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22:1-12 耶和华试验亚伯拉罕 吩咐亚伯拉罕把心爱的独生子以撒当为燔祭的祭牲献上(2);本 章多次提到以撒是他的独生子(12, 16),强调以撒对亚伯拉罕是何 等宝贵。 1 「试验」:暗示神藉著今次的经验叫亚伯拉罕成长和得益;正 如摩西所说:「神在旷野试验你们,乃叫你们可终久享福」( 申8:16)。但魔鬼试探人,乃是想毁灭人(雅1:15; 彼前5:8)。 2 「摩利亚」:就是後来所罗门建圣殿的地方。 5 「童子」:在希伯来文可指青年人。犹太历史家约瑟夫甚至认 为以撒在那时候已二十五岁;他若不甘心献上,可以逃走。 8 「神必自己预备」:果然在下文(14)应验。亚伯拉罕愿意把 以撒献为燔祭,因为「他敬畏上帝」(12);敬畏在原文有较 广泛的意思,不是单单形容战兢害怕,敬畏神就是遵守神的诫 命,正如耶稣所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约14:15)。 希伯来书的作者更指出亚伯拉罕愿献以撒,乃因 他对神有信心,神既然应许赐他无数的後代,必会履行诺言; 他相信就算把以撒杀死,神可以叫以撒从死里复活(来11:19) 。因此,他对仆人说:「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会一起 回到你们这里来」(参5)。 22:13-14 耶和华为亚伯拉罕 预备公羊代替以撒 亚伯拉罕忽然看见一只公羊,两角缠在树丛,不能走动,就用羊代替 儿子作为燔祭的祭牲(13)。 14 「以勒」:在希伯来文可解作「看见」,有预备、照料的意思。 22:15-19 耶和华应许赐福亚伯拉罕 既然亚伯拉罕对神的忠心经得起考验,神重申 的应许。 16 「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表明神的应许可靠,没有不兑现的可 能;人起誓都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藉此证明必守誓言,但神 没有比 更大可以指著起誓,只有指著自己起誓(来6:13)。 17 「必得著仇敌的城门」:即可以占领仇敌的城池。 19 「别是巴」:见21:31注。 22:20-24 亚伯拉罕的侄儿 这里记下拿鹤的後代,22节提到的利百加,後来成为以撒的太太。 思想问题(第22章) 1 亚伯拉罕献以撒之举是出自他对神的爱心与信心。 (见5, 8; 参来11:17, 19)。 由此看来,奉献与信心、爱心是否息息相关? 2 亚伯拉罕为要遵行神的命令而献上独生儿子,这在世人看来无疑 是逆情、愚昧的行径。 你会否为著遵行神的旨意而不顾别人的讥笑呢? 试从「放弃」与「获得」两方面看亚伯拉罕的经历。 耶稣的一生是否也有「放弃」与「获得」的成分?参腓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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