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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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重點
 


在這利未記的最後一課, 我們將討論二十四至二十七章中的一些重點, 希望我們能進一步對該書有所掌握, 並學習到今天仍可以適用的功課。
 

. 褻瀆上帝的懲罰(利二十四:10-23)
 

利未記這裡講到的可能是第一例對詛咒聖名的懲罰, 所以以色列人當時相當謹慎, 需要得到上帝的清楚啟示才敢量刑。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一個功課: 上帝的名是神聖的, 上帝對此也是十分嚴格的, 我們不可冒犯。
 

在聖經中記載了一些褻瀆上帝的事情, 我們可以作為借鑑:
 

?故意違背:"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民十五:30)
 

?藐視上帝: "以賽亞對他們說:要這樣對你們的主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聽見亞述王的僕人褻瀆我的話,不要懼怕。"(賽三十七:6)
 

?見證不佳:"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且腿A。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三十六:23)
 

?不榮耀神:"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神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啟十六:9)
 

?拒絕福音:"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提前一:13)
 

.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b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利二十四:20)
 

人們常常對這句經文及類似的命令(出二十一:23-25; 申十九:21)有所誤解, 認為舊約聖經鼓勵人受冤後要自行報復。但這並不是上帝的本意。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看這到這點:
 

? 這些命令是給審判官的, 而不是給受冤的人的。這點可以從出二十一至二十二章及利未記這裡的上下文看得出來。上帝給了這些命令, 是為了讓審判官在審判的時候有一個執法的標準, 而不是鼓勵人在受到傷害以後私自尋求報復。
 

? 根據出二十一的上下文, 我們可以看出, 這些命令給出的是賠償的標準, 而不是報復的方式。也就是說, 這些命令規定的是賠償的數量, 而不是量刑的手段, 是經濟法, 而不是刑法。
 

? 這些命令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公正的司法系統, 避免過重或過輕的處罰。在判定賠償的時候, 這些命令也不是被生硬地應用的。一位歌唱家和鋼琴家的手對各自生計的重要性是不一樣的, 不能只是簡單地"以手還手。"par. 安息年和禧年(利二十五章)
 

利未記第二逭陆o出了有關安息年、禧年、及如何眷顧窮人的條例, 從這些條例中, 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個要點:
 

? 安息年和禧年提醒以色列人, 他們所擁有的地是上帝賜給他們的應許, 上帝掌握最終的擁有權: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 同樣, 我們所"擁有"f0的一切, 包括財產、事業、及家庭等等, 都是屬於上帝的, 我們只不是寄居的客旅而已。意識到這一點, 會幫助我們建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方式。
 

? 安息年和禧年是對以色列人信心的一個考驗。就像上帝對所賜的瑪哪的應許一樣, 上帝應許以色列人在安息年和禧年以豐富的供應, 而他們只需要仰望祂的應許。
 

? 安息年和禧年照顧貧窮的人, 讓他們在需要的時候能得到實際的幫助, 同時也給了他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 安息年和禧年的設立是為了防止財富的不公平累積, 避免讓富的人更富, 窮的人更窮, 以及因此而帶來的社會問題。
 

? 以色列人沒有遵守安息年及禧年的條例, 導致的是他們失去了家園, 不得不任其荒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 這是被迫的安息。
 

? 禧年預表了耶穌基督的到來以及祂所要建立的公平國度。"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這是耶穌在會堂裡所朗讀的一段經文, 其出處是賽六十一:1-2。耶穌告訴當時的會眾: 這些經文已經在祂身上應驗了。
 

. 警告(利二十六章)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警告, 如黃色的交通燈、父母的叮囑、及天氣預報等等。我們也時常忽略許多的警告, 依然我行我素。在利未記第二十六章, 上帝給了以色列人一系列的警告。學習這些警告及其後果對我們的靈命成長是很有益處的。
 

1. 學習上帝警告的重要性
 

? 這些警告可以讓我們更好地了解以色列的歷史。以色列在其後的興衰都是這些警告中預言的應驗。這也會增強我們對上帝的話語之信實的信心。
 

? 這些警告不但對當時的以色列適用, 對今天的信徒也有同樣的作用。
 

? 這些警告為父母親或其他處於管教角色的人提供了很好的實際示範。
 

? 這章聖經不單包含了警告, 也涵蓋了許多深切的盼望和應許, 以鼓勵人們正面地順服上帝。
 

2. 利二十六章的結構
 

?前言: 摩西律法的總結(1-2);
 

? 對遵守摩西律法而帶來的祝福的應許(3-13);
 

? 對違背摩西律法而導致的懲罰的警戒(14-39);
 

?總結(46)
 

3. 上帝祝福的特徵
 

以色列人能夠遵守上帝的誡命, 上帝就會祝福他們。這些祝福包括了以下幾個方面:
 

?平安與安息:首先, 雖然他們還會面對戰爭, 但他們卻不需要擔驚受怕, 因為上帝是他們時刻的幫助; 其次, 周圍的惡獸也不會侵擾他們。
 

?豐富與繁榮:上帝會降下時雨, 讓土產豐盛; 上帝還會讓他們生養眾多, 勢力浩大。
 

?上帝的同在: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2)
 

如果以色列人違背上帝的誡命, 所得到的就是完全相反的結果。
 

4. 上帝警告的特徵
 

? 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命令是明明白白地陳明的, 並且祂還不斷重複與解釋。沒有人可以用任何的藉口來為自己的違背而搪塞。
 

? 上帝預早就給以色列人列下了祝福與詛咒的條件, 這是在他們還沒有去做的時候就已經定好了。人們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 上帝對人的鼓勵包括正反兩個方面。祂即從正面鼓勵以色列人去遵從祂, 以得到預定的祝福, 也從反面警示他們, 不要進入萬劫不復之地。
 

? 上帝的旨意總是正面的, 就是希望以色列人得到祝福, 避免詛咒。儘管以色列人會因他們對上帝的背叛而受到管教, 上帝始終還是愛他們, 最終會復興他們。
 

? 上帝的懲罰是循序漸進, 越來越慘重的, 目的是希望犯錯的人能夠及時悔改, 回頭是岸。在物質繁榮方面, 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詛咒的過程: 莊稼被占--地不出土產-野獸吞滅牲畜--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在平安方面, 其過程是這樣的: 被敵人騷擾-被敵人轄管-被散在列邦中; 在與上帝的關係上, 也是一個不斷衰敗的過程: 與上帝同在-上帝對他們變臉-被上帝逐出家園。
 

? 上帝管教以色列人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悔改, 重新回到與上帝的關係之中。上帝讓以色列人確知祂的愛以及他們最終的盼望, 這起到了鼓勵他們悔改的作用
 

5. 今日基督徒所應學到的功課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7-10)
 

?管教是出於愛: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6-11)
 

6. 管教的原則
 

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 我們可以學到許多日常生活當中的管教原則:
 

? 詳細陳明所有的規則及其結果, 在任何的行動以前, 執行方應該清楚地知道他們的行為會造成的後果。
 

?要承諾, 不要威脅。不要承諾一些你不願意或不會實施的事情。一旦有了承諾, 就要施行。否則, 所定的規則都是沒有用的。
 

?實行懲罰要循序漸進, 把最大的懲罰用於最糟糕的違背。不要籠統地用同一方法來對待所有的錯誤。
 

? 用正反兩面來闡述結果, 讓受管教的人從兩方面得到鼓勵, 讓他們清楚地知道所應得到的祝福與懲罰。
 

? 執行管教的一方應該時常記住以愛作為出發點, 管教是為了愛對方, 而不是為了自己出氣, 或是機械地執行條文。無論對方犯了怎樣的錯誤, 都要讓他們知道你的愛以及他們的希望。
 

. 許願的價值(利二十七章)
 

許多時候我們從不同的地方得到許願, 如零售商店、參加競選的政客、工作單位等等。但許多時候這些許願都不能得到實現。我們也對空頭支票式的許願習以為常了。不幸的是, 我們時常也作出類似的許願。
 

在利未記的最後一章, 上帝列舉了一些條例, 是針對還特許的願設立的, 也即是要贖回所許的願的方式。
 

利未記前面的內容都是有關人對上帝的順服, 而許願則是人自願的敬拜行為。這裡的條例告知我們不要輕易許願, 而且違願的代價是深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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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