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民三十六1】「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说:」 「基列,他子孙中」他们代表了玛拿西支派的另一半,没有定居在约旦河东的基列,而是在迦南地接受他们的产业。 「到摩西……面前」这是在一次大会中与摩西会谈(见民廿七2)。 【民三十六2】「“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民三十六3】「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 为了避免支派的边界因妇女的产业转给她们与其他支派的丈夫所生的儿女而不断变动。 【民三十六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 「禧年」直译为“公绵羊的角”,因为在七月初十日要吹这样的角,宣告禧年的开始(见利廿五10~15,28,30~33,40,50~54;书六4~13)。 【民三十六5】「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民三十六6】「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这里规定了两条限令。没有兄弟的女子不得嫁给其他支派的人,也不得嫁给本支派其他宗族的人。这两条措施使家族与产业得以保存,这在以色列人的经济中是很重要的。 【民三十六7】「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 【民三十六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 【民三十六9】「这样,她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 」 【民三十六10】「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民三十六11】「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们伯叔的儿子。」 「伯叔的儿子」就是她们的堂兄弟(见代上廿三22)。 【民三十六12】「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民三十六13】「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这里可能是指《民数记》全书(见利廿七34),特别是其中崇拜的条例(第廿八~卅章)和民事法规(民廿七11;卅五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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