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亚伯拉罕
( 12:1-25:18 ) (一)耶和華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亞伯蘭聽命前往迦南地,並攜 帶妻子與姪兒同行。 12:1-9 ●「本地」:「你的國」、「你的故鄉」。指「哈蘭」或整個「美 索不達米亞」。 ●「本族」:「你的出生地」、「你的親族」。 ●「大國」:「大的國家」、「偉大的國家」。 ● 12:2-3 出現五次「福」字:「祝福」、「屈膝」的意思。此字 在創世記中出現88次(整本新約出 現398次)。 ●「名」:「名字」,其實也就是代表「整個人」。 ●「要叫別人得福」:原文是「要成為祝福」。 ●「福」:原文和「亞伯蘭」相當接近,「亞伯蘭」和「福」擺在 一起有雙關的效果。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原文是「咒罵」、「辱罵」。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語氣比較重,有「刑罰」的意味。 ◎上帝要亞伯蘭放棄自己的故鄉、親族,到一個未知的地方去。這 對一個已經有點年紀的人來說,是一個重大的挑戰。我們都不願 意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人群,到一個陌生的地方。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個應許就讓我們想到耶穌成為 世上所有人的救贖。 ◎上帝對亞伯蘭呼召的核心是「你也要叫別人得福」。我們是否也 成為別人的祝福? ●「經過」:「走過」、「橫過」、「跨越過」。 ●「那地」:意思是「迦南地」。 ●「示劍」:原意是「背」或「肩膀」。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 之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公里,撒瑪利亞 東南10.5公里。這個地點距離哈蘭大約有600公里。 ●示劍「地方」:原文是「地區」、「地域」、「領域」,也常常 是用來指「聖殿」的專門用語。因此可能顯出示 劍也是當時的宗教中心。 ●「摩利」:「教師」的意思。可能跟「巫術」有關, 士 9:37 的橡樹,可能就是這棵橡樹。 ●「橡樹」:此樹的樹蔭很大,常常成為迦南人敬拜神,求神喻的 地方,因此也被看成是「聖樹」。在舊約橡樹常和偶 像崇拜有關 王上 14:23 王下 17:10 賽 1:29 。 ●「顯現」:「成為可看見的」。此處並沒有說上帝究竟怎樣「顯 現」,但是亞伯蘭顯然清楚知道給應許的就是上帝。 這是第一次記載上帝向以色列的族長們顯現。 ●「後裔」:原文型態是單數名詞,應該是作為集合名詞用,指「 所有的後裔」。 ●「伯特利」:原名「路斯」。此城距離米斯巴大概有8公里。 ●「艾」:原意是「荒場」、「廢墟」。距離伯特利兩公里。這個 名字應該是經過 書 8:28 的戰役後才得到的。 ●「求告」:「呼喚」、「喊叫」、「呼求」。 ●「南地」:原意是「乾旱、燒焦」,指耶路撒冷以南、死海西南 方的曠野。是迦南地的南界。 ◎亞伯拉罕到一個地點就會築壇敬拜上帝。有學者說這是一種「佔 領」的表徵,事實上這是亞伯蘭在其經過的地方留下的主要遺跡 ,表明他對上帝的敬拜態度。 ◎亞伯拉罕的年代到底是何時?一般認為亞伯蘭的年代大約是西元 前2000年左右的事情,目前的考古發現中,已經證實西元前19到 18世紀間亞摩利人出現在中東地區,亞摩利人的名字中,有許多 與聖經中的族長(亞伯蘭、雅各、拉班、西布倫等)一樣。 由聖經中的年代推算,考慮以色列人在埃及的430年 出 12:40 可能是一個約略數字,以色列出埃及後480年所羅門王建立聖殿 王上 6:1 也可能是一個約略數字。那已知所羅門的聖殿在西元 前969年建立完成。再加上雅各130歲下埃及 創 47:9 、以撒60 歲生雅各 創 25:26 、亞伯蘭100歲生以撒 創 21:5 ,可知亞 伯蘭大約生於西元前2169到1795年之間。 經文: 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法老的臣宰看見了她,就在法老面前誇獎她。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她走吧。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12:10-12:20 註釋: (二)亞伯蘭因為饑荒逃避到埃及,撒萊因為美貌被帶進法老的宮廷中。 但因上帝介入,導致法老歸還撒萊,並將亞伯蘭一行遣送離開。 12:10-20 ◎這件事情似乎是一個試驗,試驗亞伯蘭的信心。因為上帝剛剛應 許賜福給他,他就遭遇了饑荒。聖經可從來沒說;「合上帝心意 ,就不會遇到災禍」。 ●「埃及」:尼羅河河水可以讓埃及減輕饑荒的危害。 ●「暫居」:「寄居」、「短暫居住」。 ● 12:11 這時撒萊應該已經65歲左右,還能「容貌俊美」(漂亮) ,顯示出當時的人的生理狀況跟今日有所差異。也可能當時的人 審美觀念跟現代有差異,而撒萊擁有一些當時的人特別喜歡的特 質(例如:比埃及人白皙)。猶太人的偽經對撒萊的美貌有很多 特殊的記載。 20:2 又遇到類似的事情時,聖經就沒有提起撒萊 的美貌了(她當時已經大約八十九歲)。 ◎ 12:13 顯出亞伯蘭的決定是出於自私與害怕,並沒有顧慮撒萊的 感受,也對上帝失去信心。 12:11 表明他們還沒有進入埃及,如 果怕危險,大可以不要進去埃及,但亞伯蘭決定撒謊。只是他沒 料想到出面搶撒萊的,居然是法老王。 ◎亞伯蘭畢竟是人,也有人的性情, 12:11-13 這段經文正說明了 這一切。他為著自己籌算,致使就算他不情願也無法拒絕來路不 正的財富( 12:16 ),但上帝也藉著這次的經歷幫助他,讓他在 14:22-24 對所多瑪王有美好的答覆。 ●「法老」:原意是「偉大的房子」,本指法老的王宮,後來變成 埃及王的通稱。 ●「駱駝」:在石器時代的雕刻中就已經出現過駱駝,不過西元前 1800-1200年間亞述人的文件很少提及駱駝。有一張 人騎著駱駝的圖畫在伊拉克某處被發現,年代大約是 西元前3000-2900年。資料翻譯自 http://nabataea.net/camel.html 當時的埃及人是否已經馴養駱駝了,我們目前不是很 清楚,不過此處駱駝也可能被當成「珍禽異獸」,而 非「家畜」送給亞伯蘭。 ●「公驢、母驢」:驢是當時商隊使用最多的動物,所以特別提出 不同性別的驢。 ◎此處沒有提到馬,因為當時埃及人還沒有馴養馬的習慣,要等到 西克索人入侵埃及,才帶進養馬的技術。 ●大「災」:「疫病」、「疾病」。此字在聖經中主要是用來表示 「皮膚病」 王下 15:5 。猶太人傳統認為這裡的「 災」是 「性無能」或「性器官發炎」。 ◎這件事情法老似乎比亞伯蘭道德高尚,正義凜然,不過我們不知 道被後有沒有其他理由(例如:像拉班一樣被上帝「警告」 創 31:29 )?不管怎麼說,亞伯蘭面對法老的指責,是無話可 答的,因為的確是他理虧。我們是不是也常常比那些我們心目中 的惡人更道德低下? 經文: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13:1-13:18 註釋: (三)亞伯蘭和羅得因為財物太多而不能一起居住,於是羅得選擇往約旦 河的平原去與亞伯蘭分開,上帝再次應許亞伯蘭的後裔要擁有迦南 地,並命令亞伯蘭縱橫走遍該地 13:1-18 ●「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原文的順序是「妻子、一切所有的 與羅得」,暗示羅得與亞伯蘭的關 係疏遠。 ●「相爭」:「爭端」、「爭吵」。 ◎我們常常經歷過財富不足的困境,很少經歷過財富過多的困擾 13:6 提及「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我們能夠看見自己沒有 擁有大量財富不單不一定是咒詛,反而是福氣嗎?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是 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請」你離開我:「祈求」,「請」,是用於乞求或告誡的語助詞。 ●「向左....向左」:這是面對東邊的說法,所以「右」指北方、「左 」指南方。亞伯蘭原意是要跟羅得分享應許之地, 所以他以南北區分兩人移動的方向。 ●亞伯蘭身為家長,可以命令羅得行動,但 13:9 中亞伯蘭禮讓羅 得先行選擇地點。 ●「舉目看見」:伯特利位於海平面上約866公尺,可以看見整個約旦 河谷,這裡表示羅得是認真考察過,確認自己所選擇 的乃是比較肥沃的土地。 ●「滋潤」:「灌溉」、「飲料」,亦即「水源充足」的意思。 ●「瑣珥」:字義是「不重要」。 ●「所多瑪」:字義是「燃燒的」。 ●「蛾摩拉」:字義是「浸沒」、「淹沒」。 ●「耶和華的園子」:指「伊甸園」。 ●「往東遷移」:亞伯蘭其實是希望羅得往應許之地的南北遷移,但羅 得往東離開應許之地。 ●「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邪惡的、有罪的,大大干犯雅威」。 ●「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之前有一個「請」,與亞伯蘭「請」羅 得與他分離的「請」同一個字。上帝用 此字通常是在他要求人接受或做一些超 乎人想像的事情 創 15:5 22:2 出 11:2 。此處也有這種意味。 ●「希伯崙」: 民 13:22 說此城的建造比埃及的瑣安城早七年,而瑣 安城約建造於西元前1720年左右。字義是「聯合」。 ●「幔利」:字義是「力量」 、「肥沃」。位於希伯崙北面三公里左 右。 ◎實際上羅得往東走,而亞伯蘭是往南移動。 13:14 上帝應許亞伯蘭時 不知道是否離開了伯特利附近,否則,連羅得想要居住的約旦河平原 應該也在亞伯蘭眼中,也因此一併給了亞伯蘭的後裔。羅得想要得好 處,結果上帝把他眼中的好處一併給了亞伯蘭。 經文: 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14:1-14:12 註釋: (四)亞伯蘭拯救羅得 14:1-24 1.事件的背景:列王互相戰爭,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得勝,在西訂谷打 敗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擄掠了財物和糧食,也擄掠了羅得。 14:1-12 ●「暗拉非」:應該不是漢摩拉比王,而是巴比倫附近的小王國的君 王。因為他只是基大老瑪的附庸。 ●「亞略」:是何利人的名字,字義是「如獅子的」。 ●「以拉撒」王:詳細地點並不確定,可能是吾珥東方50公里的城市 ,也可能是米所波大米北部的Alsi,也有人認為是 亞述。 ●「基大老瑪」:希伯來文「一綑」的意思。有人認為「基大老瑪」 是由以攔文「兒子」和啞克得文「那不寬容的」所 組成的,在以攔文的文獻裡沒有發現此人名。我們 唯一的線索是以攔在公元前二十世紀初左右是一個 強大的勢力,可能因此基大老瑪能成為眾王之首。 ●「以攔」:國土位於今天伊朗西南部,首都就是書珊城。 ●「提達」:是赫人的名字,西元前1750-1200年間有四個赫人君王 都取這名字。 ●「戈印」王:字義是「列國」,因此應該是一個稱號而不是一個地 區。 ●多瑪王「比拉」:「邪惡之子」的意思。 ●蛾摩拉王「比沙」:「不正當的」、「邪惡」之意。 ◎「比拉」和「比沙」這名字不太可能是原名,可能是此兩王的原名 被編者稍加扭曲造成,如 撒上 25:25 的「拿八」,也是類似手法 。當時的王應該名字也不是希伯來文,因此編者這樣稍稍扭曲也是 很合理的。 ●「洗扁」王:字義是「瞪羚」。 ●「善以別」:字義是「非常高的飛躍」。 ●「亞特律加寧」:字義是「亞斯他錄的兩角或兩峰」。應該是目前 的亞斯他加廢墟 Tell Astara。 ●「利乏音人」:「巨人」的意思。合和本中文聖經在其他處有時翻 譯成「偉人」。這族身型高大, 申 3:11 『利乏 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 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換算成公制 ,此床大約長四公尺、寬1.8公尺)。 ●「哈麥」:字義是「熱」,位於死海東北邊。 ●「蘇西人」:很可能就是 申 2:20 的「散送冥」。 ●「沙微基列亭」:字義是「雙城的平原」。 ●「以米」人:字義是「恐怖」。 ●「何利人」:「洞穴居民」的意思。 ●「西珥」:字義是「多毛的」或「長滿粗毛的」。 ●「伊勒巴蘭」:字義是「巴蘭的手掌」。位於紅海亞喀巴海灣的頂 端處。 ●「亞瑪力」: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住在迦南地曠野地帶。此處應 該是指住在曠野地帶的人。 ●「哈洗遜他瑪」:字義是「修剪棕櫚」,可能就是「隱基底」。 ◎利乏音人、蘇西人等都是身材高大文明的民族,但四王仍然有效的 擊敗他們,顯出這四王的軍力相當強大。更顯出後來亞伯拉罕所完 成的,是一件怎樣英勇的戰役。這四王大約打了1250公里遠,當時 的列王也有這樣的遠征行動。 ●「石漆」:「瀝青」。至今在死海南端,還可以看見一塊塊柏油團 浮在水面上,南端的瀝青礦床含量豐富(死海北岸也有 一些)。 ●「有掉在坑裡的」:原文是「他們掉在那裡」,意思是多瑪王和 蛾摩拉王掉入瀝青坑中,或者兩王「躲入」 瀝青坑中。 ◎這段聖經的記載隱約地將列王的爭利混戰與亞伯蘭的正當出擊作個 比較,也反應出亞伯蘭雖然身「在」世,心卻不「屬」世的道德風 範。 經文: 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14:13-14:24 註釋: 2.亞伯蘭率領壯丁追擊,奪回被擄掠的財物。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 蘭祝福,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給撒冷王,並且婉拒所多瑪要給予的 財富。 14:13-24 ◎我們由 14:13 得知該地的居民對亞伯蘭有所期待,亞伯蘭有地 位、聲望及能力。 ●「希伯來」:字義是「來自遠處的」。此字與出現在古代典籍的 「Habiru(哈皮魯)」人相近,哈皮魯人常出現在 西元前2000年的典籍中。希伯來人的稱號可能與「 哈皮魯」有關。 ●「以實各」:「串」的意思。 ●「幔利、以實各、亞乃」:以個人名字這樣的型式出現只有在本 章,但也可能是部落的名字,或部落 領袖、家族領袖的名字。 ●「聯盟」:「契約」、「結盟」、「立約」。 ●「率領」:「倒空」、「傾空」。意思是亞伯蘭用了家中全部的 戰力。 ●「家裡生養的」:「家中出生的」。這應該是家裡出生的奴僕之 意 14:15 ,與「新近取得」的作為對照,家 中出生的奴僕比較可信賴。 ●「精練壯丁」:「受過訓練的」、「鍛鍊過的僕人」。 ●「但」:本名叫「拉億」,士師時期才改名為「但」 士 18:29 。應該是後來的文士修訂過的痕跡。由幔利的橡樹到但 大約205公里的路程。 ●「自己同僕人」:表示亞伯蘭也親自參加作戰。 ●「左邊」:「北邊」。 ●「何把」:字義是「藏身之處」。 ◎我們或者很難想像亞伯蘭怎麼擊敗四王聯軍的。雖說亞伯蘭僅有 專業的318個軍人,但還有幔利、以實各、亞乃的聯軍,且長途 追蹤後利用夜間分隊突襲的戰法,也不能說不可能擊敗疲憊的軍 隊。創世記並沒有交代戰爭的細節,只知道亞伯蘭和其他人看這 戰爭是「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 14:20 ,顯然也贏的不 輕鬆就是。透過西元1887年挖到的亞瑪拿信集(西元前1400年) ,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國家派出來的軍隊人數並不多,迦南地 國家請求埃及的援軍最多不過300人,所以亞伯蘭的軍隊人數還 不算少。 ●「沙微」谷:字義是「平原」、「平地」的意思。此處說這裡是 「王谷」 撒上 18:18 ,應該就是欣嫩子谷或汲淪 溪谷,位於耶路撒冷南部約2公里處。 ◎所多瑪王跑到這麼北邊來迎接亞伯蘭,顯然是急於取回他的人口 與財物。 ●「殺敗」:翻為「擊敗」較準確,直譯則為「打擊」。 ●「撒冷」:字義是「和平」,應該就是「耶路撒冷」。 ●「麥基洗德」:字義是「我王是仁義」或「我王是洗德(神名) 」的意思。 來 7:2 取前者的意思。 ●「天地的主」:原文是「天和地的創造者」。腓尼基與迦南人以 這名字稱他們最大的神。 ●「至高的神耶和華」:可能是後人修訂時加上去的注解,說明先 祖時期,亞伯蘭雖然沒有稱神為「耶和華 」,但是和後來以色列人所敬拜的,是同 一個、也是唯一的真神。當然這也可能是 亞伯蘭的原始講法,沒有經過任何修訂。 ●「拿出十分之一」:表示亞伯蘭是這些戰利品的物主,這應該是 當時的慣例。 ●「把人口給我」:其實這是所多瑪王的「討價還價」,因為全部 的財物人口,都屬於亞伯蘭,所多瑪王並沒有 支配權。而且原文顯示所多瑪王僅用命令句說 了六個字「給我人口,財產拿走」。他沒有帶 禮物來,還直接要東西(先提「給我人口」, 再談財產),實在顯出其自私的心態。 ●「起誓 」:直譯是「高舉我的手」,表示「慎重的發誓」。 ◎亞伯蘭自己雖然慷慨,但他也沒有剝奪其他同伴取得戰利品的權 利,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與思考的。 ◎這段給我們一項提醒:有時候我們不會在看得清楚的苦難(事業 不順、家庭變故....)中跌倒,反而可能會在安逸的環境中受到誘 惑。我們需要的是抓住神的應許,常常思想當初那個對自己的呼 召。 ◎亞伯蘭隨時隨地將自己有的歸給神,財物是神所賜但要單單以神 為樂,不要將其他東西看得比神還重。雅各(抓)一生想靠自己抓 住物質世界,直到知道約瑟活在埃及那刻,醒悟才將手放下,聖經 中才一直稱之以色列(之前雖改名,卻還一直被聖經稱為雅各) 。 創 45:28 經文: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5:1-15:21 註釋: (五)耶和華在異象中啟示亞伯蘭:要給他如星辰般多的後裔,並要領受迦 南地為業,並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情。亞伯蘭信上帝的應許。 15:1-21 ●「這事以後」:指的應該是 14:1-24 「拯救羅得、分文不取」的 事件之後。 ●「異象」:在一種狂恍的狀態經驗到的事物。 創 20:7 說亞伯蘭 是「先知」。 ●「不要懼怕」:由於後面說「我是你的盾牌」,所以此時亞伯蘭可 能正在害怕四王聯軍回來報復他。 ●「我既無子」:原文是「我去無子」或「我正離開世間而無子」。 ●「要承受我家業的」:努斯文件證明了這個習俗,沒有兒女的主人 可以設立一個朋友或一個僕人作為繼承人。 這個繼承人以好好處理主人的安葬事宜作為 回報。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者」。 ●「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是「以利以謝」, 而不是泛指所有在亞伯蘭家出生的人。 ◎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亞伯蘭回應上帝的啟示,甚至有點抱怨上帝的 意味。上帝也沒有責備亞伯蘭設立以利以謝當養子,所以我們也沒 必要完全不做任何準備來表示自己有信心。看起來亞伯蘭也是一面 信靠上帝,一面摸索做必要的準備的。 ◎「眾星」:當地氣候乾燥,當時大概也沒什麼光害,應該可以看到 很多星星。上帝用這種實物教學來幫助亞伯蘭重拾信心 。 ●「義」:在摩西五經裡出現9次,除了本節,其他八次指的都是「 做出來」的「好行為」。 同一個字源「公義的」(形容詞): 可用來形容神的屬性。例如: 詩 129:4 「耶和華是公義 的;他砍斷了惡人的繩索」。 「義人」會得到神的拯救及法律上的赦免。例如 創 6:9 「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以及 申 25:1 「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總歸來說,行公義的便是模仿神的屬性,做出好的、對的 事情出來,而且要由一個獨立的審判官來辨明是非。但此 處的「義」卻是相當特別, 亞伯蘭所做出來「對的事情」 是「相信神的啟示」。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原文是「信耶和華 視為歸屬於公義」 。 ●「三年的」母牛:表示是已經成熟的動物,比較貴重。 ● 15:9-10 所描述的景象,就是當時的人立約的儀式,不過通常是 由立約的雙方一同走過切割的肉塊中間。但 15:17 僅有上帝的「 火」經過,表明只有上帝獨自承擔立約的責任。 耶 34:18 也形容 過類似的立約儀式。 ●「鷙鳥」:「猛禽」、「食肉鳥」。很多人認為鷙鳥落下來的景象 是一種不祥的預兆,不過這個記載實際的意義我們無法 確認。 ●「四百年」:只是一個大約的時間, 出 12:41 提到確定的時間是 「四百三十年」。 ●「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代表耶和華的臨在 賽 31:9 。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此處清晰的說明上帝命令以 色列人滅盡迦南人,其中的一個理由是「懲罰迦南人的罪惡」。 申 9:4-5 ●「埃及河」:應該不是尼羅河,而是「阿里什乾河」Wadi el Arish 或尼羅河三角洲最東面注入西珥西爾伯尼斯湖的支流 。 ●「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以色列歷史上,僅有大衛和 所羅門王的帝國到達這一個 範圍。 ●「基尼」:「鐵匠」的意思。 ●「基尼洗人」:字義是「基納斯的後裔」。 ●「甲摩尼人」:字義是「東方的居民」。 ◎這段經文混雜著異象與實際的景象,因此時間看起來有點錯亂。這 應該是記載時沒有清晰交代亞伯蘭所見的景象來源之故。看起來上 帝為了增強亞伯蘭的信心,還真是煞費苦心,用了許多異象、儀式 來保證,但就是不「立刻給」亞伯蘭後裔。「等待」好像是上帝眼 中很重要的功課。 經文: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16:1-16:3 註釋: (六)以實瑪利的誕生 16:1-16 1.撒萊建議亞伯蘭取夏甲為妾,以便生下後裔,亞伯蘭聽從之。 16:1-3 ◎這樣的作法符合當時的風俗,也不違反 15:4 中的應許(的確是 亞伯蘭本身所生的),不過我們應該都很清楚這是一種「信仰讓 步」。 創 25:1-6 記載亞伯蘭有其他的妾與庶子,此時也可能 已經娶了妾。 ●「夏甲」:字義是「飛行」、「飄盪」的意思,後來也有了「逃 走」的意思。 ●「使我不能生育」:原文是「關閉生育」。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撒萊認為她不能生育不是她的問題, 而是上帝的問題。這樣說不算錯誤, 因為至少是上帝沒有動作,允許其 繼續不孕。不過其動機令人懷疑,好 像上帝應該承擔一切責任。 ●「我的使女」:撒萊並沒有提及這個使女的名字,重點反倒是「 我的」使女。在當時,奴隸是沒有人格權的。但 16:8 中上帝卻直呼夏甲的名字,尊重其為「人 」而非僅是「工具」。 ●「同房」:原文只是「進入」、「進來」,與 4:1 的「認識」 不同,也表明了撒萊借腹生子的意圖。 ●「因她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漢摩拉比法典中提及類似 的作法,由妻子的婢女給丈夫做妾,替丈夫留 下後嗣,這後嗣是歸於妻子名下而非妾名下, 但未來這後嗣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是否被正 式領養。而這妾如果因為生了兒子而要求和主 母有平等的待遇,主母可以要求把這妾的地位 降為一般的婢女。 ◎我們要責備或小看亞伯蘭和撒萊時,其實可以想一下「十年」是 多長的一段時間?我們曾經為了信仰堅持過十年嗎?人其實很軟 弱,不是嗎? 經文: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16:4-16:6 註釋: 2.夏甲懷孕後小看撒萊,亞伯蘭准許撒萊隨意待夏甲,導致夏甲逃離 亞伯蘭。 16:4-6 ●「小看」:原文是「在她眼中就變得很輕」,一樣是「小看」的 意思,但是更為傳神。 ●「主母」:「女主人」。 ●「我因你受屈」:原文是「我(所受)的委屈在你身上」,意義不 是很清楚,但可知是撒萊認為自己受委屈,而 且他的委屈跟亞伯蘭有關,所以要亞伯蘭幫她 申冤。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撒萊的意思是希望上帝因為她所 受的傷害處罰亞伯蘭。 ●「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意思就是亞伯蘭同意夏甲 的身份回復到奴隸。參照 漢摩拉比法典,亦即夏甲 被當成是要求與主母有平 等的地位,因此被降為婢 女的身份。 ●「苦待」:「虐待」。 ◎可以想見撒萊應該是用相當的手段來「虐待」夏甲,而亞伯蘭也 袖手旁觀。或許我們很難想像信心偉人為何會有這樣的舉動,撒 萊為何會這樣殘酷,但這就是人性,聖經忠實的紀錄了。我們能 體會自己也可能是這樣殘酷的嗎? 經文: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16:7-16:16 註釋: 3.耶和華的使者要夏甲回去撒萊處,並應許她生下以實瑪利,將會有 極多的後裔。 16:7-16 ●「耶和華的使者」:在舊約中,主的使者常常以人形出現,但後 來都被理解為「耶和華」本身。 創 16:13 18:2,22 士 6:11-22 新約當中的天使「Angel」英文一字則是由 希臘文「Angelos」(報信的使者)演變而 來。舊約當中最常提到的兩卷書分別是創世 記和士師記。 ●「書珥」: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看來夏甲是希望逃回埃及。 此處離希伯崙已經約150公里了。到埃及還有另外150 公里的路程。 ●「遇見」:「找到」、「尋見」。 ◎「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照說使者應該知道夏甲的行蹤, 這樣問應該是要讓夏甲抒發內心的感受,也讓她面對自己的問題 。夏甲沒有回答「要往那裡去」的問題,可能是怕被亞伯蘭或撒 萊派人抓回去。 ◎我們深深地被上帝認識,即使其他人連我們的名字都不在乎。上 帝關心我們的需要,我們是否也向夏甲一樣誠實地在神面前表達 自己的困難呢? ●「服在她手下」:「受苦、壓制,在其手下」。亦即要夏甲去回 去受苦。 ◎雖然受一樣的苦,但是夏甲因為有 16:10-12 的希望,就能夠忍 受,甚至還讚美上帝 16:13 。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 ●「苦情」:「不幸」、「貧困」、「悲慘」。 ●「為人必像野驢」:是說他「愛好自由」、「強烈的獨立性格」 、「頑梗的驕傲」與「無法馴服的力量」。 夏甲雖然是人的使女,但以實瑪利卻是自由 而不受拘束的。 ●「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原文是「住在眾弟兄的對面」。 ●「看顧」:原文是「看見」,當神看到的時候表示祂是關心而在 乎的,例如 出 3:7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 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 ●「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原文是「他看見了我之後, 我還能在這裡看見他嗎」, 其中那個「之後」,有學者 建議這個字在此當作名詞「 背面」 出 33:23 ,這樣的 話就可以翻譯成「在這裡我 也看見那看顧我者的背面嗎 」。 ●「庇耳拉海萊」: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 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 ●「加低斯」:位於別是巴南部80公里。 ●「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這個舉動就表明亞伯蘭認可以 實瑪利是他的兒子, 17:18 也顯示亞伯蘭把以實瑪利當成 是繼承人。 ◎由 創 16:15 可以知道夏甲應該是把 16:7-12 的經歷告訴亞伯 蘭了,所以亞伯蘭也認可了夏甲的說法,將小孩取名為「以實 瑪利」。當然,亞伯蘭應該也知道自己是犯了錯。大概也是因為 如此,所以 16:15-16 提及夏甲時,沒有加上「使女」一類的稱 號。 經文: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17:1-17:2 註釋: (七)割禮之約 17:1-27 1.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顯現,要求亞伯蘭做完全人,神要 與他立約。 17:1-2 ●「全能的神」:「全能者」、「最強大的」,此字的重點在於「 能力」而非「無所不能」。 ●「作完全人」:「行走成為完美的」、「來來去去成為完整的」 。 ●「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原文是「使你極其繁多」,當然也一 定是指「後裔繁多」。 經文: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14,23,24,25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17:3-17:14 註釋: 2.上帝將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並應許他作為多國的父,後裔繁多 ,上帝要求亞伯拉罕的後裔都要受割禮作為與上帝立約的證據。 17:3-14 ●「亞伯蘭」:字義是「被高舉之父」。 ●「多國的父」: 創 12:2 僅僅提到「成為大國」。 ●「亞伯拉罕」:字義是「一大群人的父親」、「多國之父」的意 思。 ●「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新約的信徒不說,舊約也有 「以實瑪利」(阿拉伯人) 、「米甸人」、「以東」和 「以色列人」是亞伯蘭的後 裔。 ●「永遠」的約:「長期」、「古代」、「不朽的」、「經常的」 ,跟中文的「永遠」有點差異,主要是強調「時 間的長久」。 ●「遵守」:「持守」、「看守」。 ◎上帝改的名字與亞伯蘭和撒萊原意差異不大,只是增加了一些素 質或改變了一個形式而已。這似乎也顯示出神改變我們的生命時 ,我們還是我們,只是被改變、提昇了。 ●「割禮」:割禮在西元前3000年就已經在敘利亞相當盛行,後來 埃及、阿拉伯、腓尼基等地也都盛行過,不過非利士 人、亞述人是不行割禮的。此處是舊約聖經第一次提 及割禮。以色列之外的民族行割禮的理由不明,有可 能是一種「成人禮」而非是宗教禮儀。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你們包皮的肉要割除」。 ●「證據」:「記號」、「標誌」。 ◎割禮不是約本身,而是約的「證據」。這個約的內容在 17:7 重 點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其實,整個約對人的要求也就是 「把上帝當上帝」,跟新約的「信心」非常接近。 ●「第八日」:可能跟 利 12:1-2 中提及生男孩的婦女要不潔淨 七日有關,所以要第八日才行割禮。 ●「剪除」:原文與「立約」、「割開」、「剖開」這個字相關。 因為這是違約的處罰,所以用「剪除」。 ●「背了」我的約:「失效」、「破壞」、「違背」。 ◎此處為上帝第四次顯現,上帝每次的顯現,所應許及賜福的內容 一次比一次確立、細節更清楚。 創 12:1-3 (75歲)--離開本地本家--成為大國賜福與你別人因 你得福。 創 13:14-18 (75-85歲)--起來走遍這地--賜給他所觀看到的 地使其後裔如塵沙。 創 15:1-21 (75-85歲)--相信(異象)--應許保護他賜他後裔如 眾星賜迦南地。 創 17:1-21 (99歲)--改名、割禮為記--多國之父、得迦南、後 代亦與神立約受保護。 經文: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17:15-17:22 註釋: 3.上帝將撒萊改名為撒拉,並且應許她要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本不 相信,不過上帝再次保證明年此時撒拉就將生子,並且將撒拉的兒 子取名為以撒。 17:15-22 ●「撒拉」:意義跟「撒萊」是一樣的,都是「公主」,只是「撒 拉」是比較新的寫法。 ●「喜笑」:「笑」,不過亞伯拉罕笑的動機不詳,也許是不信, 也許是高興,也可能是幾種情緒的混合。不過由上下 文中可以看出亞伯拉罕的「笑」一定有「難以置信」 的成份。 ●「不然」:「相反地」,表示堅定的反對立場。 ●「以撒」:字義是「他笑」。 ◎亞伯拉罕已經跟以實瑪利生活了13年,他大概已經認定他的後裔 就是以實瑪利了,所以突然說年老的撒拉要生小孩,亞伯拉罕當 然難以置信而笑出來,並且提議就把以實瑪利當後裔。沒想到上 帝的計畫跟人不同,以撒才是所應許的後裔。 ◎許多學者注意到這段對撒拉的祝福是有點突兀的,因為撒拉的表 現並沒有特別突出,而當時的習俗對女性一向是忽視的。因此在 此處出現對撒拉的祝福有點出人意表,也難怪亞伯拉罕認為以實 瑪利才是答案(也就是應許的後裔是由亞伯拉罕與夏甲而出,與 撒拉無關)。 經文: 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17:23-17:27 註釋: 4.亞伯拉罕遵命行割禮 17:23-27 ●「十三歲」:古時的阿拉伯人十三歲接受割禮,近代的阿拉伯人 通常在五到十五歲間行割禮。 ◎有人說這是「舊約會眾的生日」,藉著割禮的執行,「屬上帝的 子民」被建立起來了。 經文: 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作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18:1-18:8 註釋: (八)亞伯拉罕接待客人與所多瑪的毀滅 18:1-19:38 1.亞伯拉罕接待要毀滅所多瑪的上帝與天使 18:1-15 (1)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的帳棚門口看見三個人,立刻跑去請求他們 接受款待,並且急忙預備上好的食物款待客人。 18:1-8 ●「那時正熱」:這個時間差不多是當地人午休的時間。亞伯拉 罕應該剛剛結束上午的忙碌工作。 ◎亞伯拉罕可能正在打瞌睡(這時也正是午休時間),所以一抬 頭看到的是「三個人在對面站著」,而不是他們出現的過程。 其實正常人不會在這種炎熱的天氣中趕路,亞伯拉罕倒不理會 這些,直接就熱情款待客人。 ●「俯伏在地」:這是當時向貴客問安的舉動 創 23:7,12 33:3 撒上 24:8 王上 2:19 王下 2:15 。 ●「我主」:應該只是禮貌性的稱呼,跟今日的「先生」意義相 同。 ●「拿點水....拿一點餅」:原文真的是表達「零碎」、「一點 點」的意思,不過這應該是謙詞, 後來亞伯拉罕拿出一大堆食物來。 ●「洗洗腳」:這是當時尊敬客人的舉動,當地水少,拿水洗腳 會使客人潔淨涼快。 ●「加添心力」:原文是「支持心思」、「維持心智」,意思接 近是「使體力恢復」。 ●「然後往前去」:意思是亞伯拉罕並不打算強留客人,影響其 行程。 ●「理當如此」:亞伯拉罕是表示他這樣的行為是合乎當時風俗 的。 ●三「細亞」:一細亞大約七到十五公升。 ●「細麵」:「上好的麵粉」。後來用在素祭與陳設餅中 利 2:1 24:5 。 ●「牛犢」:「小牛」,肉比較嫩。 ●「奶油」:「凝結的奶」,可能是一種類似「優酪乳」的飲料 。 ●「站在旁邊」:表示亞伯拉罕是以「伺候」的角色來服事客人 。 ◎我們可能會以為亞伯拉罕已經知道來訪的三人是上帝與天使, 不過 來 13:2 中顯示這應該是亞伯拉罕接待訪客的一般作風 。 ◎曾有學者爭議是此處的天使與「耶和華的使者」到底能不能吃 食物。因為這些天使應該不需要地上的營養,不過連復活的耶 穌都可以吃魚 路 24:43 ,天使吃人間的食物應該也不是什麼 匪夷所思的事情。 ◎根據曾經居住過中東的成員提出的資訊:當地人處理牲畜的速 度很快,殺一頭羊不用一個鐘頭。當地因為很熱,所以都有午 休的習慣。當地人的確非常好客。 經文: 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裡?他說:在帳棚裡。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麼?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18:9-18:15 註釋: (2)客人詢問亞伯拉罕撒拉的行蹤,並預言明年撒拉會生一個兒子。 撒拉聽見內心暗笑,而上帝保證此事必成。 18:9-15 ●「明年這時候」:原文是「生命足月的時候」、「春回的時候 」。不過亞喀得文的「生命」可以解釋為「 明年」,所以許多譯本都譯為「明年這時候 」。 ●「回到」你這裡:應該是表明讓撒拉生子,是上帝的工作。 21:1 提到上帝眷顧撒拉,「眷顧」的原文 是「訪問」、「參與」,上帝訪問,就會帶 來福氣或審判,此處當然是賜福的意思。此 處也暗示屆時上帝會「眷顧」亞伯拉罕與撒 拉。 ●「月經」:原文是「女人的道路」、「女性的生活方式」。 ●「衰敗」:「穿破」、「變舊」。意思就是撒拉認為自己已經 到了無法生育的狀況。 ●「喜事」:「(性的)歡悅」、「魚水之歡」。 ●「難成的事」:「難以達成的事」、「奇妙的事」。 ◎照說 創 17:16,21 上帝已經跟亞伯拉罕說了生以撒的應許,為 何撒拉還是出現難以置信的樣子?當然有可能是亞伯拉罕沒說 ,但更有可能是撒拉本來就覺得難以置信,即使天使說出,她 還是覺得不可信,以致被上帝責備。因為亞伯拉罕全家都行割 禮,亞伯拉罕不太可能不告訴全家割禮背後的應許。 ◎ 羅 4:17 提及「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 為有的神」,此處的經文顯示出一對沒有月經,沒有性能力的 夫妻可以生小孩。即使是撒拉(應該也不會特別缺乏信心)可 能聽過上帝的應許,還是不信、想笑,其實亞伯拉罕這時候信 的,上帝做的,的確就是「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蹟。 經文: 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18:16-18:33 註釋: 2.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透露懲罰所多瑪的計畫,亞伯拉罕與上帝討價還 價,議定所多瑪城內如果有十個義人,就不滅城。 18:16-33 ●「起行」:「起來」。應該是指三個人站起來由希伯崙眺望所多 瑪。 ●「觀看」:瞭望、俯視。耶和華這個動作似乎預告了所多瑪的命 運。因為同樣的,當亞伯拉罕再次「觀看」這地( 19:27-28 ,和此處使用同一個字),而且是在「他 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時,所多瑪蛾摩拉已遭 毀滅。 ●耶和華「說」:「說」、「回答」,「心裡說」、「想」。 ●「耶和華說」:配合下文 16:22 「二人轉身」,可以看出造訪亞 伯拉罕的三人身分不同。留下來的一人是上帝的 本身或其代表,而其他兩人則是天使。 ●「眷顧」:「認識」、「熟識」、「體認」。參考下文的「為要 叫他....」,此處應該是「有彼此相處的經驗」,亞 伯拉罕被稱為是上帝的朋友 代下 20:7 賽 41:8 雅 2:23 。 ◎「強大的國」、「萬國」:本節的應許是重複敘述本卷 12:2-3 ,原本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但用詞 稍有不同。第十二章的說法是:成為 「大國」、「萬族」因你得福,而本 節以「強大的國」(『強大』原文是 『又大又強』)、「萬國」取代,有 強調的味道。 ●「遵守我的道」:原文是「遵守耶威的道路」。亦即上帝把「毀 滅所多瑪」當成是「他的做事方式」之一。 ●「秉公行義」:「做公義與公平公理」。 ◎ 18:17-19 意義是上帝要亞伯拉罕可以教導後代公平正義,所以 必須把他要執行的審判計畫讓亞伯拉罕知道。 ◎從 18:19 我們可以看到恩典與律法配合的方式,神先以恩典開 頭(我已經認識他),然後導向律法的訓練(吩咐....遵守我的道 ....秉行公義),最後透過這樣的管道,恩典才達到目標(使我所 應許....的話都成就了)。這段經文也提供了父母對孩子教育的 一些啟發。 ◎ 18:17 令人感動,神願意與亞伯拉罕分享他的計畫。 ●「聲」聞於:「叫喊」、「悲痛的哭喊」。此處應該是指被壓迫 者的悲鳴的聲音。 ●「聲聞於我」:「叫喊的聲音很多」。 ●要「下去」:與 創 11:5,7 的「降臨」、「下去」同字。似乎 表明上帝審判的慣常作法,表達神並不是不知情而 需要「下去」查看,而是神「下去」時將帶來審判 。 ●「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這樣的說法顯示上帝雖然全知,但 他進行毀滅性的審判時,還是貼近 受審者仔細查看,讓被毀滅的人無 話可說。 ●馬索拉學者將這段經文列為文士抄寫錯誤,角色應該對調,變成 「耶和華仍舊站在亞伯拉罕面前」。不過,無論是神等待亞伯拉 罕抑或相反,這都表現出神是願意親近這樣一位僕人的。 ●「無論善惡」:字義是「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 ●「剿滅」:「毀壞」、「奪走」。 ●與惡人同「殺」:「殺死」、「治死」、「處死」。 ●「饒恕」:「舉起」、「赦免」。 ●「灰塵」:「塵埃與爐灰」,比喻「渺小沒有價值的」。 ◎「求主不要動怒」:這話顯示亞伯拉罕也覺得自己有點僭越了。 ◎ 創 18:33 似乎顯示上帝主動停止這場對話。其實我們知道亞伯 拉罕的代求並沒有改變所多瑪的命運,但相信亞伯拉罕對上帝的 認識在這場代求中有了改變。因為上帝不但准許為了十個義人不 滅城,甚至還把城中少數的義人拯救出來,這顯出上帝的慈愛與 公義是超過亞伯拉罕與我們所能想像的。 ◎對於亞伯拉罕來說, 18:23-33 這段禱告可能並非以所多瑪、蛾 摩拉的命運為中心,而是主要在詢問神的性格,這從 18:23-25 可以看到端倪。亞伯拉罕感覺與他面對面交談的這位神好像與之 前不同了,於是他希望透過這樣的禱告探求神的本性,結果亞伯 拉罕恢復了信心,知道這位神仍是他以前熟識的那位,也達成了 神邀請他參與這次討論會的目地。我們常常會不明白神的作為, 然而當我們透過祂的話語,就會有對祂新的發現,並了解到自己 對祂的認識是何其的少。 ◎我們是否想過無私的為社會國家代求?還是僅僅是為了自己的需 要禱告? 經文: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那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9:1-19:11 註釋: 3.羅得接待天使,所多瑪人顯出其惡行。 19:1-11 ●「晚上到了所多瑪」:這段路是大約七十公里的山路,通常要走 兩天,這兩天使卻半天就到達。 ●「城門口」:通常是群眾聚集的地方,也有法庭的功能。羅得「 坐在城門口」顯示他具有地方耆老的地位。 ●「清早起來」:「早起」,羅得暗示他們要在所多瑪人起床前離 開所多瑪。 ●「街上」過夜:「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天使拒絕羅 得,這不太合乎當時的禮儀,不過這個拒絕可能 暗示羅得接待天使會遭遇麻煩。 ●「切切的」:「大力推行」、「擁擠」。 ◎ 19:2-3 顯出羅得接待天使的方式與亞伯拉罕相似,不過「無酵 餅」能夠很快的做好,可能羅得知道情勢危險,所以緊急地預備 晚餐。 ◎「還沒有躺下」:顯示出所多瑪人迫不及待要行惡。 ●「各處的人,連老帶少」:「從少年到老年人,從每個角落來的 所有的百姓,全都」,顯出犯罪的是 「全城的百姓」。其中「少年」和「 老年人」都是「陽性」,表示這些都 是「男性」。 ●「任我們所為」:「我們好親近他們」、「我們好認識他們」。 意思就是「要跟他們發生性行為」。 創 4:1 由上下文可以確定這就是要求進行「同性性行 為」。 ◎「把門關上」:顯出羅得是真心要出面保護天使的,因為把門關 上也讓自己斷了逃跑的後路。 ●「還是處女」:原文是「還不認識男人」,「還沒與男人發生過 性關係」。 ◎說起來所多瑪曾經因為羅得的緣故,得到亞伯拉罕的幫助 創 14:11-16 ,但他們現在卻忘恩負義,不但恥笑羅得,還打 算加害於他。 ●「昏迷」:「突然失明」, 王下 6:18 也出現同樣的字。 ◎ 19:8 說明羅得提議以女兒代替兩個訪客的原因:「當時的待客 之道」。但是羅得的提議也等於是「以罪換罪」,頂多是「以小 罪換大罪」,實在不足以學習,但在那個險惡的情況下,恐怕也 很難責備羅得的舉動。 ◎ 19:11 顯出這兩個訪客是天使,羅得應該清楚他全身而退是一 個神蹟。 經文: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麼?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作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作甚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就是小的意思】。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19:12-19:26 註釋: 4.天使要羅得離城,最後強拉羅得和羅得的女兒、妻子出所多瑪城, 等到羅得到達瑣珥,上帝就毀滅所多瑪城,羅得的妻子回頭看, 變成了一根鹽柱。 19:12-26 ◎坐在城門口(受尊重)的羅得居然連自己的女婿都改變不了, 如果不是所多瑪的百姓真的是冥頑不靈,那大概羅得的影響力 真的是很小,他的生命不足以說服任何人跟隨他。 ●「女婿」是兒女:有一些抄本和撒瑪利亞五經都沒有這個詞。 且這詞擺在「兒女」之前,有點怪異,不過 有可能因為羅得必須離家去找女婿,所以天 使先提「女婿」。 ●「娶了」:可能是「已經與女兒訂婚,但還沒真正結婚」的男 性。所以 19:8 說這兩個女兒還是「處女」。 ●「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在他女婿們的眼中,他像 是一個愛說笑的人」。 ●「天明了」:指「破曉了」、「黎明到了」。 ●「羅得遲延不走」:原文是「他拖延」,原因不明,可能是想 要搶救人,或者他捨不得所多瑪的生活。 當然,後者應該是比較可能的答案。 ◎ 19:16 提及羅得拖延還能被救的背後原因,根本就是因為「上 帝憐憫」。 ◎羅得在 19:16 的最後掙扎正突顯出邪惡世代的強大控制力,在 路 17:32 耶穌也提到「要回想羅得的妻子」,這提醒讓我們 曉得自己也有可能會像羅得一樣,遲疑不前、藉故推託,在被 拖到安全之地時,還以甜言蜜語換得對方最後的讓步。相對的 ,神的恆久憐憫在此彰顯,祂甚至將誤入歧途卻仍執迷不悟者 護送至安全之地。我們真的需要常常思想神對我們真正的心意 ,避免讓神的憐憫成為我們不斷犯罪之後的贖罪券。 ●「山上」去:指後來屬於摩押,死海南部的山地。 ◎「我不能逃到山上去」:上帝的意思應該是要摧毀整個平原, 羅得當然能逃到山上去,不過此時他 已經有點錯亂所以胡亂懇求。他似乎 不相信上帝掌握全局,怕自己逃不到 山上。而且他懇求上帝不毀滅瑣珥的 理由是「小」,而非「公義」一類的 正當理由。 ●「瑣珥」:「不重要」的意思。位於死海南端的山谷中。 創 14:2 說此地叫做「比拉」。這個城因為羅得 的代求(即使是因為自私的理由)而逃過一劫。 ●「日頭已經出來了」:「太陽已經出來在地面上」。當地由破 曉到日出大約半個小時。 ●「硫磺與火從天上....降與」:當地盛產瀝青、原油和天然氣, 只要發生閃電或人為縱火一類 的事件就可能造成聖經中記載 的狀況。 ● 創 19:25 形容毀滅的程度是「所有的生命都被摧毀」。 ◎「鹽柱」: 路 17:31-32 中耶穌用羅得的妻子來警告信徒不可 貪愛世界。 經文: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19:27-19:29 註釋: 5.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就看到所多瑪和蛾摩拉毀滅的景象,但羅得 因為上帝記念亞伯拉罕而被救出來。 19:27-29 ●「清早起來」:「早起」,暗示亞伯拉罕前一天沒有睡得很好 。 ●「不料」:原文是「看阿」。 ●「煙氣上騰」:「濃煙上騰」、「煙霧上騰」。 ●「燒窯」:燒製陶器或石灰。 ◎亞伯拉罕清楚的知道所多瑪和蛾摩拉義人數目不到十人,所以 遭到毀滅。但是羅得是否被拯救呢?亞伯拉罕這時應該不知道 。 經文: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19:30-19:38 註釋: 6.後記:羅得遷移往山上去,住在山洞中。與兩個女兒亂倫生出摩 押與亞捫人的始祖。 19:30-38 ◎ 創 19:19-20 說明羅得拒絕逃到山上,希望住在城市,但這時 他又怕住在瑣珥逃到山上。為什麼理由,聖經並沒有說明,不 過看得出羅得對上帝信心不足,缺乏安全感,以致決定出爾反 爾,終究導致亂倫的事件。 ●本段中給兒子取名的是羅得的女兒,而不是羅得,且羅得的女兒 計畫這件事情的動機是要留「自己的後代」 19:32 。 ●「摩押」:崇拜生殖神, 民 20:5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還被引誘 從事一樣的崇拜。字義是「他父親的」、「從父親而 來」。 ●「便亞米」:字義是「我子民的兒子」。 ●「亞捫」:這個民族以殘忍聞名, 摩 1:13 利 18:21 崇拜摩 洛神,將嬰兒獻為祭物。 ◎聖經沒有記載羅得酒醒知道事情真相後反應如何,不過「懼怕、 猶豫」似乎毀了羅得的人生。我們是否具備道德勇氣,勇於堅持 那些該堅持的? ◎摩押人與便亞米的後裔亞捫人在之後以色列歷史的出現,都帶來 不好的事。摩押人引誘以色列人陷入肉體的犯罪中( 民 25:1-9 巴力毘珥事件)、 亞捫人則帶來了異教( 利 18:21 ,摩洛),而 這就是從羅得開始,不斷只憑一己之力作決定,並執迷不回頭的 結果。 ◎羅得在山裡可以喝酒喝太多,卻沒有辦法為女兒處理婚事,不管 那些酒是由哪裡來的,羅得如果不是習於喝酒,也不可能還連續 兩天喝到什麼都不知道。而兩個女兒也大可以跟父親提及婚事, 到瑣珥去找適當的男性,她們卻決定要犧牲父親的權益,這似乎 都顯示他們受到所多瑪罪惡習慣的影響。 經文: 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作這事是心正手潔的。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20:1-20:7 註釋: (九)亞比米勒想要娶撒拉,被上帝禁止。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歸還撒 拉,上帝就醫治亞比米勒一家的生育能力。 20:1-18 ○ 創 12:10-20 記載亞伯拉罕在埃及有類似的遭遇。不過 20:2 的 記載假設讀者清楚埃及的記載,所以直接說「稱他的妻為妹子」, 不然 20:2 的意義就非常隱晦了,因此這應該是兩段不同的記載 ,而非是一段事件的兩個版本。 1.亞伯拉罕遷移到了基拉耳,又稱呼妻子為「妹妹」,導致基拉耳王 亞比米勒取走撒拉。上帝在夜間夢中責備亞比米勒。 20:1-7 ●「那裡」:指「幔利橡樹」附近。 ●「書珥」: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 ●「基拉耳」:位於迦南和埃及的邊界,是個商業中心。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 非個人的名字。 ◎亞比米勒娶撒拉應該是為了和亞伯拉罕「結盟」,是一場「政治 婚姻」。跟擁有眾多財產的亞伯拉罕聯姻,應該是上算的事。所 以這一段資料中,不像 創 12:10-20 記載撒拉的美貌。 ●「你是個死人哪」:原文是「你會....而死」、「你在....上面 死亡」,亦即亞比米勒會因娶有夫之婦而死 。 ●「心正手潔」:「內心純全、手(行為)無罪」。 ●「他是先知」:這是摩西五經中,第一次有人被稱為「先知」。 ◎很難想像如果上帝不出手,事情會怎樣。因為亞伯拉罕已經清楚 知道應許的後裔是來自撒拉,他居然為自己的安危把應許之母賣 掉,這樣撒拉就算當時懷孕,生的小孩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如果這樣整個「亞伯拉罕之約」 17:1-22 就毀壞了。萬國的福份 就在亞伯拉罕的懦弱中消失。即使到了最後,人的軟弱還是最致 命的弱點。 ◎ 20:6 顯示上帝不但照顧亞伯拉罕,也照顧這個敬畏他的君王, 攔阻他無意犯罪。而且亞比米勒似乎跟上帝的關係不錯,一副很 熟的樣子。 經文: 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原文作眼】的,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他們便能生育。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20:8-20:18 註釋: 2.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辯解,亞比米勒給予財物, 容許居住,亞伯拉罕為之禱告,解除咒詛。 20:8-18 ●「清早起來」:「早起」,由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特別早 起,因為他需要招聚臣僕。 ● 20:11 看起來似乎是亞伯拉罕還覺得撒拉很漂亮,不過由 20:12-13 看起來這只是亞伯拉罕的一種習慣,而 20:11 只是 亞伯拉罕的一種說詞。 ◎ 20:9-10 中亞比米勒表示自己不知道亞伯拉罕為什麼要這樣害 他 ,並且期望找到亞伯拉罕的動機。並且亞比米勒不單單關心 他自己,也關心他的國家。 ◎亞比米勒勇於把自己的錯誤告訴自己的臣僕,而且臣僕們都懼怕 上帝的審判,這跟 20:11 中亞伯拉罕的預估完全相反。有時候 不信上帝的人,其實比基督徒更尊重造物者,而有更高的道德表 現。 ◎ 20:17-18 描述一件諷刺的事,亞伯拉罕自己不能生育,卻要為 亞比米勒一家禱告能生育。我們能否勇於跨越自己的軟弱,連結 於上帝的能力呢? ◎「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若我們回想本卷前幾章 的記載,「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 16:2 ,撒 拉說「使我不能生育」和本章耶和華「限制、關閉」了眾女的子 宮使用了同樣一個動詞。對照之下我們發現了一個十分尖銳的對 比,那就是亞伯拉罕能禱告神而醫治別人的不孕,對自己的太太 的不孕卻是毫無辦法。這暗示了下一段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完全 是神祂自己的計畫,祂要用祂的方式來完成應許。 ●「一千銀子」: 申 22:29 提及五十舍客勒銀子是玷污處女的賠 償金與結婚禮金。當時舊巴比倫的工人月薪是半 個銀子,所以一千銀子是一百六十六年的工資。 「銀子」,也可以解釋成「舍客勒」。 ●「不能生育」:「關閉所有的子宮」。 ◎「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配合前文來看,「亞比米勒卻還沒 有親近撒拉」 20:4 「我也攔阻了你 ,免得你得罪我」 20:6 ,可以看出 是神使亞比米勒得病,免得他親近撒 拉而得罪神。此事出於神的恩典,而 不僅僅是亞比米勒的正直和無辜。 經文: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21:1-21:7 註釋: (十)撒拉生以撒,以實瑪利被趕出家門。 21:1-21 1.耶和華眷顧撒拉,在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時生了以撒。 21:1-7 ●「眷顧」:「訪問」、「探訪」、「注意」、「觀察」。 ●「照他所說的」: 17:16 所說的。 ●給撒拉「成就」:「做」、「處理」。 ●「以撒」:字義是「他笑」。 ●「第八日....行了割禮」:依照 17:12 中上帝的命令。 ◎這個應許應驗,離亞伯拉罕出哈蘭已經過了二十五年。有時候我 們周遭的人似乎都急著要求神蹟,好像上帝不立刻給神蹟就是不 對,要不然就是沒聽禱告。我們能想像時間對亞伯拉罕的生命與 信仰有怎樣的影響嗎?上帝不誤事,即使過了二十五年還是「正 是時候」。 經文: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起來!把童子抱在懷【原文作手】中,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21:8-21:21 註釋: 2.以撒斷奶時,撒拉要求趕出夏甲和以實瑪利,上帝拯救他們。 21:8-21 ●「斷了奶」:當時大約是三歲斷奶。當時嬰兒的死亡率很高,能 夠活到三歲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此會舉辦筵席 慶祝。 ●「戲笑」:「嘲笑」、「開玩笑」、「戲弄」。看撒拉的反應, 這個詞比較可能是有「負面的意義」。因為如果這僅 僅是「一起玩」,撒拉這樣的反應不太合理,再者十 七歲的少年大概無法跟三歲的小孩「一起玩」。如果 解釋成以實瑪利自己「戲笑」,也是怪怪的。沒事自 己在弟弟的斷奶宴會上笑什麼呢?所以「嘲笑」、「 戲弄」以撒是比較可能的解釋。新約中 加 4:29 也 暗示以實瑪利是「戲弄」或「嘲笑」以撒。 ●「使女」:原文是「女奴」,比 16:1 的「使女」低一個等級。 ●「使女的兒子」:其實以實瑪利的身份透過亞伯拉罕的命名,已 經是「主人的兒子」 16:15 ,但是撒拉很有 技巧的把以實瑪利的身份定位為「女奴的兒子 」。 ●「趕出去」:這和當時的習慣不符,努西泥板和漢摩拉比法典都 都記載當女主人生了兒子,也不能把婢女的兒子趕 走。不過更早的Lipit-Ishtar法典規定主人可以用 「自由」交換婢女和婢女兒子的財產權,這大概就 是撒拉希望引用的習俗。不過在曠野地帶讓人「自 由」,恐怕是會讓人喪命,而非真心給人「自由」 。 ●「很憂愁」:原文是「使他很為難」。其中特別用了「極其、非 常」一詞,形容亞伯拉罕非常為難。 ◎ 16:15 中亞伯拉罕幫以實瑪利命名,就說明了他接納以實瑪利 為自己的兒子,也就是以實瑪利可以繼承產業(即使不是以長子 的名分),但此時撒拉卻要求亞伯拉罕違背承諾,而且這是撒拉 第二次企圖逼迫夏甲一家了。 ◎雖然撒拉是因為忌妒逼迫夏甲,但是上帝卻為這樣的請求背書, 並保證保護以實瑪利,讓亞伯拉罕由憂愁中脫離。當然,上帝不 是贊同撒拉的心態,但他的計畫與撒拉的要求吻合。我們會不會 因為上帝的神蹟、憐憫與我們的希望吻合,就不再注意到我們自 己信仰的幼稚、自私? ●「童子」:此字指的年紀範圍可以由「嬰兒到成年人」,不過創 世記中此字都是指具有行為能力的少年人 14:24 18:7 19:4 22:3 37:2 。 ●「清早起來」:「早起」,可能是早上離開比較不熱,也可能亞 伯拉罕晚上睡不著。創世記中亞伯拉罕早起,都 是要面對一些他不容易面對的事情。 19:27 22:3 ●「一皮袋」水:用羊皮做的水袋,大概可以裝15公升水。 ●「把孩子交給她」:原文有可能是「水袋連同孩子放在她的肩膀 上」,也有可能是「水袋放在她的肩膀,孩 子交給她」,不過鑑於水袋已經很重,小孩 子也已經十幾歲,應該後者比較可能。且 21:18 天使也只命令夏甲「用手扶住(牽 緊)」小孩,所以此處的意思應該是把教養 、保護孩子的責任交給夏甲。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 ●「撇」:「丟棄」。 ●「小樹」:「矮樹叢」、「灌木」。 ●「一箭之遠」:大約100公尺。 ●「放聲大哭」:原文是陰性動詞,顯示這是夏甲的哭泣。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至於 以實瑪利發出什麼聲音(是禱告還 是哭泣),我們就無法得知了。 ●「把童子抱在懷中」:原文是「把童子抱起,用妳的手托住(扶 住、抓牢、牽緊)他」。 ●「使....眼睛明亮」:原文是「開了眼睛」。 ●「神保佑童子」:「上帝與這孩子同在」。 ◎有時我們也會因為憂傷、失望而忽略了周遭可能的解決方案。事 實上,水井就在旁邊,而夏甲沒看見。上帝只是「開了她的眼睛 」就解決了危機。我們遭遇困難時,是否還能保持鎮定清醒呢? 經文: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21:22-21:34 註釋: (十一)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 21:22-34 ●「軍長」:原文是「軍隊領袖」。 ●「同他軍長」:暗示亞伯拉罕的家族應該是個不可忽視的力量。 ●「非各」:字義是「強壯的」。也可能是個官銜或家族名稱,因在 六十年後,在類似場合又再次提起此名 創 26:26 。若 真是安那托利亞人(位於小亞細亞)地方的名稱,則和 非利士人起源地的看法符合,因為非利士人很可能是從 愛琴海域或小亞細亞經過克里特島遷移迦南地的 摩 9:7 耶 47:4 ,『迦斐託』是克里特島的古名。 非利士人在西元前12世紀才大批遷移至迦南西南,本章 的時空背景至少是西元前20世紀,兩者相差甚遠。可能 這時已經有少數非利士人已經移居此地,以較溫和的方 式生活。 ●「神的保佑」:原文是「神與你同在」。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神與人同在使人能夠成功(例如: 創 26:3 28:15 出 3:12 撒下 7:3 )。這裡亞比米勒除了描述現狀, 也是誠心地祝福亞伯拉罕。 ●「欺負」:「耍詭計」、「詐欺」。此處跟 20:1-14 有關,亞伯拉 罕曾經用詭詐對待過亞比米勒。 ◎「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 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令人驚訝的,亞比米勒似乎把亞 伯拉罕家族的繼續擴充當作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他不只為自己,還為 子孫和在地的居民懇求。在這裡也可以看出以撒出生的重要性,因為 他是神應許最具體的實現,是亞伯拉罕血脈的延伸,若不是以撒的出 生,亞比米勒也不會在此懇求。 ●「厚待」:「良善」、「慈愛」、「忠誠」、「信實」。 ●「我情願起誓」:原文是「我發誓」。 ●「霸佔」:「搶奪」、「搶掠」。 ◎「水井」:這是事件的重點所在-水源的使用權。 ◎「....我不知道....今日我才聽見了」:亞比米勒好像常常在狀況外 ,在 20:1-7 他不知道他娶了別人的老婆,在這裡他不知道他的手 下對別人是如此霸道。但可貴的是他都能及時彌補錯誤,沒有造成 與亞伯拉罕的對立。我們在不小心得罪別人後,是否也能及時挽回 傷害呢? ●「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原文型態是單數,指「一隻牛和一隻羊 」。 ●「七」隻母羊羔:與「誓」的原文相同,有「一語雙關」的用意。 ◎母羊通常比公羊貴。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 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 誓」的意思。 ●「垂絲柳樹」:可以高達9公尺。 ◎「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在之前的章節,亞伯拉罕兩次在接近橡樹的 地方為耶和華築壇,一次在示劍地摩利橡樹 12:6-7 ,另一次在希伯 崙幔利橡樹 13:18 。其中示劍的橡樹相當有名,似乎成為當地地標 ( 創 35:4 書 24:26 士 9:6,37 撒上 10:3 ,甚至成為迦南神祇 的敬拜地,但亞伯拉罕築壇是敬拜耶和華。配合下文「求告耶和華─ 永生神的名」來看,種垂絲柳樹的動機應該和築壇相似,為特別的事 件(與神、與人立約)感謝敬拜神。 ●「永生」神:「古老」、「永恆」、「長久」、「不朽」。 ●「永生神」:除了此處之外,只出現在 賽 40:28 。 ●「非利士人的地」:一般認為非利士人在西元前1200年才由克里特 島(迦斐託)進入巴勒斯坦。不過此處的亞比 米勒可能是早期遷移迦南地的非利士人,是西 元前1200年那一批非利士人的先頭部隊,但後 一批人才真正大量移入迦南地。夏瑣與烏加列 都發現過迦斐託式的陶器,西元前十八世紀的 馬里文獻也提及夏瑣王送禮物給克里特島。另 外,如果這裡是後來文士修訂經文的痕跡也無 妨,並可以解釋得通。 ◎以下是創世紀所記,在亞伯拉罕之後與築壇相關的事件: 經文 人物 地點 發生事件/神的作為 築壇或類似的敬拜行為 取地名或呼求神 12:1-3 亞伯蘭 哈蘭 神應許亞伯蘭為多國之父 12:6-7 亞伯蘭 示劍 神應許賜地 築壇 12:8 亞伯蘭 伯特利東 築壇 求告耶和華的名 13:18 亞伯蘭 希伯崙 神重申應許 築壇 21:33 亞伯拉罕 別是巴 與亞比米勒立約 種垂絲柳樹 求告「永生神」 (伊勒歐蘭) 22:14 亞伯拉罕 摩利亞山 神重申應許、 預備祭物 築壇 耶和華以勒(地) 26:25 以撒 往別是巴路上 神重申應許 築壇 求告耶和華的名 28:19 雅各 路斯 神重申應許 立石柱、澆油 伯特利(地) 21:54 雅各 基列山 與拉班立約 獻祭 32:30 雅各 雅博渡口 雅各與神摔跤 毘努伊勒(地) 33:20 雅各 示劍城東 築壇 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地) 35:7 雅各 伯特利 神要求築壇 築壇 伊勒伯特利(地) 35:14 雅各 伯特利 神為雅各改名、 重申應許 立石柱、奠酒、澆油 伯特利(地) 46:1 雅各 別是巴 準備與約瑟相認, 獻完祭, 神在晚上顯現。 獻祭 經文: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22:1-22:2 註釋: (十二)上帝試驗亞伯拉罕,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22:1-19 1.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要求亞伯拉罕到摩利亞山上,把以撒獻為燔 祭。 22:1-2 ●「試驗」:「測驗」、「試驗」、「驗證」、「考驗」。 ●「要帶」你的兒子:原文是「請帶」。上帝用這種形式跟人對話 時,常常是要人做一些難以想像的事。舊約 總共出現五次 創 13:14 15:5 22:2 出 11:2 賽 7:3 ●「摩利亞地」:字義是「被耶和華選上的」,很可能就是所羅門 建聖殿的地方 代下 3:1 ,距離亞伯拉罕目前所 住的「別是巴」大約70公里。 ●「燔祭」:指將祭牲殺死,放在木材上,全部燒掉的祭。 ◎ 21:12 中提到「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時卻要 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真是個匪夷所思的要求。 ◎此處是舊約聖經中唯一一次提到上帝試驗一個「個人」,通常上 帝都是試驗一個團體(如:以色列人)。 ◎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怎麼確定對他發言的就是神,不過他就是很 確定。照說我們不太可能接受上帝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但是亞伯 拉罕確定這是上帝要的,所以他決心順服。信仰,有其神秘主觀 的層面,這點我們應該可以理解。不過「歷史」不一定會重演, 除非我們非常確定那是上帝的帶領,不然應該不能接受這種不道 德、違反聖經普遍原則的「神諭」。 經文: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 22:3-22:4 註釋: 2.亞伯拉罕早起,帶兩個僕人與以撒,動身前往上帝指示的地點。 22:3-4 ●「劈好了燔祭的柴」:顯示亞伯拉罕的意志堅決,即使摩利亞山 上沒有木柴,他也已經準備好,一定要完 成獻祭的事。 ◎「到了第三日」:在路程中應該有著相當的煎熬。如果沒有這三 天,或許很容易憑一時的衝動達成目標,但三 天的時間會讓衝動消失。 經文: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22:5-22:8 註釋: 3.亞伯拉罕留下僕人,僅帶以撒去獻祭。 22:5-8 ●「拜一拜」:「敬拜」。 ●火與「刀」:指類似長劍的大刀,可用來切割屍體 士 19:29 。 ● 22:7 中以撒的問題可能暗示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可能的命運。因 為迦南地還蠻流行把自己的兒女獻祭給神。 ●「神必自己預備」:「上帝自己會負責」、「上帝會自己看見」。 ◎「父親」、「我兒」:都是很親暱的稱呼,卻沒想到等一下要面對 的卻是父親必須殺兒子的事情。 經文: 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22:9-22:14 註釋: 4.亞伯拉罕要把以撒殺了獻給神,天使阻擋亞伯拉罕,並指示以公羊 代替以撒獻祭。亞伯拉罕將該地取名為耶和華以勒。 22:9-14 ●「綑綁」:這個動詞在整本舊約只出現過一次。猶太人用這個字 作為本段故事的標題-「以撒的綑綁」。 ●「捆綁」:猶太拉比認為以撒此時已經37歲,亞伯拉罕應該是137 歲,不過我們不確定以撒是否已經這麼年長,但至少 也應該是個青年,因為他已經能幫忙背柴。所以以撒 也顯出其順服,認亞伯拉罕捆綁。 ●「亞伯拉罕!亞伯拉罕!」:連呼叫兩次,表示情況緊急。參 創 46:2 「呼叫雅各」 出 4:4 「呼叫摩西」。 ●「一點不可害他」:「不可對他做任何事」。 ●「公羊」:原文是「公綿羊」。 ◎在利未記多處提到獻給耶和華的祭物必須「沒有殘疾(原文是『 完整的、完美的』)」( 利 1:3 利 3:1 利 4:3 等等),才蒙 耶和華悅納,在此處經文,以撒的順服也是可以說是完美的。在 創世記當中,神稱挪亞為「完全人」 創 6:9 ,也呼籲亞伯蘭要 完全( 創 17:1 「....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原文直譯為「你 行事為人要行在我面前,要完全」)。 經文: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22:15-22:19 註釋: 5.上帝應許亞伯拉罕有繁多的子孫、得福氣,並使萬國得福。 22:15-19 ●「指著自己起誓」:這是創世記中唯一一次上帝指著自己起誓, 沒有誰比上帝大,所以上帝指著自己起誓 是表示這個誓言是最可靠的。 ●「必得著仇敵的城門」:表示「征服仇敵的城市」。 ◎亞伯拉罕清楚表明了他對上帝的愛與順服超過了他擁有最寶貴的 事物,所以上帝也回報他,進一步肯定上帝的應許。 經文: 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22:20-22:24 註釋: (十三)拿鶴的十二個後裔 22:20-24 ●「烏斯」:原意是「樹木繁茂的」。 伯 1:1 說這是個地名,是 約伯的家鄉。 ●「布斯」:字義是「鄙視」的意思。 ●「基母利」:「被神舉起」。 ●「基薛」:原文跟「迦勒底」一樣。 ●「哈瑣」:「視覺」。 ●「必達」:「火焰」。 ●「益拉」:「哭泣的」。 ●「彼土利」:原意是「屬神的人」,住在巴旦亞蘭。 ●「利百加」:原意是「逗人喜歡」、「柔順的」。 ●「流瑪」:原意是「高大」。 ●「提八」:原意是「屠殺」。 ●「迦含」:原意是「燃燒」。 ●「他轄」:原意是「紅色」。 ●「瑪迦」:原意是「壓制」、「壓迫」。 經文: 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23:1-23:2 註釋: (十四)撒拉的去世與喪禮 23:1-20 1.撒拉一百二十七歲死在希伯崙 23:1-2 ●「基列亞巴」:「亞巴之城」或「四之城(city of Four)」的意 思。 ◎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幾乎都還沒開始實現,但是他的妻子撒 拉就已經死了。不過聖經很少記載女性的壽命,撒拉是少數的幾 個例子。 經文: 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他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23:3-23:9 註釋: 2.亞伯拉罕要求赫人賣他一塊地埋葬死人,他拒絕把撒拉葬在赫人墳 地的建議,希望買指的應該下麥比拉洞 23:3-9 ●從死人面前「起來」:當時哀悼的行動通常是坐在地上,圍繞著 遺體進行。 ●「赫人」:指的可能是一批遷移到比較南方的赫人,或者僅僅是 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居民的通稱。參考 10:15 的記載, 赫人是迦南的後代,所以看來後者比較可能。 ●「外人」:「旅居者」、「臨時居民」,可能沒有置產的權利。 ●「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原意是「請讓給我你們中間的一 塊墳地」。 ●「尊大的」王子:原文是「上帝、神、神明」,引伸為「最好」 、「最高」,也就是「尊大」的意思。 ●尊大的「王子」:「長官」、「王子」、「領袖」。 ◎基本上赫人表達對亞伯拉罕的尊重,可是他們並不希望亞伯拉罕 在當地置產,即使連墳地也不希望亞伯拉罕擁有。所以他們用「 隨便亞伯拉罕葬死人」來當托詞。 ●「那地的赫人」下拜:「當地的百姓赫人」,原文是複數形態。 表示向一群人下拜,這應該是一種社交儀 節。 ●「瑣轄」:字義是「黃褐色的」。 ●「田頭」:「田地盡頭」。這樣對田地的影響最小。 ●「麥比拉洞」:原文是「雙洞」的意思。 ●「足價」:原文是「滿足的銀子」,意思就是「市價」。 ◎即使亞伯拉罕在喪妻之痛中,還是不打算佔人便宜,要用市價購 買較不影響他人的土地作為墳地。 經文: 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崙〉。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23:10-23:20 註釋: 3.麥比拉洞的主人以弗崙開出四百舍客勒的價格,亞伯拉罕就購買了 該洞以及那塊田。 23:10-20 ◎亞伯拉罕僅需要田頭的洞,但是以弗崙連田也要給亞伯拉罕,理由 可能是以弗崙真的是敬佩亞伯拉罕,也可能是因為赫人(不過這是 假設此處的居民是赫人帝國的移民)的法律規定賣主如果僅賣出一 部分,賣主得要替買主繳地稅,全部賣出則由買主負擔地稅,所以 以弗崙寧可賣整塊田。 ●「城門」:城門口附近的廣場是當時的法庭與商業交易進行之地。 ●「四百舍客勒」:可能是昂貴的價格,耶利米付了17舍客勒 耶 32:9 大衛付了50舍客勒 撒下 24:24 。 不過這也可能是討價還價的第一回合,沒想到亞 伯拉罕就買了。不管如何,就我們手邊的資訊, 很難判定這是公道還是昂貴的價格。 ●都「定準」歸與:原文是「起來」、「確立」的意思。 ◎這是亞伯拉罕獲得的一塊迦南地產業,是買來的,而且僅是墳地。 ◎由西元前2000年前的赫人(赫人帝國)文件中,可知這次交易的特 色與赫人的習俗吻合。 ◎聖經在講述先民與族長的故事,大部分都以男性為主,而撒拉是繼 夏娃之後,提到最多次的女性,可以看出她身為「多國之母」的重 要性。撒拉的一生不十分順遂,她一直到九十歲前都承受不孕的悲 哀,也因為孩子的問題和夏甲起了兩次衝突;她在外國被亞伯拉罕 拋棄了兩次,差點成為別人的妻子,而她唯一的兒子也差一點獻上 為祭。從這些際遇我們不只發現撒拉生活中的坎坷,我們不禁也要 懷疑,亞伯拉罕好像不太重視他的老婆?或許我們無法定下結論, 但從本章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不只為撒拉的死亡哀哭,更為她買了一 塊屬於自己的地,讓她不是死在外人之地,而是能安葬在自己的地 方,不難看出亞伯拉罕愛妻之心。 經文: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24:1-24:9 註釋: (十五)為以撒娶妻 24:1-67 ◎這是創世記最長的一章,顯出其重要性。 1.亞伯拉罕叫他最老的僕人回到亞伯拉罕的本族去為以撒娶妻,並要求 不可把以撒帶回去他的本族。 24:1-9 ●「最老的僕人」:傳說這個僕人就是以利以謝,不過無法證實或否 證。 15:2-3 ●「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原文是「就是在他家中管理他所有產 業的一個老年人」,不是最老的家業 管理者,而是「那個管理家業的老人 」。 ●「大腿」:「大腿」、「旁邊」、「腰部」,指「有生殖力的部位 」,有時也是男性生殖器官的委婉說法。 創 46:26 出 1:5 士 8:30 ●「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起誓」:可能是「隱私」(信任)或神聖 (與生育功能有關)的意思。不 過確定的意思並不能確定。 創 47:29-31 中雅各也要約瑟 用同樣的方式起誓。羅馬時代的 人發誓,也是把手放在生殖器官 上。 ●「我本地本族」:也有人翻譯成「我本族的地」,也就是米所波大 米。 ●「無干」:「乾淨」、「無辜」、「清白」、「免去」。 ●「女子」:原文是「那女子」,有冠詞的單數型態。亞伯拉罕好像 已經看到僕人找到以撒的妻子了。 ◎為何亞伯拉罕不願意以撒娶迦南地的女人?很可能是因為 創 15:16 中上帝的啟示,讓他知道這個地區的民族將會罪惡滿盈 ,所以他堅持不讓以撒取迦南地的女人。當然,所多瑪的毀滅應該 對此決定也有相當的影響。 ◎為何不派以撒自己去,要派僕人去幫忙娶妻呢? 24:6 的記載充分 透露出亞伯拉罕怕以撒不成熟,居然離開應許之地回到米所波大米 ,所以要派僕人去幫忙選妻。 經文: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10-24:27 註釋: 2.僕人帶了駱駝和財物到了拿鶴的城,禱告求神給他好機會,結果遇到 利百加符合僕人的禱告。僕人就給利百加金飾,又禱告感謝神。 24:10-27 ●「駱駝」:在石器時代的雕刻中就已經出現過駱駝,不過西元前 1800-1200年間亞述人的文件很少提及駱駝。有一張 人騎著駱駝的圖畫在伊拉克某處被發現,年代大約是 西元前3000-2900年。亞伯拉罕也由埃及法老王獲得過 駱駝 12:16 。 ●各樣的「財物」:「美物」、「寶物」、「上好的東西」。 ●「美索不達米亞」:原意是「兩河之間的亞蘭」,此處指的應該 是幼發拉底河與哈博河之間的亞蘭城。位於 美索不達米亞北部。 ●「拿鶴的城」:應該就是拿鶴居住的城市哈蘭,距離希伯崙大約 650公里,約需三十多天的行程。猶太古史作者 約瑟夫指出這段行程艱難萬分,僕人忠心的克服 萬難到達。 ●「天將晚」:黃昏、下午六點左右。 ◎「水井」:這似乎是當時蠻普遍的社交場合,也是找對象的好地 方,雅各 29:1-12 、摩西 出 2:16-17 都是在井旁 找到伴侶。 ◎僕人接近城就先禱告,這是值得注意的事。 ●「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原文是「使我今日遇見」,原文並沒 有「好機會」。可以想見僕人是希望 立刻就可以「遇到適當的新娘人選」 。 ●「預定」:「決定」、「判斷」、「派定」。 ◎僕人提出的標準相當合乎理性,就是要選一個勤快、好客、敬老 的女性。所以僕人雖然禱告,但是他卻也沒求特殊的神蹟。這一 點可能值得我們去思考,在使用理性與依靠神之間得到一個平衡 點。而且僕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確認自己希望的憑證就是定論, 他還是經過仔細觀察、小心談判來完成整個過程。這也能平衡我 們求「特殊憑據」的意圖,畢竟,誰知道那是不是偶然呢? ●「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 子」:所以利百加是亞伯拉罕的姪孫女、以撒的姪女。 ●「容貌極其俊美」:「非常漂亮」的意思。這對撒拉兒子的新娘 來說,可能是個很重要的條件(因為撒拉也 非常漂亮)。 ●「親近她」:原文是「認識她」,「與她發生關係」的意思。表 示所生的後裔一定會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叫駱駝也喝足」:一頭駱駝可以喝大約95公升的水,十頭就可 以喝950公升的水。所以利百加得要身體強 健,勤勞能幹才能完成這樣的工作。 ●「通達」:「昌盛」、「成功」。 ●「金環」:「鼻環」。 24:47 ●「舍客勒」:約等於11.4公克。僕人給利百加的金塊價格目前大 約143萬台幣。 ◎利百加除了眼前這位僕人的需要外,還想到駱駝的需要,我們也 該學習為別人多著想一點。 ◎我們在此略為看到這位老僕人的虔誠與忠心。如果他是以利以謝 ,那他的中成就更顯為寶貴,甘願服事繼承原本是自己產業的人 。 經文: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a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28-24:32 註釋: 3.利百加回告告訴家人,拉班去井旁接回僕人。 24:28-32 ◎由此看起來,當僕人還在井邊敬拜神時,利百加就已經跑回去通 知家人了。 ◎ 24:29 提到拉班看到貴重的禮物戴在他妹妹身上,就有積極的 迎客行動,這似乎是預告了他與雅各的彼此侵吞行動。 29:1-31:55 ●「照著這些話」:可以解釋成「照著這些事情(所經歷的事)」 或「照著這些話語( 24:27 僕人說的話)」 。 ●「母親和她家裡的人」:原文是「她母親家裡的人」。不過指的 應該也是母親和他的家人。 ●「拉班」:字義是「白色的」。 ◎為何這裡似乎是拉班主持大局,而不是彼土利,原因不詳,可能 是彼土利已經年老,把管家的權利交給拉班。彼土利不可能已經 去世,因為如果是這樣,則婚姻談判要徵得女性(利百加)的同 意。這也能解釋利百加先找母親談,而非先找父親談。 ●「收拾了」:「趕走」、「解散」、「清出一條路」。 ●「草料」:原文是「草和飼料」。 經文: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我如今站在井旁,對那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24:33-24:49 註釋: 4.僕人堅持先說完正事再吃飯,於是拉班請他說出來訪的原委。 24:33-49 ●「我不吃」:當時的習俗是吃完筵席再談事情,所以這裡僕人拒絕 先吃是很不尋常的。參考 18:1-15 ●「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僕人非常謙虛,其實他是亞伯拉罕的管 家,不過他僅說明自己是「僕人」。這 也顯出亞伯拉罕的僕人就可以有這樣的 財富處理能力,那亞伯拉罕一定更是富 貴。 ◎僕人基本上忠實地轉述了他的使命,但是又略掉一些可能使聽眾不 高興的議題 24:6,8 ,強化了一些地方 24:38 ,有效的讓整個事 件朝成功的方向發展。 24:49 又把同不同意把利百加嫁給以撒的 事情和「慈愛誠實待亞伯拉罕」連接在一起,讓拉班很難拒絕。 經文: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他,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他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24:50-24:61 註釋: 5.拉班和彼土利同意將利百加嫁給亞伯拉罕的兒子,利百加在眾人的祝福中 離開家。 24:50-61 ●「說好說歹」:原文是「說不好、說好」,亦即「無話可說」、「沒有 討論的空間」。 ◎僕人這次是「俯伏在地」,而 24:26 是「低頭下拜」。顯出他對上帝 的敬拜是越來越敬虔。 ●「寶物」:「高級的東西」、「特優的東西」。 ◎參考 創 34:5,11 當父親還在時,女兒的婚事是由父親與兒子們決定, 所以此處由拉班和彼土利處理利百加的婚事,是很合乎當時風俗的。 ◎當時的聘禮大約是五十舍客勒 申 22:19 提到是「五十舍克勒銀子」 (另外參考 出 22:16 「交出聘禮」,目前大約台幣七萬元),雅各 要取拉結時甚至工作了七年( 創 29:18-20 )。 ●「乳母」:「奶媽」。 35:8 說這個奶媽叫「底波拉」。派遣奶媽一 起去,也表示家人相信利百加會很快懷孕生子。 ●「願你作千萬人的母」:原文是「願妳成為千千萬萬」。與 22:17 中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賜福相呼應。 ●「使女們」:原文是「複數陰性」,表示是一個以上的女僕。這也顯示 彼土利家中家境不錯,所以可以把幾個女僕當嫁妝送出。 ◎離家前同住十天,是很合理的要求,不過僕人急著要完成受託付的使命 ,所以希望快點離開。令人訝異的是利百加也樂意立刻跟隨僕人離去。 經文: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他為妻,並且愛他。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24:62-24:67 註釋: 6.利百加與以撒見面,並與以撒成婚。 24:62-67 ●此時以撒已經大約四十歲了(母親死了三年) 25:20 ,亞伯拉罕也一 百四十歲了。從撒拉去世到以撒娶妻總共經過了三年( 創 23:1 『撒 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 創 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 歲』)。 ●「庇耳拉海萊」: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 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 ●「天將晚」:原文是「接近晚上」,也就是「黃昏」。 ●「田間」:原文是「田地」、「陸地」、「平原」,以撒是遊牧民族, 所以此處解釋成「平原」比較適當。 ●「默想」:可能是「沈思」、「默想」、「內省」的意思。如果是阿拉 伯文,那就是「散步」、「徘徊」的意思。 ◎「我的主人」:可能亞伯拉罕已經正式把家業交給以撒 24:36 ,或者 這只是一種寫作筆法,表示主角已經由亞伯拉罕轉到以 撒。有些註釋書認為亞伯拉罕已經死亡,不過照時間算 來,這時亞伯拉罕還建在,而此段也不一定非解釋成亞 伯拉罕已經死亡不可。 ◎「拿帕子蒙上臉」:當時的習慣是結婚前新郎不能看見新娘。 ◎「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表示婚禮前,以撒和利百加分開住宿,也 隱含利百加婚後繼承撒拉的地位與財物。 ●並且「愛」他:「人對彼此的愛, 包括家庭與性方面的」。 ●「得了安慰」:「得安慰」、「使自己舒坦」。 ◎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透過「人與人之間的愛」,讓人得以釋放、舒坦 。舊約很有意思,除了上帝的愛之外,也提及這些人間的感情對人的幫 助。其實神造的人間感情,也絕非一無是處,我們可以當成神給人禮物 來享受。 經文: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25:1-25:4 註釋: (十六)亞伯拉罕的餘生與其他後代 25:1-18 1.亞伯拉罕另娶了一妻基土拉,生了一些後代。 25:1-4 ●「基土拉」:「香氣」、「香料」。 25:6 代上 1:32 說這是亞伯拉罕 的「妾」。 ●「心蘭」:字義是「音樂家」。 ●「約珊」:字義是「網羅者」或「補鳥者」。 ●「米但」:字義是「爭論」。 ●「米甸」:字義是「爭鬥」。居住在阿拉伯北部,接近阿卡巴灣。 士 6:2-3 就提到米甸人欺壓以色列人。 ●「伊施巴」:字義是「他釋放」。 ●「書亞」:字義是「財富」。可能是 伯 2:11 的書亞人祖先。 ●「示巴」:字義是「七」或「誓約」。 創 10:7 說示巴是古實的後 裔。當然,此處可能是同名的另一個人。 ●「底但」:字義是「低地」。 創 10:7 說底但是古實的後裔,此處 可能是同名的另一個人。 ●「亞書利」:字義是「受引導的」、「受祝福的」。 ●「利都是」:字義是「錘打的」。 ●「利烏米」:字義是「民族」。 ●「以法」:字義是「幽暗」。 ●「以弗」:字義是「小牛」。 ●「哈諾」:字義是「獻身的」。 ●「亞比大」:字義是「我父知道」。 ●「以勒大」:字義是「神已經知道」。 ◎這應該是撒拉死了以後亞伯拉罕才娶的妾,看起來亞伯拉罕的生育能力 並沒有喪失。當然,有學者認為這是撒拉死了之前發生的事,但既然有 了夏甲的事件,應該不太可能在撒拉生前還有娶妾的事。 ◎ 創 17:4-5 中應許亞伯拉罕要做多國之父,在此處實際應驗。 經文: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25:5-25:11 註釋: 2.亞伯拉罕生前將所有的都給以撒,並把財物分給其他庶子。活到一百七十 五歲死亡,葬在麥比拉洞。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25:5-11 ●「財物」:原文是「禮物」。 ●「庶出的眾子」:原文是「眾妾的兒子們」、「眾情婦的兒子們」。包 含夏甲和基土拉的兒子們。 ◎按照當時的習慣,妾的兒子是否能夠得到任何產業,完全由父親決定。 因此亞伯拉罕給妾的兒子們「禮物」、而非產業。亞伯拉罕對繼承人的 安排、作法等都深受 21:12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 句應許的影響。 ◎「往東方去」:大概是巴勒斯坦東方,由敘利亞東北到阿拉伯北部。 ◎「一百七十五歲」:壽數高,而且亞伯拉罕接受呼召離開吾珥在迦南地 居住,共滿一百年。亞伯拉罕看到以掃和雅各生( 當時一百六十歲)。 經文: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米施瑪、度瑪、瑪撒、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25:12-25:18 註釋: 3.以實瑪利也生了十二個兒子,活到一百三十七歲去世。 25:12-18 ●「尼拜約」:字義是「高處」。 ●「基達」:字義是「黑暗」。 ●「亞德別」:字義是「神的懲罰」。 ●「米比衫」:字義是「香甜的氣味」、「香料」。 ●「米施瑪」:字義是「聽到」。 ●「度瑪」:字義是「沉默」、「安靜」。 ●「瑪撒」:字義是「負擔」。 ●「哈大」:字義是「強大的」。 ●「提瑪」:字義是「沙漠」。 ●「伊突」:字義是「圈住的」。 ●「拿非施」:字義是「心曠神怡」。 ●「基底瑪」:字義是「最初的」。 ●「哈腓拉」: 2:11 10:7 位於阿拉伯半島。 ●「書珥」:位於西奈半島北邊。 ●「亞述」的道上:有人認為這是 25:3 亞書利,是西奈半島上的一個民 族,不過也可能真的是「亞述」,因為經文說這是「 往亞述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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