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