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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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给利未人的指示(一八~一九)

  一八1~7 本章跟前一章最后两节有密切的关连。为了缓和百姓的恐惧,耶和华重复有关会幕事奉的指示。若他们听从这些指示,就不需要惧怕他的忿怒。第1节分为两部分:“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指所有的利未人,包括祭司;“你和你的儿子”单单指祭司。前者要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后者就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担当罪孽”意思是为任何疏忽大意或不能完成神圣的职任而负责。利未人是祭司的助手,但却不能进入会幕作祭司的事奉,否则他们必被治死。

  一八8~20 祭司可得各种祭物的某些部分,作为工资(8~11节)。他们也可得到油、新酒和五谷中至好的初熟之物(12,13节),以及一切永献给耶和华的和头生的(14节)。至于头生的儿子和不洁净的牲畜,祭司可得到代替儿子或牲畜的赎金。至于献祭的祭牲,头生的要献给耶和华,而祭司可得到他们的分(l7~19节)。盐约(l9节)是指神圣和永远的约。祭司不能分得任何土地,因为耶和华要作他们的分和他们的产业(20节)

  一八21~32 利来人可从百姓得到十分之一的奉献。但他们也有责任把十分之一给予祭司,支持神的工作。这十分之一是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没人有权不将所得的献一部分给神。利未人虽然没有产业,也要和别人一样,将自己的收入献上一部分,作为供给别的利未人及会幕的需要。十一奉献的原则需要遵守,神期望所有的基督徒都能慷慨地奉献,使神的家中没有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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