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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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生活  要分別出來 11章至20章  

 

?內容『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利11:46-47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利13:59

『這是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和頭疥,並衣服與房子的大痲瘋,以及癤子、癬、火斑所立的條例。』利14:54-56

『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利15:32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18:3-5

            

*與神同住的選民,在生活中必須遵守的條例,有那些是『不可』有那些是『不潔』有那些是『不可效法』有那些是『要分別出來』的事項。

 

?特點:很多『不可』『不潔』『潔淨』『分別出來』字眼

?結構:關乎飲食(11)→關乎身子(12-15)→關乎贖罪(16)→關乎行為(18-20)  

 

1.   在飲食上要分別出來(11)

 

結構:關乎食物:地上的走獸(v.2-8)→水裏的動物(v.9-12)→空中的活物(v.13-19)→昆蟲(v.20-23)→地上的爬物類(v.29-30,41-43)

關乎摸死之物:死了的不潔之動物(v.24-38)→血死之潔淨之動物(v.39-40)

 

A.分別出來的原因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45

 

a.神的屬性

?因神是聖潔,祂的要求比人更高,人當在生活中分別出,才能與聖潔的神同住

 

b.人的標準

?不可效法外邦,卻要成為聖潔的子民

 

c.得活之法

『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15:31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18:5

『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18:29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申23:14

 

?人若要與神同住,必須聖潔,神是會中營中行走,人若不潔,神不單會離開人,神更可擊殺人

 

d.其它

e.g.為了衛生和健康的理由,不潔的可能傳染疾病。

 

B.分別出來的食物

a.地上的走獸

(1)可吃的--蹄分兩瓣而又倒嚼(反芻)的走獸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11:2-3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鹿、羚羊、麍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申14:4-5

 

?例如牛、羊、鹿

 

(2)不可吃的──不倒嚼(不反芻)或不分蹄的走獸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利11:4-7

 

?e.g.駱駝、沙番(石-利亞-種哺乳類動物)、免子、豬。

?駱駝雖反芻,但在沙漠行走,蹄雖分蹄,但底下有肉墊相連,不完全分開,不可吃

?沙番或作山鼠,是兔類的動物,常住在磐石的孔穴中

 

b.水裏的動物

(1)可吃的──有翅有鱗的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11:9

 

(2)不可吃的──無翅無鱗的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11:10

 

?通常活在淺水中,吃腐敗的食物維生,易傳染疾病,例如鰻、鱔

 

c.空中的飛鳥──可憎的雀飛鳥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鷂鷹、小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鴞鳥、鸕鶿、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鵰、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11:13-19

 

?e.g.鵰、鷹、烏鴉、貓頭鷹、蝙蝠....

 

*大多為兇禽或以腐爛食物為生的飛禽

 

d.昆蟲

(1)可吃的──有足有腿及在地上蹦跳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11:21-22

?例如蝗蟲、螞蚱、蟋蟀

 

(2)不可吃的──有翅膀用腿四足爬行的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11:20

 

?昆蟲通常有六足,用四足形容可能是否人用四足動      物形容昆蟲

?這類昆蟲多以腐敗,污穢食物為生,吃了易生病。但蝗蟲卻含豐富蛋白質與脂肪

      

e.地上可憎的爬物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11:29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11:41-42

 

e.g.蜥蜴、鼬鼠、壁虎、蛇醫....

     

*摸了牠們的屍體也不潔淨

 

f.死了的動物昆蟲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1:24

「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11:37-38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他,必不潔淨到晚上;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11:39-40

 

?無論是潔淨與不潔之物,死了也是不潔的,而死了的物掉在已有生機的種子上(已澆上死),種子也不潔淨

 

C.對不潔之物的處理

 

a.不可吃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11:41

 

b.不可摸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他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1:31

 

c.視可憎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11:20

 

d.要打破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11:33

 

e.要自潔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11:40  

 

2.在身子上要潔淨除污

 

A.生育後的處理(12)

 

a.不潔淨的原因

(1)血源的問題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他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12:1-2

『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15:9

『他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12:5

『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12:7

 

?可能生兒女會像月經污穢有血源不潔的情況

           

(2)原罪的問題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b.男女不同的對待

(1)生男的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他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12:2-3

 

~不潔淨七天

~另在家居33天

 

(2)生女的

「他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12:5

 

~不潔淨14天

~另在家居66天

?為甚麼生男與生女有不同的對待?可能要人記念罪是藉女人入了世界的

 

c.得潔淨的方法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12:6

 

(1)等候

(2)燔祭

(3)贖罪祭

 

B.大痳瘋的處理(13-14)

        

『這是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和頭疥,並衣服與房子的大痲瘋,以及癤子、癬、火斑所立的條例。指明何時為潔淨,何時為不潔淨。這是大痲瘋的條例。』

 14:54-57

 ?結構:人身患災病(13:2-46)→衣服染災病(13:47-59)→潔淨患大痲瘋者(14:1-32)→房屋有災病(14:33-57)

?『大痳瘋』可能指不同種類嚴重的皮膚病

?而祭司負表分辨及察看角式

 

a.仔細分辨

(1)毛是否變白色而陷入皮膚以下?

 

「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13:3

「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13:20

「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13:25

 

?以色列人身上的毛和頭髪,多是黑色,病處的毛或變白,可能是大痲瘋

?包括長癬、火毒、火斑等皮膚病,若仍出現毛變白而陷入皮膚,也是不潔淨的大痲瘋病

 

(2)毛是否變白而長出紅肉?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這是肉皮上的舊大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13:9-11

 

?毛變白,又有紅瘀肉,可能是舊大痲瘋病復發了

 

(3)在頭上與鬍鬚上是否長出細黃色及患處是否陷入皮膚?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13:29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13:32

            

b.耐心觀察

 

『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利13:4-6

 

?不要輕率判斷,若患處是有白,不深於皮,仍要先關鎖病者7天,7天後再觀察是否有發散才可定那人是否不潔淨

 

c.分別出來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利13:45-46

 

?撒裂衣服、蓬頭散髪及蒙著上唇是弔喪標記,要讓人看到此病如同死人一樣不潔,也藉喊叫,讓人知道此人已分別出來,不可親近

 

d.提防散發

 

『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沒有發散,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13:53-55

『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也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挖出來的石頭,要另用灰泥墁房子。』14:39-42

 

?要留意病者用過的衣物及住在的房屋,有否傳染了病,要清理

 

e.得潔轉機

(1)證實痊癒

 

『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14:2

 

(2)獨有方法用2隻活鳥、香柏木、朱紅綫、牛膝草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14:4-7

 

(A)一隻活鳥--用瓦器盛活水(常流的水)把1隻鳥宰在上面,使鳥的血流在活水中

 

(B)另一隻活鳥--香柏木、朱紅線並牛膝草一同蘸在活水上的鳥中,灑在大痲瘋得潔淨的人上七次,也把活鳥放在田野

                

(3)自潔除污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14:8-9

(A)第一日:洗衣服,剃毛髪,用水洗淨,在自己棚外住7天  

(B)第七日:全身的毛再剃一次,洗衣服

 

(4)潔淨之禮

?第八日,要行潔淨之禮

 

「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把公羊羔宰於聖地,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贖愆祭要歸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聖的。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14:12-14

 

(A)贖愆祭:1隻公羊羔

 

?公羊羔被宰,羊的血抺在求潔淨的人右耳垂上、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而剩餘的祭牲歸祭司

 

(B)油為他贖罪

 

「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將手裡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14:15-18

 

?一罪革(約重 十二兩 )的油在祭司左手掌裡,用右手指頭蘸在左手油裡,在神面前彈七次,並抺在求潔淨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頭上

 

(C)贖罪祭1隻母羊羔

 

「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14:19

 

(D)燔祭為他贖罪

 

「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14:20

 

(E)素祭為他贖罪

 

「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14:20

 

(F)若能力不夠

 

「他若貧窮不能預備夠數,就要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可以搖一搖,為他贖罪;也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素祭,和油一羅革一同取來;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第八天,要為潔淨,把這些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14:21-23

 

?贖愆祭----公羊羔

?油----一羅革

?贖罪祭----一隻班鳩或雛鴿

?燔祭----一隻班鳩或雛鴿

?素祭----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約十斤左右)

 

C.患漏症的處理(15)

 

『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利15:32

 

a.漏症

?長期性和間歇性的身體排泄物

 

(1)男性的漏症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15:1-3

 

?例如淋病

 

(2)女性的漏症

 

『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他就因這漏症不潔淨,與他在經期不潔淨一樣。』利15:25

 

(3)處理的方法(要贖罪)

 

(A)清洗

 

「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15:5-8

 

(B)等待

 

「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15:13

「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15:28

 

*痊癒

*7天自潔

 

(C)贖罪

 

『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把鳥交給祭司。』利15:14

「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15:28-30

 

b.其它

 

「「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他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5:16-19

 

*夢遺、月經、交合

*只需等待及清洗,不用贖罪

 

 

?爭議:新約的基督徒要守以上嚴謹的條例嗎?

 

*新約重視心靈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6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看個人領受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5-6

 

*按社會準標(只要不違反真理)

 

3.在全民中要赎罪求赦(16)

 

*關乎亞倫每年一次入到至聖所為百姓行贖罪之禮

*來9講述贖罪日之禮,預言將來更美祭司基督救恩之工作

*從16章內容看到很多關乎救贖,救恩之內容

A.贖罪的日子

 

「每逢 七月初十 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什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利16:29-30

「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利16:33-34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 七月初十 日----以色列人的贖罪日

~每年也需要做的,目的是為眾祭司及全會眾贖罪

~但基督只要一次獻上,就成就了贖罪,不需要每年的獻上

 

B.贖罪的中保 → 亞倫一人承擔

 

「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16:17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在贖罪日,只有大祭司一人行贖罪之禮,一人走入至聖所,他獨力承擔行贖罪禮之工作,正如基督也是一人為我們承擔眾人的罪。

 

C.贖罪的程序

(1)除掉華麗的衣服

 

「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利16:4

 

~大祭司穿上華美聖衣,獻上每天早晨常獻的燔祭和素祭(出29:38-41),之後除掉華麗的衣服之前,用水洗身,然後穿上四件細麻布衣服

 

(2)按手在公牛頭上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利16:6

 

~按手在公牛犢上承認自己及眾祭司的罪

 

(3)把公牛犢宰殺了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利16:11

 

(4)拿香爐盛滿火炭

 

「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利16:12

 

(5)拿香料入至聖所

 

「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16:12

 

(6)把香料放在火上

 

「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16:13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他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啟5:8

 

(7)香的煙充滿聖所

 

~將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蓋施恩座,避免大祭司直按看到施恩座而死亡

~今日香也代表祈禱,我們的祈禱也如香一樣,可直達施恩座,得蒙恩惠

 

(8)出院取公牛的血

 

「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16:14

 

(9)再次進入至聖所

 

(10)在施恩座前彈血

~東面上彈1次(用指頭),在施恩座地上彈血7次

 

(11)出聖所宰公山羊(為百姓作贖罪祭)

 

「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16:15

 

(12)盛所宰公山羊血

 

(13)再次進入至聖所

 

(14)在施恩座前彈血

~把公山羊的血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和前面,如同彈公牛血的一樣

 

(15)用祭牲血抹香壇

 

「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16:16

「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出30:10

 

(16)出會幕用血抹壇

 

「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16:18-19

 

~用公牛和公山羊攙合的血抺在燔祭壇上,其餘倒在壇邊

 

(17)活的公山羊奉上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16:20-21

 

~用雨隻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

 

(18)把羊送到曠野去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16:22

 

(19)牛羊脂油放皿中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16:27

 

~公牛和公山羊的脂油放在器皿裡,預備燒在壇上

 

(20)其餘的燒在營外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16:28

 

(21)脫麻衣而穿聖服

 

「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16:23-24

 

~大祭司就要脫下細麻布衣服及洗身,再穿上華美衣服

 

(22)獻公綿羊為燔祭

~大祭司為自己和會眾獻上兩隻公綿羊為燔祭

 

(23)贖罪祭脂油全燒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16:25

 

(24)獻上另外的燔祭

 

「 七月初十 日,你們當有聖會;要刻苦己心,什麼工都不可做。只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29:7-8

 

~獻上1隻牛公犢、1隻公綿羊,七隻一歲公綿羊為燔祭

 

(25)獻公山羊贖罪祭

 

「又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贖罪祭和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民29:11

 

~可能是為本節期之禮節上的錯誤贖罪

 

D.贖罪的祭牲


 祭  牲
 隻數
 
大祭司的贖罪祭
 公牛犢
 1
 
會眾的贖罪祭
 公山羊

公山羊(送到曠野)
 1

1
 
大祭司的燔祭
 公綿羊
 1
 
會眾的燔祭
 公綿羊
 1
 
會眾的另外燔祭
 公牛犢

公綿羊

一歲的綿羊羔
 1

1

7
 
另外的贖罪祭
 公山羊
 1
 

 

E.贖罪的果效→可用三羊的表明

a.一隻公山羊的灑血

(1)除掉諸罪

 

「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利16:15

「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利16:19

(2)除掉隔阻

血→彈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相交之路)

血→抹在壇四角,及彈七次(奉獻之路)

 

b.一隻公山羊的放走

*罪的遠離(阿撒瀉勒---移去的意思)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16:20-22

 

~羊的放走,代表已遠離人了,罪已移去了!

 

c.一隻公綿羊的焚燒

*徹底消毀

 

「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16:23-25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16:27

 

F.贖罪的百姓

a.用力自醒

 

「每逢 七月初十 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什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16:29

 

b.克苦己心

 

「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16:31

 

4.在宰牲上要獨尊真神(17)

~關乎宰牲畜之例

A.尊重獨一的真神

a.尊敬真神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17:3-4

「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申12:21

 

~以色列人無論在營外或營內,不可吃沒有在神面前獻上的公牛、綿羊羔、山羊

~若要吃,必須先作平安祭,先尊敬獨一的神,當然以色列人在曠野不是日日吃肉的,他們有嗎哪吃的,但在一些特別日子,他們會吃肉的

~當以色列民去到迦南後,他們則可以自由吃肉了!

 

b.慎拜別神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17:7

 

~要先將牛、羊帶到神面前,也有另一目的是慎防他們在別處獻祭給鬼神

 

B.尊重寶的生命

a.不吃血的含意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7:11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17:14

 

(1)血代表生命

~人當尊重生命,勿流人的血,不吃血就能表達此事!

 

(2)血只是用作贖罪

~人不吃血時,會想起血就是生命,人的生命是有罪的,唯有用血作贖罪

 

b.處理血的方法

(1)打臘所得的活物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17:13

 

~要放盡牠的血,用土掩蓋

 

(2)自死或是被野獸撕裂的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17:15-16

 

~因沒有放血,沒有好好處理血的問題,所以不能吃,誤吃了必不潔淨,要洗衣服及洗身子

 

5.在行為上不效法外邦(18-20)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18:3

 

~18-20題及許多「不可」事情,當以色列人遇到迦南人之後,不可效法他們的惡俗

 

A.不效法的原因

a.真神的主權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2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30

 

~因神是他們的神,神吩咐他們不效法,他們理應聽從

 

b.惡俗的可憎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8:30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18:23

 

~這些風俗是惡的,有逆性的事,是可憎及違反常理的

c.選民的特質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20:26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18:24

 

~選民是聖潔的,所以勿被惡俗玷污自己

 

d.歷史的鑑戒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18:24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18:28

 

~在歷史中,外邦人曾行了很多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曾懲罰所多瑪、俄摩拉,也用災禍攻擊迦南人,所以苦以色民若行惡,地也可將他們吐出來!

 

B.不效法的風俗

a.亂倫的事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18:6-9

 

~在歷史中,流便、押沙龍也犯了此罪,受神的審判!

 

b.淫亂的事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18:20-21

 

~不單是屬地的淫亂,屬靈的淫亂也不可,將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是看為可恥的事!

 

c.逆性的事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他的下體,與他親近。」18:19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18:22-23

 

C.當持守的樣式

a.敬畏神

「....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1)孝敬神所設立的父母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9:3

 

~人敬畏神時,也要敬重神所揀選的父母

 

(2)敬畏全地獨一的真神

 

「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9:4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19:26

 

(3)敬重分別出來的日子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19:30

 

(4)敬重分別出來的聖所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19:30

 

(5)敬重分別出來的身體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19:27

~有拜偶像的人剃頭的周圍,先留頂上頭髪,另外也有人用自己看為珍貴的鬍鬚獻給假神

 

(6)敬重分別出來的聖物

 

「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19:5-8

 

b.愛別人

(1)愛鄰舍

(A)不欺負人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19:13-14

 

(B)不恨怨人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9:17-18

 

~恨不能建立人,惟有用愛心說誠實話,對方作了惡,用言語挽回他,愛對方如自己一樣,才能建立

 

(2)愛長者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19:32

 

(3)愛外人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19:33-34

 

c.行公義

(1)在施行審判上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19:15

(2)在生意貿易上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19:35-36

 

d.要純潔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19:19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9:23-25

 

~重點是不混雜(無論衣服質料或牲畜的交配)

~另外果子也要分別為聖

 

D.當執行的紀律(20)

~很多『總要治死』、『從民中剪除』字眼

a.屬靈淫亂當治死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20:1-2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20:6

 

b.咒詛父母當治死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20:9

 

c.屬地淫亂當治死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20:10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20:11

 

~本地人若佯為不見,神會追討他和他家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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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