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耶和华的子民 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 要把他们灭绝净尽 不可与他们结亲 《圣经》也有提到:不要与人来往。这些经文的意思都是求神保守我们信仰的单纯。《约书亚记》第二十三章第12-13节,「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你们要确实知道,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却要成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诗篇》第一○六篇第34节,「他们不照耶和华所吩咐的灭绝外邦人,反与他们混杂相合,学习他们的行為,他们不照耶和华所吩咐的灭绝外邦人,反与他们混杂相合,学习他们的行為,事奉他们的偶像,这就成了自己的网罗;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流无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儿女的血,把他们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秽了。」婚姻特别容易叫我们离弃上帝,《圣经》中所罗门和外邦女子结亲(王上十一1-9)、亚哈和耶洗别的结亲(王上十六31-33)就是最好的例证。 《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第15-16节「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為妻,她们的女儿随从她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邪淫。」《以斯拉记》第九章第2节,「因他们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為罪魁。」第13-14节「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於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第十章第3节,「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尼希米记》第十六章第26节有同样的情形,「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髮,叫他们指著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我们再一次说,我们今天都不是这样作,但是任何妨碍我们信仰的,我们眞的是要求上帝的爱、上帝的灵、上帝的话在我们裡面產生果效,使我们不陷於这些网罗中。 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事奉 七5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 外在的烧掉、去掉是很容易。但心中彻底的对付罪恶、信靠上帝,真要仰望上帝的恩典。求主让我们心中是洁净的事奉祂。 分别為圣 你归耶和华你神為圣洁的民 圣洁有道德和宗教的意义,但基本不是道德上有多好,而是不同。这不同,不是在乎我们的外表;这不同在乎我们信的是不同的上帝。我们因著祂的爱被分别出来,我们也专心的爱祂,尊祂為圣的。神是「圣」的,祂跟万有不一样,祂是独享荣耀,自有永有的,万有都是祂所造的。当我们被这独一的真神所拣选的时候,我们也成為「圣」的,与其他不信的人有所分别。这「圣」,也包括我们就分享祂独有的能力、智慧、良善……等等。 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 祂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不是因為我们有什麼好行為、优点或良善;弃绝也是无缘无故的(罗九11)。「雅各是我所爱的。」没有理由;正如「以扫是我所恶的。」也没有理由。祂没有不公平,祂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窑匠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罗九11-21)。祂的旨意本是如此,如果在人身上找到理由,那人就有可夸的。从神学来看,神是绝对的霸道,所以很多神学家和信徒不愿意接受,但我们若有神的恩典,我们就更会敬拜祂、爱祂。我们把荣耀归给主,连我们的信靠也是祂的拣选。 七7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於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专爱你们,这就像《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第3节,「古时(或译:从远方)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一个是指时间上的恒久,一个是指在万民中只有你是蒙福的。 会不会收回?从神来看,祂爱就爱到底;从人来看,好像是会因我们的改变而改变。会不会爱别人?凡信靠祂的,迟早都会在这羊圈裡。但是什麼时候外邦人才归向祂?在这几千、几万年人类的歷史裡面,我们看到外邦人也慢慢的归向祂。但这些外邦人和被神所爱的人,在神的旨意裡是早就被祂所预定好的。我们虽然是外邦人,我们也是被祂所爱的。凡属祂的,祂永远不会收回这个爱。因此,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属灵的以色列人。 第7节,「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於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不仅是最少的,也是最差的,就像《哥林多前书》第一章讲的。神為何拣选以色列人和我们,只因為祂爱我们,祂的定意如此。 七8 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祂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 这些都可以,也都应该应用在《新约》上。祂向亚伯拉罕起誓的时候,亚伯拉罕的后裔就包括我们。我们是祂属灵的子孙。 七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10 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11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 这在《申命记》以多次提出,我们蒙恩被拣选以后,我们有了祂的话,就要知道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在知道当中就要有行动,这行动就是爱祂、守祂诫命、守祂的约。 祂是耶和华你的神 祂是神 是信实的神 不过,信实还有更重要的意思。讲得更深一点,就是不会因為我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实。以夫妻為例,我们在圣坛前或法律前誓约,你要对我如何,我也要对你如何。我们遵行了就是信实。上帝的信实却不只是对我们良善,最宝贵的是祂会把祂的信实给我们。祂的信实是有一天祂会叫祂的儿女也信实,对祂信实,不再像淫妇一样。这是福音。我们不只是活在一个会赦免我们的上帝底下,我们也活在一个会叫我们忠实的上帝底下。 如果我们的神只是赏罚公平,不会徇私苟且,那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灭亡。因為从亚当、夏娃开始,人类就堕落了。可是上帝的圣洁、良善、信实,不只是我们做错了祂就处罚。就用夫妻作例子来讲,一般是丈夫比较不忠实;但是从《圣经》中选民与上帝的关系,我们就姑且说妻子比较不忠实。因為以色列是上帝的妻子,教会是基督的新妇,但是同样都有不忠实的问题──在『圣约』(婚约)之前,从《旧约》到《新约》,神的选民都一直跟偶像、假神犯淫乱的罪,以至於他们就被处罚,亡国,死了。因此,我们说:如果上帝与选民的关系是妻子老是红杏出墙,屡次处罚都不听,最后丈夫就只好把她休掉。那这救恩就不是救恩。这救恩希奇的就是:丈夫(上帝)会很公平的使祂的妻子(选民)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归向祂。假设我们是一个很不忠实的妻子,如果我们的丈夫只是不断的处罚我们或包容我们,这个婚姻至终还是不理想;如果我们的丈夫能让我们专心的去爱祂,这个婚姻才是有前景、理想的。上帝的信实之奇妙就是祂有一天会改变我们。这些都是十字架上基督的工作,不仅耶穌代替了我们的刑罚,而且祂给我们一颗单纯爱上帝的心。今天的夫妻关系,即使没有第三者,也常常是彼此不相爱,这样的婚姻还是痛苦的。如同我们往往会有一种感触,就是对主爱得不够,太多事物吸引我们,使我们不能专心爱祂,这是很痛苦的。要如何排除这困难?只有上帝的信实。神的信实会让我们有一天成為一个圣洁、良善、没有瑕疵、爱上帝的人。祂的信实使一个荡妇最后变為一个贞洁的、单单爱丈夫的妻子。 向恨他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他的人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 这裡好像是人犯错了,上帝不宽容,马上就报应他们。公平(Justice)在东西文化都有这样的传统,不管是处罚或赏赐,都要越快越好。有一个谚语:「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Justice dilate, justice deny.”)」。西方的司法制度一直被詬病,就是如此。尤其是犯了很大的罪过,审判、上诉、非常上诉,整个司法程序可以拖个十几、二十年的还没有定限;等到定限以后,还可以再拖个十几二十年,才去执行。如同考试,我们最希望的是马上知道结果,而不是等待个四十年那麼久。如同我们一回到家中,妈妈赏了一耳光,问缘由,原来是小时候撒了一个谎,现在才处罚;或是妈妈赏了一颗糖吃,原来是小时候曾作了一件好事,现在才赏赐。听起来是不是离谱?我们的天性是希望:审判不要拖延的,要越快越好;甚至赏要越快越多越好,罚要越拖越轻越好。这都不是公平。 在信主的生活裡,我们必须相信神的话是真实的。我们要知道:眞的赏和罚,不要说不是当面,不是三、四代、千代,直到今天都还没有,要到最后审判的时候才定限,且执行。但对信靠上帝的人而言,我们知道:我们做错了,神现在就责备我们;我们做对了,神现在就祝福我们。愿我们在爱人、传福音、体贴人、遵行上帝旨意的时候,不是想到再过一万年以后上帝才会赏罚。这不是认识上帝的心。我们现在爱人、善待人、传福音,现在就得到赏赐,心中就有满足的喜悦。当然神会更丰富的、继续的给我们。处罚也一样,当我们得罪上帝的时候,不必等地狱的火,我们心中就有眞的火在烧。 这裡是一个警告,神不要我们去恨恶祂,远离祂。祂用恨来形容不遵守上帝的话。包括:说谎、欺骗、不守安息日,妄称耶和华的名……,从神来看,都是恨上帝。上帝用最严重的字眼来表达:得罪神的作為是恨上帝。祂必报应他们,决不迟延。 听命的蒙福 12-15节再提一下,我们若不把上帝的话当话,我们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问题:因為这应许不是眞的。如果是眞的,这就是庸俗的「成功神学」。我们看《圣经》也发现,有很多的名女人刚开始都不能生养,像撒拉、拉结。也有一个不应该生养的却生养了,就是童女马利亚。实际生活中,我们当中有很多人不能生养,或病痛很多。这些的地方,造成我们今天觉得《新旧约》难以统一,甚至有些神学家说《新约》、《旧约》根本是两个神,或同一段《圣经》经文会让我们觉得「神格分裂」了。结论没有答案,但是我们要相信上帝话的权威。我们之所以会有这些疑惑是因為我们的信心不足,我们的肉眼所见的时间有限。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我们觉得没有实现的,神在永恒中都已经实现了。这已经回答所有问题了。只是我们既是活在永恒当中,又是活在时间裡头,所以那些已经实现的恩典或惩罚,对我们而言是很久的等待,是眼不能见到的。如果有信心,这就不是问题了,因為我们知道我们在永恒裡已经享用了这一切。 也因此我们不排斥,且求神在这世上施行祂的公义和公义的报答。越是公义的报答要临到人,人就越要承认自己的不配。自义和自怜都不能领受到上帝的恩典。只有欢喜快乐的信靠上帝,才能知道上帝眞的在祝福你。 耶穌说:「我们為主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来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因此有信心,眞的是被人、被魔鬼、被我们自己讥笑的。因為我们跟随主后,物质的祝福,哪裡有得百倍的?若说窝囊气,从神学院到教会,倒是受了百倍。我们甚至会说:「《圣经》所说的与现实的经验,真是相反。一切的病症、恶疾哪裡是远离我们,简直是纒裹我们。」我提出这些,再一次是求主使我们面对现实──最伟大的现实是上帝的话,我们必须相信那是真实的。也因此有很多人会说:「所谓信心,就是把假的当成眞的。」这话是错误的。我们信靠上帝,现在就会知道上帝的公义、上帝的慈爱、上帝的怜悯、上帝的审判、上帝的惩罚、上帝的祝福、上帝的话都是眞实、永存的;现实的一切不过是泡沫,终将消灭。事实上不信主的人,尤其是佛教徒很能肯定这点,因為不管是享受也好,一切都是空、幻、灭。他们不认识上帝,但他们认识一切都是虚空的。我们基督徒认识上帝,知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是可怕的,祂的恩典、祝福更是了不得。 我们的痛苦和困难是:当我们凭著肉体来衡量上帝的话的时候,会觉得上帝的话有的时候真,有的时候假。如果通通都是假的,很简单,我们就不要信了。如果通通都真,也很简单,我们就五体投地,信得很虔诚。问题是有真有假的时候,要否认祂嘛,祂又在你要否认的时候摸著你。你立定志向跟随主的时候,祂又不见了。圣灵所在的人,心中会有确据的。求神给我们这种把握。 我们承认在世上会有这种人以為的成功神学,事实上,物质的祝福和身体上的健康,是神乐意给我们的。所以神给我们,我们非常感恩。只是神没有给我们的时候,我们也非常感恩,好像我们已经得到了一样。今生都没有得到,我们知道我们在永恒裡一定可以得到。更何况今生我们多多少少都有经验到。这就叫信心。亚伯拉罕一个儿子都没有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眾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来十一12)。我们看到上帝的祝福和刑罚都是真实的。现世没有临到我们,我们因著上帝的话是真实的,我们知道永恒中我们已得著。对於现世物质和身体的祝福,我们感恩,但我们不把眼目停在这些东西上,我们始终定睛眼目仰望上帝。如果没有,我们也感谢主,因為将来在新天新地裡,神给我的丰富更大,没有疾病与痛苦。 第六章18节说:「我们要遵行耶和华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这裡我要说:凭著信心,我们要行耶和华眼中看為眞的,而不是行自己眼中看為眞的。我们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十一6)。 七17 你若心里说,这些国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赶出他们呢?18 你不要惧怕他们, 神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祂知道我们会看到「这些国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赶出他们呢?」我们是会惧怕,但转眼仰望主,我们就不惧怕。但听到、看到,若我心中还是小信,就请主安定我的心。不安定,神也有美意,我们就在祂一切的恩典中,靠祂加给的智慧、能力、力量,尽力而為。 要牢牢记念耶和华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19 就是你亲眼所看见的大试验、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都是耶和华你神领你出来所用的。耶和华你神必照样待你所惧怕的一切人民,20 并且耶和华你神必打发黄蜂,飞到他们中间,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从你面前灭亡。 要牢牢记住,因為我们亲眼看过。但是,圣灵若不帮助我们,看过也没用。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经歷上帝的真实,或俯伏敬拜,或泪流满面,或立志不离开上帝。这种事情我们都经验过。这就是神的信实,祂会把祂的话写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不忘记,且更深的认识、体会和记念。不过,人活著的时候,不管是《旧约》或《新约》,肉身都会受这种两难、折磨。愿我们的信心,让我们在折磨之中有更多的喜悦。 神必打发黄蜂,飞到他们中间 七21 你不要因他们惊恐,因為耶和华你神在你们中间是大而可畏的神。 我们的上帝是大而可畏的神,我们当怕的只有祂而已。我们怕上帝,就都不怕其他任何东西;我们不怕上帝,就什麼都会怕。 七22 耶和华你神必将这些国的民从你面前渐渐赶出,你不可把他们速速灭尽,恐怕野地的兽多起来害你, 这裡我们仔细的看,会觉得与后面第九章第3节相矛盾。这裡说:「不可把他们速速灭尽。」后面说:「你就要照耶和华所说的赶出他们,使他们速速灭亡。」為什麼?有些人说:这段话是后来加的,给以色列人脸上贴金,因為他们没有速速赶出迦南人。这当然不是后来加的,但这句话也有它的箇中美妙之处。但是,神的确是希望我们越快的、越完全的把仇敌消灭。只是当我们在这些事上没有作好的时候,我们也会发现:在我们的失败中,只要我们归回上帝,万事在上帝手中也有它正面的意义。祂不让以色列人速速的灭尽迦南人,也有很妙的结果。因為当以色列人在那块土地上还没有那麼多的时候,只要人烟一稀少,野兽就会猖狂起来。 我们千万不要因為只要悔改了,神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以即使是错误也会產生一个很美好的结果,就故意犯错。保罗在讲因信称义的时候特别讲:「我们不可以作恶以成善。」(罗三8)固然我们犯这麼多罪,悔改归向主,神在这上面显出祂的奇妙,叫我们敬佩、讚叹:「怎麼我做出这麼大的错事,神还显出祂这麼多的荣耀!」但我们绝不因此故意犯错。 神是因為以色列人没有好好的赶出外邦人,神也在那裡作了一些保守,如:《士师记》第三章第1-4节说的,耶和华留下这几族,為要试验以色列人,让他们练兵,学习争战的事,也学习依靠上帝,知道他们肯听从耶和华的诫命不肯。另外,也让野兽不会因為人少了,就多了起来。可是,以色列人还是不应该违逆上帝的命令。 至於神的命令到底是速速灭绝,还是不可以呢?我想当时:神是要他们速速灭绝迦南人,但也给他们量力而為的空间。总之,或快或慢,都是上帝在作。 七23 耶和华你神必将他们交给你,大大地扰乱他们,直到他们灭绝了;24 又要将他们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必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 我们在《申命记》第二十八章或以色列的歷史中,看到相反与这些经文的事情发生了──就是以色列人在外邦人面前站立不住,上帝反而把以色列人交在外邦人手中,定意要以色列人被消灭。上帝一再的劝诫,人不听,这个话就会应验在我们身上。上帝话没有矛盾的,凡被祂拣选的餘民总会在祂爱中的。 七25 他们雕刻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这原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厌恶,十分憎嫌,因為这是当毁灭的物。 用火焚烧 上帝的话到底是如何?通常偶像一定要烧掉;但是金银有的时候要烧掉(申七25,民三十一21-23),有的时候不要烧掉(出十二35-36);有的时候牲畜和财物可以留下(申二35,三7),有的时候要烧尽(申十三16-18,书六17);有的时候妇女、孩子可以留下(申二十14),有的时候要杀掉灭尽(民三十一18)。这些东西到底何时可以收取?何时不能收取?原则是当以色列人有贪婪之心的时候,神就不要他们留下;当神要以色列人知道:一、他们是白白得到神的恩典,二、迦南人离弃上帝,所以神要把原来给迦南人的丰富夺回,赐给以色列人。这时候,他们可以留下一些。另外,神也要以色列人有一个观念,就是学习把上好的归给祂。包括在这裡第25节。这不是上帝贪婪,因為万物都是祂造的,也都归祂所有。但上帝不要人贪婪残暴,要人学习听命顺服。而上帝的话也绝对不会矛盾,问题是堕落的人心,时常摇摆不定,以致需要上帝用不同的方法来惩治管教我们。 燃烧的目的,就是让木头烧尽,金银留下。留下的,就归给上帝,作将来圣所裡器具的金银来源。。《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21-23节,「祭司以利亚撒对打仗回来的兵丁说:「耶和华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条例乃是这样,金、银、铜、铁、锡、铅,凡能见火的,你们要叫它经火就為洁净,然而还要用除污秽的水洁净它;凡不能见火的,你们要叫它过水。」能见火的,叫它经火,把杂质烧掉。不能见火的,叫它过水,把污秽洗掉。《约书亚记》第六章第17节,「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毁灭,只有妓女喇合与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她隐藏了我们所打发的使者。」第19节,「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要归耶和华為圣,必入耶和华的库中。」第24节,「眾人就用火,将城和其中所有的焚烧了,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放在耶和华殿的库中。」这裡面一定有利未人和祭司不诚实,后来在修建圣殿的时候,也看到这类的衝突。在《旧约》的时候,因為圣灵的工作没有那麼深入,常常就需要有一些律法、字句的规定,这是神的因时施教,要叫人尊主為大,也不要贪婪。 可憎的物 在《利未记》第十八章第2节,可憎的事是指「同性恋」。《申命记》第十二章第31节,「焚烧儿女為祭」,是神所憎恶的。《申命记》第十八章第10-12节,异教徒的恶俗:「使儿女经火、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都為神所憎恶。《利未记》第十一章和《申命记》第十四章第3-21节,凡倒嚼不分蹄、分蹄不倒嚼的走兽、水里无翅无鳞的活物、不洁净的飞鸟、地上的爬物、死了的走兽……等「不洁净之物」是為可憎之物,神不允许人吃。《申命记》第十七章第1节,「将凡有残疾或恶病的牛羊献给神」,是神所憎恶的。《申命记》第二十五章13-16节,「买卖不诚实,行非义之事的人」,是可憎的。《申命记》第二十三章第18节,「娼妓或挛童」,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所得的财利不可奉献。《列王记上》第十四章第22-24节,信仰上的淫乱是可憎的。 《啟示录》第二十一章第27节,「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
-------------------------------------------------------------------------------- [1] 更新《圣经寻道本》、中神《圣经串珠.註释本》、海天《圣经啟导本》、《现代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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