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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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4:22-35

主題:受苦的贖罪祭-因人而異、知道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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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祭所要獻的祭牲會因著對象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如大祭司、全會眾、官長,他們所獻的祭物或程序是和一般百姓不一樣,這也形成本章的四個段落。這顯然是在提醒選民,因著他們的身分不同,犯罪所帶來的影響力也不一樣,例如祭司犯罪就會導致百姓陷在罪中(v.3);君王犯罪也是如此。在以色列的歷史中,耶羅波安在北國設立了兩隻金牛犢,使以色列百姓一直陷在拜偶像的罪中,不僅自己受害,百姓也一起遭殃,聖經每每以此作為以色列墮落的原因和象徵(王上十三34,十五34,十六7,19,26, 31……)。所以越有影響力的人,對自己的行為要越發謹慎。

贖罪祭的精神不在於人會軟弱犯罪,乃在於知道自己有罪之後,要立即承認自己的罪而獻贖罪祭,如經文所說:「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v.14、23、28)這正是神給人的恩典和出路,如約翰一書所說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當獻祭者把手放在牲畜頭上,牲畜便取代了他的位置,成為他所犯的罪。然後獻祭者把牲畜宰殺,顯示罪的刑罰便是死亡。牲畜代替獻祭者接受死刑,而牠的生命便給回獻祭者。這就是以命換命的原則。

贖罪祭是最基本的獻祭,沒有它便不能取悅上帝,在整個獻祭的循環中它是首先的獻祭。它在設計上與罪惡、悔改和救恩的教導有關。很多人可能會奇怪為何誤犯的過錯也看為有罪,人的傾向是毋須為自己在無法控制下所做的錯事承擔責任。然而,贖罪祭並非叫人否認責任。不論是有意或是無意,罪始終是罪。人犯罪的原因在於他的本性。因著人墮落的本性,即使有最良好的動機也會做錯事。從人墮落後,無論是有意或無意,人罪的本性使他會行惡。要解除人對罪的傾向,贖罪祭教導以色列人可以為自己罪惡的本性得著代贖。這個獻祭也是一個預表,充分表現了基督之死的意義和實質,藉此人能得著新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下聖靈來,隨時提醒、管束、催逼、禁止我的言行,使我在生活中更加謹慎自己的言行,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約翰壹書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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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