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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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预言立王 神在本章预言以色列人将有王,并附带许多训诲与警告(14-20节)
。 以色列成為一个有王的国家,还在这事以后四百年(参撒上第八章註释) 。 撒母耳告诉百姓说他们立王就是厌弃神(撒上十19,十二17)
。但这并不是一个矛盾:神预知他们要立一个王,并不等於说,神赞成他们立一个王,而只不过是衪预知这个事实而已。虽然他们立王这件事神不赞成,但神还是盼望他们在选择王的事上能来求问衪。他们的政府形式原是神所赐的,那样,他们厌弃这种政府形式,无异就是厌弃了神。同时神也特意嘱咐他们,君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加添马匹和金银。
1节: 摩西把这个命令列於此,可能因為有些以色列人将有残疾的牛羊作為祭牲献给神。人常常受试探,希望少给神,以為没有人知道真相。奉献的态度显明我们的优先取向。将剩下的献给神,表示神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重要。你要让神优先使用你的金钱、时间、才能,如此才算尊崇祂。
6-7节: 不可单凭一个证人的见证就将人处死,必须有两三个证人作证,才可以定人的死罪,用石头打死。要将被定罪的人带到城外,由见证人先向他投掷大石,路过之人接著也可向他投石。将拜偶像的人处死,这种制度就是将"这种恶从以色列人中除去"。这两种方式能保护被告,首先,规定要有多名证人,以防止人出於私仇而作"假见证";第二,它规定原告要首先向犯人掷石,这可使他们三思是否作不公平的控告。
14-20节: 神并未叫以色列人立王来治理他们的国家。实际上,神不同意他们这样的想法,因為祂就是他们的王,百姓应当顺服祂、跟从祂。但是神知道,将来有一日,百姓会有自私的意图,想立一个王--使他们像周围各国一样(参撒8:1-22)。他们若坚持立王,就必须选择合适的人。所以神将这些条例列出,既為百姓的好处,使他们知道怎样选择,并且也是為王本身著想,使他照神的律法来领导百姓。 16-17节: 以色列君王都未留心这个警告,结果自取败亡。神使所罗门诸事亨通,但是他在富足以后,就建立强大的军队,娶了许多妻妾,他的心也偏离了神(参王上11:-10)。他犯罪导致以色列的不顺服、使国家分裂和百姓被掳。
18-20节: 以色列人所选出的君王,必须爱慕神的话语--圣经。他必须(1)為自己抄录一本律法书,供他个人使用(那是古时的摩西五经);(2)将这书妥為保存;(3)每天诵读;(4)完全顺服神的话语。他这样行就能尊敬神,不至心高气傲,看不起别人或在富足强盛的时候忽略神。不阅读神的话语,我们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除非经常阅读、默想祂的话语,不然圣经对我们就毫无用处。现代人容易得到圣经,因此不难获得古时以色列君王的智慧之源,而更大的挑战,是依照圣经的指示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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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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