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讲
经文:利廿七1~25 经句背诵: 你向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祂不喜悦愚昧人,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传 五4) 思考问题: 1.谈谈「许愿和还愿」的见证。 2.如何克服「与神交换条件」的人性弱点? 神藉摩西几次晓谕百姓,有关许愿的条例(利廿七章;民卅章;申廿三章)其中 各有不同的重点,而本段所叙述的,神很明确指示他们,如何判定和还所许的愿 。神是无所不知的神,祂要求事奉祂的人,要「以心灵和诚实」来敬拜(约四24 ),祂也强调「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五37),但祂也体贴人的本 性,悦纳人许下愿望的心志,藉此鼓励人在信仰上更加虔诚和追求长进。因此, 从神的命令中,我们可以明白当以何种精神来看许愿的事,作为事奉神的勉励。 一.当慎重: 当一个人要还特许的愿,就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不同年纪有不同的估算( 利廿七3~7),尤其从20岁到60岁的男人,价银是五十舍客勒,虽然无法明确换 算今日之价值,但从约瑟被卖了二十舍客勒(创卅七28),可见还愿的人需付上 很大的代价。我们又从神的吩咐:「不可在祭司面前说是错许了」(传五6),可 知神希望人要慎重评估。我们是因神的感动而许愿,却不是一时冲动;是出自虔 诚,而非错误的热心,在神面前当谨慎自己的脚步。 二.出于感恩: 无论许愿,是要献上牲畜、房屋、土地,都是归神为圣的,不但要慎重,也当是 出于感恩的心,才不会因后来有所舍不得,或需付上极大的代价,而后悔不愿献 上,或很勉强献上(参:林后九5),存感恩的心,才能体会事奉神的喜乐,也必 能积极地还所许的愿。 三.不是交换: 人有时很软弱,在祈求的时候以为许下大愿神就会垂听。当然神会悦纳人许愿的 心志,如垂听和成就哈拿许愿的祷告(撒上一10~11、19~20)。但许愿并不是 和神谈交换的条件。因万有都是属神的,祂并不缺乏,且神是无所知的,祂知道 那些心存假意的人,祂不会被人甜蜜语所蒙蔽。因此神垂听,最重要的是因人出 自真诚的祈求和神要成就祂的旨意、工作,使信靠祂的人得到造就。我们当存正 确的心态来思考许愿的事。 四.按照自己的能力: 「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 量估定他的价。」(利廿七8),这一方面表明,贫穷人也可许愿,神必悦纳,每 个人均有奉献的机会。另一方面教导百姓,无论许愿要献上什么,均当评估自己 的力量,诚如经云:「因为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 是照他所无的。」(林后八12),不必羡慕别人,也不可轻看自己,神悦纳人是 看人的内心,不单是看人所献上礼物之多少(参:路廿一1~4)。 五.不可后悔: 许愿献给神的,都要成为圣(利廿七9),是神所看重的,因此人要慎重,看重所 许的愿,不可后悔而不还愿,如神宣告:「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传五5) ,也不可因所得的不如许愿时所评估的,而想改变,因为「人不可改换,也不可 更换」(利廿七10),其实,神既悦纳人许愿的心志,许愿的人虽面对困难,只 要坚持信心,实实在在不断祈求,祂必帮助,使我们在真道上得长进。 六.存心顺服: 人许愿献上各项产业,均是由祭司估定其价值(利廿七12、14、18),百姓当完 全顺服。把礼物献上,就是归神为圣,人不可以再有所主张。今在教会中,我们 可以根据各种圣工的需求而奉献,但当知不是出钱的人作主,而是由负责该圣工 的工人作全盘性的运用,使各项圣工均能互相搭配,教会得以成长。感恩奉献加 上谦卑顺服,必发出更美的香气来。 七.归神为圣: 一切所献的都要成为圣(利廿七9、14、16),就是归耶和华为圣(利廿七21、2 8),当人可以还所许的愿,献上各种礼物,当然是值得高兴和感谢的。但这并不 代表此人就可以夸耀自己,而是要归荣耀给神,如哈拿献上撒母耳时,向神的颂 赞、归荣耀之声音,成为千古美妙的心愿(撒上二1~10;路一46~55),又如大 卫于奉献之后的感谢(代上廿九14),当思想主耶稣的教训:「我们是无用的仆 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十七10),把一切荣耀归给天地的主宰, 享受事奉祂永远、属灵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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