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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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19:11-18

主題:愛的真諦(二)-愛是滿有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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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及33-34這兩處經文中,神特別提示以色列人,要善待弱勢的人,如寄居的和窮人:不可欺負寄居的外人,要看如本地人一樣(v.33-34);在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刻意留下一角給他們,也不可以拾取遺落的果子,使他們可以存活。這些要求就是恩慈──把恩典給需要的人,特別是那些無助的、軟弱的、貧窮的,這也是愛人如己進一步的詮釋。神是有恩惠的神(出廿二27),所以祂也要神的子民以恩慈待人。由此看來,今天社會福利-照顧窮人或弱者的精神,是基於神給我們的愛人如己的命令。

同時我們必須留意的是,在恩慈的實踐中,包含了寬恕和接納。「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v.17-18)這些話都含有寬恕的意思,若沒有寬恕,是不可能忘記仇恨的。「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v.34),就是指對外人要完全的接納,毫無地域、種族的分別。看看今天紛亂不休的世界,我們不禁要讚美神誡命的寶貴。基督徒實在應當思想,該如何看待我們周圍不同的人,如何用愛鄰舍的心,見證神愛的寬廣。

在人類歷史的記錄中,一直有弱肉強食的現象,強者欺壓、剝奪弱者,即便到今天也沒有改變。那是因為人性的墮落,以自我為中心,輕看了人性中的尊榮。然而在神的律法中,除了要人在生活層面顧及弱勢者的需要之外,也要他們在態度上謙和以對:「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v.13-14)。這對人謙和的態度也是一種愛的實踐,也就是保羅所說的「愛是不張狂」(林前十三4)。在神的律法中連聾子、瞎子都有他們的基本人權,不可以咒罵,也不可以故意為難。今天所謂的無障礙環境,和對弱勢者的尊重,聖經早在摩西的律法中就定規了「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這是何等的奇妙。

對於弱勢者的尊重,保羅的解釋說是:因為我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弗六9)。所以世人在神面前的立足點基本上是平等的,並沒有貴賤的分別。

回應:『公義又有憐憫的上帝,求祢讓祢的兒女們知道該如何在公義中彰顯慈愛,在真理中行出真愛,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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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