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甸人之败亡
一、为耶和华报仇(民31:1-3)
1.报以色列人的仇(民31:2)——神人合一之观念
2.米甸人之所为(民22:4-7;25:6,14—18)
二、照神吩咐与米甸人打仗(民31:4-24)
1.每支派均要派人去打仗(民31:4-6)——全体之争战
2.打发祭司同去(民31:6)——表明神之同在
3.杀了米甸人所有男丁、男孩、已嫁的女子(民31:7,8,16,17)
4.杀了巴兰(民31:8,16;启2:14)
5.洁净自己(民31:19-24)
三、分所掳之物(民31:25-54)——神人同得、分工合作
1.一半归于出去打仗的精兵(民31:27)
·从其中每五十取一,交给看守耶和华帐幕的利未人(民31:30,42-47)
2.一半归于全会众
·从其中每五十取一,交给看守耶和华帐慕的利未人(民31:30,42-47)
四、千夫长及百夫长之奉献(民31:48-54)——自动自发
1.为生命赎罪——并不短少一人(民31:48-50)
2.在耶和华面前作为以色列人的纪念(民31:51-54)
五、心得探讨:
1.除灭“米甸人”对我们属灵生命的洁净上有何意义?(西3:5-10)
2.此章中之“分享”及“奉献”有何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