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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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原文裏,本書開頭有一個連接詞“又”(and),把本書的引言連接上出埃及記的結尾(四○3438);就是說,那位以榮光充滿會幕的,現在“呼叫”摩西。

2 “供物”是人借以靠近神的東西(其字根意思是“靠近”)。第一至七章提到五種供物(第七章32節的舉祭和第二十三章13節的奠祭不算在內)。

3 “燔祭”(直譯作:“上升”,因為除了血之外,整隻祭牲都要焚燒,使其煙霧上升)表示獻祭者自願獻予神的奉獻。任何人都可以獻上燔祭,作為獻身於神的舉動,即使最貧窮的以色列人也可以。參看第一章10節的腳註。燔祭預表主耶穌把自己獻上,以致於死(比較來一○57)。基督徒應該同樣把自己當作祭物獻給神(羅一二 1,2)。

4 獻祭者在祭牲頭上按手,象征他完全與祭牲同證,而祭牲就是他的替身。“贖罪”。這用語可解作“ 抹掉” ; 即抹干淨, 或“ 遮蓋”;意思是把罪從神眼前抹去。這裏沒有提及信心,因為這種贖罪並不帶來永生(羅三20;來一○14),但卻使人在神權統治(以色列人活在由神統治的政權之下),恢復應有的關係。

9 “馨香”。即神喜歡祭物的香味,這香味叫祂喜悅。

10 不但公牛可以用作供物(5節),無殘疾的綿羊或山羊都可以用,而在極端窮乏的情況下,甚至鳥也可以(比較14節)。參看路加福音二章24節的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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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