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CH.29大祭司承接聖職》 1. 神揀選亞倫和他的子孫任祭司,這是一個重要的職份。「祭司」一詞在原文的含意是「事奉的人」,或「尊貴的人」。祭司的職事可以下面三句話來表明:代表神(站在神人中間)、事奉神(獻上神所悅納的祭)、彰顯神(正如聖衣所表明的)。 2. 大祭司用來預表基督為我們成為中保,站在神面前;又為我們獻上自己作祭物,救贖我們;且為我們而將神的榮美彰顯出來,並以此呼召我們,使我們來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1:3~4)。 3. 血和膏油是會幕與祭司的事奉最重要的二件東西,血代表贖罪,膏油代表聖靈的膏抹,也就是神的成份加進來。 4. 血要抹在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上(20節),表明耳朵(要聽)、手腳(所做、所行)都要被潔淨,分別為聖。 5. 祭司日常的工作之一,即每日早晚獻祭(38~46節),神要在此與他們相會。叫會幕(教會)因神榮耀的同在而成為聖(4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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