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1-13 承业女子的婚姻条例 本章继续处理西罗非哈女儿求地业(见27章)所引起的问题:若父亲 无儿子,则女儿可承继地业,这是上文神藉摩西指示的解决方法;但 承业的女儿若嫁给其他支派的男子,便会减少本支派的地业。长远来 说,这种做法会破坏各支派地业的完整。本章提出此问题 (1-4), 并指示解决的方法──规定承业的女子必须嫁给同支派的男子(5-13 )。西罗非哈属玛拿西支派,是基列的孙子(27:1)。 基列後裔的诸 族长提出他的个案,因这事与他们有切身的关系──虽然实际问题尚 未产生,因为要等到约书亚率领以色列民过约但河後,才正式分地。 上次问题的处理原则是:父亲的产业不应因无儿子而落入外人手上, 应由女儿或近亲承受。这次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一个支派的产业不应 因女子出嫁而归入另一支派,各支派应保全祖传的产业 (7)。 这问 题比上一个更为重要,承业的女子应以此原则为大前提,选择自己支 派的人作婚姻对象。结果西罗非哈的女儿遵从了这次指示(11)。此 个案带出分地的另一重要原则:各支派应安於神所赐的地业,确保地 业的完整,不应藉婚姻吞占其他支派的地业。分地的原则既已清楚颁 布,民数记对旷野旅程的描述在此也就完满结束,尚须交代的是摩西 之死和约书亚带领以色列民取得应许地的事迹。 思想问题(第36章) 1 神在27章和本章对西罗非哈女儿一案的指示,表明 对女性和公 正抱何态度? 神处事的智慧在新约圣经中有否类似的例子? 见太21:23-27; 路7:36-50等。 2 从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身上,你学习了什麽宝贵的功课呢? 参10-12节。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