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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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15:1-15

主題:漏症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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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講論婦女漏症的條例,漏症就是婦女在經期之外仍然有漏血的現象(血漏),或是說經期過長(v.25)。相信許多人都對新約中那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都有深刻的印象,她因為摸了主的衣裳而得著醫治。請留意經文中的那句話:「在好些醫生手裡,她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的所有,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可五26)這說明了那患血漏的婦人心中的絕望。

在聖經裡定漏症為不潔淨,不僅得漏症的人不潔淨,凡她所接觸過的人或物也都為不潔淨的。這個規定似乎是非常的嚴苛,因為如此一來,得漏症的人不僅是身體受到折磨,就是生活的自由度和人際關係也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凡她摸過、坐過、躺過的都不潔淨(v.5-8),而坐到她所坐過之物的,也不潔淨(v.6)。按著這些經文的描述,幾乎可以用動輒得咎來形容她的處境,所以得漏症的人即便不像長大痲瘋的人那樣可憐,實際上也相差無幾。

患漏症的人得痊癒之後,她所需要作的,也和長大痳瘋的潔淨過程類似,就是「活水」洗身並獻贖罪祭和燔祭,只是比長大痳瘋的潔淨之禮簡單些。

由獻贖罪祭和31節的這句話「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來看,顯然前面的這些條例都是「罪」的象徵。從這些表樣,我們的確可以體會罪的特徵和它所帶來的惡果-生命的破壞,人際關係的破壞,身、心、靈的痛苦等等。最重要的是,當人陷在罪中是沒有其他出路的,正如那個患血漏的婦人一樣,花盡一切所有的,病勢反倒更重了。感謝神,耶穌基督成為患血漏者的出路,祂醫治她血漏的「源頭」,徹底解決罪的問題。

為什麼血漏也象徵罪呢?基本上是從「血」這件事來看的;如神所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十七11)血既是代表生命,血漏就是把生命漏掉了,而血漏就是因血源出破所以才會一直漏。如果換從生命的角度來看時,我們知道「罪」就是人生命的破口,人活在罪惡當中時,屬靈的生命力就必因不斷地漏失而枯竭。

回應:『親愛的天父,我感謝祢將祢的愛子賜給我,使我在罪中有出路,在軟弱中有依靠,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詩篇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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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