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二二5 在当时的社会,男性和女性的服装十分相似,因此不同性别作不同的穿戴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防止易装癖或同性恋。 二二8 “栏杆”。防止有人从平顶屋上掉下来的矮墙。 二二10 两种牲畜的步伐和拉力是不相等的。 二二11 据说拜偶像的祭司所穿的,就是这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以為这种衣服会產生魔力。 二二12 关於“繸子”,参看民数记十五章37至41节的脚註。 二二17 “那布”。一件染了血的衣服,或新婚当夜所用的床单。 二二18 “惩治他”的方法是鞭打他四十下(比较二五3)。 二二19 罚款约相等於四十八安士(1.1千克)的银子。参看马利亚的例子和马太福音一章19节的脚註。 二二23 订婚跟结婚一样有约束力。 二二25~27 强姦已定亲之女子的处罚是死刑。 二二28,29 强姦了处女就必须娶她為妻。那人要交给新娘的礼金通常是“五十舍客勒”银子。 二二30 人不可取继母為妻。参看利未记十八章6至8节的脚註。
□ 本书版权所有---中国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