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1-9 祭物的禁例 祭司与普通百姓一样可能在不同情况下,沾染了不洁(参11-15)。 若有这种情形出现,祭司便成为污秽的根源,而在未获洁净之前,不 可触摸或吃(3, 6)任何分别为圣的圣物,免得玷污了它。 9 「担罪而死」:犯罪後遭惩罚,以致死亡。 10-16 祭司家人权利 祭司家人能享用祭司从百姓献祭及奉献中所得的分 (参6-7) ; 但是 ,所有外人,即不属於祭司家系的,无论是暂住或受雇工作的,都没 有此权利(10),而奴仆却算是家中成员(11)。祭司的女儿中,无 儿女的寡妇可回到娘家重享圣物 (12-13) 。 人若误吃圣物,赔偿方 法就如赎愆祭所指定的一样(14)。 17-30 祭牲的条列 除甘心祭外(23),其他祭所献的祭牲必须是无残疾的(19)。 24 论及阉割的牲畜。 「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禁止阉割任何牲畜,或仅 限於那些准备献上为祭的牲畜。 27 「七天当跟著母」:初生的牲口要满了七天才算有独立生存的 资格(参割礼律例,创17:12)。 28 禁止同日宰杀母与子条例(参出23:19; 34:26; 申14:21; 20:19-20; 22:6-7),用意是禁止人们肆无忌惮的残杀牲畜。 29-30 规定感谢祭的祭肉要当天吃。 31-33 圣洁的要求 这一切律例都有「我是耶和华」为结语,干犯它们便是亵渎耶和华的 圣名(32)。从这些律例之繁多复杂,可见神要管理以色列百姓和祭 司的全部生活;不管任何方面,任何细则,都在神的管理下。 思想问题(第22章) 1 22章显示祭司与百姓不独自己要圣洁,也要使圣物不受玷污,这 种要求是全面的。 由此看来,神对信徒的生活有什麽要求? 2 祭司子孙权利虽大,但若是身上不洁,仍不可吃圣物。 今日你有否恃著本身权利,将神的圣工视若等闲而不郑重其事? 3 以色列人所献的供物须是纯全无残疾的。 今天你献上给神的是你最好的东西,还是「次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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