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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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6:8-13

主題:祭司獻祭的職任

分享:利未記的前面五章講獻祭,講到獻祭的規則,特別是祭物和獻祭的程序。第六章8節到第十章則講祭司,就是祭司該做的事和神給他們的權益。新約希伯來書用六、七章的篇幅(第四章到第十章)來講述耶穌基督大祭司的職分和信徒的關係,而使徒彼得說我們就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因此經由祭司的角色與事奉,我們可以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也可以明白神對我們的選召。

祭壇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以熄滅(v.9、l2、13),即便在夜晚也是如此,所以說是「從晚上到天亮」(v.9)。這是祭司首要的責任,因為祭壇的火若熄滅了,就代表獻祭的事止息了;沒有獻祭,就表示神和人的關係斷絕了。所以祭司首要的責任就是維持祭壇的火,使它不致熄滅(v.13)從此可見傳道人的重要工作就是要維持火在那裡燃燒,什麼時候教會的火沒有了,信徒愛主的心就會冷淡下來,在冷淡的光景中,當然也不會有人樂意將燔祭獻給神。

要祭壇的火常常燒著,必須留意兩件事,首先就是每天早晨要燒柴(v.12),有柴自然就有火。就今日來看,主的道就是點火的柴,因為主的道能使人心裡火熱。像當年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因耶穌基督復活之後把神的道向他們解開,而心裡火熱(路廿四32)。其次就是平安祭牲的脂油,12節說,平安祭牲的脂油和燔祭一起燒在祭壇上,因為脂油可以增加火的力度。平安祭就是感謝祭,所以我們的稱謝和讚美也可以增加祭壇的火。當教會充滿感謝讚美的聲音,這教會一定復興;反之若教會裡滿了怨言和批評的話,信徒一定冷淡退後。

祭司除維持祭壇的火,並要獻上燔祭。獻燔祭不是一次的事,乃是每天的事,而且是在一天的開始就獻上燔祭(v.12)。獻燔祭就是主權的轉移,所以神兒女每天的第一件事,應當就是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神,讓祂來掌管我們一天的生活,這就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蒙福之路。

祭司在神面前獻祭的時候,要穿細麻衣(v.10),祭司的細麻衣象徵生命的聖潔,就如啟示錄十九章8節所說:「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對一個事奉主的人來說,持守生命的聖潔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我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神,這也是利未記裡很重要的信息。

回應:『親愛的天父,求祢使我的心重新火熱,使我有火熱的心愛祢、服事祢,也使我有火熱的心去愛那些尚末得救的靈魂,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羅馬書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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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