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0:1 凡
火:拿
答
和
亚
比
户
没
有
按
照
耶
和
华
的
吩
咐
而
擅
自
在
自
己
的
香
炉 (即
火
盆) 里
点
火 (比
较
出 30:7~ 9)。
从
神
的
吩
咐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只
有
大
祭
司
才
能
在
祭
坛
上
烧
香 (出 30:7~ 9)。
有
些
解
经
家
认
为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犯
罪
的
原
因
是
因
为
他
们
喝
醉
了
酒 (参 9~ 10 节)。
火……把
他
们
烧
灭:拿
答
和
亚
比
户
身
为
祭
司
却
公
然
违
背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亵
渎
神
的
圣
所 (3 节),
所
以
他
们
被
烧
灭
在
神
面
前。 1.
他
们
清
楚
地
知
道,
神
禁
止
人
献 “ 凡
火 ” 在
他
面
前 (参
上
一
条
注
释;比
较
出 30:9~ 10)。
祭
司
本
应
教
导
人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可
是
他
们
自
己
的
行
为
却
公
然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在
宣
称
自
己
是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祭
司
的
同
时,
他
们
却
在
服
事
自
己
的
私
欲,
在
生
活
中
毫
不
敬
畏
神。 2.
他
们
在
神
子
民
当
中
担
负
着
领
导
的
重
任。
当
事
奉
神
的
人
公
然
犯
罪
时,
神
的
名
和
他
在
地
上
的
救
赎
计
划
都
会
受
到
极
大
的
亏
损。
他
们
犯
罪
的
恶
行
玷
污
了
教
会
和
神
的
子
民,
也
会
使
神
蒙
羞。
因
此,
圣
经
强
调
只
有
那
些
在
生
活
中
恒
切
忠
于
神
和
他
话
语
的
人
才
能
被
设
立
为
教
会
的
监
督 (参
提
前 3:1~ 7;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清
酒、
浓
酒
都
不
可
喝:任
何
祭
司
在
履
行
圣
职
时
都
不
能
饮
用
致
醉
性
饮
品。 1.
他
们
应
当
在
神
和
人
面
前
成
为
圣
洁
的
器
具,
庄
严
地
教
导
民
众
认
识
神
的
道 (10~ 11 节;参
弗 5:18 注)。 2.
干
犯
这
条
禁
令
的
行
为
足
以
使
他
们
招
致
死
亡
的
刑
罚。
神
的
命
令
非
常
清
楚,
任
何
致
醉
性
的
饮
品
都
与
圣
洁
生
活
的
标
准
格
格
不
入,
它
使
人
丧
失
对
圣
灵
带
领
的
明
智
分
辨
能
力
和
敏
锐
性 (参
箴 23:29~ 35;提
前 3:3 注;多 2:2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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