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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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申律法
十诫
五1 摩西将以色列眾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晓諭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可以学习,谨守遵行。

听了以后,要学习;学习以后,也要去遵守、执行。

五2 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3 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

立约
这并不是说,这约和「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在本质上有什麼不同;而是更清楚的、也跟更广大的一群人立约──这约是亚伯拉罕之约更深的实现。神对亚伯拉罕说:「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那样多。」(创十五5,二十二17,二十六4)如今这约已经实现了,神再次与这世代的以色列人立约,更深的实现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所以这约跟《创世记》的约没有什麼不一样。

在神学中,尤其是「加尔文宗」很喜欢讨论哪些是「恩典之约」和「工作之约」;哪些是「有条件的约」和「无条件的约」;哪些约是持续的,是上帝守就够了,人不守没关系;哪些约是人一定要守。我觉得这样的分法并不恰当。所有的约:例如神与亚当、夏娃所立的约,虽然《圣经》上没有用「约」这个字,却有「约的形式」。「约」这个字正式的使用,是从挪亚时候的「彩虹之约」开始──神不再用洪水灭这地和地上有血肉的活物(创九11、15)。有些约就好像那「彩虹之约」一样,是单方面的,神说:「我不再灭你了。」人这边没有任何的义务或责任;所以改革宗的神学家说:这是「绝对的约」。我觉得这样的讲法并不好,所有神与人立的约对那蒙恩的人而言,都是「绝对恩典的约」,都是不会被改变的约。但是我们实在不知道谁是蒙恩的?或谁是被拣选的?我们只知:神知道这些人;我们只要凭信心,我们也是这些人。让我们在祂的恩典中,我们凭著信心,就知道神和我们立约──祂要永永远远作我们的神,我们要永永远远作祂的子民,我们要听祂的话,信靠祂。

至於我们遵守会有什麼的福,不遵守又会有什麼的祸,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信靠祂。如果有一天,以色列不遵守,终於亡国的时候,那属祂的儿女仍然是守约的、敬畏这位上帝的,上帝也会在他的身上守约,施慈爱。因此,我觉得不必把这些约作太大的区分,约的重点就是信靠上帝的话,遵行上帝的话。

这约在《创世记》的时候是一种应许的形式,就是神对亚伯拉罕说:「我应许你……」在《创世记》第十五章17节神跟亚伯拉罕立约,十七章又再次立约,在《加拉太书》第三章就把应许和律法分开。这应许不会被四百三十年后的律法废掉。其实,「律法」、「应许」、「约」都是类似的。在西乃山底下颁布律法,也等同於立约,实践律法的应许。重点是:我们是蒙恩的人,神白白的应许我们、祝福我们;但我们也是领受律法的人,所以有很重的责任,要遵守上帝的话。我们也是在圣约之内,要永远的一靠这位上帝──祂是我们的上帝,我们是祂的儿女。

五4 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当然,以色列人仍然没有很清楚的看到祂。

五5 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因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说:

这裡,摩西就是神与以色列人之间的「中保」。在希腊文,「中保」有两个字,一个有点像中间人(mediator)[1];但「中保」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保证人」(surety)[2]。你买房子透过中间人,但中间人并不保证交易一定成功。耶穌基督是我们的中保──祂是一个中间人(提前二5;来八6,九15,十二24),也是一个保证人(赛四十二6-7,四十九8;来七22;约一二1)。《加拉太书》第三章19-20节,「这样说来、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摩西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这裡面有很重的神学意味,这裡我们不提。重点就是以色列人非常软弱、小信,需要藉著一个中间人把律法传给他们。

五6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為奴之家领出来;

单单「我是耶和华」这句话,我们就可以上三十个鐘头的「神论」。耶和华的意思,在《以西结书》讲得最多[3]:「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祂是全能的。你藉著上帝的创造、管理、立约、施恩、医治、拯救,你就知道祂是耶和华。「知道」的意思非常的多,不是单纯的头脑上知道而已,在旧约、新约裡面,知道都有性爱的意思。包括认识、知道到一个地步,会有一个密切的投靠和结合。我们要知道祂是耶和华──是作事的神,是爱我们的神,也是轻慢不得的神。

神不是要每个人都成為神学家。的确,祂是创造天地的主;但这裡没有讲祂是创造天地的主,而是讲一件事,是在场的两百万个以色列人都亲身经歷的──「曾将你从埃及地為奴之家领出来」。我们今天不一定是一个好的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地质学家,我们不一定能跟「无神论者」辩论达尔文「进化论」的错误,也不一定能从科学的角度谈论上帝创造的合情合理;但是我们就像《约翰福音》中的瞎子一样(约九1-11),我们很清楚的知道:「我从前是瞎眼的,现在终於看见了。」或像约伯一样,能够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的说:「我从前风闻有祢,现在亲眼看见祢。」(伯四十二5)

以色列人从前在埃及為奴之家,是很痛苦的。他们亲眼看到、亲身经歷了这个神如何真实的拯救他们。所以,他们非信不可。神爱我们,给我们机会选择要不要与祂立约。以色列人因為神的爱,因為神摆在他们眼前的奇妙作為,就愿意信靠祂,跟祂立约──让耶和华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祂的子民。这完全可以应用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层面──耶和华是我们的神,耶穌是我们的神,曾将我们从死亡、罪恶、黑暗的為奴之地领出来(太一21),叫我们的罪恶得以脱去(弗四22;西三9;彼前一18),叫我们的重担得以轻省(太十一30),叫我们有永生的盼望(多三7),叫我们如鹰展翅上腾,奔跑却不困倦,行走却不疲乏(赛四十31),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祂作了这样的事,所以祂对我们有所要求……

五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有别的神」:意思是神是有能力的,你不可以觉得其他的受造物也有能力。有人会说:「明明钱很有能力、权力很有能力。」的确如此,甚至我们要说,即使是美丽,也是很有能力的,可以倾城倾国。知识、学问、智慧、金钱、权力,都可以是能力。但这能力是上帝所赐的。人看不到这一点,就会拜其他的偶像。除了上帝以外,不可以把其他的东西当作有能力的。生病,我们也找医生;出事,我们也找警察;打官司,我们也找律师;求学问,我们也找老师;饿了,我们也找吃的。但是这一切的终极来源是上帝,所以我们敬畏上帝。就如同我们谢饭祷告,或主祷文说:「日用的饮食今日赐我。」并不是我们不尊重农夫,不感谢父母或我们赚钱、辛苦作饭;我们努力工作,但我们只把上帝当作有能力的,祂是能力和恩典的源头。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也包括神是我们最大的喜悦和喜爱的。一方面神是我们的依靠,祂有能力;一方面神是我们的喜悦和目标。这在奥古斯丁的思想和韦敏斯德的小要理问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1647)裡都讲到,人的主要目的是荣耀神[4],永远以祂為乐,在祂裡面喜悦[5]。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是一个警告,是第一条诫命,也是所有的诫命。正面的告诉我们: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你的神。负面的就是你不可有别的神。我们用正面的来了解,什麼是「不可有别的神」?意思就是:第一、要绝对依靠祂。要我们不依靠别的,这实在很难。因為,我们总是喜欢靠医生,靠金钱。可是,我们的信心只能给上帝。我们应当使用金钱,使用学问……,但我们知道上帝在掌管一切,而祂的慈爱、怜悯和全能足以叫我们去依靠的,这就是信心。第二、要以祂為乐,就是神是我唯一的快乐。除神以外,你不可有别的娱乐,这也很难。不是不能有吃喝玩乐,神造了这一切,目的就是叫我们吃喝享受快乐。《使徒行传》第十四章第15-17节,保罗说:「诸君,為甚麼作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基督徒是很快乐的,但我们的罪就是把这些叫我们享乐的东西当作一切。

亚伯拉罕以神為乐。当以撒断奶的时候是庞大的筵席,亚伯拉罕是多高兴,但是耶和华说:「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如果有一天,以撒成為亚伯拉罕的最乐,神说:「把他献给我。」对每个人、每件事都是这样。我们每个人都有兴趣、喜好,或是打乒乓、高尔夫,或是看电视、上网、玩游戏机,或是逛街、珠宝、衣服,都不是坏事,但是如果它夺了你的心,就麻烦了。没有一个律法可以告诉我们「它夺了你的心了」,求圣灵光照我们、帮助我们看见自己的心是否还在神的身上。

五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10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
这是第二条诫命,就是不可以有其他偶像。当然不只是这个意思,因為我们也没有為自己雕刻偶像。从最简单的来讲,《申命记》常常讲到:你没有看过上帝的形象,就不要把上帝给形象化了;讲得更深一点,我们把上帝形象化,恐怕就不只是指这些木头、石头雕刻的东西了;在我们的心中,可能学问、金钱、儿女、爱情、自由……,都可以变成我们的偶像。这些都不是有形的东西,但它会牢拢我们的心,叫我们依靠它,以它為最乐。常常我们有了钱,有了女朋友,有了美貌,有了博士学位,却没有了上帝。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这个诫命的重点在「不要把自己当作神」。在次序上:

第一、不要為自己作任何的事。我们作一切的事是為了主,是為了邻舍。我们当然也吃,也喝,但作这一切是要把神当作终极的目标,不是為了满足自己,而是把自己当作上帝的一个僕人和器皿,服事上帝和教会。总之,我们是為了主而活,是為了邻舍而活。例如:我讲课喝很多水,不是為自己喝的,是希望我讲话能够清楚,对学生更有帮助。我睡眠充足,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头脑清楚,能够把课讲好,让学生明白,得到帮助。终极的目的,也不在人的身上,而是能荣耀上帝。

第二、不要用偶像、其他的东西代表上帝。这跟自己比较没有关系。在《罗马书》第一章第23节,讲到人的罪恶就是「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為偶像,彷彿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到了西乃山,律法颁布以后,摩西在山上四十天,以色列人就在山下為自己铸了一隻金牛犊。他们并不是那金牛犊是巴力,而是说那金牛犊是领你出埃及地的耶和华(出三十二8)。因為,属肉体的我们总是希望敬拜的对象是听得见、看得到、摸得到的。因此,圣灵使我们能够信靠上帝是很重要的。

第三、不要把任何一个偶像当作神一般的敬拜、事奉。这个会惹神嫉妒的。因為祂是忌邪的神,祂不允许你有第二个丈夫。这是《以西结书》很喜欢形容的,我们是祂的妻子。

恨我的
当你為自己雕刻偶像,把自己当作神;或当你用其他的东西来代表神的时候,甚至是用教会、《圣经》、牧师、金牛犊来代表神的时候;或当你就用其他的偶像来代替神的时候,第一、叫上帝嫉妒;第二、显然是恨我。当一个男人有婚外情的时候,他或许会说:「我两个都爱,我是鱼与熊掌都想兼得。」这是胡说八道。你爱另一个女的,从这裡来讲,就是你恨你的妻子。神说:「你作了偶像,你是恨我。」神的话一点也不过分或太重。因為,神应得,也配得我们所有的爱。我们的爱有一点不在祂身上,这就叫作在恨祂,祂会追讨你的罪。

「爱我,守我诫命的」,这也是不可為自己作偶像、拜偶像的正面的意思。正面的就是单单爱上帝。《约翰一书》第三章第18节,「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為和诚实上。」如果我们眞的爱祂就眞的有爱祂的行动──就是守祂的诫命和吩咐,在圣洁中靠著祂彼此相爱。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当上帝讲「我必当面处罚」时,是讲祂的惩罚是很快的。当上帝讲「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时候,是讲祂的处罚是很严厉的。如果这个处罚继续传下去,就会继续处罚直到三、四代。我们会认為很不公平,例如:老爸作了一个偶像,他的罪怎可追朔到我的身上?这一点也不合乎现在的法理观念。父亲是杀人犯,儿子照样可以当总统的;除非儿子照样犯了罪。為什麼要追讨他的罪直到三、四代?这是不公平。但下面一件事更不公平,却没有人反弹过──「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為什麼这个人罪了一件好事,就子子孙孙到一千代都蒙福?这也很不公平。只是,让我们不服气的,我们就说不公平;让我们佔了便宜,得了乖,我们就不说不公平。这就像我们买乐透,买了一百次都不中,我们会说不公平;买了一次就乐透了,我们就不会说不公平。这不也一样不公平吗?照「或然率」讲,这是很不公平的。可见我们在骂上帝不公平的时候,我们也是很不公平的在骂上帝。因為我们选择对我们有利的。上帝对我们的刑罚是三、四倍的,对我们的祝福是千倍的。很显然上帝对我们的好是千倍的,这也是很不公平的。但是同样的,我们也不去追究这不公平,因為我们得了便宜;我们最追究的是我们亏损的部份,这是我们的小气。

也有人用《以西结书》第十八章:再没有父债子还的事情,每一个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负责,来反驳咒诅的遗传。我不觉得《圣经》的任一段经文会废掉另一段经文;不论是《新约》或《旧约》,《圣经》上的每一个字都会成全的。因此,我们应当要对经文有正确和清楚的了解。

《圣经》中,不管是《以西结书》第十八章[6],或其他经文都有讲到,神会照个人的行為报应个人,个人要担当自己的罪,这话是真实的;如同「神必追讨罪恶,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也是真实的;如同「神会白白的赦免人的罪过」,也是眞实的──这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们而死,祂的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恶,涂抹我们一切的过犯,不再追讨我们的罪恶。用信心来看,这些在人现实的生活中,都是真实的。

我们信靠上帝的人就知道:没有任何的罪追讨在我们身上,《诗篇》第一○三篇第10节,「祂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因為主為我们付了代价,承担了一切罪恶的刑罚──死。信靠上帝的人,神也一定因著我们自己的行為或恶或善,来报应我们[7]。如果我们犯罪,神也一定按著我们的罪过来修剪我们。如果我们信靠上帝,神也一定按著我们从祂那裡所领受的恩典,来赏赐我们。总之,信靠上帝就是有福的人。对信靠上帝的人而言,神一切的刑罚,也是爱的管教,都是要叫我们受益的。

在现实堕落的世界裡,人不无罪恶的影响。我们都了解,我们每一个人都被我们的父母影响,也被环境所影响著。所以,生在广岛长崎的人,也许他的儿子、孙子都有某种基因的变异或得癌症的机率高的可能,因為那地方的辐射性特别高。也许你生活在某一个化学工厂的废水排放区域,说不定你和你的子孙都会受这污染的影响。甚至一个母亲怀孕时期的心情、胎教、抽烟、吸毒、吃药,对胎儿的健康也是颇有影响的。这些道理很合科学,我们也能了解──罪恶的影响,不管是污染或其他东西,是可以延续的。好的、坏的都会有所影响,即使是基督徒,神也没有把这层自然律拿掉。重要的是,上帝的恩典是儘量的限制坏的、恶的;延长好的。可是,人总是在罪恶之中,就一直看到那「祸会殃及三、四代」。其实凭著信心来看,神真是用千倍的恩典加在人的身上。所以,这经文既是真实的,也是叫我们感恩的。

五11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為无罪。

十诫有不同的分法,一般在华人教会裡这是第三条诫命。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用最浅的讲法就是,不要有咒诅的话(curse word),不要滥用“Oh, Jesus!”“Oh, My God!”这些字眼。在清教徒的时候,这种轻蔑的语气,是可以判死罪的。这等於妄称耶和华你的名。当然我也觉得这样的了解太简单了。因為,《圣经》上讲到神的名的时候是讲到神的全部。我们称神的名讲到两件事,一是依靠祂;一是把荣耀归给祂。所以,我们奉神的名作事、奉神的名祷告、奉神的名把一杯水给人……,事实上,我们都是靠这位主在作事,也都把荣耀归给祂。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讲得简单一点,就是我们希望:我们的生活、动作、言语,都能够信靠这个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也都荣耀这个名。

耶和华必不以他為无罪
从正面的来看,「耶和华必不以他為无罪」,可以用《马太福音》第七章第21节耶穌的话来解释。耶穌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因為那是妄称。甚至,神要以你為有罪。因為,你没有真实的依靠祂,把荣耀归给祂。

五12 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圣日:13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僕婢、牛、驴、牲畜,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15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僕,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这是最长的一个诫命。我们不能说这是最长的,就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所有的诫命总归就是两条──「爱神」和「爱人」,或说是一条[8]。前面四诫就是爱神;后面六诫就是爱人(罗十三9-10[9]),这是耶穌的分法。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35-40节,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穌,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穌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放,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参可十二28-31[10])无论是爱神和爱人,都是从领受神的爱而来的。

所有的诫命,简单的说,也都只有一个──就是你要信靠上帝。前面四个诫:不可以有别的神,不可以雕刻偶像,不可以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其实就是信靠上帝。信靠了,自然能有安息。所以,要守安息日為圣日,也是信靠上帝。只不过安息日的诫命,有更多实用的部份。

安息日
「安息日」的意思,我们要从最早的《创世记》开始了解。「安息日」的意义:

第一个意义:神作好了一切的工
这是《创世记》第二章第2节。《创世记》第二章1-3节说:「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為圣日,因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当然这是拟人化的说法,因為神从来没有休息过,祂也不需要休息,祂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3),祂创造、拯救、掌管、看守,祂一直不断的作每件事,没有停止工作过。《约翰福音》第五章第17节,耶穌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所以,「安息日」是為了人,神好像安息了,要人知道祂把一切的工作都作完了,且作好了,是完美的。因此,我们就可以安息,享受那快乐;意思也就是我们要信靠祂──在一种相信这位慈爱、全能的上帝,祂把一切的事情都作好了的心态下生活,这就叫作信心。我们基督徒常常没有信心,因為我们不是把上帝当作安息日的主,而是严苛的法老──叫我们右脸给人家打,左脸也要转过去由他打。有人要拿我们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我们走一里路,我们就同他走二里;有求我们的,就给他;有向我们借贷的,不可推辞。要爱我们的邻舍,恨我们的仇敌。(太五39-43)我们常常觉得这个上帝真是坏透了,但又不敢反抗祂。这都是我们肉体的反应,是错误的。祂是一个把事情可以作完的上帝。

第二个意义: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这是《申命记》第五章第13节。重要不在我们上班几日,事实上,我们天天都在工作、服事,天天也都在安息。但即使在堕落的世界裡,神仍然要人工作。《创世记》第三章第19节,「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罪恶的咒诅并不是人要工作,而是我们作得非常的痛苦。因為,神创造世界,人还没有犯罪之前,就要工作──《创世记》第一章第13节,神赐福给亚当、夏娃,又对他们说:「要……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第二章第15节,「耶和华神将那人(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将来在新天新地裡,我们也要努力的工作──《啟示录》第二十二章第3节,「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只是我们是喜悦的作工。即使在堕落的世界裡,我们是会汗流满面,但只要我们愿意去作,这其中也会有祝福。这在我们华人或犹太人都有这样的传统,马克思·韦伯(Max Waber,1864~1920,近代社会学之父)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中称它作「辛苦工作」[11]。但是现代的人都不喜欢作事,只动口,不动手,不动脚。甚至嘴巴也不太动;当然我们华人要批评、论断、抱怨的时候,嘴就动得很勤了,但都用错了。相反的,我们应该要多闭嘴,多动手、动脚、多流汗工作,才是好的。

第三个意义:是慈爱
这是《申命记》第五章第14节说的。在《出埃及记》第二十章讲到的「十诫」,并没有提到这一句话。我觉得这句话非常宝贵:我们要让自己和我们的儿女、僕婢、牛、驴、牲畜,并寄居的客旅得到安息──这是要我们对人有慈爱和怜悯。因此,一、我们不是一个工作狂,也不是一个偷懒的员工;我们是努力工作的。但是,我们是在工作中安息,在安息中工作。二、我们不是一个苛刻的老板,喜欢整人,给人重担,让人疲累。我们既蒙恩典,就要对人慈爱,这慈爱是我们蒙恩以后的反应。因為神让我们得到安息,我们也让人得到安息。尤其在这个罪恶的世界裡面,哪一天也不是重要的;我们应该使我们自己的身体和我们的儿女、僕婢、牛、驴、牲畜,并寄居的客旅,天天都得到安息,也都有恰当的工作。

第四个意义:是拯救
这是《申命记》第五章第15节。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我们是领受神的拯救的。神拯救我们就是让我们对别人有慈爱,甚至《利未记》提到的「安息年」和「喜年」,特别强调我们对动物、植物、土地都要有慈爱,这是很合乎生态环保的。但重点不在生态环保,而是: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是非常的勤快,在上帝的恩典中喜悦的工作,也在工作中满有喜悦,对人有恩典;但是不是像资本主义者那样非常疯狂的工作,或像共產主义者那样的奴役别人工作。

第五个意义:是耶穌
如果安息日的意义是拯救,那安息日的意义就跟耶穌有关系,因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28-30节,「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軛,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不管是生活中的重担,律法的重担,我们在耶穌那裡就得到安息。

第六个意义:是信心
一、《以赛亚书》第三十章第15节,「你们得救在乎归回安息;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就我们的生理来讲,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也不稀奇,你好好睡觉就有力气,你心中没有焦虑,就不会有溃疡和高血压。但在这世界上怎麼会没有让我们焦虑、紧张、害怕的事,我们唯有信靠我们的上帝,信靠使我们得到安息的主。

二、《马太福音》第六章第19-34节,论到「真财宝」,叫我们不要為身体的吃喝穿、生命的寿数、地上财宝的积攒忧虑。因為我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我们的天父是知道的,祂都有预备。因此,不是不要努力工作,也不是不要服事;但不要忧虑。

三、《希伯来书》第四章1-3节,「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祂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因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但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说:「我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其实造物之工,从创世以来已经成全了。」安息日居然要畏惧,要赶路?看起来很不合理。我们说过:我们是在安息中工作,在工作中安息。不仅是安息日,也是安息夜。因為,《诗篇》第一二七篇第2节,「惟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你信靠上帝,仰望上帝,就能够胜过一切争战。因此,每天工作的时候也不焦虑,也不发脾气,也不紧张;每天也都能够安然入睡。以色列人在大而可畏的旷野走路时,没有办法进入安息。因為,环境叫他们没有信心──他们不信靠上帝的话,不相信上帝会有美好的预备,以致倒在旷野了。

同样,这六个意义都可以结合在一起,因為上帝作了一切的工,我们就不担心,不害怕。因為上帝给我力量,我就努力的工作。因為上帝拯救我,我就对人有慈爱。上帝的拯救在耶穌和十字架上显得最完全。

这个诫命是一个祝福,也是一个命令。很清楚的叫我们每一个礼拜有一天、每七年有一年、每五十年有一年,有一个彻底的安息。但是我们的罪恶也在这裡表现出来了。犹太人為了这个诫命跟耶穌有很大的衝突。上帝希望我们有安息;但是犹太人把这个安息变成最沉重的重担。这在电影『屋顶上的提琴手』有很好的詮释。今天基督徒也是一样,主日应当是最喜悦的,但对许多基督徒,甚至传道人是最痛苦的;倒是星期一变成复活节了,因為今天不必讲道,不必看到那麼多长执的嘴脸了,不必僵著脸陪笑。另外一个令服事的基督徒、传道人不能安息的,恐怕就是圣诞夜。我们不肯安息,是因為我们没有信心;我们要奔跑,表现自己还有一点能力。信靠上帝的人不应该有那麼多的忧虑。没有信心,怎麼能在埃及的奴役下、在旷野的大而可畏下、在仇敌的虎视眈眈中、在这世界的弱肉强食中、在律法的重軛下、在我们的人生裡、在魔鬼的攻击下……,看到上帝的怜悯,而有安息?我们是会惊慌,是会害怕。如同,门徒在大海中,波涛汹涌,就没有安息。彼得走在海面上,看环境,不看耶穌,也没有安息。但是求主的话帮助我们。

第七个意义:是和好,就是平安(salom)
特别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第18-20节[12],《以弗所书》第二章第16-18节[13]提到:和好,就是我们不在上帝的震怒之下,与神和好了,仇恨、重軛、刑罚都不再存在了。所以,安息是最大的一个享受,也是我们最不要的一个享受。

五16 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前四诫是对神的,后六诫则是对人的。基本上,我们对神能够爱,对人也能够爱。对人的六个诫命中第一个就是对父母,这也很合乎我们中国人的伦理;但也有跟我们中国伦理非常不一样的地方。「孝敬」的原文db'K;(音译:kabad')意思是荣耀、尊重、尊敬,在英文裡只翻作“honor”。因此,中文的「孝」是不是不要翻,比较合乎原文。父母养育儿女,儿女归荣耀给父母,这是合理的。孔子讲过:奉养父母最难的是「色难」。我们要给他东西吃喝、花钱请菲佣照顾、送养老院都不难;但最难的就是对他和顏悦色。推而广之,养育儿女也色难。给他们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东西不难;但是常常河东狮吼。爱丈夫也色难。善待你的老板和员工,也是色难。因此,我觉得“honor”,就是尊重。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六章第1节讲过:「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在《哥罗西书》第三章20节也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為这是主所喜悦的。」《马可福音》第七章第10-12节,耶穌也说过不可以「各耳板」為理由,「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就容他不再奉养父母。」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第5、16节也对提摩太说:「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著行孝,报答亲恩,因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著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倚靠的寡妇。」也就是要子女在家裡学习尊重父母。

不过,这也跟中国的伦理有很大的不一样。我觉得这裡最好是翻作「尊重父母」。因為,当我们中国人讲到「孝」的时候,有太多的顺、有太多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是不合《圣经》的。天下没有无不是的儿女、丈夫、妻子,因為只有神不会犯错的。我们不会绝对的顺从任何人间权柄。从这裡来看,顺从的成分并不高,甚至根本没有;就是「尊重」,用《以弗所书》的话来讲,就是「在主裡听从」。因為我们是顺从上帝的;不是父母讲什麼,我们都要听。当然我们更不能用这个理由,来悖逆我们的父母。只是我们知道:父母和我们一样都是罪人。神是赋予他们权柄,设立他们作我们的掌管著。当然太多的父母是错误的,也不是基督徒。我们华人对儿女的前途、命运,很多是凭著自己的私欲安排,叫他们顺服,好塑造成我们所要的。这是不对的。西方世界在基督教的影响下,比较尊重孩子,就是这个理由,他能尊重孩子,孩子也比较会尊重父母。但求主帮助,让我们是顺服神的,作父母的能有更多的正确教导,对父母也有更多的尊重和恭敬的态度。

神特别讲到这是使你得福的──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参出二十12);也就是,在世长寿(弗六2)。当然每一条诫命神都赐福,但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六章第2-3节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但不要用字面来理解,并不是一个孝子就活得特别长。有人用这经文為依据,说要长寿就要孝顺父母。其实这不是「孝子」,而是「孝寿」。我们总不是為得什麼好处,才去作什麼事。我相信这是神对我们软弱人性的一个鼓励,因為要好好孝顺父母,真是很困难──尤其老人家重听、嘮刀、不讲理的时候,我们不能打、不能骂,只能更温柔、有智慧的来处理。

五17 不可杀人。

当然不能杀人,但这也引起很多问题。有多的神学家和基督徒就在讨论:是不是要废除死刑?因為神说不可杀人,所以任何情形下都不可杀人,包括杀人犯。在西方,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到九五以上的神学家和教会领导者都反对两种形式的杀人──一种是死刑,另一种就是战争。若说这是一种人道精神,是可贵的。不过,这样的解释并不合《圣经》。死刑和战争是不好的事,我们要儘量避免。可是我们看《圣经》,神在罪恶的世界上,并没有废止了这死刑和战争。我也不觉得耶穌叫我们废止这两者,甚至在耶穌叫我们纳税给该撒的时候,就隐隐约约的肯定了政府的权力,包括罗马政府有杀人和开战的权力。

简单的说,不可杀人和流人的血,这是对个人而言。所以,我们任何时候不杀人,甚至不可以报复。因此,白冰冰不可以杀陈进兴,犯罪杀人是要受国法的惩治。至於用死刑杀一个罪犯,和用战争杀侵略者,这个权柄,神给了国家的执政掌权者。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第1-5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為刑罚,也是因為良心。」国家有权柄杀人,也有权柄对其他国家开战。这是自奥古斯丁以来教会主要的想法。不过这一两百年来,越来越多人否定死刑和反对战争。的确,杀人和战争实在都是非常不好的事;但是我不觉得废除死刑和反战是正确的解释。从《圣经》来看,国家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不是用报复的方式,是要维持社会良善的风俗,也是对作恶和杀人者的一个惩罚。另外不可杀人,我们从《新约》也可以看到,从神的观点来讲,绝对不是形式上杀人的问题,是不是你在恨弟兄。《约翰一书》第三章第15节,「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耶穌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21-22节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我们不杀人,不仅是不去恨人;正面来讲,我们应当用良善待人。如同前面讲到,「爱神的,就不可以有别神。」又「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恨上帝。」如此说来,不爱邻舍,就已经是恨他们;冷淡的对待邻舍,就是某种形式的杀人了。讲到这些,不管《新约》、《旧约》,都是恩典以下的反应。不是你守了十诫,祂来爱你;而是神已经白白的来爱你、拯救你、给你力量,你就在祂的恩典中不杀人、不恨人、不自义。

五18 不可姦淫。

从《新约》来看,包括看到妇女不可动淫念。无论是恨人或动淫念这些事,我们在罪恶的世界裡,我们不可完全摆脱。耶穌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27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寧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寧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这也不是照字面来讲,弟兄就知道,即是我们有一万隻眼也不够剜;这是指我们靠著上帝的恩典,「除恶务要净」的态度,我们需要靠著恩典有这样的志愿,求主救我们。

「不可姦淫」用在婚姻的事上,希望我们更爱神给我们的丈夫和妻子。如果再讲下去就更复杂了。《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26-27节,保罗在圣灵感动下说:「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著哩,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著哩,就不要求妻子。」我觉得我们最不守素安常了──没结婚的拼命想结婚;结婚了又拼命的想离婚;离了婚以后又想再婚。总之,就是对现况不满。从《圣经》来看,应该是叫我们儘量的满足於现况。同样的,服事主的事上也是这样。我们总不要是因為气老板、气同事,就到神学院唸书,以后好去教会服事。如果是这样,恐怕以后也会气牧师、气弟兄姊妹。这不是说,我们是在服事都很好的情况下蒙召,才是真实的。但是能守素安常是很重要的。求神帮助我们,在我们非常容易被引诱的罪性上,能够蒙神保守,脱离罪恶。

五19 不可偷盗。

可以讲非常的多。我常看到西欧的社会学家、政治学者、社会主义者说:「资本家赚来的钱是巧取豪夺来的,也就是偷来的。因為,那是虚假的合法。」这是一种错误的世界观。

《以西结书》第十八章第7-8节说:「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飢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
按他当得的给他
「亏负」,就是别人当得的,你没有给他。社会学家(Socialism)会说:「不亏负」,用英文来讲就是“to each according to his/her due (merit) ”(按他当得的给他),这就叫作「公平」。这问题还没有解决。什麼又是「当得的」呢?例如:我跟你讲好作八小时的工要一千元,你作好了工,当得这一千元,我却没有给你──这当得的没有得,就叫作「亏负」,我亏负我的雇工;相反的,你领了这一千元,却在这八小时内又吃喝又睡觉的──这当作的没有作,也叫作「亏负」,你归负你的老板。这其实比较是资本主义的伦理,讲个人主义,你该作的就作。

按他基本的需要给他
可是很奇怪,《圣经》在这裡讲「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意思是:有一个穷光蛋,身无分文,三餐不能温饱,就找有钱的弟兄你借钱了。可是没有什麼值钱的东西可以当,就拿每晚睡觉都要盖的棉被当给你,借了三餐的饭钱。可是到了晚上,还是没有钱赎回他的当头──棉被。照理说,你根本就不需要把棉被还给他,因為他没有按照约定把钱还给你。可是《申命记》第二十四章第13-14节说:「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著睡觉,他就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他眞的欠你;但你若不把当头还给他,就是你欠他了。不要想到现在的经济罪犯,就以為他们有福了;而是那个时候有穷人,他向人借钱,其实就是要钱,因為他根本还不了。非常希奇的一件事,就是那债主把别人不当得的东西还给他,用英文来讲就是“to each according to his/her basic need”(按他的基本需要给他),这就叫作「公平」、「不亏负」。我们承认:这种公平中,有很大的怜悯。公平和怜悯在我们人间有很大的衝突,可是在《圣经》中,则不太能够区分。

偷:没有按他基本的需要给他
今天我们讲到「偷」,就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未经我的同意,你把他拿走了。但是《圣经》的确讲到:当穷人没有赚到任何钱的时候,你没有把食物给他,就是偷了他的。不信主的人恐怕会说:「哪有这种事,这是共產党。」这不是共產党,為什麼是你偷了他的?这只有从教会来看,凡物公用。為什麼我们基督徒把东西给人?这不是西方提倡的社会福利政策──那常常是鼓励人懒惰、不工作、不上进的,我是坚决的反对。但我也承认很多时候教会在作这类的服事时,也养成人好吃懒作的习惯,这也是不应该的。可是我们要记得,当神在这罪恶的世界分配恩典的时候,有些人是多,有些人是少。这跟我们讲的三、四代和千代是一样的,实在是不能算。不管他的道德因素是什麼,反正就是会有很大的差距──例如:有些人多赚,也些人少赚;有些人生下来就特别聪明,有些人生下来就是这麼愚笨;有些人就是顺顺利利,不断高昇,有些人就是倒楣透顶,四处碰壁。那社会上如何解决这些不平的现象?我在念博士的时候,很多哲学家,包括最有名的两位哈佛大学的教授: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November 25, 2002,著有《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 1971)和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January 23, 2002,著有《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1974)就谈到「分配」的问题──如何分配才是公平的?我不觉得人间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资本主义很有效率,可是实在残忍;社会主义看起来好像比较慈爱,但是有更大的残忍和缺乏效率。基督徒的看法呢?我觉得这不适用在不信主的社会裡。因此,很多神学家说:「基督徒要……影响这个世界或这个世界的法律。」我都有很大的问号。因為,我觉得没有基督徒伦理,如同没有基督徒物理、基督徒数学一样。不论是基督徒或这世界,这些都是一样;不同的是,我们基督徒有一个不同的心──我们在作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但因為神的爱,我们对人有更大的同情和怜悯。

我们基督徒怎麼看这些事?基督徒、非基督徒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中。但是今天一个基督徒,如果他很富有,《圣经》说:他应当给那些没有作工的穷人,如果没有给,就是亏负。今天我们捐钱给穷人,我们会说:这是好心、慈悲、怜悯;但是《圣经》没有说这是很好的事,反而说这是当作的。因為,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上帝的,连我们的生命、气息、动作、聪明、智慧也是上帝给的。所以不可以夸口,也不可以说我的富裕是我自己的。上帝有的时候一个月给你一百万,给他十元。是要你作管家,那一百万仍不是你的。我们什麼都没有,有的只有罪恶和地狱的火。上帝赦免拯救了我们,当祂给我们的有多餘的话,不是要埋在地底下(路六19-20;二十五18、26-28),不是要建一个仓库存起来(路十二15-21)。《哥林多后书》第八章第14-15节,「乃要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餘,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餘,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餘;少收的也没有缺。』」这不是共產主义,这是肢体生活,真正的爱。如果神给你的聪明才智和能力多,神的意思不是叫你自肥,而是叫你妥善运用这一切,让更多人得到帮助,而且作这些事的时候,一点骄傲自大的心都不可以有──不是為了感谢状、或被人立為好人好事代表,因為一切的荣耀都是神的。这就是神要我们作的。神从收吗哪作例子,「多收的也没有餘;少收的也没有缺。」多拿的,都会烂掉、臭掉;少收的,没有力量捡的,也都够(出十六)。

到底什麼样是太多了?这也因人而异,也许有的人是苦行僧,一个月台币一千元就够了;也许有的人是病西施、药罐子,一天医药费就要一千元;也许有的人一天的车费就要一千元。在《雅各书》第五章第1-6节,讲到富人的错误,「害!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咷,因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也被虫子咬了。你们的金银都长了銹,那銹要证明你们的不是;又要吃你们的肉,如同火烧,你们在这末世只知积儹钱财。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你们在世上享美福,好宴乐,当宰杀的日子,竟娇养你们的心。你们定了义人的罪,把他杀害,他也不抵挡你们。」当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被虫子咬了,金银都长銹了,就表示太多了。《雅各书》讲的就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东西太多了。基督徒的生活必须是俭朴的,必须是能跟人分享的。不过,大家都不愿意分享,寧可多了、坏了、銹了,製造更多的垃圾。

总之,不要「偷」,就是不要拿上帝的东西来肥己。肥己,就是太多了,连自己都消化不了,以致堆积储存了起来。我们要记得万有都是上帝的,包括你的聪明、智慧、金钱……,都是要用来服事上帝的。你私藏了:从人间看,是合乎法理;但从神看,就是偷了不属於自己的东西。

五20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广义的:
一般扩大的来讲,「不可作假见证」就是「不可以说谎」。《约翰福音》第八章第44节,耶穌说:「你们是出於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於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所以,我们不说谎是应该的。

狭义的:
不过这裡的重点是「作假见证陷害人」,意思是作假见证是会害死人的。包括《申命记》第十三章,有人是异端,敬拜偶像、假神,这人是要处死的。这必须要有见证人。只要有两个人作假见证,以谎言说另一人是异端,就可害死这个人(申十七6;十九15)。因此,狭义的讲,作假见证就是用上帝的律法在整人。耶洗别就用过一次,她是外邦的女子,可是她对耶和华的话很熟悉。越懂上帝的话,越是错用,就越罪加一等。在《列王记上》第二十一章讲到,亚哈想要拿到「拿伯的葡萄园」。拿伯敬畏耶和华,拒绝将我先人留下的產业与亚哈交换。你可能会说:「把拿伯杀了,不就好了。」那你就没有耶洗别聪明。因為,耶和华的律法,土地是不可以永卖,归给其他的支派。《利未记》第二十五章第23节,「地不可永卖,因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民数记》第三十六章第7节,「这样,以色列人的產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业。」就算是拿伯死了,田產还是归给他儿子继承。他儿子死了,还是归给他孙子或至近的亲属。总归,这產业是轮不到亚哈的份。耶洗别的聪明是她知道:如果拿伯谤瀆神的话,那他在以色列的產业上就无分,这產业就要充公。《利未记》第二十四章第15-16节,神对摩西说:「你要晓諭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那褻瀆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眾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耶洗别就找两个人作假见证说:「拿伯谤瀆神了。」不仅他被打死,而且那个產业就不归那个支派了。

我们今天有没有伙同其他的人一起批评论断,没有经过查证或思想,就造谣生事,坏了别人的名声?当别人在批评的时候,我们基督徒是不是静默不语的默许别人的假见证,或加油添醋来附和别人的假见证。这是神所厌恶的,我们的舌头眞的要很小心。

五21 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贪恋」、「贪图」,就是「贪心」。基本上,第一、不尊重别人,想把别人的东西据為己有;第二、不满意、不相信上帝的安排。例如:当你垂涎别的女人,不仅是好色,而且是不满意上帝赏赐给你的妻子。所以,不可贪恋,简单的说,就是信上帝;也不是乐知天命,就消极不振,无所谓;我们是知道祂的良善和全能,就越信靠祂,也越积极的工作。除祂以外,我们没有别的神。不管是在性爱上、吃的事上、名利上、在各样肉体精神都需要的事上,我们都以神是我们的满足。

「贪恋」,是一种心理的状况,是迫切的想要一个东西。我们也都有这种情形。「贪恋人的妻子」,特别是针对弟兄。但我们也想得多一点,当我们贪恋人的妻子,也表示我们对自己的妻子是非常的不满。不一定是性爱上面的事,也可能是想到别人的温柔体贴,老婆的凶悍跋扈。

我们还贪恋什麼?金钱、权力、地位……。只要拿到博士就好了,只要选上立委就好了,只要能开宾士就好了……。我们有很多爱慕的、恋慕的东西佔据我们的心。我们必须爱上帝,我们才能胜过这些东西。只有上帝的爱,我们才能不会无休止的贪恋受造物。奥古斯丁在《上主之城》批评罗马文明的时候说:「罗马人贪恋名誉,这造成了非常伟大的事情,但也造成非常多的残忍。」所以即使贪恋学问、权力、性的满足,或人道主义者非常希望有一个非常公平的社会──这看起来已经是人所能盼望的最好的东西了,但是如果你像鹿切慕溪水一样,渴慕的对象却不是上帝,结果就会偏差。所以,最后一个诫命跟第一个诫命还是连在一起的──「除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别的神。」──要以神為满足:《提摩太前书》第六章第6-8节,「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们没有带甚麼到世上来,也不能带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这我们都了解,我们中国人都讲要知足常乐,可是最难行的也是这个经文。这种知足也不是说我们不要改进,不要更好;而是以上帝為满足。像《肺立比书》第四章第11-12节,保罗说:「我并不是因缺乏说这话,我无论在甚麼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飢饿,或有餘,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祕诀。」保罗不是像鲁迅说的一样,一个呆木头什麼也不作,每天知足常乐,能吃就好了。保罗和耶穌,都是服事主到自己的性命也不顾了;我们也好,那些经济罪犯也好,都是工作到性命都不顾──在犯罪的事上,非常勤快;在爱妻子和分内的事上,却变得呆滞了。我们对自己的私利,很积极;对於爱人,我们就很慢。知足,是上帝爱的推动,绝不是懒惰的,而是非常积极的、喜悦的。《希伯来书》第十三章第5节,「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所以我们可以放胆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麼样呢?』」很多心理学家都说:「人的不知足,是一种不安全感。」美丽的你,或怕人家的光彩盖过了你;政坛的你,或怕别人夺了你的权柄。求神帮助我们信靠祂,以祂為我们的喜乐,為我们的满足。

五22 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諭你们全会眾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
写在石板上,就像《约书亚记》,好多次把上帝的话写在石头上(八32、二十四26),但都没有用。我们希望是写在心版上,让我们打从心底愿意遵行神的话。

百姓惧怕神
五23 那时,火焰烧山,你们听见从黑暗中出来的声音,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长老都来就近我,

火焰烧山
「火焰烧山」,详细的情形我们不清楚,是森林大火吗?我们能够知道的是整个「十诫」颁布的时候,是一个很恐怖的现象。但是,这也是上帝的慈爱,因為对这群作惯奴隶的人而言,需要有这种恐怖,来制止他们回埃及作人的僕人,和吸引他们遵守上帝的话。如同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祂,不致犯罪。」(出二十20)但这也预表了,如果不敬畏祂,不遵守祂的话,将要经歷永火的刑罚。

五24 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神将祂的荣光和祂的大能显给我们看,我们又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出来。今日我们得见神与人说话,人还存活,

祂的荣光和祂的大能
包括祂如何拯救他们,包括埃及的十灾,旷野的云柱、火柱,红海的分开,苦水的变甜,吗哪的降下,磐石的出水……,这都是祂的荣光和祂的大能。能力中显出祂的荣光,荣光中显出祂的能力。

显给我们看,我们又听见祂的声音
不过,恐怕祂的荣光和祂的大能,最重要的不是那些神蹟奇事,而是律法的颁布。祂的话语是最大的荣光;祂的律法是最大的能力。以色列人听到了,也看到了,而且神和他们说话,他们居然还能活著。──人是不配得这样的恩典的,以色列人一直都知道。

五25 现在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我们何必冒死呢?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2我们看,我们又听见祂的声音6 凡属血气的,曾有何人听见永生神的声音从火中出来,像我们听见还能存活呢?

有可能这火是非常的炙热,他们觉得害怕。那火的烟雾和热度,我们也只能想像。恐怕物质上的烟雾和热度不是这麼重要,重要的是属灵上的震撼力。

五27 求你近前去,听耶和华我们神所要说的一切话,将他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我们就听从遵行。』

这是一个中保所作的事,在《加拉太书》第三章第19-20节[14],保罗特别说:「应许不需要中保,上帝一方面讲就够了。」实际上,「应许」和「约」和「律法」,也不一定要有那麼大的差距。只是这个时候,祂们对上帝的慈爱和恩典,没有那麼清楚的认识;而圣灵广泛的降临,和耶穌基督的恩典,也都只是有一点点的预表而已;所以他们比较知道的是惧怕上帝(敬畏上帝),而不是亲近上帝。讲到敬畏上帝,也希望我们的信心,始终有更纯洁的惧怕──不是怕损失,因為信靠上帝的人没有损失;而是因著上帝的威严,就有一种对祂的敬畏。

总之,希望我们总是愿意亲近上帝,享受上帝,爱上帝;也对祂的威严有那一种深刻的敬畏。

五28 你们对我说的话,耶和华都听见了。耶和华对我说:『这百姓的话,我听见了,他们所说的都是。

耶和华对我说:『……他们所说的都是。』
也就是说,以色列人不想那麼接近上帝,是「对的」。我们不要以為,接近上帝就一定是对的,不接近上帝就一定是错的。在这个阶段的以色列人不接近上帝,其实就是亲近上帝的一种表现──因為他们自觉不配;这有一点像彼得打到很多鱼的时候,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说:「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五8)这是一种谦卑的惧怕,其实是认识耶和华的全能和慈爱和恩典,因著信靠祂、爱祂,不敢得罪祂──是合神心意的惧怕,是「儿女的心」。所以耶和华说:「他们所说的都是。」

不合神心意的惧怕,就是怕损失,这种惧怕是不讨神的喜悦,不认识神的慈爱,是「奴僕的心」,天主教称為「奴畏」。

五29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

蒙上帝的恩典,敬畏上帝,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这本身就是福气。但是,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餘。(太十三12;二十五29)所以,更多的给他福气──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

五30 你去对他们说,你们回帐棚去吧。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这里,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传给你,你要教训他们,使他们在我赐他们為业的地上遵行。』

回头看《出埃及记》第二十~三十二章:摩西领受了「律法」,就下山去跟百姓讲,百姓同意遵守这十条诫命,摩西就又上山领受比较细节的「约书」。当摩西在山上四十天,百姓在山下就出了乱子──作了金牛犊。不过,在《申命记》这裡,神还是肯定他们有敬畏的心──重点就是以色列人要遵守,摩西也要继续的领受。

所以,惧怕上帝,是希望產生更多爱祂、亲近祂的心,而不是远离祂;越亲近祂,也有越深的敬畏和惧怕祂。无论是惧怕或敬畏,都希望是好的。

五32 所以,你们要照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的谨守遵行,不可偏离左右,

不可偏离左右,就是不偏左或偏右。上帝的话是不增加,也不减少;不是在某方面需要特别加强,也不是在某方面需要特别减少。我们也不是在字句上说不偏左右,而是我们心灵单纯的信靠祂、仰望祂。因為,律法上的字句是叫人死,精意(灵)是叫人活(林后三6)。

五33 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你们行的,你们都要去行,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

不仅是孝顺父母而已,而是所有上帝的话都要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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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保的作用就是斡旋两方之间,促使双方复和。这名词在《圣经》中并不常见:加三19-20,「这样说来、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提前二5,「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来八16,「如今耶穌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九15,「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所应许永远的產业。」来十二24,「并新约的中保耶穌、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

但是人以中保的身分调解的观念,则贯穿於《圣经》之中。伯十六19,约伯说:「现今、在天有我的见证、在上有我的中保。」伯九33,约伯论到自己与神的关系时,也表达这需要,说:「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撒下十四1-23,约押在人际关系中担当大卫和押沙龙之间的中保角色。

[2] 中保是担责任,保证别人会清还债项或履行合约的人。Surety 这字也指抵押品,是作為遗失或破损的保障。它也有「确定」的意思,AV在创十五13,十八13,二十六9和徒十二11,即按这意思使用此字(RSV有不同的翻译: 'indeed', 'I am sure',等等)〔译註:和合本分别译作「的确」、「果真」、「实在」和「我真知道」〕。

《圣经》劝戒我们在為人作保时须极其小心:箴十一15,「為外人作保的、必受亏损?恨恶击掌的、却得安稳。」十七18,「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二十二26-27,「不要与人击掌、不要為欠债的作保。你若没有什麼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呢。」

「击掌」一语就等同作保:箴六1-2,「我儿、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裡的言语捉住。」十七18,「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

犹大用自己的性命来保证便雅悯的安全:创四十三9,「我為他作保、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我若不带他回来交在你面前、我情愿永远担罪。」创四十四32,「因為僕人曾向我父亲為这童子作保、说、我若不带他回来交给父亲、我便在父亲面前永远担罪。」

把人交给对方作人质是类似的观念:王下十八23,「现在你把当头给我主亚述王、我给你二千匹马、看你这一面骑马的人彀不彀。」赛三十六8,「现在你把当头给我主亚述王、我给你二千匹马、看你这一面骑马的人彀不彀。」

主是我们和神之间的中保:诗一一九122,「求你為僕人作保、使我得好处?不容骄傲人欺压我。」赛四二6-7「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赛四九8,「耶和华如此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济助了你、我要保护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约〕、复兴遍地、使人承受荒凉之地為业。」来七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约一二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穌基督.」

[3] 结六7、10、13、14,七4、27,十一10,十二15、16、20,十三14、21、23,十四8,十五7,二十26、38、42、44,二十二16,二十四27,二十五5、7、11、17,二十六6,二十八22、23,二十九6、9、21,卅8、19、25、26,三十二15,三十三29,三十四27,三十五4、9、15,三十六11、23、38,三十七6、13,三十八23,三十九6

[4] 林前十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麼,都要為荣耀神而行;」

[5] 诗七十三25-26「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

[6] 那时以色列就流行一个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这话的目的是抹煞自己的责任,把自己被掳、受苦的原因推到祖先的罪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恶。耶和华就说:「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為父的怎样属我,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唯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

[7] 伯三十四11,「他必按人所作的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箴十二14,「人因口所结的果子,必饱得美福;人手所作的,必為自己的报应。」啟二十二12,「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8] 加五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雅二8,经上记著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 罗十三9-10,「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就完全了律法。」

[10] 可十二28-31,有一个文士来问耶穌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穌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11] 对清教徒而言,「辛勤工作」(劳动)是人的天职(神召Calling),目的在於荣耀神。这是受路德的「职业神召观念」影响,又经加尔文宗的「世俗禁欲主义」所强化。他们以為尘世的存在只是為荣耀神而服务。因此,基督徒在尘世的唯一任务就是尽可能的服从圣诫,為荣耀神而辛劳致富。换句话说,基督徒的爱人如己,是為了荣耀上帝,而不是為了服务肉体和罪恶。这种爱只能表现在履行日常工作(职业)的责任,以此谋取社会的利益。韦伯认為:在某种意义上,基督新教的工作伦理观,是一种资本主义精神,对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有莫大的作用。

[12] 「他藉著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

[13]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為我们两下藉著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14] 加三19-20,「这样说来,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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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