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4:1 休
书:离
婚
是
人
类
的
罪
所
导
致
的
结
果 (比
较
太 19:8)。 1~ 4 节
是
神
赐
给
古
代
以
色
列
人
合
宜
处
理
离
婚
事
务
的
指
示。
关
于
这
些
经
文
应
当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1. “
不
合
理
的
事 ” 很
可
能
指
奸
淫
以
外
的
可
耻
败
坏
行
为。
因
为
如
果
人
犯
了
奸
淫
罪,
当
受
的
刑
罚
不
是
离
婚
而
是
被
治
死 (比
较 22:13~ 22)。 2. “
休
书 ” 是
男
方
给
女
方
的
一
种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文
书,
借
此
表
明
婚
约
已
被
解
除,
女
方
的
行
为
受
到
保
护,
不
受
来
自
前
夫
的
任
何
约
束。 3.
妇
女
接
到
休
书
以
后,
就
有
再
婚
的
自
由。
然
而,
如
果
她
的
第
二
次
婚
姻
再
告
结
束,
她
就
不
可
再
回
到
前
夫
那
里 (2~ 4 节)。 4.
无
论
如
何,
离
婚
都
是
一
个
悲
剧 (比
较
玛 2:16;参
创 2:24 注),
但
是
符
合
圣
经
要
求
的
离
婚
不
是
罪 (参
太 19:9 注;林
前 7:15 注)。
神
自
己
也
因
着
以
色
列
人
的
不
忠
和
属
灵
的
奸
淫
而
离
开
她 (赛 50:1;耶 3:1, 6~ 8)。
困
苦
穷
乏:
神
时
常
警
戒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趁
机
在
穷
人
身
上
渔
利
,
要
以
恩
慈
和
敬
重
的
心
对
待
穷
人。
如
果
信
徒
不
能
公
平
地
对
待
穷
乏
之
人,
就
要
受
到
神
的
审
判
和
定
罪 (15 节;
比
较
雅 5:1~ 6;
参 “ 看
顾
穷
乏
人 ” 一
文)。
寄 居 的 和 孤 儿……寡 妇:神 特 别 眷 顾 孤 儿 和 寡 妇 以 及 逃 难 寄 居 的 人 (出 22:21~ 22;23:9)。 神 非 常 喜 悦 我 们 帮 助 那 些 处 境 不 佳 的 人 (参 路 7:13 注;来 13:2;雅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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