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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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17:1-9

主題:宰羊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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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經文是關乎以色列民宰殺祭牲的規定,宰殺祭牲是一種信仰的表達,由亞伯獻羊和羊的脂油開始就是如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人類起初的獻祭中,有神的啟示和引導在其中,然而隨著時代的改變,許多人漸漸把祭物歸給他們所敬拜的偶像(羅一23),如果神對宰殺祭牲和獻祭沒有清楚的定規,以色列民很可能把它們和祭拜偶像混淆不清。

「獻給耶和華」(或獻與……)這句話在本段經文中一共出現四次(v.4,5,6,9)。這很清楚地規範了獻祭的對象就是獨一的真神,不論是燔祭、平安祭或是任何其他的獻祭。這規則是不變的。也就是說,神的子民敬拜的對象只有一位,就是創造萬有的真神,所有敬拜的儀式都是以祂為中心,惟有祂才是人類生命的源頭,就如主耶穌受魔鬼的試探時所說的,「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四10)。當人類轉移了這個敬拜的對象時,就成為犯罪的開始。

不僅獻祭的對象很重要,獻祭的地點一樣是重要的,獻祭地點的確代表了敬拜途經的確定。會幕就是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途徑,「帶到會幕門口」這句話,在短短的這段經文一共出現四次(v.4,5,6,9),還有一次是「耶和華的帳幕前」也是同樣的意思(v.4);而且每次都是用很嚴肅,含有警告式的語氣(若不如此必被剪除),似乎是深怕選民沒有留意。可見這是神所強調的,也是要選民萬萬不可忽略的。因為神所定規的祭壇就在會幕,這祭壇也是祭司進入聖所的通路。

由此我們看見,人敬拜神不僅要有正確的對象。也必須透過正確的途徑,而這個途徑並不是由得人自己決定,乃是神所定的。而耶穌基督就是神賜給世人唯一得救的途徑,就像主耶穌說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許多人以為,只要心誠,拜什麼都是一樣,這是自以為是的想法,這是何等的錯誤。

7節是一個簡短的歸納:「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一方面說到,人在不認識真神之前敬拜對象的錯誤,同時也說明了錯誤的敬拜實際上就是拜鬼魔,這是很多人忽略的一件事。亂拜並不會讓我們得蒙神的喜悅,反而使人陷入屬靈的淫亂,而且是邪惡的,因為拜偶像實際上就是拜魔鬼,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拜偶像的人常常惹鬼上身。就像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祭偶像就是祭鬼」(林前十19-20),不可不慎!

回應:『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緊緊的抓住主耶穌,作為我終身的依靠和來到祢面前的憑藉,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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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