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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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1~9 凡长大麻风、有漏症、摸过被死人玷污的东西、吃了带血的肉,或为了任何其它的原因在礼仪上成为不洁净的,他就不可分享祭司的食物。那就是“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2节)的意思。祭司若长大麻风或患了漏症,他被取消资格的日子可能为时较长。至于在其它提及的情况下,他一般要遵行以下的仪式:首先,必须洗澡,然后等到晚上;到了晚上,就再次得到洁净。

  二二10~13 一般来说,外人、寄居的人和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但祭司所买下的仆人和仆人的儿女却可吃圣物。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他就不可吃圣物。但她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的,又归回父家,她就可以分享祭司的食物。

  二二14~16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他可以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来作出赔偿,象赎愆祭一样。

  二二17~30 凡献给耶和华的供物,都必须设有残疾(l9节),无论是燔祭(18~20节)还是平安祭(21节)。有病的、残废的。或外貌受损的牲畜都不可献上(22节)。肢体有余或缺少的公牛和绵羊羔,只可献作甘心祭,却不可用以还愿(23节)。阉割了的或生殖器官受损的牲畜是不被接受的(24节)。以色列人不可从外人的手接受上述任何一种有缺憾的牲畜作祭牲(25节)。牲畜最少要出生后第八天才可献作供物(26,27节)。无论是什么牲畜,也不可同日宰母和子(28节)。感谢祭的肉要在献祭当天吃完(29,30节)。

  二二31~33 最后一段经文解释以色列人为何要谨守遵行这些耶和华的诫令。那是因为把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神是圣洁的。在这个短短的段落里,有好几个措辞都强调利未记整体的信息:“不可亵读”、“圣名”、“我……要被尊为圣”,和“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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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